【招标结果】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2026年灵宝市焦村镇道路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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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三门峡市 | 采购单位 | 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2026年灵宝市焦村镇道路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河南炳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勘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采购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6-137 | |||||||||||||||||||||||||||||||||||||||||||||||||||||||
| 2、采购项目名称: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2026年灵宝市焦村镇道路建设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2日 | |||||||||||||||||||||||||||||||||||||||||||||||||||||||
| 5、评审日期:2026年10月23日 | |||||||||||||||||||||||||||||||||||||||||||||||||||||||
| 二、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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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 张建华(组长)、梁新涛、李鹏飞(业主代表) |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乙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缴纳,收费金额:20993.63元,其中一标段收费金额:9377.39元。二标段收费金额:11616.24元。 | |||||||||||||||||||||||||||||||||||||||||||||||||||||||
| 收费金额:20,993.63元 |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 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河南炳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机构代码证:91411700090634153D 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河南省勘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伟峰 联系电话:18839839080 机构代码证:91411421MA9GT4NM37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中共灵宝市焦村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18143986663 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8-8852670 |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 | |||||||||||||||||||||||||||||||||||||||||||||||||||||||
| 地址:灵宝市焦村镇焦村村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0元11层188室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招标文件正文.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docx 附件1标段.png 附件2标段.png
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2026年灵宝市焦村镇道路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LBGZ[2026]227-ZC186、灵宝竞磋采购-2026-137
采购人: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8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9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52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3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54
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2026年灵宝市焦村镇道路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2026年灵宝市焦村镇道路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LBGZ[2026]227-ZC186、灵宝竞磋采购-2026-137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况: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2026年灵宝市焦村镇道路建设项目,位于灵宝市,主要建设内容为S312乔沟村至李家山村口、杨家至张家山、尚庄村进村主干道路、老G310至西章村进村改建道路的改扩建,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招标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6.预算金额及控制价:174.946928万元(其中一标段:78.144907元,二标段:96.802021元)。
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工期:60日历天
10.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杨家至张家山,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S312乔沟村至李家山村口、尚庄村进村主干道路、老G310至西章村进村改建道路,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近期有效的单位社保证明(以社保网络查询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4供应商自行出具本企业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3.5提供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00325/1d4d9bd4-82a2-4284-b2f7-428c4c69ef58.html
办理CA证书链接: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11105/57b16af9-ab87-4395-a723-7758c628a3f8.html
4、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不再收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等。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五、磋商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6年10月23日08时30分。
2.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评标一室(灵宝市金城大道信用联社12楼)。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持CA密钥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本次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磋商。
七、其他事项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响应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供应商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响应文件编制部分:在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响应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
4、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文件下载等工作。因供应商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磋商文件、无法磋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7、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媒体上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九、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中共灵宝市焦村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18143986663
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8-8852670
采购人: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地址:灵宝市焦村镇焦村村
代理机构: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0元11层188室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电话:***地址:灵宝市焦村镇焦村村 |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0元11层188室 |
| 3. | 项目名称 | 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2026年灵宝市焦村镇道路建设项目 |
| 4. | 项目概况 | 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2026年灵宝市焦村镇道路建设项目,位于灵宝市,主要建设内容为S312乔沟村至李家山村口、杨家至张家山、尚庄村进村主干道路、老G310至西章村进村改建道路的改扩建,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5. | 标段划分 | 二个标段 |
| 6.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 7. | 预算金额 | 174.946928万元 |
| 8.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
| 9. | 工期要求 | 60日历天 |
| 10.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11. | 安全目标 | 确保不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
| 12. |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 |
| 1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4. | 分包 | ■不允许 |
| 15. | 偏离 | ■不允许 |
| 16.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 |
| 17. | 磋商预备会 | ■不召开 |
| 18.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 |
| 19.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答疑纪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 |
| 20. | 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 |
| 21. | 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形式 | 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该项目所有澄清、修改、答疑、变更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如有) |
| 22. | 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 |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
| 23. |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3日08时30分 |
| 24. | 磋商保证金 |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 |
| 25.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 26.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公司成立年份计算)。 |
| 27.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23年1月1日以来 |
| 28.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23年1月1日以来 |
| 29.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0.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1、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磋商文件是响应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电子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未对电子化文件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将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3、电子化投标文件工具请点击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0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进行下载。 |
| 31. | 响应文件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根据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需用CA在电子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开标时不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中标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交叁份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有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需加盖公章。 |
| 32.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同公告要求。 |
| 33.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否,竞争性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按照竞争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 |
| 34. | 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及上传 | 1.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0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其中包含用于磋商响应文件上传的主文件(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磋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2.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磋商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
| 35. | 响应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所有投标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
| 36.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2026年10月23日08时30分磋商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评标一室 |
| 37. | 磋商程序 | 按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上传的时间顺序磋商。 |
| 38.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等有关方面的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参加评标的专家由采购人、监督人在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终端随机抽取确定。备注:采购人代表无评标劳务费用。 |
| 39. | 结果公示 |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成交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 40. | 履约担保 | 根据三门峡市财政局三财购【2021】14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41. | 政府采购政策 | 1.划定标准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建筑业;2.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监狱企业的认定标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相关风险: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后果:供应商为取得上述身份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按无效标处理;已取得中标资格的,无论该行为是否影响中标,均取消其中标资格;该供应商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经济、法律责任。出现此种情形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有关情况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
| 42. | 质保金 | 成交后甲乙双方协商 |
| 43.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成交单位成交后能够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或工资保函,保障金为成交价的2%。一旦其承包的公路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
| 44.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74.946928万元本次竞争性磋商分为两轮报价。磋商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金额且不公开;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参与评标报价以最终报价为准。 |
| 45. | 工程款支付方式 | 按灵宝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付款。 |
| 4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缴纳方式:现金或转账收费标准:按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代理费金额:名称: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税号:91411282MA9MTFJW5B地址及电话:河南省灵宝市五龙路东段15729016151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宝北区支行 1713221009100030822 |
| 47. |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 是。供应商须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响应文件,若因“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与其他供应商一致,机器码一致的所有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48. | 质疑 | 1、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接收单位: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 |
| 49.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
| 50. | 相关费用 |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不收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 |
| 51. | 不良行为记录 | 在以往建设项目中,因质量、安全、节能及交易活动受通报批评或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
| 52.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53. | 监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54. | 解释权 |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草案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已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 55. | 同义词语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 |
| 56. | 具体要求 | 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供应商、响应人(以下简称“供应商”)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文件请点击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0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进行下载。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一、电子化投标(一)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1、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磋商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1、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0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其中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供应商随身携带。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技术联系电话:0398-3117871(三)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无纸化进行招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2、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一次加密方式。开标时,由供应商使用CA 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 分钟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唱标。3、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4、待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供应商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供应商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唱标。5、开标时供应商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解密栏中点击报价一览表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供应商解密成功后10分钟内向中介服务机构电话质疑。中介服务机构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免提通话接受供应商的质疑并做好书面记录。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发起质疑,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用免提模式致电需要答复的供应商对质疑进行回复。供应商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7、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供应商连续三次致电未接通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回复,评标委员会将自行对需要回复的内容进行认定。二、投标文件的提交本项目实行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上条款。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磋商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1.1.2本磋商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本磋商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本磋商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磋商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本磋商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磋商范围、工期、质量要求
1.3.1本次磋商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本磋商项目的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本磋商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本磋商项目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磋商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磋商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磋商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供应商自行踏勘。
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供应商在踏勘现场中看到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分包
不允许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2.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另附);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到网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
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但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3.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磋商响应函
二、首次报价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承诺函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3.2磋商报价
3.2.1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工程内容,供应商应对本次招标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进行报价。磋商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3.2.2磋商报价应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实施和完成招标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需的全部费用。
3.2.3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等,充分考虑市场价格、风险因素,在合理范围内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
3.2.4供应商应结合自身条件,并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难度、工期的要求、质量要求以及市场因素、现场环境因素、社会因素、市场价格调整因素等各方面原因合理报价。磋商报价将被认为已综合考虑了在施工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全部不可预见费用。成交人无权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延长工期、增加价款或索赔等要求。
3.2.5供应商在磋商报价前可踏勘施工现场,充分考虑工地现状条件可能影响到工程正常施工的所有风险因素。无论供应商是否进行了上述现场踏勘工作,其磋商报价中均将被认为已包含有工地现状在施工作业期间发生的全部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供应商成交后则无权因此要求任何工期或费用上的索赔。
3.3.6施工期间由于工程条件发生变化或供应商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更改,所增加的措施费用及工期一概不予调整,相应的费用供应商应在谈判报价中充分考虑,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2.7磋商报价要求
(1)各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份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2)各供应商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充分考虑该工程实施时的各种风险,并将其考虑在本次投标报价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本次磋商的最终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磋商控制价,高于磋商控制价的报价将不再评审;
(4)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5)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方式,允许二次报价。
3.3磋商有效期
3.3.1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3.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3.4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5.1“近年财务状况”,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须按评分办法提供相应资料,否则不得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具体要求见评分办法,可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可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磋商响应文件可按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2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项目实施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0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其中包含用于磋商响应文件上传的主文件(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磋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
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点击以下链接学习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00325/4a2f9fa3-b923-4ddd-bd6f-138a0b63f7d1.html
3.7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4.投标
4.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
4.1.1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签章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盖章的,以签盖单位章为准;要求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
4.2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
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
5.磋商
5.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无纸化进行招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等。
5.2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采用一次加密方式。开标时,由供应商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开标、唱标。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
5.3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磋商响应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4磋商小组
5.4.1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评审专家2人从相关专家库抽取终端随机抽取。
5.4.2磋商小组对所有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递交给采购人。
5.4.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5.4.3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初步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
5.4.4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5.5磋商原则和方法
5.5.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5.5.2磋商在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将遵照磋商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5.5.3评审方法
(1)初步评审(是否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定合格的供应商。
(2)各供应商依据各自情况进行最后报价。
(3)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6对供应商的评价
在初审阶段,响应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为未能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标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的;
(2)响应文件中无报价、无工期、无质量等级或工期、质量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
(3)响应文件有保留或合同草案有采购人不可接受条件;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质要求的;
5.6.1磋商小组只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且通过初步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
5.6.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完成后,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5.6.3经磋商确定最终工程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6.4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6.5如果第一名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7确定成交人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有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
6.合同授予
6.1定标方式
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
6.2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成交候选人。
6.3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6.4履约、支付担保
6.4.1履约担保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前附表一致。
6.4.2采购人支付担保的提交与释放程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前附表一致。
6.4.3成交人不能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6.5签订合同
6.5.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7.纪律和监督
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7.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7.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7.5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
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
| 项目类型/(金额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 1.20% | 1.70% | 1.70% |
|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 1.00% | 1.20% | 1.20% |
|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 0.70% | 0.80% | 0.70% |
| 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 0.40% | 0.50% | 0.40% |
| 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 | 0.25% | 0.30% | 0.25% |
| 1亿--5亿元(含5亿元) | 0.10% | 0.10% | 0.10% |
| 5亿--10亿元(含10亿元) | 0.045% | 0.045% | 0.045% |
| 10亿--50亿元(含50亿元) | 0.010% | 0.010% | 0.010% |
| 50亿--100亿元(含10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 100亿元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金额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基准价格,不含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编制费用。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 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项目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为10000 万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如下: 100万元×1.2%=1.2万元(500-100)万元×1.0%=4万元(1000-500)×0.7%=3.5万元(5000-1000)×0.4%=16万元(10000-5000)×0.25%=12.5万元合计收费=1.2+4+3.5+16+12.5=37.2万元 |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形式评审标 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文件签章 | 按采购文件要求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资格评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资质等级 | 供应商须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 项目经理 |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近期有效的单位社保证明(以社保网络查询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 |
| 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 供应商自行出具本企业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 |
| 无行贿犯罪记录 | 提供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 |
| 信用中国查询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 |
| 国家企业信用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 |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注:以上资格评审标准以投标文件为准。 | ||
| 响 应 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供应商不得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项目和数量,否则其投标将予否决。 | |
| 投标价格 | 低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 | |
评分标准:
| 综合评分部分(满分100分) | |||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商务标:30分技术标:50分综合标:20分 |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商务标评分标准(30分) | 磋商报价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参加投标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认可。若提供的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并对因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追责。2.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第二轮磋商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若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控制价,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注: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
| 技术标(50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根据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科学、合理、满足要求的5分;较合理、满足要求的3分,基本合理、基本满足要求的1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5分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根据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及可操作性,在0-10分范围内打分:(1)施工方法具有针对性、合理性的5分;较有针对性、合理性的3分;一般针对、合理的1分;缺项不得分;(2)施工技术措施合理5分,基本合理3分,一般的1分;否则不得分。 | 10分 |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根据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的完整性、可行性。科学、合理、满足要求的5分;较有针对性、合理性的3分;一般针对、合理的1分;缺项不得分; | 5分 |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根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得5分。科学、合理、满足要求的3分;基本合理、基本满足要求的1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5分 |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根据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在0-5分范围内打分:具有针对性、合理性的5分;较有针对性、合理性的3分;一般针对、合理的1分;缺项不得分; | 5分 |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合理性和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在0-5分范围内打分:具有针对性、合理性的5分;较有针对性、合理性的3分;一般针对、合理的1分;缺项不得分; | 5分 | |
|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 根据资源配备的合理性、满足性,在0-3分范围内打分:具有针对性、合理性的3分;较有针对性、合理性的2分;一般针对、合理的1分;缺项不得分; | 3分 | |
| 施工网络图 | 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图表的合理性、可行性,在0-3分范围内打分:具有针对性、合理性的3分;较有针对性、合理性的2分;一般针对、合理的1分;缺项不得分; | 3分 | |
| 节能减排与工艺创新 | 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在0-3分范围内打分:具有针对性、合理性的3分;较有针对性、合理性的2分;一般针对、合理的1分;缺项不得分; | 3分 | |
|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 |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程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在0-3分范围内打分:具有针对性、合理性的3分;较有针对性、合理性的2分;一般针对、合理的1分;缺项不得分; | 3分 | |
| 企业具备信息化管理平台 | 企业具备信息化管理平台,能够使工程管理者对现场实施监控和数据处理,在0-3分范围内打分:具有针对性、合理性的3分;较有针对性、合理性的2分;缺项不得分; | 3分 | |
| 注:以上项目若有缺项的,该项为0分;不缺项的,不低于最低分。 | |||
| 综合标(20分) | 企业业绩(0-6分) | 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本企业承担过的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否则不得分) | |
| 履职尽责承诺(0-5分) |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在0-5分范围内打分: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得5分;比较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3分;片面、不详细、不完整的1分;缺项不得分。 | ||
| 优惠条件的承诺(0-5分) | 优惠承诺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在0-5分范围内打分:合理、详实可行的得5分;较合理、详实可行3分;一般合理、不详细完整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 | ||
| 质量、工期承诺(0-4分) | 承诺质量、工期达到磋商文件要求并有具体措施,在0-4分范围内打分:合理、详实可行的得4分;较合理、详实可行2分;一般合理、不详细完整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 | ||
| 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标得分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供应商所承诺的应达到的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承诺应达到的标准所包含的所有费用。磋商小组对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实力、磋商报价、其他因素得分进行汇总,计算过程和最终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各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经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但磋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
(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
(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最后供应商得分汇总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供应商得分=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
3.2.4在磋商小组完成对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标的汇总后取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3.2.5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3.4.2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成交人签定的合同草案为准进行公示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中的数据(供投标人确认)与本表所列有重复。编写招标文件的单位应仔细校核,不使数据出现差错或不一致。
|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 1 | 1.1.2.2 | 发 包人:地址:邮政编码: |
| 2 | 1.1.2.6 | 监 理人:地址:邮政编码: |
| 3 | 1.1.4.5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年① |
| 4 | 1.6.3 |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
| 5 | 3.1.1 |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6)根据第 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程签约时合同价的%或累计变更超过了签约合同价的% |
| 6 | 5.2.1 |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是或否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 |
| 7 | 6.2 |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是或否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
| 8 | 8.1.1 |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 |
| 9 | 11.5(3) | 逾期交工违约金:元/天 |
| 10 | 11.5(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签约合同价② |
| 11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元/天 |
| 12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签约合同价 |
| 13 | 15.5.2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或增加收益的%给予奖励 |
| 14 | 16.1 |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1项或第16.1.2项约定的原则 处理若按第 16.1.1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半年或一年按价格调 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 |
|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 □合同期内不调价① | ||
| 15 | 17.2.1(1) | 开工预付款金额:%签约合同价② |
| 16 | 17.2.1(2)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③ |
| 17 | 17.3.2 |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份 |
| 18 | 17.3.3(1)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签约合同价或万元④ |
| 19 | 17.3.3(2)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天⑤ |
| 20 | 17.4.1 | 质量保证金金额:%合同价格⑥,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⑦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 □是,利息的计算方式:□否 |
| 21 | 17.5.1(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份 |
| 22 | 17.6.1(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份 |
| 23 | 18.2(2) | 竣工资料的份数:份 |
| 24 | 18.5.1 |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是或否如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需要进行施工期运行,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规定如下: |
| 25 | 18.6.1 |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 是或否 如本工程及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具体规定如下: |
| 26 | 19.7(1) |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年⑧ |
| 27 | 20.1 |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
| 28 | 20.4.2 |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 |
| 29 | 24.1 |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或诉讼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 |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内容的集中,招标人编制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不限于本部分所列内容。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其他义务
(4)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4.11不利物质条件
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10.1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2.1(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
17.1计量
17.1.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总额价子目的支付原则和支付进度: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3.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时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金额: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扣留条件: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返还时间: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6)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22.1承包人违约
22.1.2当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
22.2发包人违约
22.2.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返还履约担保、质量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如下:
………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5.承包人施工负责人:。承包人施工技术负责人:。
6.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
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生效。
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二廉政合同
廉政合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施工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施工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四施工负责人委托书
(承包人全称)
(合同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委任书
致:(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施工负责人。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姓名)
(签字)
年月日
抄送:(监理人)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依据施工方案和技术文件要求,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此格式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响应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目录
格式自拟
一、磋商响应函
致:(采购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工程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磋商总报价人民币(小写):元、(大写):的报价,工期日历天,并按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实施,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磋商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
3.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4.除非另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磋商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如我方成交确定为成交人: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磋商响应函递交的磋商响应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并按照磋商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合同。
(4)我方承诺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进行施工、满足采购人进度要求并按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地址:
联系电话:(填写能联系到的电话号码,方便通知二次报价,本描述可删除)
日期:年月日
二、首次报价一览表
| 项目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 | |||||
| 项目经理 | 级别 | 注册编号 | |||
| 身份证号 | |||||
| 技术负责人 | 级别 | 编号 | |||
| 投标范围 | |||||
| 磋商总报价(元) | (大写) (小写) | ||||
| 质量要求 | |||||
| 工期 | |||||
| 本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 |||||
| 备注 | |||||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投标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注:因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无法手写签字及盖章,可以以印刷体代替(印刷体为电脑打出的字体)。
四、投标承诺函
我公司在参加项目的磋商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同意承担磋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我方在此声明,本次采购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磋商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3.我方在本次磋商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磋商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我方一旦成交,将按规定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资料组织实施;
5.我方保证对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磋商文件中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我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贵单位有权将上述情况上报财政部门,建议财政部门将我公司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纪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给贵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向贵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我方已明确理解了上述条款的含义并确保履行。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项目管理机构等。
2.图表及格式要求:
附表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三进度计划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附表三:进度计划
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二)项目经理简历表
|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附:承诺书
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八、供应商基本情况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供应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 传 真 | 网 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技 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二)近年财务状况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在地 | |
| 发包人名称 | |
| 发包人地址 | |
| 发包人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开工日期 | |
| 竣工日期 | |
| 承担的工作 | |
| 工程质量 | |
| 项目经理 | |
| 技术负责人 | |
| 项目描述 | |
| 备注 |
(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在地 | |
| 发包人名称 | |
| 发包人地址 | |
| 发包人电话 | |
| 签约合同价 | |
| 开工日期 | |
| 计划竣工日期 | |
| 承担的工作 | |
| 工程质量 | |
| 项目经理 | |
| 技术负责人 | |
| 项目描述 | |
| 备注 |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六)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
格式见附件2
九、资格审查资料
附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
十、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自拟
附件1:
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提醒:如果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能认为其为监狱企业)
附件2: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公司郑重承诺:
1、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并禁止分包单位再分包或层层转包。
2、自己雇佣农民工,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如果有分包的督促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并到总包单位备案。农民工工资由本公司或劳务公司直接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里,严禁发放给“包工头”。如“包工头”携款逃逸,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支付民工工资,由本公司负责支付。
3、按照“总包负总责”的原则,若发生集体上访事件,第一时间到场解决,若确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论何种原因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不能垫付的同意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及时按规定补齐。
4、切实做好农民工记工考勤工作,按约定及时与农民工结算工资。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或因劳资纠纷造成农民工上访,并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任何处罚决定。
5、中标后,按豫人社规【2022】4号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一旦其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承诺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联系电话:
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2026年灵宝市焦村镇道路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LBGZ[2026]227-ZC186、灵宝竞磋采购-2026-137
采购人: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8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9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52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3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54
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2026年灵宝市焦村镇道路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2026年灵宝市焦村镇道路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LBGZ[2026]227-ZC186、灵宝竞磋采购-2026-137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况: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2026年灵宝市焦村镇道路建设项目,位于灵宝市,主要建设内容为S312乔沟村至李家山村口、杨家至张家山、尚庄村进村主干道路、老G310至西章村进村改建道路的改扩建,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招标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6.预算金额及控制价:174.946928万元(其中一标段:78.144907元,二标段:96.802021元)。
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工期:60日历天
10.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杨家至张家山,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S312乔沟村至李家山村口、尚庄村进村主干道路、老G310至西章村进村改建道路,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近期有效的单位社保证明(以社保网络查询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4供应商自行出具本企业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3.5提供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00325/1d4d9bd4-82a2-4284-b2f7-428c4c69ef58.html
办理CA证书链接: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11105/57b16af9-ab87-4395-a723-7758c628a3f8.html
4、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不再收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等。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五、磋商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6年10月23日08时30分。
2.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评标一室(灵宝市金城大道信用联社12楼)。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持CA密钥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本次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磋商。
七、其他事项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响应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供应商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响应文件编制部分:在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响应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
4、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文件下载等工作。因供应商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磋商文件、无法磋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7、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媒体上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九、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中共灵宝市焦村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18143986663
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8-8852670
采购人: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地址:灵宝市焦村镇焦村村
代理机构: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0元11层188室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电话:***地址:灵宝市焦村镇焦村村 |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0元11层188室 |
| 3. | 项目名称 | 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2026年灵宝市焦村镇道路建设项目 |
| 4. | 项目概况 | 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2026年灵宝市焦村镇道路建设项目,位于灵宝市,主要建设内容为S312乔沟村至李家山村口、杨家至张家山、尚庄村进村主干道路、老G310至西章村进村改建道路的改扩建,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5. | 标段划分 | 二个标段 |
| 6.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 7. | 预算金额 | 174.946928万元 |
| 8.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
| 9. | 工期要求 | 60日历天 |
| 10.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11. | 安全目标 | 确保不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
| 12. |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 |
| 1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4. | 分包 | ■不允许 |
| 15. | 偏离 | ■不允许 |
| 16.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 |
| 17. | 磋商预备会 | ■不召开 |
| 18.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 |
| 19.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答疑纪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 |
| 20. | 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 |
| 21. | 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形式 | 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该项目所有澄清、修改、答疑、变更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如有) |
| 22. | 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 |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
| 23. |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3日08时30分 |
| 24. | 磋商保证金 |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 |
| 25.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 26.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公司成立年份计算)。 |
| 27.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23年1月1日以来 |
| 28.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23年1月1日以来 |
| 29.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0.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1、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磋商文件是响应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电子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未对电子化文件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将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3、电子化投标文件工具请点击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0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进行下载。 |
| 31. | 响应文件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根据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需用CA在电子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开标时不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中标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交叁份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有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需加盖公章。 |
| 32.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同公告要求。 |
| 33.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否,竞争性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按照竞争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 |
| 34. | 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及上传 | 1.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0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其中包含用于磋商响应文件上传的主文件(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磋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2.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磋商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
| 35. | 响应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所有投标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
| 36.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2026年10月23日08时30分磋商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评标一室 |
| 37. | 磋商程序 | 按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上传的时间顺序磋商。 |
| 38.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等有关方面的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参加评标的专家由采购人、监督人在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终端随机抽取确定。备注:采购人代表无评标劳务费用。 |
| 39. | 结果公示 |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成交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 40. | 履约担保 | 根据三门峡市财政局三财购【2021】14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41. | 政府采购政策 | 1.划定标准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建筑业;2.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监狱企业的认定标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相关风险: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后果:供应商为取得上述身份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按无效标处理;已取得中标资格的,无论该行为是否影响中标,均取消其中标资格;该供应商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经济、法律责任。出现此种情形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有关情况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
| 42. | 质保金 | 成交后甲乙双方协商 |
| 43.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成交单位成交后能够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或工资保函,保障金为成交价的2%。一旦其承包的公路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
| 44.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74.946928万元本次竞争性磋商分为两轮报价。磋商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金额且不公开;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参与评标报价以最终报价为准。 |
| 45. | 工程款支付方式 | 按灵宝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付款。 |
| 4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缴纳方式:现金或转账收费标准:按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代理费金额:名称: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税号:91411282MA9MTFJW5B地址及电话:河南省灵宝市五龙路东段15729016151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宝北区支行 1713221009100030822 |
| 47. |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 是。供应商须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响应文件,若因“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与其他供应商一致,机器码一致的所有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48. | 质疑 | 1、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接收单位: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 |
| 49.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
| 50. | 相关费用 |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不收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 |
| 51. | 不良行为记录 | 在以往建设项目中,因质量、安全、节能及交易活动受通报批评或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
| 52.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53. | 监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54. | 解释权 |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草案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已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 55. | 同义词语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 |
| 56. | 具体要求 | 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供应商、响应人(以下简称“供应商”)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文件请点击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0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进行下载。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一、电子化投标(一)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1、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磋商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1、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0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其中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供应商随身携带。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技术联系电话:0398-3117871(三)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无纸化进行招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2、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一次加密方式。开标时,由供应商使用CA 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 分钟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唱标。3、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4、待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供应商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供应商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唱标。5、开标时供应商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解密栏中点击报价一览表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供应商解密成功后10分钟内向中介服务机构电话质疑。中介服务机构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免提通话接受供应商的质疑并做好书面记录。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发起质疑,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用免提模式致电需要答复的供应商对质疑进行回复。供应商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7、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供应商连续三次致电未接通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回复,评标委员会将自行对需要回复的内容进行认定。二、投标文件的提交本项目实行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上条款。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磋商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1.1.2本磋商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本磋商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本磋商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磋商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本磋商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磋商范围、工期、质量要求
1.3.1本次磋商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本磋商项目的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本磋商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本磋商项目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磋商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磋商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磋商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供应商自行踏勘。
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供应商在踏勘现场中看到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分包
不允许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2.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另附);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到网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
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但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3.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磋商响应函
二、首次报价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承诺函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3.2磋商报价
3.2.1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工程内容,供应商应对本次招标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进行报价。磋商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3.2.2磋商报价应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实施和完成招标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需的全部费用。
3.2.3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等,充分考虑市场价格、风险因素,在合理范围内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
3.2.4供应商应结合自身条件,并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难度、工期的要求、质量要求以及市场因素、现场环境因素、社会因素、市场价格调整因素等各方面原因合理报价。磋商报价将被认为已综合考虑了在施工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全部不可预见费用。成交人无权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延长工期、增加价款或索赔等要求。
3.2.5供应商在磋商报价前可踏勘施工现场,充分考虑工地现状条件可能影响到工程正常施工的所有风险因素。无论供应商是否进行了上述现场踏勘工作,其磋商报价中均将被认为已包含有工地现状在施工作业期间发生的全部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供应商成交后则无权因此要求任何工期或费用上的索赔。
3.3.6施工期间由于工程条件发生变化或供应商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更改,所增加的措施费用及工期一概不予调整,相应的费用供应商应在谈判报价中充分考虑,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2.7磋商报价要求
(1)各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份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2)各供应商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充分考虑该工程实施时的各种风险,并将其考虑在本次投标报价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本次磋商的最终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磋商控制价,高于磋商控制价的报价将不再评审;
(4)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5)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方式,允许二次报价。
3.3磋商有效期
3.3.1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3.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3.4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5.1“近年财务状况”,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须按评分办法提供相应资料,否则不得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具体要求见评分办法,可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可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磋商响应文件可按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2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项目实施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0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其中包含用于磋商响应文件上传的主文件(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磋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
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点击以下链接学习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00325/4a2f9fa3-b923-4ddd-bd6f-138a0b63f7d1.html
3.7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4.投标
4.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
4.1.1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签章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盖章的,以签盖单位章为准;要求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
4.2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
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
5.磋商
5.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无纸化进行招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等。
5.2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采用一次加密方式。开标时,由供应商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开标、唱标。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
5.3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磋商响应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4磋商小组
5.4.1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评审专家2人从相关专家库抽取终端随机抽取。
5.4.2磋商小组对所有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递交给采购人。
5.4.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5.4.3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初步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
5.4.4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5.5磋商原则和方法
5.5.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5.5.2磋商在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将遵照磋商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5.5.3评审方法
(1)初步评审(是否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定合格的供应商。
(2)各供应商依据各自情况进行最后报价。
(3)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6对供应商的评价
在初审阶段,响应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为未能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标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的;
(2)响应文件中无报价、无工期、无质量等级或工期、质量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
(3)响应文件有保留或合同草案有采购人不可接受条件;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质要求的;
5.6.1磋商小组只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且通过初步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
5.6.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完成后,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5.6.3经磋商确定最终工程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6.4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6.5如果第一名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7确定成交人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有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
6.合同授予
6.1定标方式
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
6.2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成交候选人。
6.3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6.4履约、支付担保
6.4.1履约担保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前附表一致。
6.4.2采购人支付担保的提交与释放程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前附表一致。
6.4.3成交人不能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6.5签订合同
6.5.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7.纪律和监督
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7.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7.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7.5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
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
项目类型/(金额万元)工程货物服务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1.20%1.70%1.70%100-500万元(含500万元)1.00%1.20%1.20%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0.7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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