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2026年车辆更新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结果】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2026年车辆更新购置项目-中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三门峡市 | 采购单位 | 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2026年车辆更新购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采购项目编号:义马公开采购-2026-43 | ||||||||||||||||||||||||||||||||
| 2、采购项目名称: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2026年车辆更新购置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9日 | ||||||||||||||||||||||||||||||||
| 5、评审日期:2026年10月23日 |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2026年车辆更新购置项目,主要内容:四门五座三厢新能源轿车五台采购及车辆购置税、保险、牌照办理等后续相关服务(具体详见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7日历天内完成整车供货及配套服务;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5、质保期:按国家规定;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7日历天内完成整车供货及配套服务。 | ||||||||||||||||||||||||||||||||
| 三、中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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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评审专家名单 | ||||||||||||||||||||||||||||||||
| 张军星(组长)、符亚军(采购人代表)、葛志成、王景玉、尹金楷 |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参照按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取费标准收取代理费,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
| 收费金额:10,508.10元 |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单位信息 监督单位:义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0398-5832143 |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 | ||||||||||||||||||||||||||||||||
| 地址:河南省义马市政府院内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人才服务(青年创新创业)中心7楼707、709号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doc 附件.pdf 本国产品声明函.pdf 中标公告.pdf 中标结果告知书.pdf
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2026年车辆更新购置项目
采购编号:义马公开采购-2026-43
项目编号:YMGZ[2026]115-ZC097
招标文件
采购人: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
代理机构: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二六年九月
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2026年车辆更新购置项目
采购编号:义马公开采购-2026-43
项目编号:YMGZ[2026]115-ZC097
招标文件
采购人: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
代理机构: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2026年车辆更新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
凭CA登录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6年10月2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义马公开采购-2026-43;项目编号:YMGZ[2026]115-ZC097
2、采购项目名称: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2026年车辆更新购置项
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元) |
| 1 | YMGZ[2026]115-ZC097-1 | 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2026年车辆更新购置项目 | ***.00 | ***.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2026年车辆更新购
置项目,主要内容:四门五座三厢新能源轿车五台采购及车辆购置税、保险、牌照办理等后
续相关服务(具体详见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包;
5.4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7日历天内完成整车供货及配套服务;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5.6质保期:按国家规定
5.7交货地点: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7日历天内完成整车供货及配套服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
次招标活动,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
企业信息网页截图,应包含基础信息全部内容,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网站截图应
含有日期且显示完整的查询结果;
(3)投标供应商出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4)投标供应商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
公告后网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
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公告后相关网页查询页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30日8时00分至2026年10月2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下
同)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供应商,须完成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
凭CA数字证书登录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
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中包含清单等投标
所需一切内容)。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http://120.194.249.36/TPBidder/memberLogin
办理CA证书:
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11105/57b16af9-ab87-4395-a723-7758c628
a3f8.html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三公管办[2020]2
号)文件的要求,采购文件费用不再收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2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
人不予受理。
2、地点: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上传加密响应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义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3、开标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
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
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
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投标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
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
递交等工作。因投标供应商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采购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
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
号)第6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再收取。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承诺书。
3、投标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4、开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
标文件”上传的信息为准。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文件中上传
的信息真实有效,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
况的,由投标供应商承担责任。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义马市政府院内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人才服务(青年创新创业)中心7楼707、709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监督单位信息
监督单位:义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0398-5832143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26年9月29日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 | 采购人 | 名称: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 |
| 联系人(电话):李先生(15903980299) | ||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电话):***(***) | ||
| 1.3 | 项目名称 | 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2026年车辆更新购置项目 |
| 1.4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 1.5 | 采购内容 |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2026年车辆更新购置项目,主要内容:四门五座三厢新能源轿车五台采购及车辆购置税、保险、牌照办理等后续相关服务(具体详见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 |
| 1.6 | 交货期限 | 自签订合同7日历天内完成整车供货及配套服务。 |
| 1.7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
| 1.8 | 质保期 | 按国家规定 |
| 1.9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
| 2.0 | 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能力和应具备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信息网页截图,应包含基础信息全部内容,查询日期为本公告 |
| 2.0 | 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能力和应具备条件 | 发布之日起,网站截图应含有日期且显示完整的查询结果;(3)投标供应商出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4)投标供应商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公告后网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后相关网页查询页截图;(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2.2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2.3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疑问。 |
| 2.4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且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 |
| 2.5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形式:投标人自行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查看,无需确认 |
| 2.6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发布且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 |
| 2.7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形式:投标人自行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查看,无需确认 |
| 2.8 | 投标文件的签章 |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1、投标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对电子化文件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的,投标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电子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为准。3、电子化投标文件工具请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首页“下载专区”下载。 |
| 2.9 | 投标截止时间 | 同开标时间 |
| 2.10 | 投标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 2.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6年10月2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义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
| 2.12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业主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通过相关专家库随机抽取。根据省政府关于评标专家的有关管理规定,招标人代表(业主评委)无评标劳务费。 |
| 3.0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 否,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排序; |
| 3.1 | 付款方式 | 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款。 |
| 3.2 | 代理费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有关规定收取,参照控制价代理费暂定为11000.00元,具体以实际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 3.3 | 采购预算价 | 采购预算金额***.00元。 |
| 3.3 | 采购预算价 | 凡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作无效标处理。 |
| 3.4 | 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 注:1、投标供应商依据招标文件(含补充说明,如果有的话)并结合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制作投标文件;2、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
| 3.5 | 履约保证金 | 根据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通知》三财购【2021】14号文件,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3.6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工业 |
| 3.7 | 其他事项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以及货物服务预留份额项目中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10%提高至2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货物服务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4%提高至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存在价格评审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因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提供所有产品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评审采用比例扣除。 |
| 3.8 |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 各投标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 3.9 | 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 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电子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将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 |
| 3.9 | 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 电子化投标文件工具请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首页“下载专区”下载。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一、电子化投标(一)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1、投标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的,投标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交易智库”中查看。电子化投标文件工具请点击:http://gzjy.smx.gov.cn/fwzn/moreinfo.html进行下载。(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1、投标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供应商随身携带。注:投标供应商投报多个标段的,需要每个标段单独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技术联系电话:0398-3117871主体库咨询电话:0398-3117815CA证书制发:0398-2181635科技信息科:0398-3117095(三)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无纸化进行招标,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2、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一次加密方式。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每位投标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唱标。如投标供应商携带CA证书至现场参加开标的,首先应按照中介服务机构指引,使用投标供应商CA证书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电子化投标文件异常情况的处理如出现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投标供应商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4、待所有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投标供应商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唱标。5、开标时投标供应商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大厅中点击开标一览表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唱标内容显示后10分钟内向中介服务机构电话质疑。中介服务机构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免提通话接受投标供应商的质疑并做好书面记录。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供应商发起质疑,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用免提模式致电需要答复的投标供应商进行详细质询。7、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供应商连续三次致电未接通的,视为投标供应商放弃回复,评标委员会将自行对需要回复的内容进行认定。二、相关证书原件的提交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的信息为准。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信息真实有效,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供应商承担责任。投标供应商需保证上传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因投标供应商上传原因导致应得分项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上条款。 |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本项目为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2026年车辆更新购置项目,主要
内容:四门五座三厢新能源轿车五台采购及车辆购置税、保险、牌照办理等后续相关服务(具
体详见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3、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7日历天内完成整车供货及配套服务;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1.6、质保期:按国家规定
2、投标费用
2.1投标供应商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
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定义及解释
3.1货物:系指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而提供的设备、工具、备品备件、手册及其他有
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2服务:系指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一年保险
及其他伴随服务。
3.3采购人: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
3.4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5采购代理机构: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6评标委员会: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
规定》的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机构。
3.7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公历日及北京时间。
3.8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通讯,不包括传真
发送。
4、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
标活动,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
信息网页截图,应包含基础信息全部内容,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网站截图应含有
日期且显示完整的查询结果;
(3)投标供应商出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4)投标供应商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公告
后网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
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公告后相关网页查询页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保证
5.1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及按投标供应商须知第7条款内容发出的答疑文件和第8条款内
容发出的补充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7款和第8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内容、格式、表格和所涉及的相关规范。
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资料的,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
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将导致投标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己负
责。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下载招标文件后24小时
内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出咨询并打电话至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
件予以澄清。
7.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澄清回复的
方式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回复所有报名完成投标供应商或发布澄清公告,但不指
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
间。
7.3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供应商未提出疑问,将视为投标供应商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
件中的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澄清、修改等所有要求,则投
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相应要求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和文件。
7.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发布的澄清、变更、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当招
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
7.5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查看澄清或变更信息。
8、招标文件的修正
8.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变更公告的方式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
回复所有报名完成投标供应商或发布变更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
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8.2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查看变更信息。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特别说明
9.1投标语言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
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文件可以用英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
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2计量
在投标文件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均应是真实的和有效的,如有作假,
则将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若中标后被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则采购人有权取消
其中标资格,并且该投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4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
标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9.5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
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8条。
10、投标货物和服务的报价
10.1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0.1.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含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投标供
应商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
10.1.2该项目类别及取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0.1.3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文件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
10.1.4如投标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
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电
子化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0.1.5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11、投标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
第6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再收取,需提供投标承诺函。
12、投标有效期
12.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时起开始生效,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
以公告形式提交。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电子化投标文
件。
13、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
四、企业基本情况
五、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代替保证金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
六、技术偏差表
七、技术方案及承诺
八、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九、其他资料
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4、资格审查资料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令)第四十四条:公开招
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
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5、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16、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
16.1投标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
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
(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备份文件主要用
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供应商随身携带。
注:投标供应商投报多个标段的,需要每个标段单独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7、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7.1投标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
为无效投标。
17.2、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的,投标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
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供应商通过CA证
书登录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交易智库”中查看。电子化投标文件工
具请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首页“下载专区”下载。
四、投标文件的上传
18、投标文件上传
18.1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供应商应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
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19.2采购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
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9.4电子化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9.4.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电子化投标文件。
五、开标
20、开标
20.1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在有关部门监督下进行。
20.2开标程序:
20.2.1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0.2.2介绍本项目的情况;
20.2.3宣布开标会议纪律;
20.2.4介绍参会的采购人、监督人;
20.2.5开标、解密、唱标
20.2.5.1开标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无纸化进行招标,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
不得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
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
解密等。
2、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一次加密方式。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
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每位投标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如
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唱标。
3、电子化投标文件异常情况的处理如出现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
投标供应商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
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
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
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4、待所有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
进行唱标。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投标供应商因停
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
件不予接收、唱标。
5、开标时投标供应商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大厅中点击开标一览表查看自己的投标报
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唱标内容显示后10分钟内向中介服务机构电话质
疑。中介服务机构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免提通话接受投标供应商的质疑并做好书面记
录。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
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供应商
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7、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供应商连续三次致电未接通的,视为投标供应商放弃回
复,评标委员会将自行对需要回复的内容进行认定。
2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1.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电子化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供应商
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
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
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21.2若投标文件解密后,有效电子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应予废标。
六、评标与定标
22、评标委员会
2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业主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通过相
关专家库随机抽取。
22.3参加评标的专家通过相关专家库随机抽取随机选定。与投标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
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22.4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工作在相关部门监督下,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3、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电子化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
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其他任何与评标有关的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3.2在电子化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供应
商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3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供应商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
解释。未中标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
料。
24、评标纪律
24.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不得透露对电子化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24.2除投标须知的规定以外,开标以后至授予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投标供应商均不得就与
其投标文件有关的问题主动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发生联系。
24.3如果投标供应商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施加影响,则将导致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
件被拒绝。
25、评标方法和标准
25.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5.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供应
商发起质疑。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对质疑进行在线回复,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供应商和其
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25.3评标委员会对需要答复的投标供应商连续三次致电未接通的,视为投标供应商放弃答
复,评标委员会将自行对该质疑内容进行认定。
七、授予合同
26、授予合同标准
26.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评标办法推荐的中标供应商。
26.2采购人可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当确定中标的中标供应商候选人
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
27、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27.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保留对货物数量予以适当增减的权利。中标供应商不得在此情况
下对投标文件作出修改,如价格、交货期限、质保期、售后服务等。
28、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28.1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或最高的中标候选人。
29、中标通知
29.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于15日内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在发
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示。
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3对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不做任何未中标原因的解释。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0、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31.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供应商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承包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
他协议。
31.2中标供应商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给采
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其他
3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4、招标文件内容与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35、另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
36、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三章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
四门五座三厢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轿车,数量五台。
一、整车基础硬性要求
★1.车型:四门五座三厢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轿车,可正常申领新能源绿牌,国六排放标准。
★2.车身长度≥4800mm,轴距≥2760mm。
★3.风阻系数Cd≤0.27。
★4.后备箱容积≥480L,支持后排座椅比例放倒。
★5.支持92号无铅汽油加注,油箱容积≥55L。
★6.满载最小离地间隙≥120mm,整车结构为高强度承载式车身。
二、动力系统硬性要求
★1.搭载≥1.5L自然吸气插混专用高效发动机,发动机最大功率≥74kW,最大扭矩≥126N·m,热效率≥43%。
★2.配备前置永磁同步驱动电机,电机峰值功率≥130kW,峰值扭矩≥260N·m。
★3.整车系统综合最大功率≥210kW,综合最大扭矩≥396N·m。
★4.配备混动专用变速系统,最高设计车速≥165km/h。
★5.车辆亏电百公里油耗≤3.0L/100km。
三、电池系统硬性要求
★1.电池类型:磷酸铁锂动力电池,采用液冷/冷媒直冷散热。
★2.电池平台:400V高压平台,电池容量≥19kWh。
★3.CLTC纯电续航里程≥160km,满油满电综合续航≥1900km。
★4.支持3.5kWV2L对外放电功能。
四、充电性能硬性要求
★1.直流快充:30%-80%充电时长≤30分钟,最大直流快充功率≥48kW。
★2.交流慢充功率≥6.6kW。
五、底盘行驶系统硬性要求
★1.悬架结构:前麦弗逊独立悬架+后多连杆独立悬架。
★2.配备EPB电子手刹、多级动能回收可调。
★3.配备基础主动安全制动、车身稳定控制系统。
车辆购置后续服务: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牌照办理、车膜(四车门及前后挡车膜)及脚垫、后背箱垫等;其
中:车辆保险包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方责任险300万、车损险、附加外部电网损失险、医保外医疗
费用责任险1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驾乘险)100万。
注:1、以上所有技术参数不得偏离,供应商投标时除提供偏离表外,还须提供供货承诺书(格式后附);
2、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第四章评标办法
1.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
评估和比较。
1.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招投标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本次招标评标
办法。并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比。
1.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提供相关
材料;凡遇到招标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评委会成员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于
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评委会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
否决。
1.4评标时,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
价最低或最高的投标供应商。
1.5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
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
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方式确定,
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6在评标过程中,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
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
若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供
应商必须满足相应要求,否则视为虚假投标。
1.7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
人提出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根据提供评标报告和推
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按下列标准打分:第一部分:商务报价评审;第二部分:技术标评审;
第三部分:综合评审。
投标供应商最终得分=商务报价得分+技术评审得分+综合评审得分。
3.评审程序
3.1资格审查
采购人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对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里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查,有
一项不符合的,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评标过程。符合的进入下一评标程序。
评标办法前附表
| 初步评审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3.1.1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3.1.2 | 资格评审标准(由采购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或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
| 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 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 |||
| 营业执照 |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信息网页截图,应包含基础信息全部内容,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网站截图应含有日期且显示完整的查询结果;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信息网页截图,应包含基础信息全部内容,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网站截图应含有日期且显示完整的查询结果; | |||
| 投标供应商出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 投标供应商出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 |||
|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后相关网页查询页;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后相关网页查询页截图; |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其他证明材料 | 投标供应商需要上传的其他证明材料 | |||
| 3.1.3 | 实质性响应评审标准 | 交货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 质保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
| 技术参数 | 不得负偏离,并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相关资料 | |||
| 其他实质性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4.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 分值构成(100分) | 投标报价:30分技术评分:45分商务评分:25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报价(30分) | 投标报价 |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1.有效投标供应商是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供应商;2.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设备价、备品备件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保险、各种税费等;3.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设备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4.根据国务院2022年5月31日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对所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所有产品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 技术部分(45分) | 技术方案(0-45分) | 供货方案(0-10分) |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对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货源保障、供货进度计划、运输方案、实施保障体系等。方案全面合理、详尽可行,有充分保障的得10分;方案基本合理、较详尽可行,有基础保障的得6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 所投车辆技术实力(0-10分) | 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所投车辆技术实力(包括:所投车辆设计、技术、节能环保、操作、控制、性能、质量、用户使用口碑以及车辆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成本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所投车辆设计非常合理、技术非常先进、节能环保、在同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操作非常方便、易于控制、性能优秀,质量非常可靠、性能非常稳定,产品使用、维护和保养非常合理科学,用户使用口碑非常好,得10分;所投车辆设计较合理、技术较先进、节能环保、在同行业中较居于领先地位,操作较方便、较易于控制、性能良好,质量较可靠、性能较稳定,产品使用、维护和保养较合理科学,用户使用口碑较好,得6分;所投车辆设计、技术、节能环保、操作、控制、性能、质量、 | ||
| 质量保障方案(0-9分) | 根据采购人需求,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对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质量控制体系;质量追溯体系、质量异常处理机制等。质量及安全保障方案内容明确详实,方案科学、合理、安全,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得9分;质量及安全保障方案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安全,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得5分;质量及安全保障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安全性方面一般,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得2分;方案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
| 验收方案(0-8分) | 根据采购人需求,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对投标人提供的验收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出厂验收、到货验收、到货资料交付、交付培训等。验收方案完善,出厂验收、到货验收等详尽,目标明确的得8分;验收方案基本完善,出厂验收、到货验收等内容基因详细,目标基本明确的得5分;验收方案简单,出厂验收、到货验收等内容欠缺,目标不明确的得2分;方案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
| 应急方案(0-8分) | 根据采购人需求,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对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应急响应流程;资源保障;当车辆在外执行任务途中突发故障不能行驶,供应商提供道路救援,现场能修好就地处置;现场无法修复,拖车回维修站点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遇到紧急情况时建立的服务制度、故障响应时间、故障排除时间及计划、应急维修措施预案的合理性、完善性、快速响应性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应急方案内容明确详实,方案科学、合理、安全,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得8分;应急方案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安全,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得2分;应急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安全性方面一般,措施不够到位,针对性不够强,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得1分;方案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
| 商务部分(25分) | 企业业绩 | 0-6分 | 投标供应商或制造商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的,每 |
| 商务部分(25分) | 企业业绩 | 0-6分 | 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 优惠服务承诺 | 0-5分 | 具有详细具体的优惠承诺内容:对本项目的实际需要提供优惠服务、延伸服务、便利服务等优惠承诺全面、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得5分;优惠承诺较为全面、较为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操作性设计,得3分;优惠承诺基本全面、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设计,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 |
| 售后服务计划 | 0-14分 | 1、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整车质保期限、三电系统质保、免费定期保养、备品备件供应、驻场技术人员、定期回访、故障进厂维修。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计划、稳定的售后服务队伍,有良好的服务信誉、24小时服务热线、质保期外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具体售后服务计划切实可行的得6分;具体售后服务计划较可行的得3分;具体售后服务计划基本可行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2、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后期使用、维护等方面提出的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与措施,切实可行的得4分;较可行的得2分;基本可行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3、备品备件的及时配送、更换、调整和维修;对于备品备件的质量问题,保修期内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提供备品备件使用说明和维护指导。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备品备件切实可行的得4分;备品备件较可行的得2分;备品备件基本可行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
5.计分办法
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法则,取至小数点后2位,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
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2位。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供应商得分高低排序
向采购人推荐一至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6.定标
按评委计分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向采购
人提供评标报告。
第五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本合同格式仅供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为准)
供货合同
甲方:(采购人)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成交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公开招标,甲方将乙方作为(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
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1.货物内容
详见附件:合同清单。
2.合同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此合同金额为含税金额,税率为。
2.2本合同金额是根据乙方投标报价确定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调整。
3.保密条款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
划、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4.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5.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6.转包或分包
6.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7.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7.1交货期:
7.2交货方式:
7.3交货地点:
8.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
甲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9.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0.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0.1乙方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
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0.2使用说明书、合格证、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0.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
接货。
10.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0.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
方货物已送达。
1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1乙方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磋
商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1.2乙方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
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
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
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
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7
日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没有弥补缺陷,
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1.4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因人为因素
出现故障外,乙方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1.5乙方对超过质保期的货物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11.6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小时
内解除故障。
12.调试和验收
12.1乙方交货前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
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2.2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依据磋商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在3个
工作日内组织初步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2.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
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12.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13.索赔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
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等,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
门承担的除外),乙方承担违约所造成一切损失,同时上报财政部门列入黑名单。
14.违约责任
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4.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超过约定日期10个日历天内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或解除本合同。甲方
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乙方仍按上述规定向甲方支付延期交
货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
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
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5.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
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
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5.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
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6.合同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
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6.1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违约解除合同
17.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
留向对方追诉的权利。
17.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
同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17.1.2乙方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
17.1.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7.1.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7.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7.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
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
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8.其他约定
18.1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8.3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自拟)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同时
授权委托该同志代表我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开标、合同谈判、处理有关事务等并有权签
署有关文件。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投标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因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无法手写签字,可以以印刷体代替(印刷体为
电脑打出的字体)。
三、投标函
致(采购人):
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参
数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投标报价,
交货期限为__,质量要求,质保期,承包上述项目的采购
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及有关附件,已充分理解并掌
握了本招标项目的全部有关情况,认为招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公开、
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我方对招标文件没有任何异议。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和条件。
2、我方承认投标函附表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3、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
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
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自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并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
改、撤销投标文件。
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的行为。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标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注:对本投标函的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附件1:
投标函附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
| 投标总报价(元) | 数量:1辆 | 裸车价(包含四车门车膜、前后挡车膜及脚垫等)大写:小写:元其他服务费用,大写:小写:元 |
| 数量:5辆,总报价大写:小写:元 | ||
| 交货期限 | ||
| 质量要求 | ||
| 质保期 | ||
| 投标有效期 | ||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
| 备注 | ||
投标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分项报价明细表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制造商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 1 | 5 | 辆 | |||||||
| 总计 | |||||||||
注:投标供应商根据需要可在本表中自行增加更为详细的说明及报价说明
投标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四、企业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传真 | 网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 营业执照号 | ||||
| 经营范围备注 | ||||
后附:资格审查评审标准中的相关证件;
投标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五、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代替保证金承诺事项及
违背承诺的责任
(一)投标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
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投标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
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
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和追索的权利。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二)投标承诺函代替保证金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
(格式自拟)
六、技术偏差表
| 序号 | 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 | 投标文件所附的技术参数 | 偏差情况 | 偏离说明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 |
说明: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不同
时,应逐条逐项如实填列在偏离表中。
2、投标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偏差情况”是指“有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单位:,(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七、技术方案及承诺
(自拟)
八、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
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
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
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
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义马市2024年部分社区增配健身器材采购
采购编号:义马公开采购-2024-103
项目编号:YMGZ[2024]215-ZC118
招标文件
采购人:义马市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清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2026年车辆更新购置项目
采购编号:义马公开采购-2026-43
项目编号:YMGZ[2026]115-ZC097
招标文件
采购人: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
代理机构: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二六年九月
2
1.
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2026年车辆更新购置项目
采购编号:义马公开采购-2026-43
项目编号:YMGZ[2026]115-ZC097
招标文件
采购人: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
代理机构: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2026年车辆更新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凭CA登录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义马公开采购-2026-43;项目编号:YMGZ[2026]115-ZC097
2、采购项目名称: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2026年车辆更新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元) |
| 1 | YMGZ[2026]115-ZC097-1 | 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2026年车辆更新购置项目 | ***.00 | ***.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2026年车辆更新购置项目,主要内容:四门五座三厢新能源轿车五台采购及车辆购置税、保险、牌照办理等后续相关服务(具体详见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包;
5.4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7日历天内完成整车供货及配套服务;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5.6质保期:按国家规定
5.7交货地点: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7日历天内完成整车供货及配套服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信息网页截图,应包含基础信息全部内容,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网站截图应含有日期且显示完整的查询结果;
(3)投标供应商出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4)投标供应商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公告后网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后相关网页查询页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30日8时00分至2026年10月2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供应商,须完成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凭CA数字证书登录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中包含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http://120.194.249.36/TPBidder/memberLogin
办理CA证书:
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11105/57b16af9-ab87-4395-a723-7758c628a3f8.html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三公管办[2020]2号)文件的要求,采购文件费用不再收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2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地点: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上传加密响应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义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3、开标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
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投标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递交等工作。因投标供应商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采购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再收取。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承诺书。
3、投标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4、开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的信息为准。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信息真实有效,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供应商承担责任。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义马市政府院内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人才服务(青年创新创业)中心7楼707、709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监督单位信息
监督单位:义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0398-5832143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26年9月29日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 | 采购人 | 名称: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 |
| 联系人(电话):李先生(15903980299) | ||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电话):***(***) | ||
| 1.3 | 项目名称 | 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2026年车辆更新购置项目 |
| 1.4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 1.5 | 采购内容 |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2026年车辆更新购置项目,主要内容:四门五座三厢新能源轿车五台采购及车辆购置税、保险、牌照办理等后续相关服务(具体详见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 |
| 1.6 | 交货期限 | 自签订合同7日历天内完成整车供货及配套服务。 |
| 1.7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
| 1.8 | 质保期 | 按国家规定 |
| 1.9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
| 2.0 | 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能力和应具备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信息网页截图,应包含基础信息全部内容,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网站截图应含有日期且显示完整的查询结果;(3)投标供应商出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4)投标供应商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公告后网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后相关网页查询页截图;(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2.2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2.3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疑问。 |
| 2.4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且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 |
| 2.5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形式:投标人自行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查看,无需确认 |
| 2.6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发布且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 |
| 2.7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形式:投标人自行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查看,无需确认 |
| 2.8 | 投标文件的签章 |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1、投标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对电子化文件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的,投标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电子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为准。3、电子化投标文件工具请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首页“下载专区”下载。 |
| 2.9 | 投标截止时间 | 同开标时间 |
| 2.10 | 投标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 2.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6年10月2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义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
| 2.12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业主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通过相关专家库随机抽取。根据省政府关于评标专家的有关管理规定,招标人代表(业主评委)无评标劳务费。 |
| 3.0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 否,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排序; |
| 3.1 | 付款方式 | 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款。 |
| 3.2 | 代理费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有关规定收取,参照控制价代理费暂定为11000.00元,具体以实际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 3.3 | 采购预算价 | 采购预算金额***.00元。凡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作无效标处理。 |
| 3.4 | 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 注:1、投标供应商依据招标文件(含补充说明,如果有的话)并结合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制作投标文件;2、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
| 3.5 | 履约保证金 | 根据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通知》三财购【2021】14号文件,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3.6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工业 |
| 3.7 | 其他事项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以及货物服务预留份额项目中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财库(2020) 46号文件规定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10%提高至2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货物服务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4%提高至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存在价格评审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因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提供所有产品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评审采用比例扣除。 |
| 3.8 |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 各投标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 3.9 | 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 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电子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将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电子化投标文件工具请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首页“下载专区”下载。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一、电子化投标(一)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1、投标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的,投标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交易智库”中查看。电子化投标文件工具请点击:http://gzjy.smx.gov.cn/fwzn/moreinfo.html进行下载。(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1、投标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供应商随身携带。注:投标供应商投报多个标段的,需要每个标段单独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技术联系电话:0398-3117871 主体库咨询电话:0398-3117815CA证书制发:0398-2181635 科技信息科:0398-3117095(三)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无纸化进行招标,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2、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一次加密方式。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每位投标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唱标。如投标供应商携带CA证书至现场参加开标的,首先应按照中介服务机构指引,使用投标供应商CA证书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电子化投标文件异常情况的处理如出现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投标供应商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4、待所有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投标供应商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唱标。5、开标时投标供应商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大厅中点击开标一览表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唱标内容显示后10分钟内向中介服务机构电话质疑。中介服务机构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免提通话接受投标供应商的质疑并做好书面记录。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供应商发起质疑,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用免提模式致电需要答复的投标供应商进行详细质询。7、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供应商连续三次致电未接通的,视为投标供应商放弃回复,评标委员会将自行对需要回复的内容进行认定。二、相关证书原件的提交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的信息为准。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信息真实有效,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供应商承担责任。投标供应商需保证上传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因投标供应商上传原因导致应得分项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上条款。 |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本项目为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服务平台)2026年车辆更新购置项目,主要内容:四门五座三厢新能源轿车五台采购及车辆购置税、保险、牌照办理等后续相关服务(具体详见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3、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7日历天内完成整车供货及配套服务;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1.6、质保期:按国家规定
2、投标费用
2.1投标供应商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定义及解释
3.1货物:系指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而提供的设备、工具、备品备件、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2服务:系指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一年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3.3采购人:义马市机关事务中心
3.4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5采购代理机构: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6评标委员会: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机构。
3.7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公历日及北京时间。
3.8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通讯,不包括传真发送。
4、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信息网页截图,应包含基础信息全部内容,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网站截图应含有日期且显示完整的查询结果;
(3)投标供应商出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4)投标供应商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公告后网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后相关网页查询页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保证
5.1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及按投标供应商须知第7条款内容发出的答疑文件和第8条款内容发出的补充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7款和第8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内容、格式、表格和所涉及的相关规范。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资料的,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将导致投标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己负责。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下载招标文件后24小时内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出咨询并打电话至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7.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澄清回复的方式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回复所有报名完成投标供应商或发布澄清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3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供应商未提出疑问,将视为投标供应商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澄清、修改等所有要求,则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相应要求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和文件。
7.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发布的澄清、变更、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
7.5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查看澄清或变更信息。
8、招标文件的修正
8.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变更公告的方式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回复所有报名完成投标供应商或发布变更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8.2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查看变更信息。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特别说明
9.1投标语言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文件可以用英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2计量
在投标文件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均应是真实的和有效的,如有作假,则将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若中标后被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该投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4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9.5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8条。
10、投标货物和服务的报价
10.1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0.1.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含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投标供应商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
10.1.2该项目类别及取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0.1.3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文件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
10.1.4如投标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电子化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0.1.5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11、投标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再收取,需提供投标承诺函。
12、投标有效期
12.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时起开始生效,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公告形式提交。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
13、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
四、企业基本情况
五、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代替保证金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
六、技术偏差表
七、技术方案及承诺
八、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九、其他资料
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4、资格审查资料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令)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5、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16、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
16.1投标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供应商随身携带。
注:投标供应商投报多个标段的,需要每个标段单独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7、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7.1投标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17.2、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的,投标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交易智库”中查看。电子化投标文件工具请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首页“下载专区”下载。
四、投标文件的上传
18、投标文件上传
18.1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19.2采购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9.4电子化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9.4.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电子化投标文件。
五、开标
20、开标
20.1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在有关部门监督下进行。
20.2开标程序:
20.2.1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0.2.2介绍本项目的情况;
20.2.3宣布开标会议纪律;
20.2.4介绍参会的采购人、监督人;
20.2.5开标、解密、唱标
20.2.5.1开标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无纸化进行招标,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不得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2、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一次加密方式。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每位投标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唱标。
3、电子化投标文件异常情况的处理如出现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投标供应商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4、待所有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投标供应商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唱标。
5、开标时投标供应商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大厅中点击开标一览表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唱标内容显示后10分钟内向中介服务机构电话质疑。中介服务机构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免提通话接受投标供应商的质疑并做好书面记录。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
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供应商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7、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供应商连续三次致电未接通的,视为投标供应商放弃回复,评标委员会将自行对需要回复的内容进行认定。
2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1.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电子化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21.2若投标文件解密后,有效电子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应予废标。
六、评标与定标
22、评标委员会
2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业主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通过相关专家库随机抽取。
22.3参加评标的专家通过相关专家库随机抽取随机选定。与投标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22.4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工作在相关部门监督下,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3、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电子化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其他任何与评标有关的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3.2在电子化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3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供应商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4、评标纪律
24.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不得透露对电子化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24.2除投标须知的规定以外,开标以后至授予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投标供应商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问题主动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发生联系。
24.3如果投标供应商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施加影响,则将导致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被拒绝。
25、评标方法和标准
25.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5.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供应商发起质疑。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对质疑进行在线回复,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25.3评标委员会对需要答复的投标供应商连续三次致电未接通的,视为投标供应商放弃答复,评标委员会将自行对该质疑内容进行认定。
七、授予合同
26、授予合同标准
26.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评标办法推荐的中标供应商。
26.2采购人可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当确定中标的中标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
27、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27.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保留对货物数量予以适当增减的权利。中标供应商不得在此情况下对投标文件作出修改,如价格、交货期限、质保期、售后服务等。
28、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28.1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或最高的中标候选人。
29、中标通知
29.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于15日内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在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示。
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3对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不做任何未中标原因的解释。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0、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31.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承包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2中标供应商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其他
3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4、招标文件内容与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35、另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
36、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三章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
四门五座三厢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轿车,数量五台。
一、整车基础硬性要求
★1.车型:四门五座三厢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轿车,可正常申领新能源绿牌,国六排放标准。
★2.车身长度≥4800mm,轴距≥2760mm。
★3.风阻系数Cd≤0.27。
★4.后备箱容积≥480L,支持后排座椅比例放倒。
★5.支持92号无铅汽油加注,油箱容积≥55L。
★6.满载最小离地间隙≥120mm,整车结构为高强度承载式车身。
二、动力系统硬性要求
★1.搭载≥1.5L自然吸气插混专用高效发动机,发动机最大功率≥74kW,最大扭矩≥126N·m,热效率≥43%。
★2.配备前置永磁同步驱动电机,电机峰值功率≥130kW,峰值扭矩≥260N·m。
★3.整车系统综合最大功率≥210kW,综合最大扭矩≥396N·m。
★4.配备混动专用变速系统,最高设计车速≥165km/h。
★5.车辆亏电百公里油耗≤3.0L/100km。
三、电池系统硬性要求
★1.电池类型:磷酸铁锂动力电池,采用液冷/冷媒直冷散热。
★2.电池平台:400V高压平台,电池容量≥19kWh。
★3.CLTC纯电续航里程≥160km,满油满电综合续航≥1900km。
★4.支持3.5kWV2L对外放电功能。
四、充电性能硬性要求
★1.直流快充:30%-80%充电时长≤30分钟,最大直流快充功率≥48kW。
★2.交流慢充功率≥6.6kW。
五、底盘行驶系统硬性要求
★1.悬架结构:前麦弗逊独立悬架+后多连杆独立悬架。
★2.配备EPB电子手刹、多级动能回收可调。
★3.配备基础主动安全制动、车身稳定控制系统。
车辆购置后续服务: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牌照办理、车膜(四车门及前后挡车膜)及脚垫、后背箱垫等;其中:车辆保险包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方责任险300万、车损险、附加外部电网损失险、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1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驾乘险)100万。
注:1、以上所有技术参数不得偏离,供应商投标时除提供偏离表外,还须提供供货承诺书(格式后附);
2、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第四章评标办法
1.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1.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招投标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本次招标评标办法。并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比。
1.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提供相关材料;凡遇到招标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评委会成员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于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评委会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
1.4评标时,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或最高的投标供应商。
1.5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6在评标过程中,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若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供应商必须满足相应要求,否则视为虚假投标。
1.7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根据提供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按下列标准打分:第一部分:商务报价评审;第二部分:技术标评审;第三部分:综合评审。
投标供应商最终得分=商务报价得分+技术评审得分+综合评审得分。
3.评审程序
3.1资格审查
采购人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对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里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的,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评标过程。符合的进入下一评标程序。
评标办法前附表
| 初步评审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3.1.1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3.1.2 | 资格评审标准(由采购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或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
| 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 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 |||
| 营业执照 |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信息网页截图,应包含基础信息全部内容,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网站截图应含有日期且显示完整的查询结果;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信息网页截图,应包含基础信息全部内容,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网站截图应含有日期且显示完整的查询结果; | |||
| 投标供应商出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 投标供应商出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 |||
|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公告后网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 | 投标供应商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公告后网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 | |||
|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后相关网页查询页;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后相关网页查询页截图; |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其他证明材料 | 投标供应商需要上传的其他证明材料 | |||
| 3.1.3 | 实质性响应评审标准 | 交货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 质保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
| 技术参数 | 不得负偏离,并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相关资料 | |||
| 其他实质性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4.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5.计分办法分值构成(100分)投标报价:30分技术评分:45分商务评分:25分评分因素评分内容分值评分标准报价(30分)投标报价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1.有效投标供应商是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供应商;2.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设备价、备品备件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保险、各种税费等;3.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设备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4.根据国务院2022年5月31日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对所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所有产品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技术部分(45分)技术方案(0-45分)供货方案(0-10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对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货源保障、供货进度计划、运输方案、实施保障体系等。方案全面合理、详尽可行,有充分保障的得10分;方案基本合理、较详尽可行,有基础保障的得6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差或未提供不得分。所投车辆技术实力(0-10分)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所投车辆技术实力(包括:所投车辆设计、技术、节能环保、操作、控制、性能、质量、用户使用口碑以及车辆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成本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所投车辆设计非常合理、技术非常先进、节能环保、在同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操作非常方便、易于控制、性能优秀,质量非常可靠、性能非常稳定,产品使用、维护和保养非常合理科学,用户使用口碑非常好,得10分;所投车辆设计较合理、技术较先进、节能环保、在同行业中较居于领先地位,操作较方便、较易于控制、性能良好,质量较可靠、性能较稳定,产品使用、维护和保养较合理科学,用户使用口碑较好,得6分;所投车辆设计、技术、节能环保、操作、控制、性能、质量、用户使用口碑以及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成本等方面等方面内容不够全面、不符合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完善性较一般,得2分;注:供应商需提供各装置实物图片、相关数据、详细文字说明、相关图片图纸、对比资料等证明文件,分别证明产品先进性、合理性、经济性、稳定可靠性、安全性、环保性等优异之处,并与其他同类产品相比该产品的优势体现,如有缺项或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不符合得分要求的不得分。质量保障方案(0-9分)根据采购人需求,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对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质量控制体系;质量追溯体系、质量异常处理机制等。质量及安全保障方案内容明确详实,方案科学、合理、安全,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得9分;质量及安全保障方案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安全,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得5分;质量及安全保障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安全性方面一般,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得2分;方案差或未提供不得分。验收方案(0-8分)根据采购人需求,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对投标人提供的验收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出厂验收、到货验收、到货资料交付、交付培训等。验收方案完善,出厂验收、到货验收等详尽,目标明确的得8分;验收方案基本完善,出厂验收、到货验收等内容基因详细,目标基本明确的得5分;验收方案简单,出厂验收、到货验收等内容欠缺,目标不明确的得2分;方案差或未提供不得分。应急方案(0-8分)根据采购人需求,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对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应急响应流程;资源保障;当车辆在外执行任务途中突发故障不能行驶,供应商提供道路救援,现场能修好就地处置;现场无法修复,拖车回维修站点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遇到紧急情况时建立的服务制度、故障响应时间、故障排除时间及计划、应急维修措施预案的合理性、完善性、快速响应性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应急方案内容明确详实,方案科学、合理、安全,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得8分;应急方案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安全,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得2分;应急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安全性方面一般,措施不够到位,针对性不够强,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得1分;方案差或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25分)企业业绩0-6分投标供应商或制造商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优惠服务承诺0-5分具有详细具体的优惠承诺内容:对本项目的实际需要提供优惠服务、延伸服务、便利服务等优惠承诺全面、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得5分;优惠承诺较为全面、较为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操作性设计,得3分;优惠承诺基本全面、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设计,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售后服务计划0-14分1、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整车质保期限、三电系统质保、免费定期保养、备品备件供应、驻场技术人员、定期回访、故障进厂维修。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计划、稳定的售后服务队伍,有良好的服务信誉、24小时服务热线、质保期外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具体售后服务计划切实可行的得6分;具体售后服务计划较可行的得3分;具体售后服务计划基本可行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2、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后期使用、维护等方面提出的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与措施,切实可行的得4分;较可行的得2分;基本可行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3、备品备件的及时配送、更换、调整和维修;对于备品备件的质量问题,保修期内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提供备品备件使用说明和维护指导。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备品备件切实可行的得4分;备品备件较可行的得2分;备品备件基本可行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分值构成(100分)投标报价:30分技术评分:45分商务评分:25分评分因素评分内容分值评分标准报价(30分)投标报价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1.有效投标供应商是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供应商;2.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设备价、备品备件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装卸、保险、各种税费等;3.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设备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4.根据国务院2022年5月31日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对所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所有产品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技术部分(45分)技术方案(0-45分)供货方案(0-10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对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货源保障、供货进度计划、运输方案、实施保障体系等。方案全面合理、详尽可行,有充分保障的得10分;方案基本合理、较详尽可行,有基础保障的得6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差或未提供不得分。所投车辆技术实力(0-10分)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所投车辆技术实力(包括:所投车辆设计、技术、节能环保、操作、控制、性能、质量、用户使用口碑以及车辆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成本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所投车辆设计非常合理、技术非常先进、节能环保、在同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操作非常方便、易于控制、性能优秀,质量非常可靠、性能非常稳定,产品使用、维护和保养非常合理科学,用户使用口碑非常好,得10分;所投车辆设计较合理、技术较先进、节能环保、在同行业中较居于领先地位,操作较方便、较易于控制、性能良好,质量较可靠、性能较稳定,产品使用、维护和保养较合理科学,用户使用口碑较好,得6分;所投车辆设计、技术、节能环保、操作、控制、性能、质量、用户使用口碑以及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成本等方面等方面内容不够全面、不符合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完善性较一般,得2分;注:供应商需提供各装置实物图片、相关数据、详细文字说明、相关图片图纸、对比资料等证明文件,分别证明产品先进性、合理性、经济性、稳定可靠性、安全性、环保性等优异之处,并与其他同类产品相比该产品的优势体现,如有缺项或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不符合得分要求的不得分。质量保障方案(0-9分)根据采购人需求,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对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质量控制体系;质量追溯体系、质量异常处理机制等。质量及安全保障方案内容明确详实,方案科学、合理、安全,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得9分;质量及安全保障方案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安全,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得5分;质量及安全保障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安全性方面一般,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得2分;方案差或未提供不得分。验收方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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