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郑州市 发布日期:2026-10-11

【招标结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中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郑州市 采购单位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6-53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10月1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就餐人数约230人,每人每月不超过390元标准;职工食堂主要为职工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及公务工作餐饮服务,食堂日常管理及餐厨保洁,保障全体职工营养用餐;合同期限内如发生食品安全及其他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有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关食堂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郑港财采公开-2026-5347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就餐人数约230人,每人每月不超过390元标准;职工食堂主要为职工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及公务工作餐饮服务,食堂日常管理及餐厨保洁,保障全体职工营养用餐;合同期限内如发生食品安全及其他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有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河南尚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南区8号地安置区商业3号楼C座12层2,149,600.00元 评审总得分:91.2分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冯文鹏、樊苗苗、时玮娜、周春生、***(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中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30,795.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电子邮件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舜英路与乔松街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科技产业园三楼
联系人:马翠 陈志滨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翠 陈志滨
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Z
12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二零二六年九月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二零二六年九月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活动!
区内已为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搭建了“政银企”合作平台,
提供“政采贷”合同融资产品、预付款保函、融资担保等服务,详情请登陆“郑州航空
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合同融资平台。
中国银行
http://www.hngp.gov.cn/hkgq/content?infoId=1577707548259258&channelCode=D37
0102
建设银行
http://www.hngp.gov.cn/hkgq/content?infoId=1598919079880795&channelCode=D37
0102
中信银行
http://www.hngp.gov.cn/hkgq/content?infoId=1629951278361786&channelCode=D37
0102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
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
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郑财购〔2018〕
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条件和可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入口”查询联系。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获取招标文件,并
于2026年09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6-53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郑港财采公开-2026-5347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是***,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就餐人数约230人,
每人每月不超过390元标准;职工食堂主要为职工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及公务工作餐饮服务,食堂日
常管理及餐厨保洁,保障全体职工营养用餐;合同期限内如发生食品安全及其他事故,由此产生的
一切责任及费用有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2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关食堂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6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
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具有有效期
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
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3.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应当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的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按照郑港财〔2022〕11号、郑
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07日至2026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
2
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
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
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zzhkgggzy.cn:18082/)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
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zzhkgg
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
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
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
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不见面开标
操作指南》。
2.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舜英路与乔松街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科技产业园三楼
联系人:***
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采购人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地址:郑州航空港区舜英路与乔松街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联系人:***联系方式:***
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科技产业园三楼联系人:***联系方式:***
1.1.4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1.1.5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就餐人数约230人,每人每月不超过390元标准;职工食堂主要为职工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及公务工作餐饮服务,食堂日常管理及餐厨保洁,保障全体职工营养用餐;合同期限内如发生食品安全及其他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有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1.6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关食堂
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2出资比例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采购范围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1.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9踏勘现场不组织
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1分包不允许
1.12偏离不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解答、澄清、修改、补充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将需澄清的问题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进行提问(并及时通知代理机构),并上传加盖公章的PDF版及可编辑的word版,以便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及时整理、回复。在规定时间后提交的疑问,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2.2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形式:各投标人自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中查看,并自行下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未及时下载造成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自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查看,无需确认。
2.3.1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形式:各投标人自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中查看,并自行下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未及时下载造成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投标人自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查看,无需确认。
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4投标保证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承诺函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评标办法中的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3.7.4投标文件份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须在交易平台系统内上传)。
4.2投标文件的递交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只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交易平台系统的指定位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2.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5.2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相关经济、技术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标。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7.3.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为减少供应商资金占压,免收履约保证金)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2政府采购政策1.为贯彻落实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后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通知为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
10.2政府采购政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0.3质疑与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告中列明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地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联系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在法定质疑期内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3.投标人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函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的投诉函将不予受理。
10.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投标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
10.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郑财购〔2018〕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条件和可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入口”查询联系。
10.5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10.6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具体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0.7知识产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2.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成果,投标人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8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0.9同义词语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措辞理解:“招标人”与“采购人”含意相同;“申请人”与“投标人”与“供应商”含意相同;“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代理机构”含意相同;“响应文件”与“投标文件”含意相同;“采购文件”与“招标文件”含意相同。
10.10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10.10特别提醒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2.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失败、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3.因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当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4.评审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有关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原件扫描件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图片应合理设置图片大小,保证投标文件总容量不至于过大,避免影响顺利上传。投标文件须按要求进行签章(签字或盖章)后,最终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6.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11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六)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七)不同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10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省、
市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本招标项目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
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投标人未去现场踏勘或未提出要求的,将被视为已经进行过“现场踏勘”。投标文件一
旦送达,即视为投标人已经确认现场条件状况,任何处理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10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分包
不允许。
1.12偏离
不允许。
1.13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2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采购
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全面接受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
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
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采购人澄清发出的同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系统
会提示投标人查看,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澄清内
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采购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采购人修改发出的同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系统
会提示投标人查看,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修改内
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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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技术部分
五、综合部分
六、投标承诺函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七、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2投标报价
3.2.1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并结合市场行情和
本企业实力,自主合理报出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人工成本、物资消耗、管理费用、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以及为完成
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中载明。
3.3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
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
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承诺函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承诺函。
3.5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评标办法中的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
的要求。
14
3.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
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
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
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
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
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只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版投
标文件。
4.2.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加密电
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
为逾期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
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为准。
4.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
15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采购人在本章第4.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1.2在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中途离开、不参加会议的,视同
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到,公布投标人名单;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自公布投标人后,进入下一阶段开始
计算),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用加密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在规
定时间内造成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采购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自行
承担;
(3)电子唱标;
(4)开标结束。
5.3投标文件开启时,需遵循以下要求进行:
(1)电子开标时,因电子交易系统异常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并上报系统技术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或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场做出答
复,并制作记录。
5.4资格审查
5.4.1开标结束后,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
十四条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5.4.2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1)资格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
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若没有提供资格证明材
料或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能进入评标。
16
(3)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5.4.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程序。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
标。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
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6.4.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将按
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6.4.2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6.4.3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
动,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7.合同授予
17
7.1定标方式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采购人应当根据评审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放弃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的推荐顺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2中标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定标确认书当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本项目公告发
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电子邮件(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内填写)方式对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
排序。
7.3履约保证金(不适用)
7.3.1不收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为减少供应商资金占压,免收履约保证金)。
7.4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
损失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
还应当赔偿损失,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中标候选人均不具备中标资格或存在违规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新招标的情形。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
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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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纪律和监督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
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质疑与投诉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
附件: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依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现将划分标准及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
工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40000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
建筑业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80000Z≥80000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
批发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40000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
零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20000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Y<200
仓储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30000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
邮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
住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
餐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0Y≥100000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200000Z≥10000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5000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资产总额(Z)人万元X≥300Z≥120000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

20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
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
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
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
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
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
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
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
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
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
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21
第三章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前附表
1)开标结束后,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
四条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程序。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1资格审查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无关联声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应当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2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一致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1.2响应性评审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投标范围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最高限价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报价:20分技术部分:60分综合部分:20分
2.2.2(1)商务部分(20分)投标报价(2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最终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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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技术部分(60分)内部管理制度(6分)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员培训及奖惩制度、消防安全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全面且可行性、合理性、针对性强,得6分;管理制度不够全面且可行性、合理性针对性较弱,得4分;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且可行性、合理性弱、针对性差,得2分;未提供得0分。
膳食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就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膳食方案(包括:充分考虑职工餐饮习惯、规律和口味差异性,每周菜单及营养配比说明、菜肴品种搭配)的合理性及优劣进行打分:方案与措施合理、科学、可行且有针对性得10分;方案与措施较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一般得8分;方案与措施较差,无针对性得6分;未提供得0分。
项目人员配备(5分)根据采购人需求投标人就本项目的人员配备优劣(从年龄、分工、技术特长三方面配备情况)进行打分:人员年龄搭配较合理、分工较明确、技术特长有利于项目后期实施得5分,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人员配备合理性弱、针对性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
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8分)根据投标人针对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与措施,保证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消防事故等具体措施进行打分:方案切实可行、服务保障措施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得8分;方案可行、服务保障措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方案可行性差、服务保障措施存在明显不足,得4分;未提供得0分。
餐厅环境管理控制方案与措施(7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具体要求,建立餐厅环境管理控制方案与措施(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方案与措施合理、科学、可行且有针对性得7分;方案与措施较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一般得5分;方案与措施较差,无针对性得3分;未提供得0分。
设备设施维护及节能环保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对设备设施维护及节能环保方案进行打分:方案切实可行、服务保障措施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得6分;方案可行、服务保障措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方案可行性差、服务保障措施存在明显不足,得2分;未提供得0分。
定期膳食改进计划与措施(6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膳食改进计划与措施进行打分:膳食改进计划与措施完善、具体、可行、有利于改善和提高员工就餐质量得6分;计划与措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计划与措施可行性差、服务保障措施存在明显不足,得2分;未提供得0分。
财务核算、成本控制及仓管制度(6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具体要求,建立财务核算、成本控制及仓管制度:制度方案全面且可行性、合理性、针对性强的,得6分;制度方案不够全面且可行性、合理性、针对性较弱的,得4分;制度方案存在漏洞且可行性、合理性、针对性弱的,得2分;未提供得0分。
2.2.2(3)综合部分(20分)企业业绩(5分)202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过类似餐饮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2.5分,不提供不得分,此项最多得5分。(评标时电子投标文件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服务承诺(15分)1.投标人服务承诺具有全面履行承诺或完成承诺的方法措施,够具体明确,操作性强得5分;较全面,不够具体明确,操作性不强,得3分;不够具体明确,得1分;未提供得0分。
2.与委托方管理人员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听取用餐人员意见建议,持续优化服务的方案与措施:够具体明确,操作性强得4分;较具体明确,操作性不强,得2分;不够具体明确,得1分;未提供得0分。
3.遇到重大活动时积极配合及相应配合措施,能够及时调配厨师及服务人员:针对性强,保证措施完善,得3分;针对性及保证措施一般,但能结合招标人实际情况,得2分;针对性不强,保证措施不完善,或者不能结合招标人实际情况,得1分;未提供得0分。
4.投标人对人员管理及保证人员稳定性方面的承诺:针对性强,保证措施完善,得3分;针对性及保证措施一般,但能结合招标人实际情况,得2分;针对性不强,保证措施不完善,或者不能结合招标人实际情况,得1分;未提供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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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
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
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
2、评审标准
1.1资格审查:见资格审查前附表。
2.1符合性审查
2.1.1形式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响应性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l)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l)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
形式、响应性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6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
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
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5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
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
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人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任一情形的,应当通过电子
交易平台向投标人发起价格澄清,要求相关投标人在30分钟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对投标价格作
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投标人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
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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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
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录,并随投标人提供
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一并归档。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
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
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
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
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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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合同
甲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乙方:
经招标程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郑港财
采公开-2026-53)由(以下简称乙方)中标并提供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双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项目情况
(一)餐饮服务项目基本概况
餐饮服务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餐饮服务地理位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关食堂
餐饮服务项目内容:主要为职工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及公务工作餐饮服务
(二)开餐时间及餐饮品种
菜品种类按照合同要求保障。
早餐(7:30-8:30):菜品2-3个品种;主食不少于2个品种;汤类不少于2个品种;蛋类1个。
(包含但不限于油条、菜角、包子、煎包、馅饼、杂粮(玉米、红薯、芋头等))
午餐(12:00-13:30):菜品4-5个品种(二荤三素);主食不少于2个品种;汤类不少于1个品
种;工作日供应水果1种。
晚餐(夏季18:00-19:00,冬季17:30-18:30):菜品3个品种(一荤二素);主食不少于1个
品种;汤类不少于1个品种。
其他要求:1.蔬菜、水果以时令蔬果为主;
2.每月不少于2次特色菜品,特色菜品包括但不限于包子、排骨、烩面、饺子、牛羊鱼虾等,
特色菜品供应日可酌情减少菜品、主食种类;
3.逢特定民俗节日,如元宵节、端午节、冬至等,及时供应特定种类菜品;
4.供应菜品应保证总量,正常供应时间内确保种类不减、质量不降。
(三)餐饮服务质量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食堂餐饮服务必须满足甲方采购要求及标准。
2、提供的食堂餐饮服务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要求及标准以及响应性文件的采购要求及标准
偏离表、内部管理制度及服务方案一致。
3、业务技能熟练、荤素搭配营养健康、食品安全可靠、品种丰富多样、管理严格正规、服务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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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周到。
第二条合同价款、期限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价款
本项目服务费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每月约为万元,最终以每月实际就
餐人数及中标价据实结算,厨师和服务人员工资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三)甲方每月月初对乙方上个月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细则(详见附件1)进行评分,
并于考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在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发布验收结果。乙方根据甲方对评分结
果提供税务正规发票,并填写付款申请书,甲方收到发票及付款申请书后3个工作日付清。
(四)本项目为面向小微企业项目,为减少供应商资金占压,免收履约保证金。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中
的内容。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
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有关要求,
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
作。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厨房、餐厅、贮藏室等房屋,并承担所使用的
水、电等相关费用。
2、甲方向乙方提供供餐区域及供餐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
3、甲方根据需要对供餐区域及供餐操作间内达到报废年限、无法正常使用的设备、设施予以更
换、增补,以确保在合同期内的良好运行。
4、甲方有权对乙方供餐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乙方的供餐质量进行考评,乙方应及时处理甲
方提出的处理意见,及时改进。
5、甲方有权不定期抽查乙方提供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与原料实物的真实性、安全、卫生及合法
性,抽查结果由甲方以书面告知乙方。
6、甲方应及时传递国家、地方及甲方环境体系管理相关法规和程序文件。
7、甲方职工食堂不允许接待乙方非本食堂派驻人员就餐。
8、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服务项目和种类时,负责添置所需的设备。
9、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能满足工作需求的派驻人员进行调整和更换。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时,负责供餐区域及供餐操作间(如油烟净化系统、灶台等)设备、
设施完好,可正常使用,并可满足履行本合同服务项目需要。乙方负责上述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
30
保管、使用、保养,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以确保在合同期内的良好运行。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
管理失误造成的任何设施、设备和用具等的损坏或遗失,由乙方负责维修及赔偿。
2、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的开餐时间和餐次提供餐饮服务,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
餐饮的质量,并对供应食物的安全性负责。
3、乙方负责供餐区域、供餐操作间及乙方员工生活区的日常管理和卫生保洁。乙方允许甲方授
权的管理人员随时检查工作、生活区域;接受甲方进行的考评及根据考评结果做出的相关决定。
4、乙方须按照承诺,派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同志,身份证号码:,
为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厨师等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常驻现场,对现场进行
全面管理,同时负责与甲方的联络;合同期内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经甲方同意。
5、乙方须根据劳动法为派驻人员购买社会保险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和生育保险),并购买服务期间团体意外险等商业险,派驻人员应按工作岗位统一着装、穿戴整齐、
干净整洁,以上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须提交派驻人员的卫生防疫体检证明,以确保所有从事供餐工作人员均符合健康标准。
乙方在现场须遵守和执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凡乙方在其服务行为中所获悉的一
切有关甲方的信息均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后泄露给第三方。乙方必须保证所有在现场派驻人
员都遵守此项保密要求。
6、乙方须积极协助甲方选择食物的原材料和辅料等,并指定专人负责对各类食物原材料和辅料
数量及质量进行验收,以确保所采购的食物原材料和辅料等符合国家和地方所规定的食品安全、卫
生、质量等相关标准。如甲方委托乙方采购食物原材料和辅料等材料,乙方应确保所采购原材料供
应商“三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齐全,并对食品安全负责。
7、乙方负责涉及供应服务的一切事务。在水、电、气的使用过程中须遵守甲方规定,厉行节约、
保障安全。
8、乙方在供餐服务中须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机构所规定的食品安全和个人及环境卫生的相关
规定。
9、乙方须负责清理供餐区域、供餐操作间所产生的一切垃圾和废弃物,并按要求送到甲方指定
的地点,同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10、乙方负责本项目营运安全及派驻人员的食宿,相关费用自理,与甲方无关。
11、乙方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管理,派驻人员发生的任何人身安全和事故等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
责任,与甲方无关。
12、乙方全面负责其管辖、住宿范围内的营运安全和人员安全,同时乙方应保证遵守并执行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安全规定。此外,乙方应保证遵守消防安全准则及相关安全的法律法规,
并接受甲方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整改相关问题。
13、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原因造成甲方以及任何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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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
14、乙方只能利用甲方提供的供餐区域及设备、水、电、燃气向完成本合同及甲方要求的餐饮
服务;不得将本项目转让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15.乙方应保证每天(含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至少有一名具备相应资质与健康证明的厨师在
甲方机关驻地值岗待命。
16.乙方厨师值班时段为每日供餐服务结束、完成食堂收尾工作后开始,至次日早餐开餐前止。
具体起止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季节变化书面确认。
17.乙方应将当日值班厨师的姓名及有效联系电话,于每日值班开始前报甲方指定管理人员备案。
值班厨师应保持通信畅通,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能于20分钟内抵达食堂操作岗位。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双方经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可提前15天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支付半个月服务费用的代通知金情况下随时解
除本合同。
(三)发生不可抗力且其影响连续超过30天,甲乙双方均可解除合同。
(四)乙方出现经营困难、进入破产程序、乙方股东决定解散或经营期到期,甲方有权立即终
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服务费用的违约金;
(五)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应向甲方方支
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六)甲方组织人员不定期对乙方提供的伙食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如满意度连续2次低于70%
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甲方连续三次抽查到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目录中产品与原材料实物的真实、安全、卫生及
合法性违反规定,或甲方发现乙方违规、违约行为通知乙方后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或乙
方将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一)当甲方抽查出乙方未及时清除垃圾时,第一次抽查出现违规行为,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
要求及时整改;第二次抽查出现违规行为,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
整。
(二)乙方未按照甲方提供的开餐时间或餐次提供餐饮服务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三)乙方提供的餐饮服务存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导致甲方人员身体不适的,乙方应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并同时承担相应赔偿。
(四)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乙方服务不符合甲
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若乙方未在限期内完成改正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
32
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佰元;若逾期超过5日或乙方拒绝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四)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委托管理费及职工餐费中直接扣除甲方损失及乙方违约金。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的,甲方需支付乙方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5%。
(六)在甲方义务等条款中约定超期少于30日支付的甲方需支付乙方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
2%;超期大于30日支付的话,甲方需支付乙方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5%。
六、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友好协
商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确认,本合同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可合法送达,并可作为司法送达地址。一方变更联系方式,
应书面通知对方。
七、其它
(一)对本合同条款做任何修改、偏离以及增加补充条款,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并由双方代表签
署书面协议。
(二)在本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时,清算服务费和餐费后乙方必须立即撤出供餐区域,并且必
须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两天内,将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设备、设施和用具等对照清单完好的、清
洁的(正常磨损,使用寿命到期报损除外)归还甲方。
(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
务转让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四)任何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资料和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食品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的规定,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否则,乙方除承担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
的全部损失外,还应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乙方的任何供货商、代理人或派驻人员的行为、违约或疏忽,视为乙方的行为、违约或
疏忽,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乙方若违反机关有关管理规定,或没有按照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将食堂设
备损坏,或承包期内部正常营业,给机关造成各种损失的从服务费中按最终损失费总数扣除。承包
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服务费正常给付。如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损
失费用则从服务费中扣除,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于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行正
本份,乙方执行正本份。
33
甲方:乙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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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餐厅餐饮工作的管理,使机关餐厅工作人员更好地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验区银河办事处职工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加强对机关餐厅的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饮食
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事处规章制度制订本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检查考核人员的组成:
1.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主管领导、财务人员;
1.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招标项目负责人;
1.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工会人员、纪检监察室人员;
1.4、具体机关餐厅负责人;
1.5、第三方可能参与公司或人员(其他餐饮公司或其他专业人员或办事处其他部门人员)。
二、检查范围:
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机关餐厅管理及办事处职员满意率,办事处职员投诉(投诉
扣分加倍)等。每月检查1次,每月统计一次。满分为100分,80分为及格分。
三、处罚办法:
在考核中,办事处将根据检查评比结果;每季度进行考核三次,若评定结果未达标,按照机关
餐厅管理规定对中标人进行相应处罚。若评定结果连续未达标,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机关餐厅日常管理量化考核内容见附表1。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行为,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
情节较重的,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1、发生轻微食物中毒(五人以下),认定为当月考核不合格。
2、发生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除按《食品卫生法》规定进行处罚外,解除或终止承
包协议。
五、本办法从2026年月日起实行,由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年月日
35
附:2:
机关食堂劳务服务考核表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服务要求及标准规定分值所得分值
一工作人员1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按规定着装,戴口罩、工作帽和手套;严禁带耳环、手镯、项链等华丽而显眼的饰物。3
2工作人员做到勤打理自己、身上无异味、工作服干净整洁、无蓄留指甲保持洁净、头发干净无头屑。3
3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严禁吃零食、玩手机、聚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
二服务质量4项目经理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热情,到岗尽职,文明礼貌,服务态度热情周到。3
5对服务对象投诉的问题,态度端正,及时解答或处理。3
6严禁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等现象。3
三餐饮质量7坚持每周拟制食谱并执行公开制度。3
8菜品搭配营养科学合理4
9菜品种类按照合同要求保障。早餐(7:30-8:30):菜品2-3个品种;主食不少于2个品种;汤类不少于2个品种;蛋类1个。午餐(12:00-13:30):菜品4-5个品种(二荤三素);主食不少于2个品种;汤类不少于1个品种;工作日供应水果1种。晚餐(夏季18:00-19:00,冬季17:30-18:30):菜品3个品种(一荤二素);主食不少于1个品种;汤类不少于1个品种。其他要求:1、蔬菜、水果以时令蔬果为主。2、每月不少于2次特色菜品,特色菜品包括但不限于包子、排骨、烩面、饺子等,特色菜品供应日可酌情减少菜品、主食种类;3、逢特定民俗节日,如元宵节、端午节、冬至等,及时供应特定种类菜品;4、供应菜品应保证总量,正常供应时间内确保种类不减、质量不降。3
四卫生情况10食堂所属区域卫生干净整洁,做到无“四害”、无污迹、无积水、无异味。3
11桌椅摆放、各类用品放置整齐划一,做到不零散、不杂乱。3
12餐具做到清洁、卫生、安全。3
13主、副食品严禁出现不新鲜食品、过期食品或腐烂变质的食品等情况5
五设备管理14刷卡机、电视、空调等各类电器设备完好,正常运行3
15其它公共设备完好规范,使用正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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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管理情况16就餐区域、操作间、储藏室等是否干净整洁,做到无“四害”无污迹、无积水、无异味。3
17卫生清理是否分工明确、责任清楚、自查到位,做到无死角、无盲区、无疏漏,有督查,有讲评,有存档。3
18餐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的制度),做到清洁、卫生、安全。3
19各种机器设备必须在其额定条件下使用,不要带故障工作,均由专人操作,专人保养,专人管理。3
20刷卡机、洗碗机、排油烟机、电视等各类机器设备是否完好,正常运行;运转时严禁离人3
七安全情况21主、副食品采购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做到证件齐全、手续完备、渠道正规。3
22采购的主、副食品是否存在有不新鲜食品、过期食品或腐烂变质的食品;进口食品必须有对应的中文标识,必须是有效期内的。3
23工作人员是否均持有健康证,且定期审验,持证上岗是否从严把关,并报甲方备案。4
24加工操作流程是否规范安全。3
25加强火源管理,燃气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有专人负责;随时清除油污,将易燃物品远离火源,操作间和仓库禁止烟火。3
八工作情况26持每周拟制食谱科学合理并执按时上报3
27原材料价格是否经过甲方核算、审定,有无私自调整现象。4
28接受监督考核及日常检查的态度是否端正。4
29对考核检查出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到位。5
30餐厅各类资料、文书、票据、照片等是否按要求上报甲方、考核及日常检查工作中餐厅是否做到工作留痕等。5
合计100分
考核人员签字
乙方(盖章)甲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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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本次招标项目服务的内容:供应商需负责不仅限以下工作内容:
(1)机关人员工作日每日三餐管理(早餐、中餐、晚餐);
(2)食材采购;
(3)餐厅管理过程中一次性用品消耗;
(4)餐厅清洁;
(5)食品安全;
二、基本概况及具体工作要求:
2.1服务时间及菜品要求:
早餐(7:30-8:30):菜品2-3个品种;主食不少于2个品种;汤类不少于2个品种;蛋类1个。
(包含但不限于油条、菜角、包子、煎包、馅饼、杂粮(玉米、红薯、芋头等))
午餐(12:00-13:30):菜品4-5个品种(二荤三素);主食不少于2个品种;汤类不少于1个品
种;工作日供应水果1种。
晚餐(夏季18:00-19:00,冬季17:30-18:30):菜品3个品种(一荤二素);主食不少于1个
品种;汤类不少于1个品种。
其他要求:1.蔬菜、水果以时令蔬果为主;
2.每月不少于2次特色菜品,特色菜品包括但不限于包子、排骨、烩面、饺子、牛羊鱼虾等,
特色菜品供应日可酌情减少菜品、主食种类;
3.逢特定民俗节日,如元宵节、端午节、冬至等,及时供应特定种类菜品;
4.供应菜品应保证总量,正常供应时间内确保种类不减、质量不降。
2.2中标后餐厅人员基本配置要求
序号职务名称人员数量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1、男女不限,40周岁以下,品貌端正,体检合格,提供健康证、体检合格证明、2023年1月1日以来出具的无犯罪证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2、全面负责餐厅服务工作的管理、采购食品的验收、出入库登记、消耗等,做好各类与业主方的沟通、协调和餐厅保障工作。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做好食堂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食堂工作的协调和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做好出入库登记及伙食费用收支报账的管理工作;负责会议接待、工作用餐的安排;建立食堂物品台帐,对物品使用及报损进行审核;定期检查食堂安全及卫生;要带领食堂工作人员提高服务水平、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厨师不少于3人1、拟派人员3名厨师(男女不限,60周岁以下,含1名厨师长,1名凉菜师,1名面点师)。提供健康证、2023年1月1日以来出具的无犯罪证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2、均须持有相关岗位的上岗证件,实行厨师长负责制,负责机关食堂的主副食操作和相关主副食厨师的管理及加工制作的调配、使用和保障,菜品质量的调整把关,食品原料的加工,饭菜烹饪,机关食堂设备操作安全和卫生工作。
3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1、55周岁以下,提供健康证、2023年1月1日以来出具的无犯罪证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2、负责餐厅服务和餐厅环境卫生,并提供优质服务,工作中积极主动、团结互助、以诚对人、以礼相待。有从事过餐厅服务工作经验。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素养和职业道德。

以上工作人员须100%持健康证上岗(可到岗后一周内办理完毕),仪表端正,没有犯罪前科。双
休日、节假日须有管理人员值班,随时接收工作。
2.3服务要求:
1)、餐厅、操作间等均属于供应商管理范围,供应商需负责承包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安全管理。
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为广大职工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得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
委托方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2)、上岗,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
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监督,并检查。
3)、供应商须确保饭菜质量和现场服务满意度,对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及时调整,诚恳接受就餐
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达到服务满意为止。日常服务中,如发生员工对食堂卫生、食材新鲜度、餐
内发现异物等投诉,经核实,按照食堂管理规定对中标人进行相应处罚。每季度进行考核三次,若
评定结果未达标,按照机关餐厅管理规定对中标人进行相应处罚。若评定结果连续未达标,采购人
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4)、供应商在经营中需增加设备、改造、装修须以书面形式报委托方审批,未经批准擅自增加
设备、人员,改造装修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减员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5)、供应商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委托方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
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承包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
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6)、供应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在食堂内搞不法经营。一经发
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处罚或法律诉讼。
2.4设备维护使用:
设备正常消耗损坏由甲方维修,确保正常运行。供应商浪费食材的,中标人照价赔偿;每日操
作前,由生产安全员对水、电、设备的检查,检查结果建立台账,并在经理监督下签字确认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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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因供应商操作或维护不当,导致发生火灾或其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就餐人员食物
中毒的,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损坏设备应当赔偿。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2.5提供待遇:
采购人按每月按验收评分情况支付供应商费用(说明: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发票),该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乙方应承担的所需各种税金、食材采买费、食堂管理费等。
三、其他相关要求:
1)、菜品丰富多样、应时应季。食材新鲜,荤素搭配。严禁腐烂变质食材,保证菜肴的卫生。
2)、各类优质粮油、食材与调味品的采购、配送应严格验收。
3)、定期接受菜品质量、卫生情况、服务质量的检查,并按规定留样。
4)、工作人员注意着装仪表,穿着大方,清洁卫生。头发要保持清洁、发型和长发不得影响工
作和卫生标准。
5)、严禁在洗碗池、洗菜池内洗涤衣服、鞋袜或其他私人用品。
6)、供应商按劳动法和郑州市有关政策规定聘请、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并负责食堂工作人员工
资发放。供应商及聘请的员工应无犯罪记录,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供应商负责所聘
员工发生的劳务纠纷、工伤、病残和安全事故。
7)、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加工食品,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8)、供应商负责食堂用火、用水、用电安全,防止发生灾害事故。并在使用过程中注意节约,
不得浪费。
9)采购人若有公务接待任务,供应商应配合做好伙食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其他
1.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劳动设施、工具(包括炒灶、蒸柜、冰柜、消毒柜、压面机、和面机、
烤箱、桌椅、环保排烟)及员工宿舍等工作条件,以及食堂的水、电费用。
2.供应商承担燃料等费用。
五、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40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41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技术部分
五、综合部分
六、投标承诺函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七、其他资料
42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我们收到了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
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投标报价为(大写):,
(小写):元,服务期限:,服务质量:。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表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投标有可
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间向采购人提出。逾期不提,我公司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7、我方承诺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招标代理费。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
电子邮箱:(此项为必填项,评标结果告知用):
日期:
43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范围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投标报价大写:小写:元
服务期限
服务质量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备注(可附优惠承诺)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
日期:
4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45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
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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