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豫0223破1号河南省鑫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招标公告】(2026)豫0223破1号河南省鑫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开封市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 | 项目名称 | 破产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6)豫0223破1号河南省鑫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6年6月5日,河南省鑫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晟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和挽救可行性为由,向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申请重整。2026年6月10日,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作出(2026)豫022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鑫晟公司破产重整申请;2026年6月22日,作出(2026)豫0223破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鑫晟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盘活鑫晟公司存量资产,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方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河南省鑫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6年6月5日,河南省鑫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鑫晟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
整价值和挽救可行性为由,向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026年6月10日,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作出(2026)豫0223破
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鑫晟公司破产重整申请;2026年
6月22日,作出(2026)豫0223破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华
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鑫晟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
人”)。
为盘活鑫晟公司存量资产,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及相
关方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规定,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公告如下:
-1-
一、招募公告须知
(一)本公告旨在向意向投资人披露鑫晟公司基本情况,管理
人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对资产实际状况及权属瑕疵的保证,
亦不替代意向投资人自行开展尽职调查的义务。
(二)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最终权利义务以正式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除重整计划草案未
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未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外,不得随意退出。
(四)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并保留
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二、公司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鑫晟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23日,系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
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410223317323115R,法定代表人史振帮,注册地址尉氏县产业
-2-
集聚区福园路西段,经营范围:棉纱、纱、棉布加工销售,皮棉、
棉短绒购销。
鑫晟公司破产财产已由管理人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完成专项审
计和评估。鑫晟公司的资产状况、债权债务情况、抵押查封及租赁
占用情况等具体信息,意向投资人可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向管理人了
解。
三、公司优势
1.产业基础与配套优势。鑫晟公司地处尉氏县纺织产业集聚区
域,纺织产业配套较为完备,具备较强的产业链协同基础。
2.工艺与产品优势。鑫晟公司掌握气流纺、紧密纺、紧密赛络
纺等纺纱工艺,具备30支、60支、80支棉纱的生产能力,可满足
日常织造、中端布品及高端针织等不同需求,产品销往东南沿海、
东南亚等高端织造基地。
3.装备与智能化优势。鑫晟公司持续开展设备智能化改造和升
级,引进贝斯特细纱机、赛特粗纱机等国际先进纺纱设备,推进信
-3-
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实现设备互联互通和自动化控制,被评为省级
智能化车间。
4.技术与创新优势。鑫晟公司与国内知名科研院校建立产学研
合作关系,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拥有实用新型专利三十余项,被认
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5.绿色环保优势。鑫晟公司采用先进的环保设备和技术,对生
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有效处理和循环利用,实现
废弃物达标排放。
四、投资人资格要求
(一)意向投资人应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
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资金实
力。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纺织行业生产经营经验,或具有纺织
产业链上下游相关身份(如原料供应、纺纱织造、面料服装、贸易
流通等),具备支持鑫晟公司重整后恢复生产、持续经营的能力。
-4-
(三)意向投资人应能提供不低于评估报告关于鑫晟公司重整
市场价值的重整投资对价(该金额为初步拟定,最终以管理人与意
向投资人磋商并经法定程序确认的重整投资方案为准),并按要求
缴纳报名保证金。
(四)两个以上主体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应签订
书面合作协议,明确牵头方及各成员的权利义务,并共同向管理人
承担连带责任。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I
(一)主体资格文件。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材料、同意参与本次重02
整投资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联合体应另提供联合体合作协议及承诺函。
(二)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对价及支付计划、
资金来源证明、债权清偿方案、企业经营规划、职工安置方案等。
(三)报名承诺函、保密承诺函(模板可联系管理人获取)及
资金实力证明。
-5-
上述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五份(加盖公章或签字捺印,并加
盖骑缝章)。
六、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18时止。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期限,延长将另行公告。
(二)报名地点: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产业集聚区福聚路西段
16号河南省鑫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右侧管理人办公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七、保证金要求
(一)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内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0
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汇入管理人指定专用账户(账户信息
请联系管理人获取)。未按规定缴纳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保证金处理规则:意向投资人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
保证金于投资人确定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被确
-6-
定为重整投资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款的组成部分;意向
投资人无故中止收购或重整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依次用于支付磋
商期费用损失、冲抵鑫晟公司债务。
八、其他事项
(一)意向投资人在尽职调查及重整过程中获悉的鑫晟公司商
业秘密、财务信息等未公开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擅自使
用,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材料及尽职调查情况开展遴选工作。
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报名的,管理人将在综合评估其重
整投资方案可行性后确定是否选任;多家报名的,管理人将制定专
项遴选方案并另行通知。
(三)意向投资人应充分知晓并接受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各类风
险。管理人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不作实质性承诺,相关数
据以最终审计、评估报告及尽职调查结果为准,意向投资人不得据
此主张招募无效或追究管理人责任。
-7-
九、特别申明
报名人缴纳保证金并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鑫晟公司现
状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如最终审计、评估数据与本公告
披露数据存在差异,报名人不得据此主张报名无效或追究管理人责
任。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所确定的重整投资人,
方成为鑫晟公司重整投资人
欢迎社会各界报名!
特此公告!
]
河南省鑫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六年月九日
-8-
2026年6月5日,河南省鑫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晟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和挽救可行性为由,向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申请重整。2026年6月10日,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作出(2026)豫022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鑫晟公司破产重整申请;2026年6月22日,作出(2026)豫0223破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鑫晟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盘活鑫晟公司存量资产,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方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河南省鑫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6年6月5日,河南省鑫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鑫晟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
整价值和挽救可行性为由,向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026年6月10日,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作出(2026)豫0223破
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鑫晟公司破产重整申请;2026年
6月22日,作出(2026)豫0223破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华
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鑫晟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
人”)。
为盘活鑫晟公司存量资产,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及相
关方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规定,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公告如下:
-1-
一、招募公告须知
(一)本公告旨在向意向投资人披露鑫晟公司基本情况,管理
人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对资产实际状况及权属瑕疵的保证,
亦不替代意向投资人自行开展尽职调查的义务。
(二)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最终权利义务以正式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除重整计划草案未
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未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外,不得随意退出。
(四)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并保留
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二、公司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鑫晟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23日,系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
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410223317323115R,法定代表人史振帮,注册地址尉氏县产业
-2-
集聚区福园路西段,经营范围:棉纱、纱、棉布加工销售,皮棉、
棉短绒购销。
鑫晟公司破产财产已由管理人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完成专项审
计和评估。鑫晟公司的资产状况、债权债务情况、抵押查封及租赁
占用情况等具体信息,意向投资人可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向管理人了
解。
三、公司优势
1.产业基础与配套优势。鑫晟公司地处尉氏县纺织产业集聚区
域,纺织产业配套较为完备,具备较强的产业链协同基础。
2.工艺与产品优势。鑫晟公司掌握气流纺、紧密纺、紧密赛络
纺等纺纱工艺,具备30支、60支、80支棉纱的生产能力,可满足
日常织造、中端布品及高端针织等不同需求,产品销往东南沿海、
东南亚等高端织造基地。
3.装备与智能化优势。鑫晟公司持续开展设备智能化改造和升
级,引进贝斯特细纱机、赛特粗纱机等国际先进纺纱设备,推进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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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实现设备互联互通和自动化控制,被评为省级
智能化车间。
4.技术与创新优势。鑫晟公司与国内知名科研院校建立产学研
合作关系,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拥有实用新型专利三十余项,被认
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5.绿色环保优势。鑫晟公司采用先进的环保设备和技术,对生
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有效处理和循环利用,实现
废弃物达标排放。
四、投资人资格要求
(一)意向投资人应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
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资金实
力。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纺织行业生产经营经验,或具有纺织
产业链上下游相关身份(如原料供应、纺纱织造、面料服装、贸易
流通等),具备支持鑫晟公司重整后恢复生产、持续经营的能力。
-4-
(三)意向投资人应能提供不低于评估报告关于鑫晟公司重整
市场价值的重整投资对价(该金额为初步拟定,最终以管理人与意
向投资人磋商并经法定程序确认的重整投资方案为准),并按要求
缴纳报名保证金。
(四)两个以上主体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应签订
书面合作协议,明确牵头方及各成员的权利义务,并共同向管理人
承担连带责任。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I
(一)主体资格文件。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材料、同意参与本次重02
整投资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联合体应另提供联合体合作协议及承诺函。
(二)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对价及支付计划、
资金来源证明、债权清偿方案、企业经营规划、职工安置方案等。
(三)报名承诺函、保密承诺函(模板可联系管理人获取)及
资金实力证明。
-5-
上述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五份(加盖公章或签字捺印,并加
盖骑缝章)。
六、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18时止。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期限,延长将另行公告。
(二)报名地点: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产业集聚区福聚路西段
16号河南省鑫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右侧管理人办公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七、保证金要求
(一)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内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0
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汇入管理人指定专用账户(账户信息
请联系管理人获取)。未按规定缴纳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保证金处理规则:意向投资人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
保证金于投资人确定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被确
-6-
定为重整投资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款的组成部分;意向
投资人无故中止收购或重整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依次用于支付磋
商期费用损失、冲抵鑫晟公司债务。
八、其他事项
(一)意向投资人在尽职调查及重整过程中获悉的鑫晟公司商
业秘密、财务信息等未公开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擅自使
用,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材料及尽职调查情况开展遴选工作。
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报名的,管理人将在综合评估其重
整投资方案可行性后确定是否选任;多家报名的,管理人将制定专
项遴选方案并另行通知。
(三)意向投资人应充分知晓并接受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各类风
险。管理人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不作实质性承诺,相关数
据以最终审计、评估报告及尽职调查结果为准,意向投资人不得据
此主张招募无效或追究管理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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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特别申明
报名人缴纳保证金并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鑫晟公司现
状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如最终审计、评估数据与本公告
披露数据存在差异,报名人不得据此主张报名无效或追究管理人责
任。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所确定的重整投资人,
方成为鑫晟公司重整投资人
欢迎社会各界报名!
特此公告!
]
河南省鑫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六年月九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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