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阳市申伯大道(信臣大道-张衡大道)强电迁改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河南南阳市 发布日期:2026-06-12

【招标公告】南阳市申伯大道(信臣大道-张衡大道)强电迁改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南阳市 采购单位 南阳市公益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豫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阳市申伯大道(信臣大道-张衡大道)强电迁改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南阳市申伯大道(信臣大道-张衡大道)强电迁改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编号:YX-2026-1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申伯大道(信臣大道-张衡大道)强电迁改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5.34 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公益项目建设服 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10 千伏改造工程:110 千伏 1、1 宛张线入地工程,新建 110 千伏双回路电缆线 路 0.59km,拆除 110 千伏|、I1 宛张线双回路原有架空线路段约 0.5km,拆除 LGJQ-300 导 线约 3km,拆除双回路耐张塔 1 基、双回路直线塔 3 基,拆除 GJ-50 镀锌钢绞线约 1km,拆 除 ADSS 光缆约 1km,拆除绝缘子 30 支、金具约 0.5 吨。110 千伏宛春、宛光线改造工程,将原线路改接至新 3#塔南侧新建双回路终端钢管杆,拆除原 3#钢管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申伯大道(信臣大道-张衡大道)强电迁改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阳市申伯大道(信臣大道-张衡大道)强电迁改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2.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 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 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上述(1)、(2)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具备 即可。 2.2 人员要求: (1)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 2026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书,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 2026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上述(1)、(2)人员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具备 即可;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2.3 投标人需提供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 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承诺对象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无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 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 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 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2.6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三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2)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自分工与职责,并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 相应资格条件。 (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 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项目的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2.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评审委员会对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12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及本 公告资格要求项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24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豫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张衡路新华书店后院东二楼)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24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豫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张衡路新华书店后院东二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南阳市申伯大道(信臣大道-张衡大道)强电迁改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 豫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张衡路新华书店后院东二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6 年 06 月 24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YX-2026-11 2、项目名称:南阳市申伯大道(信臣大道-张衡大道)强电迁改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YX-2026-11 南阳市申伯大道(信臣大道-张衡大道)强电迁改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00 ***.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南阳市申伯大道(信臣大道-张衡大道)强电迁改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建设地点:南阳市申伯大道,北起信臣大道,南至张衡大道; 5.4 建设规模: 110 千伏改造工程:110 千伏 1、1 宛张线入地工程,新建 110 千伏双回路电缆线路 0.59km, 拆除 110 千伏|、I1 宛张线双回路原有架空线路段约 0.5km,拆除 LGJQ-300 导线约 3km,拆 除双回路耐张塔 1 基、双回路直线塔 3 基,拆除 GJ-50 镀锌钢绞线约 1km,拆除 ADSS 光缆 约 1km,拆除绝缘子 30 支、金具约 0.5 吨。110 千伏宛春、宛光线改造工程,将原线路改接 至新 3#塔南侧新建双回路终端钢管杆,拆除原 3#钢管杆; 10 千伏改造工程:改造 10 千伏诗供十五线、10 千伏独供二线、10 千伏诗二十二等三条 10 千伏线路总长 0.9km,新增环网环网柜 2 台,新建 ZC-YJV22-10-3x400 电缆 0.615km,改接 原有线路 14 条,采用 ZC-YJLV22-10-3x400 电缆 0.18km,ZC-YJLV22-10-3 x240 电缆 0.225km,ZC-YJLV22-10-3 x 120 电缆 0.787km。拆移原有环网柜 2 台、计量箱 2 台,开关台 架 2 套。拆除 JKLYJ-10-120 线路 0.44km,线杆 12 根,变压器 2 台; 5.5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 计服务、设计变更及重大变更导致的重新设计等工作; 5.6 质量要求: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应规范及各类规划要求并通过相关行政主 管部门审批; 5.7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服务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后; 5.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 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 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上述(1)、(2)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具备 即可。 2.2 人员要求: (1)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 2026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书,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 2026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上述(1)、(2)人员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具备 即可;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2.3 投标人需提供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 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承诺对象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无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 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 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 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2.6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三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2)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自分工与职责,并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 相应资格条件。 (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 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项目的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2.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评审委员会对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 措施进行:预留金额 万元或预留 %份额。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接受进口产品 ☑不接受进口产品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 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评审委员会对投 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 年 06 月 11 日至 2026 年 06 月 17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豫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张衡路新华书店后院东二楼)。 3、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及本公告 资格要求项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现场获取。 4、报名时登记资料应注明:申请人名称、联系人、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5、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24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豫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张衡路新华书店后院东二楼)。 六、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 年 06 月 24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豫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张衡路新华书店后院东二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公益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南阳市工业南路 911 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监督机构: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阳市工业南路 719 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898168666 3、代理机构:河南豫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南阳市张衡路新华书店后院东二楼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豫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6 年 06 月 1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公益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南阳市工业南路 911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316088114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张衡路 1 号 联 系 人: 赵严敏 电 话: *** 电子邮件: 316088114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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