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自行监测检测服务及在线自动监测测基站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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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漯河市 | 采购单位 | 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自行监测检测服务及在线自动监测测基站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自行监测检测服务及在线自动监 测测基站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NTH-2026-051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自行监测检测服务及在线自动监测测 基站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3.6 万元,招标人为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自行监测检测服务及在线自动监测 测基站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A 包:第三方自行监测检测服务、B 包:在线自动监测测基 站运行维护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自行监测检测服务及在线自动监测 测基站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A 包; (002)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第三方 自行监测检测服务及在线自动监测测基站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B 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自行监测检测服务及在线自动监测 测基站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A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A 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 CMA 资质认定证书。B 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
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 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 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不存在该情形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3.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自行监测检测服务及在线自动监测 测基站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B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A 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 CMA 资质认定证书。B 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 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 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 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不存在该情形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3.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5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6 年 05 月 18 日至 2026 年 05 月 22 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在 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西 300 米 阳光幸福之家 1 单元 701 号)携相关证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 交叉口西 300 米阳光幸福之家 1 单元 701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5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 交叉口西 300 米阳光幸福之家 1 单元 701 号)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漯河城市发展投资 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自行监测检测服务及在线自动监测测基站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 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有实力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自行监测检测服务及在线自动 监测测基站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HNTH-2026-0517
2.3 采购内容: 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自行监测检测服务及在线自动 监测测基站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A 包:第三方自行监测检测服务、B 包:在线自动监测 测基站运行维护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4 预算金额:23.6 万元(A 包:7.2 万元、B 包:16.4 万元/厂)
最高限价:23.6 万元(A 包:7.2 万元、B 包:16.4 万元/厂)
2.5 合同履行期限:1 年
2.6 服务质量:合格
2.7 该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A 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 CMA 资质认定证书。B 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 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 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 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不存在该情形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3.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6 年 05 月 18 日至 2026 年 05 月 2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在河南省泰汇工程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西 300 米阳光幸福之家 1 单 元 701 号)携相关证件报名。
4.2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企业营业执 照加盖公章。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 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投标。
5.磋商文件的领取
5.1 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至 2026 年 05 月 22 日。
5.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步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龙江路京广铁路桥东 100 米路北
代理机构: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西 300 米阳光幸福之家 1 单元 701 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龙江路京广铁路桥东 100 米路北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西 300 米阳光幸福之家 1 单元 701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henantaihu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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