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玉泉新零售街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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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洛阳市 | 采购单位 | 洛阳国创未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玉泉新零售街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玉泉新零售街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DFAL(2026)-00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玉泉新零售街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7.35118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国创未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玉泉新零售街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玉 泉新零售街区内部所有的生活垃圾、餐饮商户产生的餐厨垃圾的清理、回收及运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玉泉新零售街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玉泉新零售街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复印件 并加盖单位公章);
2.2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 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 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14 日 2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21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3.1 现场获取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如为法定代 表人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加盖 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③加盖 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获取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 门街交叉口元华国际中国银河证券三楼。3.2 网上获取时须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发送至电子 邮箱 dongfanganlan@163.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注:网上获取须 备注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4、文件费:3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元华国际中国银河证券三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元华国际中国银河证券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七、其他
玉泉新零售街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FAL(2026)-008
2、项目名称:玉泉新零售街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控制价:***.80 元/年。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玉泉新零售街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 为玉泉新零售街区内部所有的生活垃圾、餐饮商户产生的餐厨垃圾的清理、回收及运输。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2 包划分:本次采购共 1 个包,供应商应就该包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
5.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5.5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5.6 服务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5.7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5.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复印件 并加盖单位公章);
2.2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 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 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 年 04 月 14 日至 2026 年 04 月 21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14:30 至 18: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元华国际中国银河证券三楼。
3、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3.1 现场获取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如为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 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为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 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③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 印件。
现场获取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元华国际中国银河证券三楼。3.2 网上获取时须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dongfanganlan@163.com,并电话告
知代理机构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注:网上获取须备注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姓名联系方式)
4、文件费: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 年 04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元华国际中国银河证券三楼开标室。逾期 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 年 04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元华国际中国银河证券三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 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国创未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 21 号中意科技园一号研发楼 512 室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创新大厦 23 楼 2328 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国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
监管部门联系人:张经理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339886
2026 年 04 月 1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国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国创未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 21 号中意科技园一号研发楼 512 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创新大厦 23 楼 2328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dongfanganla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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