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阳市龙安区违法建筑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安阳市 发布日期: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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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安阳市 采购单位 安阳市龙安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晟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安阳市龙安区违法建筑拆除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安阳市龙安区违法建筑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SX采购【2025】53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龙安区违法建筑拆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0元,招标人为安阳市龙安区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安阳市龙安区违法建筑拆除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安阳市龙安区违法建筑拆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市龙安区违法建筑拆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申请人资格 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 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 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 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 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 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由磋商小组进行文件审查,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5日 08时00分到2025年03月31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发售:地点及方式:安阳市东工路南段河南晟祥招标代理 服务有限公司305室,4.有意投标的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 件(原件备查,核对后现场退还)。提交材料的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最终的资格认定。标 书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7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安阳市东工路南段河南晟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305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7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安阳市东工路南段河南晟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305室。 七、其他 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 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龙安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安阳市龙安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晟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阳市东工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福九鼎锅炉三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安阳市龙安区违法建筑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阳市龙安区违法建筑拆除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阳市东工路南段河 南晟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3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7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采购【2025】53号 2、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违法建筑拆除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项目名称基本技术要求服务期实施地点预算单价
安阳市龙安区违法建 筑拆除工程详见“项目具体 技术、服务要求”1年采购单位指定 地点35元/平方米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等) 5.1采购内容:安阳市龙安区违法建筑拆除工程,技术参数见第三部分项目 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 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 代理机构将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 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 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 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 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由磋商小组进行文件审查,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 2025年3月31日 ,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及方式:安阳市东工路南段河南晟祥招标 代理服务有限公司305室,现场发售。 4.有意投标的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核对后现场退还)。提交材料的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 是清晰、完整的。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最终的资格认定。 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单位缴纳的社保、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东工路南段河南晟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305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4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东工路南段河南晟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305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 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市龙安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阳市龙安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晟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东工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福九鼎锅炉三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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