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漯河市第二实验小学北教学楼教室、走廊地面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漯河市 发布日期: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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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漯河市 采购单位 漯河市第二实验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 鹏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漯河市第二实验小学北教学楼教室、走廊地面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漯河市第二实验小学北教学楼教室、走廊地面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PXGL-2024-1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第二实验小学北教学楼教室、走廊地面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5.817013 万元,招标人为漯河市第二实验小学。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对漯河市第二实验小学北教学楼教室、走廊地面进行改造, 具体施工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市第二实验小学北教学楼教室、走廊地面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漯河市第二实验小学北教学楼教室、走廊地面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 响应人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响应 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 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或者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 2024 年 01 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 2024 年 01 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 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响应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响应人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响应人为中小企业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响应人公 章,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 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响应人公章。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响应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上 资料留加盖企业印章的 A4 纸复印件各二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漯河市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 B 座 21 楼 鹏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漯河市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 B 座 21 楼 鹏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漯河市第二实验小学北教学楼教室、走廊地面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漯河市第二实验小学北教学楼教室、走廊地面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鹏新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5 月 17 日 08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XGL-2024-15 2、项目名称:漯河市第二实验小学北教学楼教室、走廊地面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 元 最高限价:***.13 元 5、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对漯河市第二实验小学北教学楼教室、走廊地面进行 改造,具体施工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及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3)磋商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 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6、计划工期:4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 响应人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响应 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 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或者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 2024 年 01 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 2024 年 01 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 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响应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响应人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响应人为中小企业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响应人公 章,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 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响应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5 月 07 日至 2024 年 05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漯河市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 B 座 21 楼 2112 鹏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报名。 2.响应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上资料留加盖企 业印章的 A4 纸复印件各二份。) 3.售价:5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17 日 08 点 30 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 B 座 21 楼 鹏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05 月 17 日 08 点 30 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 B 座 21 楼 鹏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 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磋商时请携带资料原件到现场,采购项目磋商会议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本次代理服务费根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办<2023>002 号)文件 规定,由成交单位一次性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漯河市第二实验小学 联 系 人:*** 电 话:*** 联系地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五一路 654 号 2.采购代理机构:鹏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95-3337977 地 址:漯河市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 B 座 21 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漯河市第二实验小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第二实验小学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五一路 654 号 联 系 人:*** 电 话:0395-2170131 电子邮件:LHESXCWS@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鹏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种子市场 联 系 人: 陈莉萍 电 话: 0395-3337977 电子邮件: hnpxzx128@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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