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公资建2024139号】河南省郏县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平公资建2024139号】河南省郏县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第四标段)-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平顶山市 | 采购单位 | 郏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南省郏县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平公资建2024139号】河南省郏县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河南省郏县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代码:2018-410425-76-01-042100)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9日9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郏采招标-2024-8
2、项目名称:河南省郏县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7140000.00元;最高限价:47140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建设地点:河南省郏县冢头镇,闸址位于冢头镇桥,下游约580m。
5.2、项目概况:冢头闸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拆除现状老闸,在冢头闸桥下游约580m新建冢头闸,新建冢头闸主要由上游引河段,上游防冲槽、铺盖、护底,闸室段,下游消力池、海漫、防冲槽,下游引河段,两岸连接建筑物,进场道路、管理设施等组成。
冢头闸设计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相应排涝流量为377m³/s,设计行洪标准为20年一遇,相应行洪流量972m³/s,上游蓄水量约22.8万m³,灌溉面积0.15亩,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结合安全鉴定结论及核查意见,经综合考虑,确定冢头闸除险加固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闸室及两岸连接建筑物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5.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四标段招标范围: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5、工期:
四标段服务期限:三年。
5.6、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 本项目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9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9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各供应商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61375222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5005492198U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郏县水利局
地 址:平顶山市郏县龙山大道中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正光北街交叉口东北角招银大厦2号楼 10 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24年3月19日
河南省郏县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代码:2018-410425-76-01-042100)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9日9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郏采招标-2024-8
2、项目名称:河南省郏县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7140000.00元;最高限价:4714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4 | 四标段 | 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 ***.00 | ***.00 |
5、采购需求:
5.1、建设地点:河南省郏县冢头镇,闸址位于冢头镇桥,下游约580m。
5.2、项目概况:冢头闸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拆除现状老闸,在冢头闸桥下游约580m新建冢头闸,新建冢头闸主要由上游引河段,上游防冲槽、铺盖、护底,闸室段,下游消力池、海漫、防冲槽,下游引河段,两岸连接建筑物,进场道路、管理设施等组成。
冢头闸设计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相应排涝流量为377m³/s,设计行洪标准为20年一遇,相应行洪流量972m³/s,上游蓄水量约22.8万m³,灌溉面积0.15亩,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结合安全鉴定结论及核查意见,经综合考虑,确定冢头闸除险加固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闸室及两岸连接建筑物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5.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四标段招标范围: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5、工期:
四标段服务期限:三年。
5.6、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 本项目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9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9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各供应商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61375222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5005492198U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郏县水利局
地 址:平顶山市郏县龙山大道中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正光北街交叉口东北角招银大厦2号楼 10 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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