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宝莲寺镇西郭村道路沥青铺设改造工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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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安阳市 | 采购单位 | 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银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人民政府宝莲寺镇西郭村道路沥青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人民政府宝莲寺镇西郭村道路沥青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anyang.gov.cn/),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文磋商采购-2023-45 | |||||||||||||||
2、项目名称: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人民政府宝莲寺镇西郭村道路沥青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19,141.32元 | |||||||||||||||
最高限价:***.3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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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沥青路面铺设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具有本条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纪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9)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3月16日 至 2024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anyang.gov.cn/),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 | |||||||||||||||
3.方式:网上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于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上传递交、并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3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二室(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安阳市民之家)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人民政府 | |||||||||||||||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政府西街与兴宝大道交汇处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山东银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向南180米昊澜弘顶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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