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地下停车场投资建设及运营评估(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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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许昌市 | 采购单位 | 许昌市中心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地下停车场投资建设及运营评估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地下停车场投资建设及运营评估(二次)竞争性谈判 公告
(招标编号:ZYZB-T2024003-1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许昌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地下停车场投资建设及运营评估(二次)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5 万元,招标人为许昌市中心医院。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河南万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鹿鸣湖院区地下停车场及运营情况开展评 估(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地下停车场投资建设及运营评估(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地下停车场投资建设及运营评估(二次))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
(www.xxgs.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资质。(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加 盖公章)
(四)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09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文峰路中段 1280 号老广电局家属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七、其他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许昌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地 下停车场投资建设及运营评估(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条件的 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地下停车场投资建设及运营评估(二次)(二)项目编号:ZYZB-T2024003-1 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主要内容:对河南万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鹿鸣湖院区地下停车场及运营 情况开展评估(详见采购文件)
(五)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5 万元;
(六)交付(服务、完工)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七)交付(服务、完工)地点: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
(www.xxgs.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资质。(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加 盖公章)
(四)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谈判文件报名时间及地点
1、自 2024 年 2 月 9 日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请供应商将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
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2440636377@qq.com,并电话通知报名。
2、谈判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应答人须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前将密封完好的纸质应答文件邮寄至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 楼开标室(可使用顺丰寄付,许昌本地投标单位可自行送达)。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邮寄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文峰路中段 1280 号老广电局家属院;收件人:吴婉瑜;联系电话:15038967787。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开标不再邀请应答人代表现场参加开标,开标现场由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录 制音视频备查。
六、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许昌市中心 医院》、《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中心医院
地址:许昌市文轩路 666 号
联系人:曲老师 联系电话:13503894189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文峰路中段老广电家属院 1280 号 联系人:吴婉瑜 联系电话:15038967787
许昌市中心医院
2024 年 2 月 8 日
温馨提示:
评审期间,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并根据谈 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1)最后报价(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最后报价应包括:①总报 价②分项报价。
注:①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应提交最后报 价(包括总报价及分项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②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以工程量清单提供的,供应商应以工程量清 单方式提交最后报价。
③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提前准备分项报价。
④最后报价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⑤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最后报价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2)谈判小组如要求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 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 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如因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八章“响应文 件有关格式”二“报价一览表”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未预留手机号码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 致谈判小组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谈判(最后报价)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 代理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许昌市中心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中心医院
地 址:许昌市文轩路 666 号
联 系 人:曲老师
电 话:135038941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许昌市文峰路中段老广电家属院 1280 号 联 系 人: 吴婉瑜
电 话: 1503896778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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