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安县第二职业教育中心项目供水及高压供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洛阳市 发布日期: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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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洛阳市 采购单位 新安县发达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安县第二职业教育中心项目供水及高压供配电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新安县第二职业教育中心项目供水及高压供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ZGC-202400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第二职业教育中心项目供水及高压供配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79.61 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发达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新安县第二职业教育中心项目供水及高压供配电工程,分两个标段,一 标段为新安县第二职业教育中心项目二次供水设备安装工程。工程主要内容为变频立式多级 给水泵、气压罐、碳钢水源罐、紫外线消毒器、机组管路等安装及相应的配套工程;二标段 为新安县第二职业教育中心项目高压供配电工程。工程主要内容为高压计量装置、避雷器、变压器、高压电缆、电缆保护管及箱变基础等配套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安县第二职业教育中心项目供水及高压供配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安县第二职业教育中心项目供水及高压供配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 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属行 业:建筑业;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 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一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一标段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 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 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二标段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 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 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 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 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第 3.1-3.3 项所需证明资料须在响应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照片,第 3.4 项 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5、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采购项目的前 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 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6、本次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7、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0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09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的清晰复印件 1 套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携带原 件备查:(1)法人身份证明或由法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相关证书 及承诺;(4)本公告中“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要求注:以上资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供应商应确保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按以上要求报名 并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供 应商应对报名资料及相关证件原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上 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及处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159 号功成校苑综合楼 A2306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159 号功成校苑综合楼 A2306 室 七、其他 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发达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新安县第二 职业教育中心项目供水及高压供配电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GC-2024004 2、项目名称:新安县第二职业教育中心项目供水及高压供配电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7 元 最高限价:***.77 元,其中一标段:500728.6 元;二标段:1295339.17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包 新安县第二职业教育中心项目二次供水设备安装工程 500728.6 500728.6 2 2 包 新安县第二职业教育中心项目高压供配电工程 1295339.17 1295339.1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本项目为 新安县第二职业教育中心项目供水及高压供配电工程,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新安县第二职 业教育中心项目二次供水设备安装工程。工程主要内容为变频立式多级给水泵、气压罐、碳 钢水源罐、紫外线消毒器、机组管路等安装及相应的配套工程;二标段为新安县第二职业教 育中心项目高压供配电工程。工程主要内容为高压计量装置、避雷器、变压器、高压电缆、 电缆保护管及箱变基础等配套工程。 6、工期:30 天 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 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属行 业:建筑业;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 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一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一标段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 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 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二标段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 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 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 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 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第 3.1-3.3 项所需证明资料须在响应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照片,第 3.4 项 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5、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采购项目的前 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 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6、本次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7、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 年 02 月 05 日至 2024 年 02 月 09 日上午 08:30 至 12:00,下 午 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公告期限:2024 年 02 月 05 日至 2024 年 02 月 09 日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159 号功成校苑综合楼 B2307 室。3、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现金/转账支付,售后不退。 4、本项目磋商文件领取方式: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的清晰复印件 1 套并逐页加盖单 位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1)法人身份证明或由法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及承诺; (4)本公告中“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要求 注:以上资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供应商应确保报名资料 的真实性,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 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供应商应对报名资料及相关证件原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一经 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及处罚。 四、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 年 02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逾 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递交开启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159 号功成校苑综合楼 A2306 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2024 年 02 月 05 日至 2024 年 02 月 09 日。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新安县发达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城关镇南京路 77 号 联系人和电话:*** *** 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159 号功成校苑综合楼 B2307 室 联系人和电话:****** 八、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 有)。 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 年 02 月 0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发达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城关镇南京路 77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159 号功成校苑综合楼 B2307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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