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港区北派出所枪弹库安防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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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郑州市 | 采购单位 | 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荆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港区北派出所枪弹库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港区北派出所枪弹库安防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LZB-2024-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港区北派出所枪弹库安防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5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港区北派出所枪弹库安防设备采购(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格式自拟)4、供应商须具有 2023 年 6 月以来的任意 1 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新 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 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409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409 会议室
七、其他
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港区北派出所枪弹库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ZB-2024-05
2、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港区北派出所枪弹库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5 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港区北派出所枪弹库安防设备采购(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3 天内开始供货,10 天内供货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格式自拟)4、供应商须具有 2023 年 6 月以来的任意 1 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新 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 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 279 号 12 号楼 10 楼
3、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及其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可采用邮箱获取招标文件,上述扫描件发送至 2036088155@qq.com,请注明项目 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 年 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409 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京港澳高速东 500 米路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荆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 279 号 12 号楼 10 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京港澳高速东 500 米路北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荆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 279 号 12 号楼 10 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03608815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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