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厂有限公司2024年度副产品询价销售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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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南 焦作市 | 采购单位 | 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厂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副产品询价销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资源编号23MTB012001·项目编号23MTB0120
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厂有限公司2024年度副产品询价销售项目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厂有限公司2024年度副产品销售项目公开询价销售,请贵单位按下述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并仔细阅读询价文件,慎重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粉煤灰、炉渣、石膏三项副产品作为一个标的物,在国能e商平台进行固废询价销售。
副产品销售合同期限定为一年,合同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项目询价相关规定
1、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登录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下载销售公告内附件。
2、报名、报价方式和最终截止时间:客户采用线上报名及报价方式,报名、报价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13-2111拨6)。客户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准备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份PDF文件,上传平台并发送至邮箱17028572@ceic.com。报名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6:00。合格的客户按报价说明在系统内报价,报价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16:00。
3、询价方式:公开询价
通过国家能源电商平台公开询价。
4、询价时间:
2023年12月18日16:00-2023年12月21日16:00(北京时间)
三、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报价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询价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粉煤灰等副产品购销合同,且粉煤灰等副产品购销量累计在20万吨及以上,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需至少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为无效文件)。
3.其他要求:报价人须具有容量不低于4万吨满足环保要求的自有灰库或租赁灰库(必须提供租赁合同)及总容量不低于4万吨的灰渣、石膏存放场所(自有或租赁),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权资料、图纸、批复、环保备案、照片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6.相关安全环保要求见合同模板及合同附件。
其他事项按照公司副产品管理办法和合同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四、询价要求
1、询价人按照本询价文件所列询价货物为基础进行询价,询价货物的数量为预计数量,仅供询价参考,按询价方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2、询价价格应为含税单价。报价方式:按每吨单价报价,以实际过磅数量结算。
3、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4、询价货币:人民币。
5、询价保证金:2000元(大写:贰仟元)。报价人在询价开始前将保证金打至账户1631010104000512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修武县支行营业部),打款后将付款凭证(备注:交易保证金)发送至邮箱17028572@ceic.com(同时通知联系人),得到销售人确认后方可参加本次询价。询价结束后,退还未中选者保证金。
6、付款方式:线下支付。详情见合同模板。
销售方: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厂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郇封镇葛庄村
联系人:喻希
联系电话:0391-352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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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厂有限公司2024年度副产品询价销售项目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厂有限公司2024年度副产品销售项目公开询价销售,请贵单位按下述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并仔细阅读询价文件,慎重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粉煤灰、炉渣、石膏三项副产品作为一个标的物,在国能e商平台进行固废询价销售。
副产品销售合同期限定为一年,合同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项目询价相关规定
1、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登录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下载销售公告内附件。
2、报名、报价方式和最终截止时间:客户采用线上报名及报价方式,报名、报价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13-2111拨6)。客户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准备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份PDF文件,上传平台并发送至邮箱17028572@ceic.com。报名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6:00。合格的客户按报价说明在系统内报价,报价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16:00。
3、询价方式:公开询价
通过国家能源电商平台公开询价。
4、询价时间:
2023年12月18日16:00-2023年12月21日16:00(北京时间)
三、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报价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询价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粉煤灰等副产品购销合同,且粉煤灰等副产品购销量累计在20万吨及以上,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需至少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为无效文件)。
3.其他要求:报价人须具有容量不低于4万吨满足环保要求的自有灰库或租赁灰库(必须提供租赁合同)及总容量不低于4万吨的灰渣、石膏存放场所(自有或租赁),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权资料、图纸、批复、环保备案、照片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6.相关安全环保要求见合同模板及合同附件。
其他事项按照公司副产品管理办法和合同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四、询价要求
1、询价人按照本询价文件所列询价货物为基础进行询价,询价货物的数量为预计数量,仅供询价参考,按询价方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2、询价价格应为含税单价。报价方式:按每吨单价报价,以实际过磅数量结算。
3、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4、询价货币:人民币。
5、询价保证金:2000元(大写:贰仟元)。报价人在询价开始前将保证金打至账户1631010104000512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修武县支行营业部),打款后将付款凭证(备注:交易保证金)发送至邮箱17028572@ceic.com(同时通知联系人),得到销售人确认后方可参加本次询价。询价结束后,退还未中选者保证金。
6、付款方式:线下支付。详情见合同模板。
销售方: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厂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郇封镇葛庄村
联系人:喻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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