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濮阳市油田第十三中学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濮阳市油田第十三中学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濮阳市 | 采购单位 | 濮阳市油田第十三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一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濮阳市油田第十三中学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濮阳市油田第十三中学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HNYH-2026-1102-1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00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范围:采购货物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验收交付、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
5.2服务地点:濮阳市油田第十三中学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供货期:30天。
5.5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库〔2022〕19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执行20%的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7.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7.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7.5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7.6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7.7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依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竞争性竞谈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6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濮阳市胜利西路8号(胜利路与华安路交叉口东北角);
3.方式:现场发售;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获取竞争性竞谈文件时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濮阳市胜利西路8号(胜利路与华安路交叉口东北角)。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濮阳市胜利西路8号(胜利路与华安路交叉口东北角)。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市油田第十三中学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文化中路1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一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胜利西路8号(胜利路与华安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
电话:***
濮阳市油田第十三中学
2026年11月3日
1.项目名称:濮阳市油田第十三中学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HNYH-2026-1102-1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00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范围:采购货物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验收交付、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
5.2服务地点:濮阳市油田第十三中学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供货期:30天。
5.5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库〔2022〕19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执行20%的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7.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7.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7.5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7.6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7.7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依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竞争性竞谈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6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濮阳市胜利西路8号(胜利路与华安路交叉口东北角);
3.方式:现场发售;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获取竞争性竞谈文件时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濮阳市胜利西路8号(胜利路与华安路交叉口东北角)。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濮阳市胜利西路8号(胜利路与华安路交叉口东北角)。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市油田第十三中学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文化中路1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一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胜利西路8号(胜利路与华安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
电话:***
濮阳市油田第十三中学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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