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次)-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南阳市 发布日期:2026-10-31

【招标结果】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次)-中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南阳市 采购单位 镇平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镇财采购GK-2026-33
2、采购项目名称: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6年10月3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服务内容:对镇平县约854.8亩新增耕地进行质量验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镇财采购GK-2026-33-1详见招标文件中勘国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万通街85号1号楼10层1003号515,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4.73分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次)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杨雪园、徐建、胡德军、罗祥昌、白延林(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收费金额:8,755.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镇平县建设大道新纪元院内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15A01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中标公告.pdf公告附件.zip
镇平县农业农村局镇平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
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镇财采购GK-2026-33
采购人:镇平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9月
镇平县农业农村局镇平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
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
项目编号:镇财采购GK-2026-33
采购人:镇平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9月
目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2
第二章采购需求··············································································6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9
第四章开、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3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8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镇平县农业农村局镇平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第一批)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镇平县农业农村局镇平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
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
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镇财采购GK-2026-33
2、项目名称:镇平县农业农村局镇平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
务项目(第一批)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镇财采购GK-2026-33-1镇平县农业农村局镇平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一标段519479.00519479.00
2镇财采购GK-2026-33-2镇平县农业农村局镇平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标段1193204.001193204.00
3镇财采购GK-2026-33-3镇平县农业农村局镇平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三标段635007.00635007.00
4镇财采购GK-2026-33-4镇平县农业农村局镇平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四标段618598.00618598.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对镇平县4881.01亩新增耕地进行质量验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
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
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
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万元或预留/%份额。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
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
为承接主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8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9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
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格式自
拟);
3.10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和拆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10日至2026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
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
http://ggzyjyzx.zhenping.gov.cn/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文件下载。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
镇平分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暗标”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2)本项目使用普通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
省·南阳镇平分平台)》(http://ggzyjyzx.zhenping.gov.cn/),注册后凭办理的企
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采购文件(*.nyzf格式)及资
料(操作程序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下载专区),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15672779650。
(3)供应商须自行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4)本项目使用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到达现场参与投标。各供应商根
据开标操作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开启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
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
(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
况(30分钟内)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将被退回投标文
件。
(6)请各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
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7)监督人信息:镇平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377-6591059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镇平县建设大道新纪元院内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15A01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标段、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标段
一标段:验收耕地面积约854.8亩(晁陂镇老312以北、卢医镇、曲屯镇);
二标段:验收耕地面积约1963.41亩(晁陂镇老312国道以南);
三标段:验收耕地面积约1044.9亩(贾宋镇民族街以北);
四标段:验收耕地面积约1017.9亩(贾宋镇民族街以南、马庄乡、张林镇、侯集
镇、安子营镇、彭营镇、遮山镇)。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乙方应按照《河南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政
策、技术标准及甲方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资料收集分析,收集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资料进行审核、数据预处
理、编写质量验收实施方案。资料清单参照《河南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程(试
行)》的规定,包括补充耕地地块位置和图斑等矢量数据、地类变更前的土地利用状
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等信息,可优先移交拟纳入非农建设补充耕地报备管理的补
充耕地相关资料。以项目形式实施的补充耕地,同步提供的项目立项报告、批复文件、
竣工报告、竣工图、验收报告、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及实施前后的影像照片等资料。有客
土、物料填埋行为的由补充耕地实施单位提供客土、填埋物料来源说明及具有相应资质
机构出具的环境质量检测报告。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并完成耕地
质量等级评价的)等资料。
(2)开展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组织专家(支付相应费用)开
展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所需的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内容包括地貌、
地形部位、海拔、坡度、水资源保障条件、排水能力、道路通达度、农田林网化程度、
有效土层厚度、耕层厚度、土壤侵入体及砾石含量、质地构型、土体障碍因素等,并结
合相关资料,填写实地踏勘表。专家组现场指导土壤样品采集,样品采集方法按《河南
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程(试行)》进行,填写土壤样品采集记录单,将土壤样品
送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专家组根据现场踏勘和土壤样品
检测结果开展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
(3)报告编制及建立数据库:收集现场踏勘资料、取土照片、视频资料、土壤检测
报告、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结果、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初鉴意见等编制报告。根据
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本区域内补充耕地和占用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建立并及时更新耕地
质量等级数据库。数据库包括耕地类型、土壤类型、耕作制度、立地条件、土壤养分状
况、物理性状、耕地质量等级等信息。
2.服务要求:
(1)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最新政策,确保服务过程接受甲方
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并实行质量控制追溯机制;
(2)《初鉴报告》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并可作为市级鉴定和省级抽核的依据;
(3)乙方应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及委托的检测机构或具备相应检测能力,技术人员应
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工作经验,检测机构具有相应的资质,且不得参与两个(含)以
上层级的检测任务;
(4)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专家人员和检测机构及其他费用。
(5)如果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暂停后续工作;若需
培肥改良,应提供技术支持。
二、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4.付款方式:按双方合同约定;
5.验收标准及方式:
5.1验收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满足招标文件、合同的要求
及投标文件中做出的承诺。
5.2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6.□有样品,样品提供要求、方式、摆放时间及地点
☑无样品。
7.□有演示,演示要求、内容、方式及地点。鼓励使用不见面演示。
☑无演示。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表
条款名称内容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应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后附)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考察地点:。
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
中小企业1、本项目采购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比例20%。2、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
项目预算一标段:519479.00元;二标段:1193204.00元;三标段:635007.00元;四标段:618598.00元。超出该控制价的投标人报价为无效报价,做无效标处理。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60日历日
投标文件数量电子投标文件:1份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是否采用“暗标”评审□否☑是,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否
代理费□集中采购机构不收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备注:由于本项目需要多个标段共同实施,为防止一家供应商因资源调配问题影响项目实施,供应商可投报多个标段,仅可中1个标段;若供应商在多个标段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取标段序号靠前的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则不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
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
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
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2.1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表》。
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表》。
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3.1若《投标人须知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4.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4.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
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
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
248号文)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库〔2008〕248号文)以及镇平县财政局的具体规定。
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2.1中小企业定义:
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
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
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
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
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
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
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
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
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
会保险费;
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的
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
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
议的雇员人数。
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表》。
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开、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
标准》。
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
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
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
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
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
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
标无效;
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开、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
)。
4.4正版软件
4.4.1依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
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
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
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
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
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
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
号,由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
并适时调整。
4.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
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
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
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
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
536号)。
4.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4.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
品,应当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
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
4.6采购需求标准
4.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
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
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
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4.6.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
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
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招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6、采购范围及适用法律
6.1本次招标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
及其他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6.2“监督管理部门”是指镇平县财政局。
6.3“货物”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与本次招标相关的/。
6.4“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服务。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开、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
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
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
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
形式(必须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
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8.3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受理,开标前所有信息保密。因此,发布的一切公告信息(包
括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延期公告等)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请潜在投
标供应商随时查询有关公告信息。若因潜在投标供应商没有及时查看到公告信息而造成的投标
失误,责任自负。
8.4.投标人应关注是否有发布最新的澄清更正公告和更正的最新招标文件(电子答疑文件
),如有则需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并在此基础上制作最新的投标文件并上传。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
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二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
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
标。
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
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
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
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
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开标一览表及资格
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三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
章《投标文件格式》。如有漏项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投标文件有明显缺陷的,造成的后果由
投标人自己承担。
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
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
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
写。
10.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
,对能明显区分投标供应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
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
10.4技术标文件制作要求:
10.4.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纵向排版,不设置封面。
10.4.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
10.4.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
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
10.4.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下边距3厘米,左、右页边距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
段落格式对齐方式统一设为左对齐;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缩进量为0、不设置首行缩进
;不得有空格;正文、标题行间距为固定值25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且段落前后不得设置
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设为居中对齐;标题规则:一级“
一、”二级“(一)”三级“1.”四级“(1)”五级“1)”六级“a.”七级“a)”。
10.4.5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构
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
、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10.4.6编写软件及版本要求:MicrosoftWord2007或以上。
10.5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生成并在截止时间前上传其加密版本,根据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下载平台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否则,被视为无效投
标文件,将被平台系统拒绝。
10.4第四章《开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10.5对照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二章《采购需求》做出了
响应,或申明与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二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
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10.6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财务、社保、纳税及各类证
书、报告等内容,必须是原件的扫描件。
10.7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1投标报价
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
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的,从
其规定。
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
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
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报价时应详细列出
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等。
11.2.2服务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
、服务。
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
其投标无效。
11.5本次招标设有预算,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评议。
11.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11.7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
)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
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12.2、特别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签章处电子签章或手写签字后扫描上传进投标文件。13.2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CA加盖电子签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4.投标文件的提交14.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制作软件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提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5.投标截止时间1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最终电子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最后一份解密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第四章开、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开标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开标,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2、开标:2.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投标人在开标前须自行检查数字证书的有效性。在解密时间到达后,系统做出解密提示,请各投标人自行解密即可。开标解密时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进行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2.2唱标。查看唱标信息(系统不提供语音在线播放,该页面停留1分钟供投标人查看,如无异议视为同意)。招标(采购)人、监督人员需要关注开标过程中,投标人随时在线提出的异议、问题沟通等信息,并及时做好答复工作。2.3宣布开标结束。二、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备注1满足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要求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7.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8.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9.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格式自拟);10.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和拆分。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2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2-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须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说明:按照镇平县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试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要求,对于县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施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镇平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序号1中1-5项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证明材料将随公告一并公示。三、评标委员会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或者技术复杂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2、采购人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领域的评审专家。但在中标结果公告评审专家名单时,对自行选定的评审专家做出标注。3、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遵守评审纪律,现场签订评审委员会评审承诺书,并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4、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5、评审专家未完成评审工作擅自离开评审现场,或者在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6、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8.评审活动结束,按照《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豫财购〔2017〕9号)的规定,发放劳务报酬。四、投标文件的审查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投标人对所投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7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8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9□交货期☑服务期限是否符合招标要求。10□质保期☑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招标要求。11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2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不存在南阳市财政局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宛财购〔2022〕3号)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的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七)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出自同一人之手;(八)其他涉嫌串通的情形。13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技术审查。□货物类,审查投标设备的技术指标、技术性能或产品技术说明、项目供货方案、培训计划和强制节能产品证明文件等是否符合招标要求。☑服务类,审查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方案及人员基本情况等是否符合招标要求。3.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审查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要求,而无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差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4.投标文件的澄清4.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其投标内容。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指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4.2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部分。五.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其他方式,具体要求:/。2.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3.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优先选择报价低的。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投标人的排名按得分顺序从高到低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6.确定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授权,评委会根据排名顺序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7.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应提交投标文件资料数量要求的;(6)开标解密时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进行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7)电子投标文件未使用CA认证并加密的;(8)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0)未按“暗标”要求编写技术或方案部分的。8.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应当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报价部分(20分)投标报价(2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1报价部分(20分)投标报价(20分)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2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除外)2技术部分(55分)(暗标)项目理解与分析(8分)根据项目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对项目地形、地质、气候、水文、周围环境等情况的理解和分析。第一档:对项目相关情况及服务内容理解全面深入,分析针对性强,完全贴合项目实际情况,得8分;第二档:对项目相关情况及服务内容理解基本全面,分析针对性较强,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得6分;第三档:对项目相关情况及服务内容理解不够全面,分析针对性一般,不够符合项目实际需求,需要进一步完善,得4分;第四档:对项目情况理解浮于表面,内容流于形式,分析针对性差,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分;第四档:缺项不得分。实施方案(10分)准确把握项目定位和本次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的意义,提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的总体工作思路及流程、实施任务目标、技术路线等实施方案内容。第一档:实施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与特点,得10分;第二档: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全面、针对性较强,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与特点,得7分;第三档:实施方案内容不够全面、针对性一般,不够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与特点,得4分;第四档:有实施方案,但内容与项目实际不符,得1分;第五档:缺项不得分。项目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8分)供应商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针对本项目的项目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第一档: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能够完全满足项目进度要求,得8分;第二档: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保证措施基本切实可行、可操作性较强,基本能够完全满足项目进度要求,得6分;第三档:项目进度计划安排不够合理,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一般,需要进一步完善,得4分;第四档:项目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总体内容描述流于形式,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差,无法满足项目进度要求,得2分。第五档:缺项不得分。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处理措施(7分)供应商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针对本项目的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处理措施。第一档: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全面、透彻、清晰,处理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7分;第二档: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较全面、透彻、清晰,处理措施较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得5分;第三档: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一般,处理措施常规通用,得3分;第四档: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不全面、不透彻,应对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针对性差,得1分;第五档:缺项不得分。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8分)供应商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第一档: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合理,措施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得8分;第二档: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合理,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可操作性较强,得6分;第三档:质量保证体系不够健全、合理,措施合理可行性、可操作性一般,需要进一步完善,得4分;第四档: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措施空泛,合理可行性、可操作性差,得2分。第五档:缺项不得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7分)供应商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第一档: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合理,措施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得7分;第二档: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合理,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可操作性较强,得5分;第三档:安全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合理,措施合理可行性、可操作性一般,需要进一步完善,得3分;第四档: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措施空泛,合理可行性、可操作性差,得1分;第五档:缺项不得分。成果管理与保障措施(7分)供应商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针对本项目的成果管理与保障措施。第一档:成果管理与保障措施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的,得7分;第二档:成果管理与保障措施基本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的,得5分;第三档:成果管理与保障措施不够全面完整,科学性、合理性一般,得3分;第四档:成果管理与保障措施描述简单粗略、不全面,无针对性,得1分;第五档:缺项不得分。3综合部分(25分)企业业绩(4分)供应商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服务计划(7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承诺、安排、服务响应时间、服务人员安排等)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第一档:内容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7分;第二档:内容基本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得5分;第三档:内容不够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一般,得3分;第四档:内容简单、不全面,合理性、针对性差,得1分;第四档:缺项不得分。服务承诺(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等进行综合比较:承诺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完全贴合项目实际,得6分;承诺内容基本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基本贴合项目实际,得4分;承诺内容描述简单粗略,合理性和可行性一般,不够贴合项目实际,得2分;缺项不得分。注: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承诺在后期相关工作中,积极配合采购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对后续工作开展技术指导,能替采购人排忧解难;(2)提供相应的本地化服务方案;(3)履职尽责承诺;(4)针对本项目的其他实质性承诺。合理化建议(6分)供应商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第一档:合理化建议详细、有针对性,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与特点,得6分;第二档:合理化建议基本详细、有一定的针对性,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与特点,得4分;第三档:提出的建议空泛、不切实际,得2分;第四档:缺项不得分。信用评价(2分)根据《南阳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诚信指数高的投标人(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政策支持,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中,诚信评价为满分的得2分,90-99分(不含90分)之间得1分,90分以下的不得分;供应商可在公告发布之日到投标截止期间,登录“镇平县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系统”在线打印《镇平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评审时作为享受政策支持的依据。六.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1.中标通知1.1中标人被正式确定后,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1.3《中标通知书》发放办法: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会员系统,自行打印加盖电子签章的《中标通知书》。2.签订合同2.1中标供应商打印《中标通知书》后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通过“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www.hngp.gov.cn)合同管理栏目上传合同原件扫描件完成备案。2.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及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七.质疑与答复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的有关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质疑函须按照财政部门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编制,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接收质疑的方式:3.1在线接收,请质疑人上传质疑函原件扫描件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并电话通知到项目负责人。3.2书面提交,请质疑人将质疑函原件送达或邮寄至采购单位联系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地址详见采购公告。4.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八、相关注意事项1.各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所有内容,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权而引发法律及经济纠纷,不论何种情况下若发生此类情况,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为了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除询标外,评委不得与投标人交换意见。无论评标工作结束与否,参与评标的任何人均不得私下向外透露评标中的任何情况。4.投标人应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参与投标,不得用任何方式对其它投标人恶意攻击。5.投标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论评标结果如何,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技术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简称“政采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本合同文本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根据,(项目名称)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元)。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2.......3.......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年月至年月止。五、付款方式:。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所涉及知识产权归七、保密1.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8.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违约金。8.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8.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8.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争端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开户名称:,开户名称: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开户行:,开户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并设置页码)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段投标人投标报价(元)大写:(¥:)服务期限服务质量服务地点投标有效期项目负责人备注注:“开标一览表”报总价。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所在单位:,职务:身份证:,现住:兹委托参加(项目名称及标段)事宜,并授权其全权办理以下事宜:1、参加投标活动;2、签订与中标事宜有关的合同。授权代表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转委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委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3.资格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名称:关于贵方编号为公开招标,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需求”中规定的货物或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真实的。1、由市场监管局签发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答疑时出示原件)。4、公司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6、招标项目要求的其他文件。7、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4.承诺函格式供应商承诺函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名称:很荣幸能参与项目编号为项目的投标。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我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资料均为真实的、准确的,无任何虚假内容。若存在有虚假内容,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安装调试或服务合同,并且严格按协议履行义务,按时交付使用,保证设备或服务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优质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对其进行调整,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4、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我方同意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文本作为与采购方签约的合同文本,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改变原合同文本的条款。6、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有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行为,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应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等。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8.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说明:(1)提供本单位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2)供应商提供企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9.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本公司郑重承诺:1、本次投标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所有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或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公司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正在进行的交易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主动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本公司在参加本项目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诚信廉洁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承诺人法定名称(盖章):承诺人法定地址: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日期:年月日11.投标人出具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12.其他资格证明镇平县农业农村局镇平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镇财采购GK-2026-33采购人:镇平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9月镇平县农业农村局镇平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项目编号:镇财采购GK-2026-33采购人:镇平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9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投标人须知···········································································9第四章开、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3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8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镇平县农业农村局镇平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镇平县农业农村局镇平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镇财采购GK-2026-332、项目名称:镇平县农业农村局镇平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00元最高限价:***.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镇财采购GK-2026-33-1镇平县农业农村局镇平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一标段519479.00519479.002镇财采购GK-2026-33-2镇平县农业农村局镇平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二标段1193204.001193204.003镇财采购GK-2026-33-3镇平县农业农村局镇平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三标段635007.00635007.004镇财采购GK-2026-33-4镇平县农业农村局镇平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四标段618598.00618598.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服务内容:对镇平县4881.01亩新增耕地进行质量验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3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5.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万元或预留/%份额。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3.7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3.8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9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格式自拟);3.10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和拆分。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09月10日至2026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http://ggzyjyzx.zhenping.gov.cn/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文件下载。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暗标”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2)本项目使用普通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http://ggzyjyzx.zhenping.gov.cn/),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采购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下载专区),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15672779650。(3)供应商须自行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4)本项目使用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到达现场参与投标。各供应商根据开标操作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开启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30分钟内)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将被退回投标文件。(6)请各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7)监督人信息:镇平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377-65910598。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平县农业农村局地址:镇平县建设大道新纪元院内联系人:***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15A01联系人:***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标段、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标段一标段:验收耕地面积约854.8亩(晁陂镇老312以北、卢医镇、曲屯镇);二标段:验收耕地面积约1963.41亩(晁陂镇老312国道以南);三标段:验收耕地面积约1044.9亩(贾宋镇民族街以北);四标段:验收耕地面积约1017.9亩(贾宋镇民族街以南、马庄乡、张林镇、侯集镇、安子营镇、彭营镇、遮山镇)。(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内容:乙方应按照《河南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及甲方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资料收集分析,收集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资料进行审核、数据预处理、编写质量验收实施方案。资料清单参照《河南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程(试行)》的规定,包括补充耕地地块位置和图斑等矢量数据、地类变更前的土地利用状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等信息,可优先移交拟纳入非农建设补充耕地报备管理的补充耕地相关资料。以项目形式实施的补充耕地,同步提供的项目立项报告、批复文件、竣工报告、竣工图、验收报告、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及实施前后的影像照片等资料。有客土、物料填埋行为的由补充耕地实施单位提供客土、填埋物料来源说明及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环境质量检测报告。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并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的)等资料。(2)开展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组织专家(支付相应费用)开展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所需的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内容包括地貌、地形部位、海拔、坡度、水资源保障条件、排水能力、道路通达度、农田林网化程度、有效土层厚度、耕层厚度、土壤侵入体及砾石含量、质地构型、土体障碍因素等,并结合相关资料,填写实地踏勘表。专家组现场指导土壤样品采集,样品采集方法按《河南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程(试行)》进行,填写土壤样品采集记录单,将土壤样品送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专家组根据现场踏勘和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开展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3)报告编制及建立数据库:收集现场踏勘资料、取土照片、视频资料、土壤检测报告、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结果、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初鉴意见等编制报告。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本区域内补充耕地和占用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建立并及时更新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数据库包括耕地类型、土壤类型、耕作制度、立地条件、土壤养分状况、物理性状、耕地质量等级等信息。2.服务要求:(1)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最新政策,确保服务过程接受甲方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并实行质量控制追溯机制;(2)《初鉴报告》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并可作为市级鉴定和省级抽核的依据;(3)乙方应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及委托的检测机构或具备相应检测能力,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工作经验,检测机构具有相应的资质,且不得参与两个(含)以上层级的检测任务;(4)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专家人员和检测机构及其他费用。(5)如果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暂停后续工作;若需培肥改良,应提供技术支持。二、项目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4.付款方式:按双方合同约定;5.验收标准及方式:5.1验收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满足招标文件、合同的要求及投标文件中做出的承诺。5.2验收方式:现场验收。6.□有样品,样品提供要求、方式、摆放时间及地点☑无样品。7.□有演示,演示要求、内容、方式及地点。鼓励使用不见面演示。☑无演示。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表条款名称内容项目属性☑服务□货物【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应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后附)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考察地点:。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中小企业1、本项目采购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比例20%。2、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项目预算一标段:519479.00元;二标段:1193204.00元;三标段:635007.00元;四标段:618598.00元。超出该控制价的投标人报价为无效报价,做无效标处理。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60日历日投标文件数量电子投标文件:1份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是否采用“暗标”评审□否☑是,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否代理费□集中采购机构不收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备注:由于本项目需要多个标段共同实施,为防止一家供应商因资源调配问题影响项目实施,供应商可投报多个标段,仅可中1个标段;若供应商在多个标段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取标段序号靠前的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则不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4.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以及镇平县财政局的具体规定。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开、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开、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4.4正版软件4.4.1依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4.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4.6采购需求标准4.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4.6.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招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6、采购范围及适用法律6.1本次招标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6.2“监督管理部门”是指镇平县财政局。6.3“货物”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与本次招标相关的/。6.4“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服务。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开、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必须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3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受理,开标前所有信息保密。因此,发布的一切公告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延期公告等)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查询有关公告信息。若因潜在投标供应商没有及时查看到公告信息而造成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8.4.投标人应关注是否有发布最新的澄清更正公告和更正的最新招标文件(电子答疑文件),如有则需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并在此基础上制作最新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二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三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如有漏项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投标文件有明显缺陷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对能明显区分投标供应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10.4技术标文件制作要求:10.4.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纵向排版,不设置封面。10.4.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10.4.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10.4.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下边距3厘米,左、右页边距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段落格式对齐方式统一设为左对齐;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缩进量为0、不设置首行缩进;不得有空格;正文、标题行间距为固定值25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且段落前后不得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设为居中对齐;标题规则:一级“一、”二级“(一)”三级“1.”四级“(1)”五级“1)”六级“a.”七级“a)”。10.4.5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10.4.6编写软件及版本要求:MicrosoftWord2007或以上。10.5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生成并在截止时间前上传其加密版本,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下载平台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平台系统拒绝。10.4第四章《开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5对照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二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二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6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财务、社保、纳税及各类证书、报告等内容,必须是原件的扫描件。10.7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报价时应详细列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等。11.2.2服务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1.5本次招标设有预算,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评议。11.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7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12.2、特别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签章处电子签章或手写签字后扫描上传进投标文件。13.2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CA加盖电子签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4.投标文件的提交14.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制作软件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提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5.投标截止时间1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最终电子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最后一份解密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第四章开、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开标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开标,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2、开标:2.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投标人在开标前须自行检查数字证书的有效性。在解密时间到达后,系统做出解密提示,请各投标人自行解密即可。开标解密时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进行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2.2唱标。查看唱标信息(系统不提供语音在线播放,该页面停留1分钟供投标人查看,如无异议视为同意)。招标(采购)人、监督人员需要关注开标过程中,投标人随时在线提出的异议、问题沟通等信息,并及时做好答复工作。2.3宣布开标结束。二、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备注1满足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要求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7.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8.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9.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格式自拟);10.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和拆分。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2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2-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须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说明:按照镇平县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试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要求,对于县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施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镇平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序号1中1-5项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证明材料将随公告一并公示。三、评标委员会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或者技术复杂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2、采购人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领域的评审专家。但在中标结果公告评审专家名单时,对自行选定的评审专家做出标注。3、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遵守评审纪律,现场签订评审委员会评审承诺书,并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4、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5、评审专家未完成评审工作擅自离开评审现场,或者在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6、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8.评审活动结束,按照《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豫财购〔2017〕9号)的规定,发放劳务报酬。四、投标文件的审查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投标人对所投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7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8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9□交货期☑服务期限是否符合招标要求。10□质保期☑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招标要求。11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2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不存在南阳市财政局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宛财购〔2022〕3号)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的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七)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出自同一人之手;(八)其他涉嫌串通的情形。13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技术审查。□货物类,审查投标设备的技术指标、技术性能或产品技术说明、项目供货方案、培训计划和强制节能产品证明文件等是否符合招标要求。☑服务类,审查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方案及人员基本情况等是否符合招标要求。3.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审查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要求,而无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差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4.投标文件的澄清4.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其投标内容。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指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4.2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部分。五.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其他方式,具体要求:/。2.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3.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优先选择报价低的。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投标人的排名按得分顺序从高到低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6.确定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授权,评委会根据排名顺序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7.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应提交投标文件资料数量要求的;(6)开标解密时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进行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7)电子投标文件未使用CA认证并加密的;(8)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0)未按“暗标”要求编写技术或方案部分的。8.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应当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报价部分(20分)投标报价(2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1报价部分(20分)投标报价(20分)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2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除外)2技术部分(55分)(暗标)项目理解与分析(8分)根据项目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对项目地形、地质、气候、水文、周围环境等情况的理解和分析。第一档:对项目相关情况及服务内容理解全面深入,分析针对性强,完全贴合项目实际情况,得8分;第二档:对项目相关情况及服务内容理解基本全面,分析针对性较强,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得6分;第三档:对项目相关情况及服务内容理解不够全面,分析针对性一般,不够符合项目实际需求,需要进一步完善,得4分;第四档:对项目情况理解浮于表面,内容流于形式,分析针对性差,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分;第四档:缺项不得分。实施方案(10分)准确把握项目定位和本次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的意义,提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的总体工作思路及流程、实施任务目标、技术路线等实施方案内容。第一档:实施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与特点,得10分;第二档: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全面、针对性较强,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与特点,得7分;第三档:实施方案内容不够全面、针对性一般,不够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与特点,得4分;第四档:有实施方案,但内容与项目实际不符,得1分;第五档:缺项不得分。项目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8分)供应商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针对本项目的项目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第一档: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能够完全满足项目进度要求,得8分;第二档: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保证措施基本切实可行、可操作性较强,基本能够完全满足项目进度要求,得6分;第三档:项目进度计划安排不够合理,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一般,需要进一步完善,得4分;第四档:项目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总体内容描述流于形式,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差,无法满足项目进度要求,得2分。第五档:缺项不得分。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处理措施(7分)供应商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针对本项目的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处理措施。第一档: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全面、透彻、清晰,处理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7分;第二档: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较全面、透彻、清晰,处理措施较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得5分;第三档: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一般,处理措施常规通用,得3分;第四档: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不全面、不透彻,应对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针对性差,得1分;第五档:缺项不得分。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8分)供应商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第一档: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合理,措施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得8分;第二档: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合理,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可操作性较强,得6分;第三档:质量保证体系不够健全、合理,措施合理可行性、可操作性一般,需要进一步完善,得4分;第四档: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措施空泛,合理可行性、可操作性差,得2分。第五档:缺项不得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7分)供应商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第一档: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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