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豫1422破5号关于公开选聘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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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商丘市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 | 项目名称 | 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选聘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6)豫1422破5号关于公开选聘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审计机构的公告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刘福贵对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现管理人根据破产程序的需要,采用公开招募的方式选聘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范围及工作时限
(一)审计工作范围
1、对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自成立至2026年9月17日(裁定受理日为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包括因案件需要而需调整基准日的情况)。
2、单独或者在专项审计报告中,需明确发表意见及审计结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股东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注册资本是否全部实缴完成、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是否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并出具明确的书面意见。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是否存在与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及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债权人的不正当交易而损害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及其他债权人利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从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财产的行为,并出具明确的书面意见。
(3)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否存在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并出具明确的书面意见。
(4)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前一年内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权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行为,并出具明确的书面意见。
(5)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行为,并出具明确的书面意见。
(6)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的所有收入情况。
(7)审计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所有的资金流向及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的往来账目。
(8)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各股东应当分配的利润情况及各股东已经分配的利润情况。
(9)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对外的负债情况;
(10)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11)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情况,包括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应收款项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
(12)审计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资产出租的情况(包括租赁资产明细、租金支付、欠付租金等情况)。
(13)审计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协助破产管理人调查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财产状况。
4、协助破产管理人进行债权核查。
5、按照破产管理人要求参加债权人会议,对审计工作进行解释、说明。
6、协助管理人对破产期间的破产费用支出情况等进行整理并再案件终结时对破产管理人在清算期间产生的费用进行审计并出具终结审计报告。
7、人民法院或破产管理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时限
1、审计机构一经选定,需在签订委托合同3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配合破产管理人开展工作。
2、审计应当在接受破产管理人委托后按照破产管理人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除重大客观原因外,不得拖延出具报告的时间。经破产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完成服务工作的,破产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合同。
3、法院或破产管理人临时决定的其他专项审计事项,届时协商确定完成时间。
三、报名条件
(一)提交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参选机构应具备审计法定资质并入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计机构名单库的。
2、参选机构应具有承办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能够满足工作质量和工作要求。
3、不得将项目转交他人办理,未经破产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人员。
4、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参选机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6、因破产清算案件可能会出现无破产财产的情况,报名机构能够接受不定期付款及零报酬、零费用的条件。
(二)报名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参选机构简介。
2、主体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拟参与本项目人员资质证明等)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以往破产业务业绩证明材料。
4、服务报价。
5、承诺书:①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②承诺在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将严格保密;③配合破产管理人和法院做好相关工作;④出具的报告符合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6、参选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参选机构应于2026年10月28日17:30前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一式二份),参选文件应当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后提交,参选机构应当在封皮上记载参选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与珠江路叉口联合大厦18楼。
四、注意事项
(一)参选机构应当确保提交材料及内容的真实、完整、合法,破产管理人有权对参选机构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核实,如发现材料及内容虚假、违法或不符合要求的,将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二)若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没有机构报名的,管理人将采用邀请竞争方式进行选聘,若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只有一家机构参选,经破产管理人确定具备资格后直接确定为中选机构,若有两家及两家以上机构参选,破产管理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另行通知参选机构现场公开竞聘确定中选机构。
(三)鉴于本案的特殊性,委托人不支付任何预付款,破产管理人根据清算案件的情况支付审计费用。
(四)根据案件进展,本案有可能存在调整审计报告基准日的情况,审计机构需按照调整后的报告基准日另行出具审计报告,委托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五)本公告中所列债务人的基本情况,供参选机构参考, 不视为破产管理人的承诺,详细情况可向破产管理人询问。
特此公告。
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
关于公开选聘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的公告(4).pdf
关于公开选聘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审计机构的公告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刘福贵对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现管理人根据破产程序的需要,采用公开招募的方式选聘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范围及工作时限
(一)审计工作范围
1、对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自成立至2026年9月17日(裁定受理日为基准日)的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包括因案件需要而需调整基准日的情况)。
2、单独或者在专项审计报告中,需明确发表意见及审计结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股东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注册资本是否全部实缴完成、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是否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并出具明确的书面意见。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是否存在与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及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债权人的不正当交易而损害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及其他债权人利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从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财产的行为,并出具明确的书面意见。
(3)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否存在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并出具明确的书面意见。
(4)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前一年内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权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行为,并出具明确的书面意见。
(5)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行为,并出具明确的书面意见。
(6)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的所有收入情况。
(7)审计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所有的资金流向及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的往来账目。
(8)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各股东应当分配的利润情况及各股东已经分配的利润情况。
(9)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对外的负债情况;
(10)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11)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情况,包括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应收款项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
(12)审计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资产出租的情况(包括租赁资产明细、租金支付、欠付租金等情况)。
(13)审计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协助破产管理人调查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财产状况。
4、协助破产管理人进行债权核查。
5、按照破产管理人要求参加债权人会议,对审计工作进行解释、说明。
6、协助管理人对破产期间的破产费用支出情况等进行整理并再案件终结时对破产管理人在清算期间产生的费用进行审计并出具终结审计报告。
7、人民法院或破产管理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时限
1、审计机构一经选定,需在签订委托合同3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配合破产管理人开展工作。
2、审计应当在接受破产管理人委托后按照破产管理人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除重大客观原因外,不得拖延出具报告的时间。经破产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完成服务工作的,破产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合同。
3、法院或破产管理人临时决定的其他专项审计事项,届时协商确定完成时间。
三、报名条件
(一)提交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参选机构应具备审计法定资质并入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计机构名单库的。
2、参选机构应具有承办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能够满足工作质量和工作要求。
3、不得将项目转交他人办理,未经破产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人员。
4、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参选机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6、因破产清算案件可能会出现无破产财产的情况,报名机构能够接受不定期付款及零报酬、零费用的条件。
(二)报名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参选机构简介。
2、主体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拟参与本项目人员资质证明等)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以往破产业务业绩证明材料。
4、服务报价。
5、承诺书:①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②承诺在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将严格保密;③配合破产管理人和法院做好相关工作;④出具的报告符合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6、参选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参选机构应于2026年10月28日17:30前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一式二份),参选文件应当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后提交,参选机构应当在封皮上记载参选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与珠江路叉口联合大厦18楼。
四、注意事项
(一)参选机构应当确保提交材料及内容的真实、完整、合法,破产管理人有权对参选机构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核实,如发现材料及内容虚假、违法或不符合要求的,将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二)若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没有机构报名的,管理人将采用邀请竞争方式进行选聘,若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只有一家机构参选,经破产管理人确定具备资格后直接确定为中选机构,若有两家及两家以上机构参选,破产管理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另行通知参选机构现场公开竞聘确定中选机构。
(三)鉴于本案的特殊性,委托人不支付任何预付款,破产管理人根据清算案件的情况支付审计费用。
(四)根据案件进展,本案有可能存在调整审计报告基准日的情况,审计机构需按照调整后的报告基准日另行出具审计报告,委托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五)本公告中所列债务人的基本情况,供参选机构参考, 不视为破产管理人的承诺,详细情况可向破产管理人询问。
特此公告。
睢县瑞亚牧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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