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标准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南阳市 发布日期: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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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南阳市 采购单位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标准化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标准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NHHCS2026-100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标准化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53 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标准化建设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标准化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标准化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 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单位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成立年份不足的公司可提供近期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202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 个月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 拟)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本次采购不允许转包与违法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16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22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 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七、其他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标准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NHHCS2026-1009 2.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标准化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3 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档案库房标准化建设;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4)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且符合国家、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质 保 期:两年 (6)项目地点: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单位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成立年份不足的公司可提供近期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202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 个月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 拟)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本次采购不允许转包与违法分包。 备注:本项目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2 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3.方式:现场获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 年 10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 年 10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 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新华东路 1468 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新华东路 1468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翟喾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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