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鼓翘脱壳维修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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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商丘市 | 采购单位 |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鼓翘脱壳维修项目(二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鼓翘脱壳维修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鼓翘脱壳维修项目(二次)已批准建设,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现将磋商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鼓翘脱壳维修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商职采[2026]016号;
3、建设地点: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4、磋商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工期:25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控制价:***.42元;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和纳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登高作业人员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投标报名:投标人下载填写公告下方的附件“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投标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同时把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等以上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sqzyzbyx@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
注: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评标开始后,仍将由评标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6日17:30前,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被拒绝接收。
3、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通过公告下方的附件“商丘职业技术学院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下载获取。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为 2026 年10月 21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磋商截止时间): 2026 年10月 21日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开标室(709)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保证金缴纳
不收取。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与有关的通知,将在《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 陈老师0370-3182526。
竞磋文件--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鼓翘脱壳维修(二次).docx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投标报名表.xls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砖鼓翘脱壳维修-工程量清单.xlsx
2026年10月 10日
10d
科
等
鞋不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鼓翘脱壳维修项目
(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商职采[2026]016号
此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和评分方法已经同志审核。
年月日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公告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
第三章评审办法1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27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40
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1
第一章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鼓翘脱壳维修项目(二次)已批准建设,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现将磋商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鼓翘脱壳维修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商职采[2026]016号;
3、建设地点: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4、磋商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工期:25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控制价:***.42元;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和纳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登高作业人员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投标报名:投标人下载填写公告下方的附件“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投标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同时把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等以上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sqzyzbyx@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
注: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评标开始后,仍将由评标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6日17:30前,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被拒绝接收。
3、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通过公告下方的附件“商丘职业技术学院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下载获取。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磋商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开标室(709)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保证金缴纳
不收取。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与有关的通知,将在《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0370-3182526。
2026年10月10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1项目概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1.1.11.1.1本次磋商项目采购人: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1.1.12.2.2本次磋商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无
1.1.13.3.3本次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4.4.4本次磋商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5.5.5本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21.1.1本磋商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2.2.2本磋商项目的采购控制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3.3.3本磋商项目的采购项目性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4.4.4本磋商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建设内容、交货期和质量要求
1.3.31.1.1本次建设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2.2.2本项目的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3.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4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5费用承担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6保密
1.6.61.1.1磋商开始前,任何人不得向他人泄露供应商名单等可能影响磋商结果,或形成获得信息不对、有差别等事实上形成的差别待遇的行为。
1.6.62.2.2磋商期间,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与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6.63.3.3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有试图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1.6.64.4.4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磋商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接触、交换意见。在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1.6.65.5.5采购人原则上不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如对本次评审
推荐的拟成交供应商有异议或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超过法律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
1.6.66.6.6磋商结束后,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1.7.7语言文字
除国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响应文件语言文字均应使用中文。必须使用他国语言文字时,证明文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和翻译文件。响应文件中因使用他国语言文字发生歧义时,以中文为准。
1.8.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标准单位。
1.9.9踏勘现场
1.9.91.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92.2.2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1.9.93.3.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94.4.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0磋商文件提出问题和修改要求
1.10.101.1.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
日通知到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磋商文件完全认可。
1.10.102.2.2采购人将按规定对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采购人应在将澄清内容以公告形式在网上予以公布。
1.11.11分包
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分包。也不允许将同一包(标)下的项目内容坼分报价。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5)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认为有需要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采购人将对收到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答复,采购人应在将答复内容以公告形式在网上予以公布。
23.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31.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将澄或者修改内容以公告形式在网上予以公布。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准。
3磋商响应文件
31.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报价函附录(第一轮报价)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供应商的资格及证明文件
(7)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8)项目管理机构表
(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0)其它资料
32.2磋商价格构成及报价要求
(1)本工程的磋商报价应按照磋商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现场情况、承包范围,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由各响应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考虑、优惠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分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报价格式填报,第二次报价在磋商中填报,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33.3磋商有效期
33.31.1.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
33.32.2.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失效。
34.4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34.41.1.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4.42.2.2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磋商报价、工期、磋商有效期、质量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4.43.3.3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磋商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1.1.1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12.2.2供应商应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首次响应文件。
42.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21.1.1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经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42.22.2.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5竞争性磋商
51.1磋商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5.1.1项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2磋商程序
52.21.1.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宣布磋商会议开始;
52.22.2.2宣布磋商会议纪律;
52.23.3.3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2.24.4.4磋商。
53.3磋商及评审成交标准
53.31.1.1磋商组织:磋商工作由磋商小组独立进行,磋商小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建,由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53.32.2.2磋商小组制定磋商文件或确认磋商文件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没有歧视性、排他性条款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53.33.3.3确定供应商名单。
53.34.4.4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磋商小组按先初审、后磋商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密封情况完好的响应文件根据本须知规定的内容进行初审。
53.35.5.5磋商小组对响应性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满足文件要求。
53.36.6.6在初审阶段,属于下列情况的响应文件将不得进入磋商阶段:作废标处理;
(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
(2)磋商响应文件中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3)磋商资格不合格的供应商;
(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
(5)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6)未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53.37.7.7在初审阶段,磋商小组还需对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打印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3.38.8.8详细磋商:
(1)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为签到逆顺序,在磋商中,磋商双方可以就磋商项目所涉及的价格、技术、服务等进行实质性磋商,但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2)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7)最后报价(二轮报价)【注: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情况特殊,经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现场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适当进行多轮报价。5.3.9成交原则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估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X100综合评分法附后。
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供应商出现异常低价情形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规定时限内就报价合理性作出书面说明。供应商无法作出合理解释或提交的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响应报价无效,按废标处理。异常低价审查结果将记入评审报告。
5.3.10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4.4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54.49.9.9磋商期间,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与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54.410.10.10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如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记录其不良行为。
55.5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56.6确定成交人
56.61.1.1采购人应当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并将结果通知未成交
供应商。
56.62.2.2采购人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在磋商文件中写明。
57.7成交结果公告
57.71.1.1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成交结果。
6合同授予
61.1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为成交价,成交价即为合同价。
62.2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自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在磋商过程中对磋商响应文件作出的澄清、解释订立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6.3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7纪律和监督
71.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2.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
73.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74.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8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必须实名举报。供应商应保证提出的投诉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监督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答复。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1
评审办法前附表2
评审细则
1.评标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但磋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磋商报价低的优先;磋商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磋商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3.1.2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差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磋商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磋商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磋商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详细磋商
3.2.1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响应人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为签到逆顺序,在磋商中,磋商双方可以就磋商项目所涉及的价格、技术、服务、合同草案条款等进行实质性磋商,但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人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2.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
3.2.4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响应人提供最终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响应人的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2.5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不得少于3家。
3.2.6最后报价(二轮报价)是响应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注:1、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预算价;2、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响应人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
3.2.7情况特殊,经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现场情况,可以要求响应人适当进行多轮报价。
3.2.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3详细评审
3.3.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3供应商得分=A+B+C。
3.3.4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4响应文件的澄清
3.4.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3.5评标结果
3.5.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5.2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甲方:商丘职业技术学院乙方:
合同金额(元):人民币大写: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2.1.工程概况
1.2.1.1.1工程名称:
1.2.1.2.2工程地点:
1.2.1.3.3承包范围:
1.2.1.4.4承包方式:
1.2.1.5.5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工。
1.2.1.6.6工程质量:合格。
1.2.1.7.7质保期:年;竣工验收后提供年的免费维修(除人为损坏、建筑物质量等非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
1.2.1.8.8施工工艺:
1.2.1.9.9技术标准和要求
1.2.1.10.10甲方工作
1.2.1.11.11开工前确认乙方的设计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尽可能地提供电讯之便。协助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1.2.1.12.12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
1.2.1.13.1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1.2.1.14.1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
3乙方工作
31.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设计及现场交底,于开工前五天提交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人员配备资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等)和进度计划给甲方审定。
32.2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如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由下述几点而产生的相关一切经济问题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34.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41.1.1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4.42.2.2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6.6按附件签订《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
37.7按附件签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
4关于工期的约定
41.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42.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3如发生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情况,乙方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告知甲方,并提供足够证据予以证实,否则甲方将不接受乙方擅自顺延工期的做法。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5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52.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53.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甲方在双方确定的验收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由于修改而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55.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自工程移交甲方管理日起计算,工程保修期为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6关于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约定
61.1付款方式:
62.2乙方申请工程款同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等值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7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71.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该合同价款包括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全部内容。
本合同属总价包干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包干。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除外)不予增加,即使工程量清单有漏列,只要施工图纸已有相关内容,均不调整价款。
72.2其他
(1)乙方因拖欠外包队、分包人(自有分包人)及材料设备乙方费用而发生的债务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负责协商解决。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应按规定读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其他的措施项目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计算。
(3)规费和税金。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税金按规定计取。
(4)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
(5)乙方应在考察施工场地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实际工程量及自身劳动力安排,充分考虑如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的食宿以及材料加工场地、人员及材料的运输等与此相关的费用,并将此部分费用纳入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
8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83.3工程所需材料,需经甲方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如有)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材料及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场地。
84.4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甲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85.5材料设备和设备差价的处理方法:如遇材料涨价,甲方不再另外调整。
9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1.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92.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现场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93.3乙方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范围内的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等设备、材料的提供及施工。
10违约责任
101.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02.2本工程所有设计更改,必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才可实施,否则视为无效;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确认而单方面更改设计并实施,则被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修复至原约定的设计,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103.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4.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5.5乙方发生下列条款的任何一条,甲方有权声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宣告破产、倒闭,与债权人达成协议;
(2)办理清算;
(3)办理公司的重整;
(4)与其他公司进行合并;
(5)经甲方确认已经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
(6)严重违反合同重要条款约定。
10.8本合同依照合同规定而全部或一部分终止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撤走所有人员与工具及器械等。否则乙方放在工地上的工具、器械等将被认为废弃物,甲方有权处理,处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11争议或纠纷处理
116.6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17.7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商丘仲裁委员会仲裁。
12不可抗力
121.1甲乙双方的任何因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知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13其它约定
13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约。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的变更需征得双方的同意并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变更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变更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甲方单位地址:
甲方联系人:甲方联系电话:甲方邮政编码:合同签订日期:
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盖章):(供应商名称)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乙方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账号)
乙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附件1:
*****项目工程量清单
附件2
*****项目分项报价表
附件3
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
致:
本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身份证号}}(项目负责人证书注册编号:{{证书编号}})受{{公司名称}}委派,拟在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一职。为加强本项目管理,保证我公司履行与采购人签订的工程合同,圆满完成本工程,我愿就此做出以下承诺;
1.本人作为我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保证自即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代表我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组织,指挥,管理,协调等工作。并承诺在本项目完成后的合同责任保修期内,根据项目实际保修工作需要也能随时到场负责指挥,安排应做的保修工作。
2.本人承诺在工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报名和任何工作,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如有则由采购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严重影响本工程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项目负责人。
除非征得采购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本人自愿接受采购人给予本人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采购人就此作为我个人的不良纪录进一步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供应商:(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姓名}}年月日
附件4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场承诺书
致:
本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证书编号}})受{{公司名称}}委派,拟在工程担任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职。为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我公司履行与采购人签订的工程定点采购合同,圆满完成本工程,我愿就此做出以下承诺;
本人作为我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自即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代表我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本人承诺在工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报名和任何工作,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
除非征得采购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本人自愿接受采购人给予本人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采购人就此作为我个人的不良纪录进一步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供应商(盖章):{{公司名称}}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签名):{{姓名}}年月日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另附
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
响应性文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1)报价函
(2)报价函附录(第一轮报价)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供应商的资格及证明文件
(7)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8)项目管理机构表
(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0)其它资料
1报价函
致:(采购人)
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考察和认真研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实施本项目,首次总报价为(大写)(小写:¥),并承担其任何质量缺陷等问题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2.我方已详细检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文件、补充通知(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并完全理解我方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愿按照磋商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按最后一次的报价做为最后报价。
3.我方在此承诺,我方若能成交,保证在日历天内(工期),全面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内容执行;我方保证质量达到合格要求,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有关规定提交一切资料。
5.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采购人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6.我方同意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天内保持磋商响应文件有效,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将严格遵守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本磋商响应文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成交。
7.除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外,我方同意随时接受贵方的检查、询问,并根据磋商需要补充贵方要求提交的资料。
8.如果我方成交后,我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而拒签合同,同时我方愿意补偿该项工作因我方延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9.我方愿接受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合同价款计算和调整方式。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磋商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我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2报价函附录(第一轮报价)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供应商的资格及证明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7施工组织设计
8项目管理机构表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项目名称)磋商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10其它资料
附件:
第二轮报价函(格式)
致:(采购人)
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轮报价,该工程第二轮总报价为(大写)(小写:¥),并承担其任何质量缺陷等问题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我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完成工程。
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对响应文件做出的澄清、解释及本论报价函将成为约束我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其他增值服务(如有):
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一、采购条件: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鼓翘脱壳维修项目(二次)已批准建设,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现将磋商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鼓翘脱壳维修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商职采[2026]016号;
3、建设地点: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4、磋商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工期:25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控制价:***.42元;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和纳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登高作业人员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投标报名:投标人下载填写公告下方的附件“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投标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同时把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等以上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sqzyzbyx@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
注: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评标开始后,仍将由评标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6日17:30前,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被拒绝接收。
3、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通过公告下方的附件“商丘职业技术学院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下载获取。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为 2026 年10月 21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磋商截止时间): 2026 年10月 21日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开标室(709)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保证金缴纳
不收取。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与有关的通知,将在《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 陈老师0370-3182526。
竞磋文件--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鼓翘脱壳维修(二次).docx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投标报名表.xls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砖鼓翘脱壳维修-工程量清单.xlsx
2026年10月 10日
10d
科
等
鞋不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鼓翘脱壳维修项目
(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商职采[2026]016号
此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和评分方法已经同志审核。
年月日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公告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
第三章评审办法1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27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40
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1
第一章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鼓翘脱壳维修项目(二次)已批准建设,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现将磋商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鼓翘脱壳维修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商职采[2026]016号;
3、建设地点: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4、磋商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工期:25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控制价:***.42元;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和纳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登高作业人员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投标报名:投标人下载填写公告下方的附件“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投标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同时把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等以上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sqzyzbyx@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
注: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评标开始后,仍将由评标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6日17:30前,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被拒绝接收。
3、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通过公告下方的附件“商丘职业技术学院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下载获取。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磋商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开标室(709)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保证金缴纳
不收取。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与有关的通知,将在《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0370-3182526。
2026年10月10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1 | 采购人 | 采 购 人: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 陈老师0370-3182526地址:河南商丘神火大道南段 566 号 |
| 1.1.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1.1.4 | 项目名称 | 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鼓翘脱壳维修项目(二次) |
| 1.1.5 | 项目地点 |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1.2.2 | 控制价 | ***.42元 |
| 1.2.3 | 采购项目性质 | 工程 |
| 1.2.4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
| 1.3.2 | 工期 | 25日历天 |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1.3.4 | 质保期要求 | 1年 |
| 1.3.5 | 资质条件 | 1、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和纳税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本项目的登高作业人员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查询截图)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 1.4.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1.5 | 分 包 | 不允许 |
| 1.6 | 偏 离 | 不允许 |
| 1.7 | 是否接受选择性报价方案 | 不接受:首次响应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方案 |
| 2.1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 3.1.1 | 磋商有效期 | 60日历天(磋商截止之日起) |
| 3.2.1 | 签字盖章要求 | 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 4.1.1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 2026 年10月 21日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 4.2 | 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 否 |
| 5.1.1 | 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2026 年10月 21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开标室(709); |
| 5.2.1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由 3 人组成,相关经济或技术专家 2 人,业主代表 1人; |
| 5.2.2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
| 6.1 | 履约担保 | 否 |
| 6.2 | 付款方式 | 工程全部完成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收到发票后支付至工程合同价的100%。 |
| 6.3 | 代理服务费 | 无 |
| 6.4 | 磋商保证金缴纳 | 不收取 |
| 6.5 | 招标文件获取 | 见磋商公告 |
| 6.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7.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不要求逐页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
| 7.2 | 响应文件的份数 | 文本文档: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电子 U 盘:1 个(须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
| 7.3 |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 7.4 |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及U盘拷贝电子文档统一密封。封面加盖公章。 |
| 7.5 | 封套上写明 |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
| 8.1 | 磋商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 8.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 8.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是 |
| 9.1 | 履约担保 | 否 |
| 10.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 注意事项: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
1总则
1.1.1项目概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1.1.11.1.1本次磋商项目采购人: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1.1.12.2.2本次磋商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无
1.1.13.3.3本次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4.4.4本次磋商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5.5.5本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21.1.1本磋商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2.2.2本磋商项目的采购控制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3.3.3本磋商项目的采购项目性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4.4.4本磋商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建设内容、交货期和质量要求
1.3.31.1.1本次建设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2.2.2本项目的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3.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4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5费用承担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6保密
1.6.61.1.1磋商开始前,任何人不得向他人泄露供应商名单等可能影响磋商结果,或形成获得信息不对、有差别等事实上形成的差别待遇的行为。
1.6.62.2.2磋商期间,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与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6.63.3.3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有试图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1.6.64.4.4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磋商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接触、交换意见。在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1.6.65.5.5采购人原则上不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如对本次评审
推荐的拟成交供应商有异议或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超过法律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
1.6.66.6.6磋商结束后,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1.7.7语言文字
除国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响应文件语言文字均应使用中文。必须使用他国语言文字时,证明文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和翻译文件。响应文件中因使用他国语言文字发生歧义时,以中文为准。
1.8.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标准单位。
1.9.9踏勘现场
1.9.91.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92.2.2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1.9.93.3.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94.4.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0磋商文件提出问题和修改要求
1.10.101.1.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
日通知到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磋商文件完全认可。
1.10.102.2.2采购人将按规定对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采购人应在将澄清内容以公告形式在网上予以公布。
1.11.11分包
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分包。也不允许将同一包(标)下的项目内容坼分报价。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5)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认为有需要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采购人将对收到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答复,采购人应在将答复内容以公告形式在网上予以公布。
23.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31.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将澄或者修改内容以公告形式在网上予以公布。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准。
3磋商响应文件
31.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报价函附录(第一轮报价)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供应商的资格及证明文件
(7)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8)项目管理机构表
(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0)其它资料
32.2磋商价格构成及报价要求
(1)本工程的磋商报价应按照磋商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现场情况、承包范围,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由各响应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考虑、优惠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分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报价格式填报,第二次报价在磋商中填报,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33.3磋商有效期
33.31.1.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
33.32.2.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失效。
34.4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34.41.1.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4.42.2.2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磋商报价、工期、磋商有效期、质量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4.43.3.3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磋商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1.1.1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12.2.2供应商应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首次响应文件。
42.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21.1.1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经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42.22.2.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5竞争性磋商
51.1磋商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5.1.1项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2磋商程序
52.21.1.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宣布磋商会议开始;
52.22.2.2宣布磋商会议纪律;
52.23.3.3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2.24.4.4磋商。
53.3磋商及评审成交标准
53.31.1.1磋商组织:磋商工作由磋商小组独立进行,磋商小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建,由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53.32.2.2磋商小组制定磋商文件或确认磋商文件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没有歧视性、排他性条款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53.33.3.3确定供应商名单。
53.34.4.4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磋商小组按先初审、后磋商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密封情况完好的响应文件根据本须知规定的内容进行初审。
53.35.5.5磋商小组对响应性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满足文件要求。
53.36.6.6在初审阶段,属于下列情况的响应文件将不得进入磋商阶段:作废标处理;
(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
(2)磋商响应文件中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3)磋商资格不合格的供应商;
(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
(5)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6)未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53.37.7.7在初审阶段,磋商小组还需对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打印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3.38.8.8详细磋商:
(1)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为签到逆顺序,在磋商中,磋商双方可以就磋商项目所涉及的价格、技术、服务等进行实质性磋商,但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2)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7)最后报价(二轮报价)【注: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情况特殊,经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现场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适当进行多轮报价。5.3.9成交原则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估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X100综合评分法附后。
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供应商出现异常低价情形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规定时限内就报价合理性作出书面说明。供应商无法作出合理解释或提交的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响应报价无效,按废标处理。异常低价审查结果将记入评审报告。
5.3.10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4.4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54.49.9.9磋商期间,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与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54.410.10.10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如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记录其不良行为。
55.5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56.6确定成交人
56.61.1.1采购人应当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并将结果通知未成交
供应商。
56.62.2.2采购人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在磋商文件中写明。
57.7成交结果公告
57.71.1.1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成交结果。
6合同授予
61.1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为成交价,成交价即为合同价。
62.2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自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在磋商过程中对磋商响应文件作出的澄清、解释订立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6.3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7纪律和监督
71.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2.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
73.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74.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8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必须实名举报。供应商应保证提出的投诉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监督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答复。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1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评标方法 | 成交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5项规定 |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5项规定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5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5项规定 | |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磋商范围及内容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响应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 报价函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磋商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 计划工期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三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
| 磋商价格 | 不高于控制价 |
评审办法前附表2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商务部分:26 分技术部分:34 分磋商报价:40 分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响应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评审细则
| 项目 | 评审分项 | 评分标准及分值 | 满分 |
| 商务评分标准(26分) | 企业业绩 |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人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6 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公示截图,否则不得分) | (6 分) |
| 项目管理机构 | 需配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 配备齐全的得 5 分,缺 1 人扣 1 分,扣完为止 | (5 分) | |
| 认证体系证书 | 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三证齐全的得 3 分,每缺少 1 项扣 1 分,扣完为止;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 (3 分) | |
| 服务承诺 | 1、工期、农民工工资承诺明确、详实合理得 3 分,承诺一般无具体内容得 1 分,缺项得 0 分;2、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承诺承诺明确、详实合理得 3 分,承诺一般无具体内容得 1 分,缺项得 0 分;3、承诺替甲方排忧解难,且措施合理可行的得 3 分,承诺一般无具体内容得 1 分,缺项得 0 分;4、质量保修期外的服务承诺承诺明确、详实合理得 3分,承诺一般无具体内容得 1 分,缺项得 0 分; | (12 分) |
| 项目 | 评审分项 | 评分标准及分值 | 满分 |
| 技术评分标准(34 分) | 内容完整性 | 内容完整全面、方案科学可行性强、措施合理得 3 分;内容基本完整、方案措施基本完善得 2 分;内容不够完整、方案措施欠完善得 1 分。缺项得 0 分; | (3 分) |
|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包括施工程序和施工顺序,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内容完整全面、方案科学可行性强、措施合理得 4 分;内容基本完整、方案措施基本完善得 2 分;内容不够完整、方案措施欠完善得 1 分。缺项得 0 分; | (4 分) |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组织机构形式合理,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全面、合理、可行, 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3 分;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或者质量保证措施不详细或者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有质量管理漏洞的,得2分;质量保证措施不合理或者不可行的,得 1分。缺项得 0 分; | (3 分) |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详细全面、合理、可行的,得 3 分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或者安全防护管理措施不详细、不全面、针对性不强、安全防护管理措施由漏洞的,得 2 分;安全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不合理或者不可行的,得 1 分。缺项得 0 分; | (3 分) | |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有具体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的,得 3 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不全面或者不详细或者缺乏针对性、有瑕疵的,得 2 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简单或者不合理或者不可行的,得 1 分。缺项得 0 分; | (3 分) | |
| 工期保证措施 | 工期承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全面、详细、合理、可行且有针对性, 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得 3 分;工期保证措施不全面或者不详细或者缺乏针对性的,得 2 分;工期保证措施不合理或者不可行或者没有违约责任承诺或者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 1 分。缺项得 0 分; | (3 分) | |
|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详尽合理得 3 分;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合理得 2 分。缺项得 0 分; | (3 分) | |
|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 总平面图布置符合项目要求并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布置的,详尽合理得 3 分; 总平面图布置符合项目要求并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布置的,合理得 2 分。缺项得 0 分; | (3 分) | |
|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全面、详细、合理、可行得 3 分;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不全面或者不详细或者缺乏针对性的,得 2 分;缺项得 0 分; | (3 分) | |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 等的程度 | 项目实施中采用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BIM 等,并切实起到了节约资源、减少排放、提高功效、保护环境绿色施工的,每有一项得 1 分,最多得 2分。缺项得 0 分; | (2 分) | |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全面、详细、合理、可行得 2 分;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不全面或者不详细或者缺乏针对性的,得 1 分缺项得 0 分; | (2 分) | |
| 风险管理措施 | 风险管理措施措施全面、详细、合理、可行得 2 分;风险管理措施措施不全面或者不详细或者缺乏针对性的,得 1 分;缺项得 0 分; | (2 分) | |
| 磋商报价得分(4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 |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但磋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磋商报价低的优先;磋商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磋商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3.1.2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差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磋商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磋商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磋商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详细磋商
3.2.1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响应人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为签到逆顺序,在磋商中,磋商双方可以就磋商项目所涉及的价格、技术、服务、合同草案条款等进行实质性磋商,但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人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2.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
3.2.4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响应人提供最终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响应人的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2.5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不得少于3家。
3.2.6最后报价(二轮报价)是响应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注:1、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预算价;2、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响应人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
3.2.7情况特殊,经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现场情况,可以要求响应人适当进行多轮报价。
3.2.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3详细评审
3.3.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3供应商得分=A+B+C。
3.3.4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4响应文件的澄清
3.4.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3.5评标结果
3.5.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5.2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甲方:商丘职业技术学院乙方:
合同金额(元):人民币大写: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2.1.工程概况
1.2.1.1.1工程名称:
1.2.1.2.2工程地点:
1.2.1.3.3承包范围:
1.2.1.4.4承包方式:
1.2.1.5.5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工。
1.2.1.6.6工程质量:合格。
1.2.1.7.7质保期:年;竣工验收后提供年的免费维修(除人为损坏、建筑物质量等非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
1.2.1.8.8施工工艺:
1.2.1.9.9技术标准和要求
1.2.1.10.10甲方工作
1.2.1.11.11开工前确认乙方的设计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尽可能地提供电讯之便。协助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1.2.1.12.12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
1.2.1.13.1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1.2.1.14.1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
3乙方工作
31.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设计及现场交底,于开工前五天提交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人员配备资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等)和进度计划给甲方审定。
32.2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如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由下述几点而产生的相关一切经济问题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34.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41.1.1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4.42.2.2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6.6按附件签订《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
37.7按附件签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
4关于工期的约定
41.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42.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3如发生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情况,乙方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告知甲方,并提供足够证据予以证实,否则甲方将不接受乙方擅自顺延工期的做法。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5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52.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53.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甲方在双方确定的验收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由于修改而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55.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自工程移交甲方管理日起计算,工程保修期为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6关于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约定
61.1付款方式:
62.2乙方申请工程款同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等值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7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71.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该合同价款包括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全部内容。
本合同属总价包干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包干。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除外)不予增加,即使工程量清单有漏列,只要施工图纸已有相关内容,均不调整价款。
72.2其他
(1)乙方因拖欠外包队、分包人(自有分包人)及材料设备乙方费用而发生的债务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负责协商解决。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应按规定读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其他的措施项目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计算。
(3)规费和税金。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税金按规定计取。
(4)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
(5)乙方应在考察施工场地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实际工程量及自身劳动力安排,充分考虑如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的食宿以及材料加工场地、人员及材料的运输等与此相关的费用,并将此部分费用纳入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
8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83.3工程所需材料,需经甲方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如有)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材料及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场地。
84.4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甲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85.5材料设备和设备差价的处理方法:如遇材料涨价,甲方不再另外调整。
9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1.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92.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现场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93.3乙方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范围内的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等设备、材料的提供及施工。
10违约责任
101.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02.2本工程所有设计更改,必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才可实施,否则视为无效;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确认而单方面更改设计并实施,则被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修复至原约定的设计,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103.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4.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5.5乙方发生下列条款的任何一条,甲方有权声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宣告破产、倒闭,与债权人达成协议;
(2)办理清算;
(3)办理公司的重整;
(4)与其他公司进行合并;
(5)经甲方确认已经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
(6)严重违反合同重要条款约定。
10.8本合同依照合同规定而全部或一部分终止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撤走所有人员与工具及器械等。否则乙方放在工地上的工具、器械等将被认为废弃物,甲方有权处理,处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11争议或纠纷处理
116.6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17.7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商丘仲裁委员会仲裁。
12不可抗力
121.1甲乙双方的任何因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知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13其它约定
13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约。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的变更需征得双方的同意并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变更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变更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甲方单位地址:
甲方联系人:甲方联系电话:甲方邮政编码:合同签订日期:
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盖章):(供应商名称)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乙方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账号)
乙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附件1:
*****项目工程量清单
附件2
*****项目分项报价表
附件3
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
致:
本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身份证号}}(项目负责人证书注册编号:{{证书编号}})受{{公司名称}}委派,拟在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一职。为加强本项目管理,保证我公司履行与采购人签订的工程合同,圆满完成本工程,我愿就此做出以下承诺;
1.本人作为我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保证自即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代表我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组织,指挥,管理,协调等工作。并承诺在本项目完成后的合同责任保修期内,根据项目实际保修工作需要也能随时到场负责指挥,安排应做的保修工作。
2.本人承诺在工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报名和任何工作,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如有则由采购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严重影响本工程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项目负责人。
除非征得采购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本人自愿接受采购人给予本人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采购人就此作为我个人的不良纪录进一步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供应商:(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姓名}}年月日
附件4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场承诺书
致:
本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证书编号}})受{{公司名称}}委派,拟在工程担任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职。为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我公司履行与采购人签订的工程定点采购合同,圆满完成本工程,我愿就此做出以下承诺;
本人作为我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自即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代表我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本人承诺在工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报名和任何工作,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
除非征得采购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本人自愿接受采购人给予本人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采购人就此作为我个人的不良纪录进一步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供应商(盖章):{{公司名称}}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签名):{{姓名}}年月日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另附
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
响应性文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1)报价函
(2)报价函附录(第一轮报价)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供应商的资格及证明文件
(7)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8)项目管理机构表
(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0)其它资料
1报价函
致:(采购人)
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考察和认真研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实施本项目,首次总报价为(大写)(小写:¥),并承担其任何质量缺陷等问题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2.我方已详细检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文件、补充通知(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并完全理解我方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愿按照磋商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按最后一次的报价做为最后报价。
3.我方在此承诺,我方若能成交,保证在日历天内(工期),全面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内容执行;我方保证质量达到合格要求,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有关规定提交一切资料。
5.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采购人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6.我方同意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天内保持磋商响应文件有效,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将严格遵守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本磋商响应文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成交。
7.除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外,我方同意随时接受贵方的检查、询问,并根据磋商需要补充贵方要求提交的资料。
8.如果我方成交后,我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而拒签合同,同时我方愿意补偿该项工作因我方延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9.我方愿接受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合同价款计算和调整方式。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磋商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我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2报价函附录(第一轮报价)
| 项目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 | |||||
| 磋商范围 | |||||
| 磋商报价 | 大写: 小写: (供应商应在此填列第一次报价,但以供应商最后一次的磋商报价为成交价) | ||||
| 项目经理 | 级别 | 注册编号 | |||
| 工期 | |||||
| 质量要求 | |||||
| 磋商有效期 | |||||
| 优惠与服务承诺 | (可另附页) | ||||
| 备 注 | |||||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供应商的资格及证明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7施工组织设计
8项目管理机构表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证号 | ||||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 执业资格 | 执业或职业证号 |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 主要施工管理经历 |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项目名称)磋商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10其它资料
附件:
第二轮报价函(格式)
致:(采购人)
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轮报价,该工程第二轮总报价为(大写)(小写:¥),并承担其任何质量缺陷等问题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我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完成工程。
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对响应文件做出的澄清、解释及本论报价函将成为约束我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其他增值服务(如有):
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 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砖鼓翘脱壳维修 | 工程 | ||||||||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
| 招标人: | (盖章) | ||||||||
| 年 月 日 | |||||||||
| 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测评合格编号:2021-RJ002;2020-RJ002;2019-RJ004;2017-RJ004 | |||||||||
| 工程名称: | 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砖鼓翘脱壳维修 | ||||||
| 标段名称: | |||||||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
| 编 制 人 | : | (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及盖章) | |||||
| 审 核 人 | : | (签字及盖章) | |||||
| 编 制 单 位 | : | (盖章) | |||||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 : | (签字或盖章) | |||||
| 招 标 人 | : | (盖章) | |||||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 : | (签字或盖章) | |||||
| 编 制 时 间 | : | ||||||
| 工程项目清单汇总表 | ||||
| 工程名称: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砖鼓翘脱壳维修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
| 1 | 分部分项工程 | |||
| 2 | 措施项目 | |||
| 2.1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项目 | |||
| 3 | 其他项目 | |||
| 3.1 | 暂列金额 | |||
| 3.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 3.3 | 计日工 | |||
| 3.4 | 总承包服务费 | |||
| 3.5 | 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项目 | |||
| 3.6 | 环境保护税 | |||
| 4 | 增值税 | |||
| 合 计 | ||||
| 注:1 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已含税价格,在计算增值税计算基础时不应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2 本表宜用于按合同标的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对象的工程汇总计算,以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等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对象的工程 可按本表汇总计算。 | ||||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砖鼓翘脱壳维修 | 标段: | 第 1 页 共 4 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1 | 011201001001 | 至善楼 | 1.切割拆除原墙面空鼓脱落瓷砖; 2.瓷砖拆除后对墙面基础进水泥抗裂砂浆等材料行填充修补厚度20mm; 3.基础挂网批图抗裂砂浆保护层厚度4mm; 4.美纹胶带分成原墙面瓷砖规格格子,涂刷外墙调色真石漆。 | m2 | 26.2 | ||||
| 2 | 011201001002 | 明德楼 | 1.切割拆除原墙面空鼓脱落瓷砖; 2.瓷砖拆除后对墙面基础进水泥抗裂砂浆等材料行填充修补厚度20mm; 3.基础挂网批图抗裂砂浆保护层厚度4mm; 4.美纹胶带分成原墙面瓷砖规格格子,涂刷外墙调色真石漆。 | m2 | 342.95 | ||||
| 3 | 011201001003 | 实训楼 | 1.切割拆除原墙面空鼓脱落瓷砖; 2.瓷砖拆除后对墙面基础进水泥抗裂砂浆等材料行填充修补厚度20mm; 3.基础挂网批图抗裂砂浆保护层厚度4mm; 4.美纹胶带分成原墙面瓷砖规格格子,涂刷外墙调色真石漆。 | m2 | 151.99 | ||||
| 本页小计 | |||||||||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砖鼓翘脱壳维修 | 标段: | 第 2 页 共 4 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4 | 011201001004 | 笃行楼 | 1.切割拆除原墙面空鼓脱落瓷砖; 2.瓷砖拆除后对墙面基础进水泥抗裂砂浆等材料行填充修补厚度20mm; 3.基础挂网批图抗裂砂浆保护层厚度4mm; 4.美纹胶带分成原墙面瓷砖规格格子,涂刷外墙调色真石漆。 | m2 | 40.2 | ||||
| 5 | 011201001005 | 图书馆 | 1.切割拆除原墙面空鼓脱落瓷砖; 2.瓷砖拆除后对墙面基础进水泥抗裂砂浆等材料行填充修补厚度20mm; 3.基础挂网批图抗裂砂浆保护层厚度4mm; 4.美纹胶带分成原墙面瓷砖规格格子,涂刷外墙调色真石漆。 | m2 | 83.55 | ||||
| 6 | 011201001006 | 大餐厅 | 1.切割拆除原墙面空鼓脱落瓷砖; 2.瓷砖拆除后对墙面基础进水泥抗裂砂浆等材料行填充修补厚度20mm; 3.基础挂网批图抗裂砂浆保护层厚度4mm; 4.美纹胶带分成原墙面瓷砖规格格子,涂刷外墙调色真石漆; | m2 | 64.68 | ||||
| 本页小计 | |||||||||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砖鼓翘脱壳维修 | 标段: | 第 3 页 共 4 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7 | 011201001007 | 省身楼 | 1.切割拆除原墙面空鼓脱落瓷砖; 2.瓷砖拆除后对墙面基础进水泥抗裂砂浆等材料行填充修补厚度20mm; 3.基础挂网批图抗裂砂浆保护层厚度4mm; 4.美纹胶带分成原墙面瓷砖规格格子,涂刷外墙调色真石漆。 | m2 | 4.5 | ||||
| 8 | 011201001008 | 超然楼、超然东南楼、超然东北楼 | 1.切割拆除原墙面空鼓脱落瓷砖; 2.瓷砖拆除后对墙面基础进水泥抗裂砂浆等材料行填充修补厚度20mm; 3.基础挂网批图抗裂砂浆保护层厚度4mm; 4.美纹胶带分成原墙面瓷砖规格格子,涂刷外墙调色真石漆。 | m2 | 55.92 | ||||
| 9 | 011201001009 | 立雪楼、立雪东南楼、立雪东北楼 | 1.切割拆除原墙面空鼓脱落瓷砖; 2.瓷砖拆除后对墙面基础进水泥抗裂砂浆等材料行填充修补厚度20mm; 3.基础挂网批图抗裂砂浆保护层厚度4mm; 4.美纹胶带分成原墙面瓷砖规格格子,涂刷外墙调色真石漆。 | m2 | 33.08 | ||||
| 本页小计 | |||||||||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砖鼓翘脱壳维修 | 标段: | 第 4 页 共 4 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10 | 011201001010 | 宁远楼、宁远东楼 | 1.切割拆除原墙面空鼓脱落瓷砖; 2.瓷砖拆除后对墙面基础进水泥抗裂砂浆等材料行填充修补厚度20mm; 3.基础挂网批图抗裂砂浆保护层厚度4mm; 4.美纹胶带分成原墙面瓷砖规格格子,涂刷外墙调色真石漆。 | m2 | 121.1 | ||||
| 11 | 011201001011 | 体育馆 | 1.切割拆除原墙面空鼓脱落瓷砖; 2.瓷砖拆除后对墙面基础进水泥抗裂砂浆等材料行填充修补厚度20mm; 3.基础挂网批图抗裂砂浆保护层厚度4mm; 4.美纹胶带分成原墙面瓷砖规格格子,涂刷外墙调色真石漆。 | m2 | 42.75 | ||||
| 12 | 010103002001 | 余方弃置 | 1.拆除废弃物外运 2.外运运距:运距暂按5KM考虑 | m3 | 48.346 | ||||
| 本页小计 | |||||||||
| 合 计 | |||||||||
| 材料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
| 工程名称: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砖鼓翘脱壳维修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估 | 确认 | 调整金额(元) | 备注 | ||||||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
| A₁ | B₁ | C₁ | A₂ | B₂ | C₂ | D=C₂-C₁ | |||||||
| 本页小计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 注:本表可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栏,并在备注栏说明拟用暂估价材料的清单项目,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暂估单价计入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 |||||||||||||
|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砖鼓翘脱壳维修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价格(元) | 备注 | ||
| 1 | 011601009001 | 安全生产 | 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的各项措施 | ||||
| 2 | 01B001 | 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 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的措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的措施、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措施、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标准提高所需增加的措施 | ||||
| 3 | 011601011001 | 夜间施工增加 | 因夜间或在地下室等特殊施工部位施工时,所采用照明设备的安拆、维护、照明用电及施工人员夜班补助、夜间施工劳动效率降低等内容 | ||||
| 4 | 011601013001 | 二次搬运 | 因施工场地条件及施工程序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内容 | ||||
| 5 | 011601010001 | 冬雨季施工 | 在冬季或雨季施工,引起防寒、保温、防滑、防潮和排除雨雪等措施的增加,人工、施工机械效率的降低等内容 | ||||
| 6 | 01B002 | 高空作业费 | 1.含高空作业所需费用 2.费用自行考虑 | ||||
| 本页小计 | -- | ||||||
| 合 计 | -- | ||||||
| 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构成详见本标准表 E.3.2,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用组成见本标准表 E.3.4。 | |||||||
|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砖鼓翘脱壳维修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暂估(暂定)金额(元) | 结算(确定)金额(元) | 调整金额± (元) | 备注 | ||
| 1 | 暂列金额 | 详见本标准表 E.4.2 | |||||
| 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详见本标准表 E.4.3 | |||||
| 3 | 计日工 | 详见本标准表 E.4.4 |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详见本标准表 E.4.5 | |||||
| 5 | 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项目 | ||||||
| 6 | 环境保护税 | 按实计取 | |||||
| 合 计 | — | ||||||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
| 工程名称: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砖鼓翘脱壳维修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暂定金额 (元) | 确定金额(元) | 调整金额± (元) | 备注 | ||
| 1 | 合同价格调整暂列金额 | ||||||||
| 2 | 未确定工程暂列金额 | ||||||||
| 2.1 | |||||||||
| 3 | 未确定服务暂列金额 | ||||||||
| 3.1 | |||||||||
| 4 | 未确定其他暂列金额 | ||||||||
| 4.1 | |||||||||
| 本页小计 | - | - | |||||||
| 合 计 | - | - | |||||||
| 注:1 本表由招标人填写“暂定金额”总额,采用费率计价方式计算暂定金额的,应分别填写“计算基础”“费率”,并计算 填写“暂定金额”;采用总价计价方式计算暂定金额的,可直接填写“暂定金额”; 2 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定金额填写并计入投标总价; 3 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计算并填写“确定金额”。 | |||||||||
|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 |||||||||||
| 工程名称: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砖鼓翘脱壳维修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 序号 | 专业工程名称 | 暂估金额(元) | 确认金额(元) | 调整金额±(元) | 备注 | ||||||
| 不含税价格 | 增值税 | 含税价格 | 不含税价格 | 增值税 | 含税价格 | ||||||
| A₁ | B₁ | C₁ | A₂ | B₂ | C₂ | D=C₂-C₁ | |||||
| 本页小计 | -- | ||||||||||
| 合计 | -- | ||||||||||
| 注:本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填写并计入投标总价。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填写 “确认金额”。 | |||||||||||
| 计日工表 | ||||||||||
| 工程名称:学校楼宇建筑物外墙砖鼓翘脱壳维修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 编号 | 计日工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调整金额± (元) | |||
| 暂定 | 实际 | |||||||||
| A₁ | A₂ | B=A₂-A₁ | ||||||||
| 一 | 人工 | |||||||||
| 1 | ||||||||||
| 人工小计 | ||||||||||
| 二 | 材料 | |||||||||
| 1 | ||||||||||
| 材料小计 | ||||||||||
| 三 | 施工机械 | |||||||||
| 1 | ||||||||||
| 施工机械小计 | ||||||||||
| 总计 | ||||||||||
| 注:1 本表计日工名称、暂定数量应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单价应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编制投标报 价时,单价应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并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2 工程结算时,应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详见本标准表E.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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