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周口市 发布日期: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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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周口市 采购单位 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 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周财招标采购-2026-51
2、采购项目名称: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6年10月09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ZK202609136-1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国药集团河南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4号楼7层703号1,985,000.00元 评审总得分:100分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见附件见附件见附件见附件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常贝贝(采购人代表) 王芳 张金山 曹丽锋 魏秀霞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金额: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址:周口市开元大道西段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周口市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件:
本国.png
中小.png
中小2.png
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zip
招标文件正文.pdf
十六.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
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
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经颅重复磁刺激仪(1)MagNeuroT200Pro(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南京伟
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名)2,厂址为南京市雨花台区硕果路1号(生产厂
址)。经颅重复磁刺激仪(1)MagNeuroT200Pro(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
件成本占比W100%(规定比例)3。经颅重复磁刺激仪(1)MagNeuroT200Pro(产品
名称1)的100%(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经颅重复磁刺激仪(1)MagNeuro
T200Pro(产品名称1)的100%(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经颅电刺激仪EM6080(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武汉依瑞德医疗设备新技术有限
公司(厂名),厂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园中路16号(生产厂址)。经颅电
刺激仪EM6080(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W80%(规定比例)。经
颅电刺激仪EM6080(产品名称2)的80%(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经颅电刺激仪
EM6080(产品名称2)的80%(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3.经颅重复磁刺激仪(2)MagTD80(产品名称3),生产厂为武汉依瑞德医疗设备
新技术有限公司(厂名),厂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园中路16号(生产厂
址)。经颅重复磁刺激仪(2)MagTD80(产品名称3)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W80%(规定比例)。经颅重复磁刺激仪(2)MagTD80(产品名称3)的80%(关键组
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经颅重复磁刺激仪(2)MagTD80(产品名称3)的80%(关键
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O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国药集团河南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9日
第886页共888页
严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单
位名称)的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经颅重复磁刺激仪(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
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568人,营业收入为46272.00万元,资产总额为190905.00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经颅电刺激仪(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
业;制造商为武汉依瑞德医疗设备新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61
人,营业收入为16283.12万元,资产总额为21756.1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经颅重复磁刺激仪(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
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武汉依瑞德医疗设备新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261人,营业收入为16283.12万元,资产总额为21756.15万元,属于小型
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民药集团河南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9日
K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湖
3.本项目如是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应当必须提供。
牛
第281页共888页
情
疆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
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建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第887页共888页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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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周财招标采购-2026-51
2026年9月18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第四章评标办法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第五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第六章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标准文本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
三.投标函
四.投标分项报价表
五.投标响应表
六.所供货物组部件、备品、备件清单
七.有关证明文件
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十.招标文件内容确认书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十二.项目实施方案
十三、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等
十四、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得材料等
十五、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十六.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周口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http://jyzx.zhouk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
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周财招标采购-2026-51
项目名称: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包别划分:1个包
包号包名称包最高限价元
1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0

采购需求:拟采购经颅重复磁刺激仪、经颅电刺激仪等医疗设备采购,详见
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的税收凭据、社会
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
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
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应具有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制造商)的,
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所投产品为非医疗器械,
应提供产品相关生产资质;
(2)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
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
产品备案凭证;若所投产品为非医疗器械的,应提供产品相关非医疗器械说明;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
截止之日止。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内
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zhoukou.gov.cn)
方式:供应商请在网站自主注册后下载采购文件(zkzf格式)及资料,需办
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提交响应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9日10点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址:周口市开元大道西段
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周口市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0394-8106517、18638068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9月18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采购人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
2委托人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周口市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4项目名称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5项目编号周财招标采购-2026-51
6项目性质货物类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包别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包
9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款100%。
10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11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
12供货地点周口市开元大道西段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门诊2号楼2楼神经调控中心
1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14免费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3年
15投标保证金金额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16答疑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第36条。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7勘察现场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勘察设备安装现场,确保投标产品满足现场运输、安装条件。如不勘察现场,投标产品无法运输及安装,投标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18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为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http://jyzx.zhoukou.gov.cn网上下载)制作生成的电子加密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者在开标时间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2、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文件不再提交。
19投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见招标公告)标书递交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jyzx.zhoukou.gov.cn)(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20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市行政中心西侧南楼房间(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2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四章评标办法
22所属行业工业
23其它采购人验收如需第三方质检部门介入,第三方质检验收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231.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需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2.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有关规定。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供应商需承诺严格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条款执行。4.本项目核心产品:经颅重复磁刺激仪(1)5.所属行业:工业6.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前注:1)本需求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
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
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
2)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
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
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
3)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
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
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
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
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保证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
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
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
果,;
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联系周口市公共交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接受答疑
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6)本次投标的所有供应商在开标前需自行勘查现场,所投产品应能够满足
现场实际安装要求,如产品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承担所有不良后果及相关法律责
任。
7)本次投标所有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设备:使用年限:≧8年,保修
年限:≧3年。招标参数中对使用年限及保修年限有明确要求的,以招标参数中
的要求为准。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参数
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
1经颅重复磁刺激仪(1)一、适应症:用于人体中枢神经刺激和外周神经刺激,还可用于神经电生理检查、康复科神经功能评定和精神科、神经科运动功能评定;配合药物,进行神经疾病引起的心境低落、失眠、性症状的辅助治疗;可用于脑神经及神经损伤性疾病的辅助治疗。二、技术参数(一)主机性能:1.★刺激主机:单主机双通道,高度集成,非双刺激主机叠加的双通道设备。(提供设备整机照片)2.刺激频率:0.01~80Hz可调,其中1Hz以下步长为0.01Hz,1Hz以上步长为1Hz,可实现超低频刺激。3.刺激主机脉冲发出稳定性:频率允差≤±2%。4.刺激主机电容:支持≥1000W脉冲输出,或电容寿命≥3年。5.★最大磁感应强度:6T,且配置线圈至少有1个6T。(提供检测报告及配置清单)6.脉冲上升时间:50±10μs。7.脉冲持续时间:320μs~340μs。8.磁感应强度最大变化率范围:≥90kT/s。9.在设备连续工作时,具有手动停止磁场输出功能,可以通过按下停止按键使设备立即停止工作。(二)冷却系统:1.★混冷技术:风冷+液冷/风冷+硅油冷双重制冷技术,支持仪器24小时持续输出。2.冷却系统与刺激主机分体式设计,确保电液分离,无漏液风险,同时便于后期维护。3.冷却系统可以实时显示刺激线圈温度,当刺激线圈温度超过40℃,设备自动停止刺激输出。(三)刺激线圈:1.标配蝶形线圈,非传统平8线圈,另外至少选配一个小台2
1经颅重复磁刺激仪(1)蝶线圈/小圆线圈。2.★刺激线圈上具有强度调节按键与触发刺激按键,可调节刺激强度和触发刺激。3.刺激线圈具有显示屏,可实时显示线圈温度和强度。4.线圈支持一键热插拔,无需排液,无需松解螺丝,可直接快速更换线圈,方便临床快速更换线圈。(四)MEP模块:1.MEP通道数:≥2通道。10.MEP采样率:100kHz。(提供检测报告)2.运动诱发电位检查模块支持无线传输功能,配备独立电池,可充电使用,方便临床老师隔空便携操作。3.运动诱发电位检查模块上配有电源显示灯,可提示电池是否正常供电。(五)软件系统:1.★采用触屏一体机承载软件系统,非笔记本电脑,无移动无掉落风险。(提供说明书)2.刺激模式:具备spTMS、TBS模式和组合方案等3.评估内容:可评估MT和CMCT等4.具备双人独立治疗功能,可独立调节每位患者的相关参数,如刺激频率、刺激部位、刺激强度、治疗时间、串数等。5.治疗期间可实时监测肌电变化。6.内置多种专家方案,支持自定义编辑方案,支持组合方案,供临床医生选择。7.治疗界面提供大脑解剖定位图辅助定位。(六)其他:1.设备使用期限:10年。台2
2经颅电刺激仪1.适应症:通过刺激人体中枢神经和外周神经,用于康复科、精神科和神经科的神经电生理检查、运动功能评定,以及用于辅助治疗或改善失眠症状,对脑神经及神经损伤性疾病的辅助治疗。2.主机:2.1.★一体式可推移整机结构,液态内循环冷却系统,台1
2经颅电刺激仪非风冷或静态液冷或外循环液冷;冷却系统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可被证实降低噪音和节约能源。2.2.★操作系统:人机交互系统采用笔记本电脑控制操作,中文界面,非一体机及触摸屏,能实现机器开机自检、故障报警与自锁等功能,支持脱离磁刺激主机单独使用具备便携性,windows系统兼容大量科研软件。2.3.刺激强度:1.0-6Tesla连续可调;2.4.磁感应强度稳定输出允差:±5%(检测报告证明);2.5.★磁感应强度最大变化率:不低于20kT/s,不超过80kT/s,过低的磁感应强度变化率难以诱发生理效应,过高的磁感应强度变化率会导致患者无法耐受;2.6.脉冲上升时间:60±10μs;2.7.输出脉冲宽度:340μs,允差±20μs;2.8.刺激频率:0.1-80Hz可调;2.9.脉冲频率≥1Hz,步进为1Hz;脉冲频率<1Hz,步进为0.01Hz;2.10.★脉冲频率允差值:±2%2.11.电介质强度:主机内部高压储能电容安全可靠,电介质强度可达7850VAC2.12.设备功耗可达8kVA,保障输出稳定3.安全预警:3.1.当冷却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有提示或停止磁场输出。3.2.在设备连续工作中,可以通过按下设备面板上的停止开关,仪器立即停止输出。3.3.★磁刺激线圈表面温度≤40℃3.4.设备监控脉冲放电开关、恒温模块、脉冲储能器件温度。当冷却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有提示或停止磁场输出。4.刺激线圈:4.1.刺激线圈可选配:成人八字形线圈、成人圆形线圈、儿童八字形线圈、儿童圆形线圈、动物线圈拍;4.2.线圈全封闭一体式工艺,双面双向无孔设计,加工一次成型;4.3.具有电动吸液和电动排液功能。5.软件功能:5.1.电脑操作管理方式,能实现:硬盘储存、USB储存,专家方案、病历管理、以及病历打印输出,刺激模式图形(数字)仿真、温度显示与控制保护。6.检测模式:6.1.检测项目:支持运动阈值(MT)、运动诱发电位(MEP)、中枢神经传导时间(CMCT)、静息期检测(CSP)、不同脑区抑制、易化(IHI\IHF)的检测功能;6.2.检测记录:运动阈值与治疗方案自动记忆功能,可对保存文档中波形与数据进行复现;6.3.具备自动计算神经传导时间功能;6.4.实时MEP(EMG)信息显示;6.4.1.双通道MEP检测功能,采样率不低于120KHz。6.4.2.传输方式:有线传输内置MEP模块(MEP模块集成于机箱内部),信号稳定无需充电6.4.3.最小分辨率:≤0.1μV。6.4.4.频率测量范围:1Hz~25KHz。7.刺激模式7.1.单脉冲(sTMS)、重复脉冲(rTMS)、复合刺激(TBS)、成对脉冲输出(pTMS)。7.2.★支持双人同时治疗,双人的刺激频率、刺激强度、刺激时间和刺激间隔可完全独立调节,并且无强制关联关系,两线圈可同时输出脉冲。7.3.支持双线圈成对刺激,成对脉冲最小时间间隔≤0.1ms,双线圈成对脉冲时间间隔范围-31s~31s内可调,步长1ms。7.4.定时时间按照方案的需要设置,在预定时间(方案的总时间)到达后设备自动终止磁场输出,允差:±10%。7.5.内置多种专家方案,可供临床选择,支持刺激方案自定义,设置刺激时间、输出频率、刺激间歇、刺激强度、刺激数量等。8.具备触发输入输出通用接口。9.设备生产厂家取得国际认证机构认证的ISO13485质量体系认证。10.开放式的技术平台,可与国内外的主流肌电诱发电位仪、脑电图等设备兼容。台1
3经颅重复磁刺激仪(2)1.注册证适用范围:适用于对脑损伤引起的运动功能障碍、语言障碍、吞咽障碍进行辅助治疗,以及辅助治疗或缓解认知障碍、失眠症状2.结构组成:分体式结构,包含工作站、刺激器、电极线、电极片等,刺激器可独立工作3.具备矩形电极、耳夹式硅胶电极4.★刺激器具有LED灯、按键锁定键、无线开关键、功能调节键5.★按键锁定键:点击可锁定和解锁刺激器其他按键功能6.刺激器电源电压:DC6V7.定时精度:20s~60min可调8.★电流强度:最大为2.5mA9.具备tDCS经颅直流电刺激模式、CES微电流刺激模式10.刺激器与工作均可切换刺激模式11.★tDCS模式,电流强度0-2.5mA12.CES模式脉冲群重复时间:10s±1s13.CES模式包含4种脉冲宽度,分别是0.25s、0.5s、0.75s、1s14.★预刺激:刺激仪开始电刺激治疗前,先进行预刺激15.渐入渐出:电流缓升缓降到治疗设定值,上升时间为7s,下降时间为13s16.阻抗测量功能:能够检测并显示阻抗,并且电极开路时会有灯光提醒17.低电量提示功能:当电压低于4.2V,屏幕图标闪烁,20s内自动关机18.工作站标配四个刺激器,可同时治疗四名患者19.患者管理功能:管理患者基本信息20.方案管理功能:内置治疗方案,支持患者自定义治疗方案21.图文展示功能:展示电极片与刺激靶点位置关系22.★支持扩展云管理系统,利用云系统实现设备和患者台2
3经颅重复磁刺激仪(2)的统一管理23.支持扩展量表评估系统,至少包含失眠严重程度指数量表、阿森斯失眠量表24.★产品使用年限:≥8台2

第四章评标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本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
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
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
第二条本次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对投标人标书的比较方法。
第三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
的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四条评委会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所
提供的产品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二.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五条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委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
内容: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六条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符合性审查;
(四)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五)商务偏差表或技术偏差表数据不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六)投标人报价未超过采购人的采购预算;
第七条评委会从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开始独立评审,对开标后投标人所提出的优
惠条件不予以考虑。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评出中标候选人。
第八条评审中,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委会将
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
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
第九条评委会首先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为有效投
标人,有效投标人进入综合评分环节,按招标文件约定由评委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没有通
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
项目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是否通过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1投标人资格见招标文件见投标文件
2货物技术要求按评标办法见投标文件
3质保及售后等见招标文件见投标文件

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说明: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办法
分值构成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价格部分(30分)投标报价得分(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投标人成本价格为无效报价。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扣除,请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完整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没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5)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所有产品制造商属于小微企业,所有产品属于本国产品,投标人将获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国产品价格扣除。)
技术部分(35分)技术参数响应情况(35分)(1)所投货物技术性能指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5分。(2)本次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实质性偏离而被拒绝。(3)标注“★”系指主要性能指标要求条款,存在一项负偏离扣3分;(4)所投货物技术性能指标中标注“★”的条款,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彩页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5)其他技术性能指标为一般技术条款,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彩页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
技术部分(35分)技术参数响应情况(35分)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本项评分为止。注: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列明的技术要求内容作出一对一应答,要求真实、准确,应答要有具体内容,并在投标文件格式“《技术偏差表》”中的“偏差说明”处填写“正偏离或符合或负偏离”,然后在“《技术偏差表》”中“技术偏差索引”处列明在投标文件第几页、在检验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或彩页等第几条并在相应位置中做出醒目标注,评标委员会未在该处找到“正偏离或符合”依据的,视为负偏离。
商务部分(35分)业绩(6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投标人或厂家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6分。评审时每一份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完整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供货方案(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方案包括:运行管理方案、实施保障体系、工作流程标准化、供货应急措施等;包含完整的运行管理、实施保障体系、标准化流程及应急措施;逻辑清晰,可操作性强,上述方案条件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4分。
质量及进度保证方案4分)包括:项目时间进度计划、专业化团队配置、质量控制体系完整性、安全保障方案可行性;上述方案每提供一项(符合医院实际情况)得1分;满分4分
安装调试(4分)以采购需求中安装、调试的基本要求为参考进行评审打分。安装调试的方案(安装调试前期工作、人员配备、时间安排、工具配备)安装调试高效、人数3人以上,上述方案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4分;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不得分。
培训方案(4分)以采购需求中培训的基本要求为参考进行评审打分。培训方案内容包含、设备基础操作、日常保养维护,常见故障排除等,培训时长不低于30分钟,上述方案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
售后服务技术方案(6分)以采购需求售后服务基本要求为参考进行评审打分。售后服务计划(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团队、巡检次数和故障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保障措施等)符合项目特点,上述方案每提供一项得1分,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6分。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不得分。
备品、备件供给情况(4分)以招标文件备品备件基本要求为参考进行评审打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质保期内外备品备件供应及报价综合打分,(备品供应齐全、价格最合理、备品供货时间、工程师配备不低于3人),上述方案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4分。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不得分。
应急方案(3分)设备在遇到紧急情况的应急方案(响应时间、人员配备、售后网点等),切实可行、服务明晰,上述方案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不得分。
以上内容缺项不得分。

注: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对评审结果及响应文件等进行复核,并在法定的时间内确
定中标人。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要求,不同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对应品牌完全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将按照一家投标人计算。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
得分相同的,按照除价格分外得分最高(商务+技术参数)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
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按照周口市交易中心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所需提供原件在评标时无需提供,仅作为
采购单位核实时使用,评审委员会评审时仅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扫描件为准。
3.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4.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依据财库〔2026〕2号第二条第(一)款(一)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
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
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
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委会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
第十一条商务、技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作为中标候选人。
如果综合得分中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中标,报价也相同的,
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评委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
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评标后,评委会应填写评审记录并签字。评审记录是评委会根据全体评标
成员电子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制的报告,评委会全体成员均须在评审纪要上
电子签字。评审记录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
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三.评标纪律
第十四条评委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
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投标人的
合法权益。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保证不在任何阶段干扰项目工作。
第十五条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
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第十七条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签章的(目前,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为每
个投标单位只办理了两个CA证书,一个用于单位投标和签章,一个用于法定代表人签字。
所以,在投标文件需要电子签署时,投标单位签投标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签法定代表
人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有授权代表投标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名字手写签在签
章处即可);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投标文件中对同一货物或标段提供选择性报价的;
7.商务偏差表或技术偏差表存在弄虚作假的;
8.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
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复印、加密或者上传
的;
1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
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1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12.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
酬及法定代表人未能提供身份证正面经其签字确认的有效身份证明的;
13.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14.投标人需在规定的供货期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为确保项目
如期交付,避免延误工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不得以不了解安装现场状况、安装
场地存在不便、天气恶劣等因素拒绝签署项目合同书或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不得
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拖延供货期。投标供应商需对本条内容做出承诺,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15.未提供有效的审计报告(需附有二维码或网站截图)。
第十八条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交货完工期不确切、不肯定的投标;
2.对售后服务、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的;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提供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十九条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第五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货物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招标人(采购人):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
2.2招标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系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以下简称“采购中心”。
2.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系指周口市财政局。
2.4投标人:系指已经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
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供应商或服务商。
2.5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包括与
之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等。
2.6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且已供货(安装)完毕的合同及相关证明。
2.7投标人公章: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系指投标人电子签章。
3.投标费用
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
用。评标费用由采购人自行解决。
4.合格的投标人
4.1.1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1.3供应商需提供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4.2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
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
4.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4.2.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4.2.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2.5以上各项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网页查询扫描
件并承诺。
5.勘察现场
5.1投标人应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
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
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
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
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
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6.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
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
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
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
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
档。
7.纪律与保密
7.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投标人须承诺不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
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以向采购人、评委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
手段谋取中标。
7.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7.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7.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7.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7.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7.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网
卡地址一致;
7.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2.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
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委会成员。
7.4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委会、
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
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
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附声明。
9.投标品牌
9.1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包括工艺、材料、设备、样本目录号
码、标准等),是采购人为了方便投标人更准确、更清楚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
准,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商标、品牌或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商
标、品牌或标准。
10.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10.1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并加盖
骑缝章。
11.合同标的转让
11.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
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1.2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
项目允许分包,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
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1.3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4未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进口设备不得转包。
12.会员信息库
12.1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降低投标成本,加强对投标
人诚信信息的管理,加快周口市招投标工作电子化、信息化建设,为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实行网上招投标奠定基础,经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周口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实行投标人会员信息库制度,并面向全国免费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会员。
12.2入库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及清晰度由投标人负责。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负责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入库资料原件与上传扫描件进行比对;
本项目所需会员库资料有效性由本项目评委会负责审核。
为确保投标文件通过评审,投标人应及时对入库资料进行补充、更新。
如因前款原因未通过本项目评委会评审,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12.3网上会员库中文字资料与扫描件资料不一致时,以扫描件资料为准。
12.4有关会员库的更多信息,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
13.采购信息的发布
13.1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发布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jyzx.zhoukou.gov.cn)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以下简称“网
站”。
二.招标文件
14.招标文件构成
14.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4.1.1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14.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3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14.1.4第四章:评标办法;
14.1.5第五章:投标人须知;
14.1.6第六章:采购合同;
14.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4.1.8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
等。
1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4.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
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4.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
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否则,由
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5.1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
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
束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不承担投
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通知所
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15.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
间,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
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5.3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发布澄清、更正或更改公告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
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6.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
16.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参与招标活动的各供应商应
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
任。对上述作出书面声明并附在响应文件中。
16.2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16.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
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
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6.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
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6.6投标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和总页码,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
均应按A4规格制作。
16.7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6.8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版块《投标单位-
电子投标文件视频制作手册》的相关规定。
17.报价
17.1投标人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
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导致投
标无效。
17.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
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
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7.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7.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
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17.5采购人不建议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
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17.6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
变动。
18.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8.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
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
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8.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扫描或影印件上传
并标注与原件一致),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以扫描件或影印件上传)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
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
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18.3.1货物主要性能(内容)的详细描述;
18.3.2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的详细清单。
18.4投标文件应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任意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
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19.投标保证金(免收)
20.投标有效期
20.1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成交的投标文件其有效期应延续至合同执行结束,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20.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
文件。
20.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20.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
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
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
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21.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21.2投标文件均应依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签章是指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版块《投标
单位-电子投标文件视频制作手册》的相关规定。
23.投标文件的递交
23.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
23.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制作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2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
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五.开标与评标
25.开标
25.1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详见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远程在线解密会员端操作手册操作指
南》
25.2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解密,项目负责
人在监督员或公证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文件。在解密投标文件开始时30分钟内进行解
密,超时视为放弃递交投标文件。
25.3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的法律文本将由评审委员会在评标前进行审查。资格不符
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的,投标无效。
25.4开标时,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投标
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26.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6.1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
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
26.2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
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
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6.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且须在
报价大写处加盖公章。
26.4如同时出现26.2条和26.3条所述的不一致情况,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7.评标
27.1评委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独立进行投标评审。投标评审
分为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分。
27.2符合性审查时,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指
标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
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
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
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
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7.2.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
27.2.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27.2.3投标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或者
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7.2.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7.2.5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
和不能诚信履约;
27.2.6信用中国等信用记录查询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27.2.7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27.2.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7.2.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7.3如果投标文件未通过投标符合性审查,投标无效。
27.4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
他外部证据。
28.废标处理
28.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有权宣布废标:
28.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8.1.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8.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8.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会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8.2因上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导致废标的,若采购人提出申请,报经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谈判:
28.2.1放弃参加投标的;
28.2.2未经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允许,离开开标现场通知不上的;
28.2.3不符合招标文件列明的专业条件的;
28.2.4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28.2.5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项目废标的;
28.2.6其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条件的情况。
28.3采购方式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时,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以《招
标流标现场转谈判邀请函》方式函告投标现场各投标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参加谈
判。放弃谈判的视同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竞争性谈判应当至少有两家及以上投标
人参加。如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少于两家,谈判做流标处理。
28.3.1谈判时,若投标人未能在评委会指定时间内(原则上不超过60分钟)提交符
合要求的补充资料或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无效。经过审查符合谈判要求的有效投标
人少于两家的,谈判做流标处理。
28.3.2投标文件的报价视为谈判时的首次报价,未唱标转谈判的,谈判时不公开投
标人各轮报价。已经唱标而转谈判的,谈判前公布各参与谈判的投标人首轮报价。
28.3.3在谈判内容不作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投标人次轮报价不得高于
上一轮报价。
29.二次采购
项目废标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可能发布二次公告(投标邀请),
进行二次采购。
前款所述“二次”,系指项目废标后的重新公告及采购,并不仅限于项目的第二次公
告及采购。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30.定标
30.1投标符合性审查后,评委会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分办法提出独立评审
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
30.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
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30.3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首先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就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是否符
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视为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延续,以书面报告作为
最终审查的结果。如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按排名依次对其余中标候选
人进行类似的审查。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合同约定提交
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
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
可以重新招标。
30.4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人或通过上
条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人。
30.5最低报价并不是中标的保证。
30.6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依法处理:
30.6.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30.6.1.1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
书投标。
30.6.1.2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30.6.1.2.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30.6.1.2.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0.6.1.2.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30.6.1.2.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30.6.1.2.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0.6.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0.6.3向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的;
30.6.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30.6.5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30.7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上发布评审结果
公告。
31.中标通知书
31.1在发出中标公告后请采购人、中标人登录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jyzx.zhoukou.gov.cn)自行下载中标通知书。
31.2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
释。
31.3评审结果确定后,中标人请及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领取
中标通知书。
32.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免收中标服务费
33.履约保证金
无
34.签订合同
34.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历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34.2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
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廉政保证书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
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概不
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34.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
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35.验收
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对供应商的履约验收。
36.质疑
36.1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按
照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如果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没有
异议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招标文件无异议承诺书,无此承诺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6.2质疑书内容应包括质疑的详细理由和依据,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36.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
36.3.1未按规定时间或规定手续提交质疑的;
36.3.2质疑内容含糊不清、没有提供详细理由和依据,无法进行核查的;
36.3.3其他不符合质疑程序和有关规定的。
被判定无效质疑的,采购人将书面回复投标单位其质疑无效的理由,并记录无效质
疑一次。
36.4采购人将在受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
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6.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驳
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6.5.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36.5.2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或提供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质疑的;
36.5.3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
37.未尽事宜
37.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8.解释权
38.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第六章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标准文本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
供应商: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指引
一、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的资料:
1、该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以网上发布内容为准);
2、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公告内容);
3、该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报告;
4、采购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
5、采购单位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
6、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约定的其它内容(不得超出招标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
二、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的资料:
1、该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纸质或DP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
2、针对该项目评审时评审委员会提出的质询答复(纸质并签章);
3、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
5、供应商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
6、供应商和采购人约定的其它内容(不得超出招标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
三、本合同签订后二个工作日内有采购人在“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合同公示。
供应商履约验收指引
1、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内容;
2、不得以次充好、高投低配,确因在合同执行中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应提供相关依据;
3、对因客观上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造成的,应提供采、供双方的纸质备忘录材料;
4、在满足验收条件5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组织验收;
5、供应商应提供需验收物品的清单、参数、使用手册、人员培训情况等资料;
6、采、供双方约定的验收机构及相关人员组成情况。
7、督促采购人在项目验收结束并达到相关要求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
“履约验收”公示。
采购合同内容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财政委托号:(财政资金项目必须填写)
本项目经批准采用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
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若产品过多则见附表,如有附表则必须加盖
印章)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备注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备注:上述产品报价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下货>、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人员培训等费用。

第二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①按国家标准执行;②按部颁标准执行;③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④有特
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中无相应
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进口产品的质量标准为,。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正品;相关的施工安装是
由持有有权部门核发上岗证书的安装调试人员按照国际或国家现行安装验收规范来实施的;乙方所提
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行业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
甲乙双方商定。)
【注:合同中约定的包装标准应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一致,且投标文件应作为合同附件与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①乙方送货上门;②乙方代运;③甲方自提自运。
2.到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安装并调试.)
3.产品的交货期限。
第五条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
第六条付款条件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该项目是否实行预付款:
实行预付款的条件和比例:
合同款项结算方式和支付比例:
(具体付款方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采、购双方的具体约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1.乙方安装调试后,在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受托参与本项目验收的权
利。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在没有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
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承担项目验收的主体责任。项目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甲、乙双方、资产管理人、
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
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签字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验收人员
有不同意见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在验收报告上应注明不同意见的内容。
4、甲方视情况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
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
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检测、验收费用承担方式: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工作日内
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并抄送采购代理机构,具体说明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并附相关验收材料,同
时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
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应提供完善周到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否则甲方视情节轻重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
中扣除部分或全部补偿甲方。
1.保修
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年,保修期从,开始。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
后天内上门维修,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由此造成
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如果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
险由乙方承担。
2.维修
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负有维修义务,但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
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
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乙方应按规定,
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对此需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保证,否则视为不
响应。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包装,并承担支
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
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每件货物包装
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为进口件的,应出具报关手续和原产地、原产工厂证明、报关
手续和商检证明等。
4.如果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成货物安装和提供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
货款中扣除,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
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应考虑终止合
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
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承担所有权担保责任,并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该货物时
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
7.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违约
金。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
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向乙方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
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
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
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
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履约(或质量)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以现款的形式提供。乙方
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若确需质量保证金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
3.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
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
第十五条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
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第十六条合同纠纷调处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
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
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本项目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
定向周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合同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甲、乙双方均有权利向本项目具有监管职能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反映对方在合同履约
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七条下列关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
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①招标文件;②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③服务承诺;④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
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采购人(甲方):(公章)供货人(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年月日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资料名称页码范围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
三投标函
四投标分项报价表
五投标响应表
六产品质量承诺
七所供货物组部件、备品、备件清单
八有关证明文件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售后服务
十一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等
十二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得材料等
十三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备注: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是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参考格式,并非必须格式,请各位投标人根据所投项目需要自行增减,是否依据了本格式或自行增减了多少格式并不是废标的条款。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
投标范围
1、最终投标报价(人民币)1、投标报价:元、大写:
备注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授权委托人或法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三.投标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
人(姓名)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提交规定形式的投
标文件。
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如我公司中标,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货物(包括安装调试等工作)的
总报价为人民币元,供货期。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
日期内完成供货、安装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
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均无异议。
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同意投标函此统一格式填写,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6)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申报资
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
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8)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9)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10)本项目项目责任人:电话: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人代表:
日期:年月日
四.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号品名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及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其他费用
合计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备注:
报价为所投货物的单价组成。
五.投标响应表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按投标人所投内容填写
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
序号品名技术规格及配置品牌、型号技术规格及配置偏离说明
1
2
3
4
第二部分:资信及报价部分响应
序号内容招标要求投标承诺偏离说明
1供货期
2免费质保期
3付款响应
4业绩
5其他

法人和供应商代表:(签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
1、投标人必须逐项对应描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配置及服务要求,如不进行描述,仅在
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
注明。
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并应注明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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