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长招采公字〔2026〕026号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长葛市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验收项目(不见面开标)-中标

所属地区:河南许昌市 发布日期:2026-10-01

【招标预告】长招采公字〔2026〕026号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长葛市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验收项目(不见面开标)-中标: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许昌市 采购单位 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长葛市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验收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葛财招标采购-2026-41
2、采购项目名称: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长葛市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验收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7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9月29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内容:对长葛市2026年约4300亩拟入库补充耕地开展质量鉴定验收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展资料审核、评价单元划分和采样点布设、现场踏勘、土壤样品采集及检测、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评价成果编制等工作,成果满足补充耕地入库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4、交付(服务、完工)地点:长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要求。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长招采公字〔2026〕026号-A
对长葛市2026年约4300亩拟入库补充耕地开展质量鉴定验收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展资料审核、评价单元划分和采样点布设、现场踏勘、土壤样品采集及检测、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评价成果编制等工作,成果满足补充耕地入库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方宇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三官庙街道秦岭路69号2楼2,902,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0.84分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志源(评委会主任)、余国河、蔡富贵、周国友、马军涛(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河南省招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
收费金额:39,824.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通过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内容按照财政部94号令规定提供),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单位:长葛市财政局 联系人:长葛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政府采购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4-6189720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1号楼财政局308室。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长葛市钟繇大道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经二路瀚海璞丽中心A座1106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席晨龙
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分项报价表.pdf 服务承诺.pdf 开标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长葛市2026年补充耕地
质量鉴定验收项目(不见面开标)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长招采公字〔2026)026号
招标人: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二六年九月
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长葛市2026年补充耕地质
量鉴定验收项目(不见面开标)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长招采公字〔2026〕026号
采购人: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项目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一、概念释义
二、招标文件说明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和评标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
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第七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八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第一章投标邀请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的委托,就长葛市农业
技术服务中心长葛市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验收项目(不见面开标)进行公开招
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长葛市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验收项
目(不见面开标)
2.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26〕026号
3.项目内容:对长葛市2026年约4300亩拟入库补充耕地开展质量鉴定验收技术
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展资料审核、评价单元划分和采样点布设、现场
踏勘、土壤样品采集及检测、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评价成果
编制等工作,成果满足补充耕地入库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最高
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7.交付(服务、完工)地点:长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3.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
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须包含测绘航空摄影或摄影测量与遥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测绘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9月8日起至2026年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
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https://ggzy.xuchang.gov.cn)
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省·许昌市)》(https://ggzy.xuchang.gov.cn)的“投标人”登录入口免
费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
绝。
4.售价: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9月2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通过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
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的最新版本制作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后缀格式为.XCSTF)。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
点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9月2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楼
4楼409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
s://ggzy.xuch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投标人无需到现
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
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逾期解密或超时解密将被拒绝,流程详见新交易平
台使用手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服务指南”栏目下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
关内容。
2.投标供应商在电子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
0512-58188538、0374-2961598进行咨询。
3.本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获取招标
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解释详见招标文件第
一章“温馨提示”7.1)。
4.质疑、投诉相关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
(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起投
诉。
(3)受理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十、联系方式1和2”。
(4)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十、联系方式3”。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长葛市钟繇大道
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经二路瀚海璞丽中心A座1106室
3.监督单位:长葛市财政局
联系人:长葛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政府采购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4-6189720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1号楼财政局308室
十一、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前自行联系CA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
进行电子签章。
2.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提交、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
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新点投
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在“投标人”登录页面右下方“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下载”)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
,按标段制作投标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2份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
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上传至交
易系统中投标,后缀格式为“.nXCSTF”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查看投标文件
内容或导出PDF格式投标文件。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
提交。
4.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许昌市)》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页面进行模拟
解密,以验证是否能够成功解密。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栏目下《新交易平
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5.2投标人应按《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提前设置好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
登录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按照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3根据开标大厅界面右侧“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投标人应在“标书解密
”环节完成解密操作(自代理机构点击“开启投标解密”按钮后投标人解密,系统
初设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网络、系统原因
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报经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长解密
时间)。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5.4在开标结束环节,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
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5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开标大厅界面右下
方“发起异议”中在线提出异议。
6.评标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
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6.2评标期间,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作出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提供(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
投标人、投标人等)操作手册”)。
6.3投标人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7.相关事项
7.1为使更多投标人能参加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仍允许下载招
标文件参加投标,但为提高招标效率,在公告期限届满之后下载招标文件的,对招标
文件的质疑期限从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在公告期限届满之前下载招标文件的,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限从下载之日起计算。
7.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采购公告栏提供的招标文件
仅供浏览。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
南省·许昌市)》的“投标人”入口登录后获取。
十二、开标注意事项
开标时间前,供应商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点
击“平台导航”下方左侧的“网上开标大厅”进入不见面大厅登录页面——选择“投
标人”身份,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找到
已投标的项目——鼠标点击该项目即可进入开标操作界面,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
解密开标。
第二章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对长葛市2026年约4300亩拟入库补充耕地开展质量鉴定验收技术服务。主要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展资料审核、评价单元划分和采样点布设、现场踏勘、土壤样品采集
及检测、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评价成果编制等工作,成果满足补充
耕地入库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二、采购清单
1.资料审核与布点
依据《河南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程(试行)》确定具体工作内容。对图斑信息
进行全面审核,依据《河南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程(试行)》对图斑进行评价单元
划分并布设踏勘点位。
2.现场踏勘及采样
新增耕地图斑需要实地踏勘和采样。依据《河南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程(试行)》
中内容实地踏勘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指标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以及土壤样品采集。踏
勘时,规范填写《长葛市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实地踏勘表》。在现场踏勘过程中,发现明显
存在施肥、翻耕、田面积水等不适宜采样的评价单元,应暂停质量鉴定,适时再开展质量
鉴定。
3.样品制备
样品制备:土壤表层样品的接收、制备、风干、保存和流转。
4.专家评审
依据《河南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抽取专家野外实地踏勘并采集
土壤样品,确定土壤样品检测项目,选定评价因素指标值,综合评价补充耕地质量。
5.报告编写及数据库建设
根据耕地质量评价区域划分确定耕地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并编
写报告,形成评价数据库;对质量等级低于上一年度县域各类占用耕地质量平均等级的补
充耕地,提出5年以内的土壤培肥改良指导意见。
6.需对补充耕地开展鉴定,包括农业中心生产符合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
7.投标人须提供具备CMA检验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有效完整CMA检测报告;检测机构须
执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试行)》等最新相关法规。
注:本采购清单中所列技术规格或参数要求为最低要求,需对上述参数进行实质性响
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
★三、服务标准、期限等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要求。
3、履约地点:长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投标人应就本项目完整响应,否则为无效响应。
2、招标文件中所列需求为最低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
3、若投标人在服务期间有违反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的,招标人视情节严重,招标人有
权调整服务内容或者终止合同。
★五、验收标准
1、由招标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2、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3、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
共同签署。
★六、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七、采购资金支付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支付时间及条件:提交初步成果后支付40%;成果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60%。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须完全响应,未实质响应的,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
1招标项目项目名称: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长葛市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验收项目(不见面开标)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26〕026号
2招标人招标单位: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长葛市钟繇大道
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经二路瀚海璞丽中心A座1106室
4★投标人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第八章3.5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1.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1.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须包含测绘航空摄影或摄影测量与遥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响应
6★预算金额***.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7现场考察不组织
8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
9进口产品参与不允许□允许
10★投标有效期60天(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11中标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不允许□允许
1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9月2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13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楼4楼409)(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交易中心现场)
14投标保证金按照河南省《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3.4格式填写)。
15公告发布招标公告、成交公告、变更(更正)公告、现场勘察答复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16采购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18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后缀格式
18投标文件份数为.XCSTF)。
19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20评标委员会组建由招标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4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22履约担保无要求按照《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许财购〔2022〕5号)文件的要求,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3代理服务费收取,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投标人按照河南省招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2号文,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一次性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交纳。
24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要求1.本项目网络关键设备:无2.本项目中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执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本次投标(响应)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提供资料(下列资料任意一项)①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证书;②网络关键设备安全检测证书、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④中国网信网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或公安部网站或国家认证认可
24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要求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的认证、检测结果(提供公布安全认证、安全检测结果页面网址和安全认证、检测结果截图)。
25电子化招标模式是。投标人投标时须成功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不再提交(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另有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2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准时在网上参加投标、开标活动。
27特别提示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不同投标人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其投标无效。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审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28中小企业有关政策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8中小企业有关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8.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9节能环保要求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招标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
29节能环保要求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30中标人资格核验投标人在成交后,应将由《长葛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发出成交通知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一、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投标提供)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投标提供)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投标提供)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提供)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投标提供)二、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1.投标人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①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2.投标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①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0中标人资格核验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三、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五、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2.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注:仅需提供序号1~2其中之一即可。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仅查询社会组织);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3.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1异常低价审核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的;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5.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人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一、概念释义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
述招标项目。
1.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的
招标人、采购代理公司。
2.定义
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
织本次采购的代理公司和采购人。
2.3“投标人”系指从采购人、代理机构处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并按照采
购文件向采购人、代理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2.4“中标投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5“甲方”系指采购人。
2.6“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
2.7“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
务。
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
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2.8.1采购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响应的,均视为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响应。
2.8.2如投标文件中已说明,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
购进口产品,投标人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
2.9采购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3.合格的投标人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
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符合本项目“采购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
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3.3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投标人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投标人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除单一来源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采购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和3.2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6.1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
担的工作和义务;
3.6.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
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
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
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
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
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
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4.2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
秘密等合法权利。
4.3如投标人所投产品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的产品目录》,则该产品应具备国家认监委指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颁发
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投标人不能提供超出
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
4.4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
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
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1号《关于调
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项目中
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
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
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费用
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
用,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
公告、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长葛市人民政
府门户网站》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开发布。
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
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
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
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代理费用
7.1收取标准:收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收取方式: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投标人按照河南省招投标
协会豫招协〔2023〕2号文,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一次性以现金或转
账形式交纳。
8.其他
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项目需求”、“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和“资格审查与评标”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项
目需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资格审查与评标”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说明
9.招标文件构成
9.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项目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第七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八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9.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
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按招标文
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有可能导
致响应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3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
解一切可能影响响应报价的资料。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
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投标人
负责。
10.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10.1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满后,组织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招标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不
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招标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
者在招标文件公告期满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更正公告。
10.3招标人在考察现场和开标前答疑会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
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
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
和决策负责。
10.4现场考察及参加开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1.1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
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1.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15日前,
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
昌市)》发布更正公告。
11.3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
力。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
件内容为准。
11.4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招标人
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招标事宜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
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2.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
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报价
13.1本次招标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3.2招标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招标无
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3.3投标人应对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漏报将导致其投标为
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13.4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
价。响应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响应报
价应当是投标人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
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
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外发包、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
及利润等。
13.5本项目所涉及的运输、施工、安装、集成、调试、验收、备品和工具
等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13.6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
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作无效投标处理。
13.7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本次招标实行“最高限价(项目控制
金额上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项目控制金额上限)的,该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13.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4.投标文件有效期
14.1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项目投标文件有
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载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
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4.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承担违背投标承诺函
的责任追究。
14.3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
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
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承诺函的有效
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人违背投标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将在延长的有效期
内继续有效。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在原投标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
应延续。
15.投标文件构成
15.1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5.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
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5.3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他材料等组成。
15.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
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5.5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新
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在“投标人”登录页面右下方“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下载”)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按所投标段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电子投标
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2份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
中后缀格式为“.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上传至交易系统中投标,后缀
格式为“.nXCSTF”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查看投标文件内容或导出PDF格式
投标文件。
15.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技术咨询:0374-2961598;清单技术支持:
18236016896(如涉及)。
16.投标文件格式
16.1为便于评审及规范统一,建议投标文件参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
文件有关格式)的内容要求、编排顺序和格式要求,以A4幅面编上的连贯页码,
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等字样。
16.2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采购文件未提
供标准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拟定。
17.投标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
4号文)的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
第八章3.4格式填写)。
18.招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盖章
18.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2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
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或授权代表电子印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19.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
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
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投标人按招标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投
标文件。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
须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可
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视为撤回投
标文件。
21.2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改应
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提交,并应注明“修改”或“补充”字样。
21.3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人将承担违背投
标承诺函的责任追究。
22.1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2.1.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长葛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的;
22.1.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承诺函的;
22.1.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2.1.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22.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2.1.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2.2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投标人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
通知》(豫财购﹝2021﹞6号)要求,参与同一个标段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
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22.2.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
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2.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2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2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投标人联系
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2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22.2.6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
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22.2.7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22.2.8其他涉嫌串通的情形。
2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2.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2.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2.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2.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2.4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
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
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2.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6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即
许公管办〔2019〕3号文中的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其由网卡MAC地址、
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组成,以下均称为“文件制作机器码”)均一致时,
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
22.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
还。
五、开标和评标
24.开标
24.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
远程解密、在线提出异议(质疑)等;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前各项准备。
24.2由代理机构进行公布投标人、开始投标解密、标书导入、唱标等操
作,并开启群聊功能;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待标书导入后,
投标人点击页面上方进度条的“唱标”可查看开标结果。投标人未进行解
密或未按规定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4.3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点击“开标记录”查看各投标人投标报价
等信息,对开标过程或有关内容有异议(质疑)的,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操作手册,在线询问和发起异议(质疑),采
购人(代理机构)在线进行回复。
24.4如无投标人提出异议,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
结束。
25.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代表1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
足3家的,不得评标。
2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6.1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
家4人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
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6.1.1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6.1.2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
单数:
(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2)技术复杂;
(3)社会影响较大。
26.1.3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26.1.4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
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6.1.5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
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
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26.1.6采购人不得担任评标小组长。
26.1.7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
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
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6.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7.符合性审查
27.1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7.2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7.3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
28.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9.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及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29.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29.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9.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9.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29.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
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纠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
人须知”28.2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9.2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29.2.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
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29.2.1.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响应)
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响
应)报价平均值×50%;
29.2.1.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响
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
标(响应)报价×50%;
29.2.1.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
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29.2.1.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9.2.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
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
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
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投
标人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投标人已随投标
(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
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
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
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
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
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
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
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
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
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
报告中记录,并随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
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30.相同品牌投标人的认定(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30.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招标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
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
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
效。
30.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招标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
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
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
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
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
候选人。
31.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2.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32.1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1)最低评标价法
a.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
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b.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
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2价格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
投标报价为评标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
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
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
价和投标报价。
32.3本次评标具体评标方法、评标标准见(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33.推荐中标候选人
3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
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
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4.34.保密
34.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
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3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
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
保密责任。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
35.确定中标人
35.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
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
的方式确定。
35.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
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6.中标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
36.1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在公告中标结果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
有)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6.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
不得放弃中标。
36.3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时,须向代理机构发送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一览
表(包含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电子文
档,并同时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
37.质疑提出与答复
37.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质疑。提出质疑的投
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且应当
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一次性提出,提出后联系招标公告中代理
机构联系人查看,并同时将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纸
质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送达采购单位,如未提出视为全面接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
3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
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
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
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
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
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投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投标人;
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8.签订合同与备案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
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长葛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
心政府采购服务股进行合同备案,并登录“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备案。
39.履约担保
按照《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许财购〔2022〕5号)文件的要求,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40.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40.1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
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目前已与以下金融机构合
作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中标投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通过“许昌市政
府采购网”向所选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
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
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40.2合作金融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原银行许昌分行(小微金融部)
联系人及电话:陈阳13137407575方金龙15836539901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与紫云路交汇处中原银行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浦发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赵勇0374-7313569、731350218937459920
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1163号许继花园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交通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宋纪刚0374-2369912、13733951305
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114号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光大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李东磊0374-2928168、18569936868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八一路与文峰路交叉口西北角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招商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崔星迪0374-5376058、18839983051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中段新天下AB座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邮储银行许昌市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张彦峰13839001972、武松涛18839902679
徐亚爽15038297574
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邮储银行莲城支行二楼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国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白炜13938772680、刘晓飞0374-3338596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建设路1488号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
联系人:韩晨13253490679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6号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
40.3“许昌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金融产品推介名录”链接
http
s://xuchang.zfcg.henan.gov.cn/xuchang/content?infoId=160636536823109
5
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应落实节约能
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
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一、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8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招标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该产品必须具有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招标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该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应当优先采购。
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不含民办非企业)
(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号)规定,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20%
(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在货物招标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
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
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招标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
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
6%(工程项目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
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按照本次招标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
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三、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
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促进残疾人就业
1.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残疾人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
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
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
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3.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五、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国
办发〔2025〕34号)
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
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
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
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
原料,无形资产。
2.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
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
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
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
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一)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
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二)资格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如有一项不符合要
求,则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三)资格审查中所涉及的证书及材料,均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图
片)。
序号资格审查因素说明与要求
1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3.1格式填写
2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3.5格式填写
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否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最高限价,则超出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4投标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3.4格式填写。
5联合体协议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6投标人身份证明及授权(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投标提供)(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非法人投标提供)(3)注: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投标人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
6投标人身份证明及授权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③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8投标人须具备的特殊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须包含测绘航空摄影或摄影测量与遥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9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的社会组织,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

二、评审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需
求等实质性要求。
注:符合性审查中所涉及的证书及材料,均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图
片)。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
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
低报价。
注:评标标准中所涉及的证书及材料,均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1)价格分计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
准价和投标报价。
1)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
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
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
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招标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
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
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按照本次招
标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包含民办非企业单位。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对监狱企业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价格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
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
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的雇员人数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
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招标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
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
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
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
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强制招标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
1)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的政府强制招标节能产品,投标人投标文件
中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将承
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投标文件中应提
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根据
本项目评标标准予以判定并赋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投标文件中应
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
会根据本项目评标标准予以判定并赋分。
(4)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要求
1)项目中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
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
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提供资料(下列资料任意一项)
①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②网络关键设备安全检测证书、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
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④中国网信网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或公安部网站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
站公布的认证、检测结果(提供公布安全认证、安全检测结果页面网址和安全认证、检测结
果截图)。
(5)投标无效情形
1)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长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承诺函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
财购﹝2021﹞6号)要求,参与同一个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
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
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
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7.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8.其他涉嫌串通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
应处理。
6)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
3号)规定,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即许公管办〔2019〕3号文中的
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其由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组成,以下
均称为“文件制作机器码”)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
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评标标准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价格部分:20分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60分
一、价格部分(满分20分)
评分因素评标标准分值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有效投标人中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注: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0分
二、商务部分(满分20分)
评分因素评标标准分值
业绩投标人202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佐证材料:(投标文件中附合同或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成交公告网上截图,三者缺一不计分)或(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发票、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三者缺一不计分)。9分
项目人员配备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测绘或地质类专业:具有中级技术职称3人得1分,每增加一人加1分,最高得3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2人得1分,每增加一人加1分,最高的2分。本项最高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所附证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截图及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单位近一年以来在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5分
体系认证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佐证材料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如认证证书注明应进行年度监审,须附监审标识或年审报3分
体系认证告等有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查询网站及查询结果截图,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②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须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佐证资料进行真实性查询,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应当否决其投标并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3分
服务承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等进行综合比较,承诺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得3分,承诺内容基本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承诺在后期相关工作中,积极配合招标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对后续工作开展技术指导,能替招标人排忧解难;(2)提供相应的本地化服务方案;(3)履职尽责承诺;(4)针对本项目的其他实质性承诺。3分
三、技术部分(满分60分)
评分因素评标标准分值
针对本项目的理解与分析1.项目理解与分析(9分)根据项目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对项目地形、地质、气候、水文、周围环境等情况的理解和分析。内容完整、详细、有针对性的得9分;内容比较详细,整体性一般的得6分;内容仅有简单描述且不缺项的得3分;缺项漏项不得分。2.实施方案(6分)准确把握项目定位和本次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的意义,提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的总体工作思路及流程、实施任务目标、技术路线等实施方案内容。内容完整、详细、有针对性的得6分;内容比较详细,整体性一般的得3分;内容仅有简单描述且不缺项的得1分;缺项漏项不得分15分
项目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1.项目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7分)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针对本项目的项目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内容完整、详细、有针对性的得7分;内容比较详细,整体性一般的得4分;内容仅有简单描述且不缺项的得2分;缺项漏15分
体系与措施项不得分。2.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8分)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内容完整、详细、有针对性的得8分;内容比较详细,整体性一般的得5分;内容仅有简单描述且不缺项的得3分;缺项漏项不得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及成果管理与保障措施1.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完整、详细、有针对性的得8分;内容比较详细,整体性一般的得5分;内容仅有简单描述且不缺项的得3分;缺项漏项不得分。2.成果管理与保障措施(7分)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针对本项目的成果管理与保障措施。内容完整、详细、有针对性的得7分;内容比较详细,整体性一般的得4分;内容仅有简单描述且不缺项的得2分;缺项漏项不得分。15分
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处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1.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处理措施(9分)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针对本项目的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处理措施。内容完整、详细、有针对性的得9分;内容比较详细,整体性一般的得6分;内容仅有简单描述且不缺项的得3分;缺项漏项不得分。2.合理化建议(6分)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内容完整、详细、有针对性的得6分;内容比较详细,整体性一般的得3分;内容仅有简单描述且不缺项的得1分;缺项漏项不得分。15分

注:评标标准中所涉及的证书及材料不需提供原件,均应在电子投标
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其中:价格分计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调整部分)
序号情形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

3.7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
中心(单位名称)的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长葛市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鉴
定验收项目(不见面开标)(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长葛市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验收项目(不见
面开标)(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方宇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6
人,营业收入为8245.58万元,资产总额为11918.13万元,属于小型企
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方宇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28日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
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四、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
4.1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26〕026号
项目名称: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长葛市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验收项目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分项名称金额(元)
1资料审核与布点290200.00
2现场踏勘及采样290200.00
3样品制备检测580400.00
4专家评审580400.00
5报告编写及数据库建设870600.00
6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290200.00
合计大写:贰佰玖拾万零贰仟元整小写:2902000.00

注:1.本表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总报价,包含人工、设备、检测、
专家评审、税费等一切费用。
2.本表投标总报价未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00元。
投标人名称:方宇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并加盖公章)
日期:2026年9月28日
4.5服务承诺
致: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我方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长招采公字〔2026〕026号、长葛市农业技术服
务中心长葛市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验收项目(不见面开标)的招标文件,我
方深知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验收工作的重要性,若我方有幸中标,将竭诚提供优质、
高效的技术服务。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方作为长葛市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的供应商,
郑重承诺严格恪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项目合同约定,秉持“诚信履约、
科学规范、精准高效、优质服务”的核心宗旨,全面履行供应商职责,全力配合
采购人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高质量推进、圆满完成,助力长葛市高效开展补
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本承诺涵盖项目实施全过程及后期相关服务,内容全面、
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接受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的全程监
督,若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我方自愿承担相应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及合同约定
的违约责任。
4.5.1配合服务与技术指导承诺
我方承诺,在项目实施全过程及后期相关工作中,始终以采购人需求为导向,
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提出的一切合理要求,全程响应、全力落实,不推诿、不敷
衍、不拖延,切实替采购人排忧解难。
建立专项配合机制,安排2名专职对接人员及专业技术团队,全程配合采购
人开展项目统筹、进度管控、质量核查、成果验收等各项工作,及时响应采购人
的各类咨询、指令及工作安排,确保沟通顺畅、配合到位,做到“有问必答、有
令必行、有需必应”。专职对接人员实行24小时待命制度,工作日期间每2小时
查看一次对接群消息及电话,确保采购人需求第一时间接收、第一时间响应;每
周向采购人提交一份配合工作简报,详细说明本周配合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
题及下一步计划。
强化后期技术指导服务,项目成果移交后,持续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免费技
术指导,针对采购人在后续耕地质量管控、成果运用、数据查询、资料归档等工
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响应时间内(工作时间1小时内
响应)提供一对一现场或线上指导,协助采购人熟练掌握成果运用方法,提升采
购人相关工作效率。每月开展1次免费技术培训,针对采购人工作人员在成果运
用、数据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定制培训内容,确保相关人员能够独立完成日
常工作;建立技术指导台账,详细记录指导时间、指导内容、指导效果及采购人
反馈,确保技术指导工作落地见效。
4.5.2主动排忧解难承诺
主动预判工作风险,提前排查项目推进及后期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难点、堵点
问题,主动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建议;针对采购人面临的紧急工作、突发情况,
优先调配人力、物力、技术资源,全力协助采购人高效解决,切实减轻采购人工
作负担,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真正做到替采购人排忧解难、保驾护航。对采
购人提出的紧急任务,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全程跟踪
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定期梳理采购人工作痛点,主动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
例如协助采购人梳理成果归档流程、优化数据查询方式等,切实提升采购人工作
便捷度。
1.建立专项配合机制,安排2名专职对接人员及专业技术团队,全程配合采
购人开展项目统筹、进度管控、质量核查、成果验收等各项工作,及时响应采购
人的各类咨询、指令及工作安排,确保沟通顺畅、配合到位,做到“有问必答、
有令必行、有需必应”。
2.强化后期技术指导服务,项目成果移交后,持续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免
费技术指导,针对采购人在后续耕地质量管控、成果运用、数据查询、资料归档
等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响应时间内(工作时间1小
时内响应)提供一对一现场或线上指导,协助采购人熟练掌握成果运用方法,提
升采购人相关工作效率。
4.5.3建立本地化服务方案承诺
结合长葛市县域地形、补充耕地地块分布特点、各乡镇实际情况及采购人工
作需求,我方专门制定完善的本地化服务方案,全面落实本地化服务要求,确保
服务精准、高效、便捷,贴合长葛市本地实际。
组建专属本地化服务团队,团队核心成员(含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专职对接人员)均熟悉长葛市各乡镇地理位置、耕地分布、权属情况及相关政策
要求,能够快速对接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及相关单位,精准开展各项服务工作,
避免因不熟悉本地情况导致工作延误。同时,建立本地化人员稳定机制,服务期
间本地化团队人员不随意变动,如需调整,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告知采购人,经
采购人同意后,安排同等资质、同等经验的人员接替,确保本地化服务的连续性
和专业性。
本地化服务团队核心成员均具备3年以上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土地整治相关
工作经验,其中项目总负责人具备5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持有相关专业中级及
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备4年以上相关技术工作经验,熟悉长葛市本地耕地质
量管控政策及技术规范;专职对接人员具备2年以上本地对接工作经验,熟悉长
葛市各乡镇情况,能够高效开展沟通对接工作。所有团队成员均经过系统培训,
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确保专业能力达标。
建立本地化人员稳定保障机制,与所有本地化团队成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明确服务期限及岗位职责,提供合理的薪酬福利及晋升空间,降低人员流失
率。服务期间,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团队成员,提前7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交书
面申请,说明调整原因、新成员资质及工作衔接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
行人员调整;新成员上岗前,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其熟悉项目情况及服务要求,
实现工作无缝衔接。
建立本地化快速响应机制,常驻服务人员实行24小时待命制度,接到采购人
及各乡镇现场服务需求后,立即启动响应流程:2小时内抵达现场,偏远区域3
小时内抵达现场,特殊天气(如暴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抵达的,第
一时间告知采购人,说明情况并明确预计抵达时间。现场服务完成后,24小时内
提交现场服务报告,详细说明服务内容、处置结果及后续建议。
本地化沟通与协同
建立本地化沟通协同机制,每月至少2次与采购人开展面对面沟通,汇报项
目进度、服务情况,听取采购人意见建议,及时调整服务措施;主动对接长葛市
各乡镇政府、村委会,熟悉本地耕地管控要求及农户诉求,在开展外业踏勘、土
壤采样等工作时,提前3个工作日与当地相关单位及农户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配
合,避免发生矛盾纠纷。同时,结合长葛市本地政策调整及耕地质量管控需求,
及时优化服务方案,确保服务贴合本地实际,全面满足采购人及本地相关单位的
工作要求。
与本地相关单位沟通协同承诺
安排专职对接人员,分别对接长葛市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建立“乡镇-村-
项目”三级对接网络,每个乡镇指定1名对接联系人,每个村指定1名现场协调人
员,确保外业作业、成果对接等工作顺利推进。开展外业踏勘、土壤采样等工作
前,提前3个工作日与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沟通,告知作业时间、作业范围及
需要配合的事项,邀请当地工作人员协助引导,协调农户配合作业,避免发生矛
盾纠纷;及时向当地相关单位反馈作业过程中发现的耕地质量问题,配合开展耕
地管控工作。
4.5.4履职尽责承诺
我方承诺,严格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采购人要求,全面
履行供应商职责,做到履职尽责、精益求精,确保各项服务工作规范、高效、达
标,不出现任何违规操作、虚假作业等问题。
严格按照项目需求配备专业服务团队,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实行“一人一
岗、责任到人”,确保所有服务人员持证上岗、专业达标,其中核心技术人员持
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相应工作经验。服务期间,加强人员管理,要
求服务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及我方各项管理制度,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不擅自
离岗、脱岗,不从事与项目无关的工作;严格规范操作流程,杜绝违规操作、虚
假作业、徇私舞弊等行为,确保服务成果真实、准确、合规。
所有服务人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及工作经验,外业作业人员具备1年以
上外业踏勘、土壤采样相关工作经验,能够熟练使用无人机、GPS定位仪等设备;
内业处理人员具备2年以上数据处理、质量评价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专业评价软
件操作;质量管控人员具备3年以上质量管控相关工作经验,持有相关专业资质
证书。所有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系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项目技术规范、操作流
程、本地化情况及采购人管理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
予录用。
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工作纪律及考核标准,实
行“每日考勤、每月考核”制度,加强对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要求服务人员严
格遵守采购人及我方各项管理制度,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脱岗,工作时间不
从事与项目无关的活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
接受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宴请、财物等不正当利益;严格规范操作流程,按照技术
规范开展工作,杜绝违规操作、虚假作业等行为。
4.5.5进度管理承诺
严格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进度计划,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及责任
人员,全力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外业踏勘、土壤采样、土壤检测、质量等级评价、
成果整理及移交等各项工作按时完成,按时完成率100%,杜绝因我方原因导致项
目进度延误。在工作推进中,主动排查工作难点、堵点,及时协调解决;若因不
可抗力(如极端天气、政策调整)导致进度滞后,第一时间书面告知采购人,同
步制定切实可行的补救方案,全力追赶进度,确保项目整体验收。
项目启动后3个日历天内,制定详细的项目进度计划,明确外业踏勘、土壤
采样、土壤检测、内业评价、成果整理、成果移交等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工作任
务、责任人员及考核标准,进度计划经采购人确认后严格执行。实行“每日进度
上报、每周进度汇总、每月进度复盘”制度,每日由各岗位人员上报当日工作完
成情况,每周汇总本周进度,每月对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复盘,对进度滞后的
环节,及时分析原因、调整方案,确保进度计划顺利推进。
工作推进中,主动排查可能导致进度滞后的各类因素,提前制定防范措施,
避免进度滞后;若因我方自身原因导致进度滞后,立即启动整改机制,增加人力、
物力投入,优化工作流程,全力追赶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并
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因不可抗力(如极端天气、政策调整)导致进度滞后,第一
时间书面告知采购人,说明滞后原因、滞后时长及后续补救方案,经采购人同意
后,严格按照补救方案推进工作,最大限度缩短滞后时间,确保不影响项目整体
验收。
4.5.6质量管控承诺
建立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严格落实“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复核”的
质量管控要求,安排2名专职质量管控人员,对项目实施全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核查。外业作业严格规范踏勘、采样流程,确保踏勘准确率≥99%、采样合格率
100%;内业处理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开展检测、评价工作,确保检测数据准确率≥
99.5%、质量等级评价合规率100%;成果整理、归档、移交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
执行,确保成果完整率100%,顺利通过长葛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对核查中
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闭环管理,绝不将不合格成果提交采购人。
事前预防方面,制定完善的质量管控方案,明确各环节质量管控标准及防范
措施,加强对服务人员的质量培训,提升人员质量意识;对项目所需的设备、物
资进行严格核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物资符合要求。事中管控方面,专职质量
管控人员对项目实施全环节进行全程巡查、随机抽查,外业作业期间,每日对踏
勘记录、采样流程、样品质量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当场督促整改;内业处理期间,
对检测数据、评价流程进行实时核查,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质量要求。
事后复核方面,建立“一级自检、二级复检、三级终审”的复核机制,各环
节工作完成后,由相关人员进行自检,小组负责人进行复检,质量管控部进行终
审,重点核查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确保成果符合要求。对复核中发
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及责任人员,督促相关人员
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复核,直至成果合格,实现质量问题闭环管理;绝不
将不合格成果提交采购人,若因质量问题导致返工,我方承担全部返工成本及相
关责任。
4.5.7成果安全与保密承诺
严格建立样品及数据安全管控体系,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土壤样品、检
测数据、地块信息、评价成果等各类资料,实行分级管控、加密存储,严禁泄露、
篡改、滥用、倒卖相关数据及成果。建立样品全流程管控机制,规范样品采样、
封装、运输、保管、处置等环节,防范样品污染、损坏、丢失;建立数据安全管
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数据管理,定期开展数据备份及安全排查,确保数据安全
可追溯。服务期间及服务结束后,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处置相关资料,如需销毁,
提前书面告知采购人,经同意后按规范销毁,绝不擅自留存、传播相关敏感信息。
建立样品全流程管控机制,从采样、封装、运输、保管到处置,每一个环节
都明确责任人员及操作标准。采样时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确保样品纯净、无污染;
封装时采用防污染样品袋双层密封,标注唯一编号,填写采样标签;运输时使用
专用冷藏箱,避免样品变质、污染;保管时设立专门的样品保管室,分类存放,
定期检查样品状态,防范样品丢失、损坏;样品处置时,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及
相关规范执行,如需销毁,提前书面告知采购人,经同意后按规范销毁,做好销
毁记录,确保样品管控全程可追溯。
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对项目涉及的检测数据、地块信息、评价成果等敏
感数据,实行分级管控、加密存储,配备专用服务器,安排专人负责数据管理,
设置访问权限,严禁无关人员访问、查看数据。定期开展数据备份,每周进行一
次全量备份,每月进行一次异地备份,确保数据不会丢失;定期开展数据安全排
查,及时发现并防范数据泄露、篡改等风险。服务期间及服务结束后,严格按照
采购人要求处置相关数据资料,绝不擅自泄露、篡改、滥用、倒卖相关数据及成
果,若发生数据泄露等问题,我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应损失。
4.5.8售后保障承诺
项目成果移交后,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免费售后服务,建立完善的售后响应
机制,明确售后响应时间及处置流程:工作时间内接到售后需求1小时内响应,
24小时内制定处置方案,一般售后问题3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售后问题7个工作
日内办结。售后服务内容包括成果复核、数据调整、技术咨询、资料补充、成果
运用指导等,每季度开展1次售后回访,主动了解采购人需求,及时优化售后措
施,确保售后服务高效、到位,全力保障项目验收及后续耕地管控工作顺利开展。
售后响应与处置承诺
建立完善的售后响应机制,安排2名专职售后技术人员,实行24小时待命制
度,工作时间内接到采购人售后需求后,1小时内响应,详细了解需求内容,24
小时内制定针对性的处置方案,明确处置步骤、责任人员及完成时限。一般售后
问题(如数据查询、简单技术咨询)3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售后问题(如成果
复核、数据调整)7个工作日内办结,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办结,提前书面告
知采购人,说明情况并明确预计办结时间,全程跟踪整改进度,及时反馈处置结
果。
售后回访与优化承诺
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开展一次售后回访,通过面对面沟通、电话咨询等方
式,主动了解采购人对售后服务的满意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建立售后回
访台账,详细记录回访内容、采购人反馈及后续改进措施。根据回访结果,及时
优化售后服务方案,提升售后服务质量;针对采购人普遍反映的问题,开展专项
整改,确保售后服务能够持续满足采购人需求,全力保障项目验收及后续耕地管
控工作顺利开展。
4.5.9安全与人员责任承担承诺
若因我方原因导致样品丢失、污染、损坏,或数据泄露、篡改等问题,我方
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应经济损失,接受采购人及相关单位的处罚,并采取有效措施
弥补损失,确保采购人权益不受侵害。若因我方人员履职不到位、违规操作导致
工作失误,我方及时调整相关人员,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整改问题,承担相
应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本承诺自我方提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项目全部服务完成及售后服务期满
为止,我方将严格恪守本承诺,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不辜负采购人的信
任与期望。
4.5.10针对本项目的其他实质性承诺
我方已充分理解项目需求,并在此郑重承诺,对招标文件中所有实质性条款
完全响应。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对长葛市2026年约4300亩拟入库补充耕地开展质量鉴定验收技术服
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展资料审核、评价单元划分和采样点布设、现场
踏勘、土壤样品采集及检测、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评价成
果编制等工作,成果满足补充耕地入库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二)、采购清单
1.资料审核与布点
依据《河南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程(试行)》确定具体工作内容。对
图斑信息进行全面审核,依据《河南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程(试行)》对
图斑进行评价单元划分并布设踏勘点位。
2.现场踏勘及采样
新增耕地图斑需要实地踏勘和采样。依据《河南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
程(试行)》中内容实地踏勘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指标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
以及土壤样品采集。踏勘时,规范填写《长葛市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实地踏勘表》
。在现场踏勘过程中,发现明显存在施肥、翻耕、田面积水等不适宜采样的评价
单元,应暂停质量鉴定,适时再开展质量鉴定。
3.样品制备
样品制备:土壤表层样品的接收、制备、风干、保存和流转。
4.专家评审
依据《河南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抽取专家野外实地踏
勘并采集土壤样品,确定土壤样品检测项目,选定评价因素指标值,综合评价补
充耕地质量。
5.报告编写及数据库建设
根据耕地质量评价区域划分确定耕地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耕地质量等级
评价并编写报告,形成评价数据库;对质量等级低于上一年度县域各类占用耕地
质量平均等级的补充耕地,提出5年以内的土壤培肥改良指导意见。
6.对补充耕地开展鉴定,包括农业中心生产符合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
7.我方提供具备CMA检验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有效完整CMA检测报告;检测机
构须执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试行)》等
最新相关法规。
(三)、服务标准、期限等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要求。
3、履约地点:长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投标人应就本项目完整响应,否则为无效响应。
2、招标文件中所列需求为最低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
3、若投标人在服务期间有违反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的,招标人视情节严重,
招标人有权调整服务内容或者终止合同。
(五)、验收标准
1、由招标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
收。
2、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
况进行确认。
3、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
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六)、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00元,投标报价不超过预
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七)、采购资金支付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支付时间及条件:提交初步成果后支付40%;成果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60%
。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方宇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28日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26〕026号
项目名称: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长葛市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验收项目
单位:元(人民币)
标包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备注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长葛市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验收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写:贰佰玖拾万零贰仟元整小写:2902000.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

投标人名称:方宇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并加盖公章)
日期:2026年9月28日
注:1.合同履行期限指完成该项目的最终时间。
2.如招标公告明确项目交付日期以年为单位,本表应填写完成该项目的
年限。
3.7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
中心(单位名称)的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长葛市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鉴
定验收项目(不见面开标)(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长葛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长葛市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验收项目(不见
面开标)(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方宇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6
人,营业收入为8245.58万元,资产总额为11918.13万元,属于小型企
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方宇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28日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
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河南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