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淅川县农业农村局淅川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次)第1标段二次-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南阳市 发布日期:2026-10-01

【招标结果】淅川县农业农村局淅川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次)第1标段二次-中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南阳市 采购单位 淅川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一嘉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淅川县农业农村局淅川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淅财招标采购-2026-92
2、采购项目名称:淅川县农业农村局淅川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9月29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主要采购内容为:收集资料及数据处理、评价单元划定及采样点布设、现场踏勘、土壤样品采集及检测、形成评价结果、出具初鉴意见、验收档案管理及质量核算等配套服务。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淅财招标采购-2026-92-1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大连华信理化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D4街19-6号323,610.00元 评审总得分:84.99分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淅川县农业农村局淅川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次)第1标段二次
收集资料及数据处理、评价单元划定及采样点布设、现场踏勘、土壤样品采集及检测、形成评价结果、出具初鉴意见、验收档案管理及质量核算等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雪云、赵兴黎(组长)、申秋宇、冯志明、王强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
收费金额:10,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淅川县)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系统内线上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质疑函(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系统内线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部门:淅川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033B 地 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668835。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淅川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淅川县楚都路政务中心2号楼13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一嘉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河街道长江路中达宝城天润苑B区20幢1604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1标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淅川县农业农村局淅川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
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次)第1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淅财招标采购-2026-92
采购人:淅川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一嘉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开、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淅川县农业农村局淅川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
一批次)第1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淅川县农业农村局淅川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
一批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淅川县)
(http://ggzyjy.xichu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9月29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淅财招标采购-2026-92
2、项目名称:淅川县农业农村局淅川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
服务项目(第一批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325145.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淅财招标采购-2026-92-1淅川县农业农村局淅川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次)第1标段325145.00325145.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主要采购内容为:收集资料及数据处理、评价单元划定及采样点布设、现场踏
勘、土壤样品采集及检测、形成评价结果、出具初鉴意见、验收档案管理及质量核算
等配套服务。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5.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自主创新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成立不足一年,
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
常,企业信誉良好等。提供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6年1月份以来任意
一个月的有效凭证)(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提供2026年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社保证明材料)。
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
告和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一切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
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
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的企业市场主体库信
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
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
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5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成交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
监督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淅川县)(
http://ggzyjy.xichuan.gov.cn/)
3.方式: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淅川县)(
http://ggzyjy.xichuan.gov.cn/)参与招标项目,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淅川县)(
http://ggzyjy.xichuan.gov.cn/)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
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淅川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企业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未
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
载专区《市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
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
责任自负。
2、办理CA数字证书
供应商完成企业市场主体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
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
料》。
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
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
电话0512-58188538。
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各投标人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如遇特殊情况,解密时间可延迟30分钟。
5、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
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专区”中下载。
6、请各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
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淅川县)网站首页CA
办理和咨询
7、监督部门:淅川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033B
地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66883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淅川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淅川县楚都路政务中心2号楼13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一嘉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河街道长江路中达宝城天润苑B区20幢1604
联系人:***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1、项目标段
第一标段:2026年第一批483亩;
2、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乙方应按照《河南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等
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及甲方要求,完成以下工作:收集资料及数据处理、评价
单元划定及采样点布设、现场踏勘、土壤样品采集及检测、形成评价结果、出
具初鉴意见、验收档案管理及质量核算等配套服务。
二、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
2.服务地点:淅川县
3.付款方式:按照(宛财购〔2022〕5号)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以双方商定为
准。
4.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5.关于强制节能产品的要求:(无)
6.验收标准及方式:
6.1验收标准:中标人在验收活动中必须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的标准等要求进行验收,
经采购人完全确认后,完成验收。
6.2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7.□有样品,样品提供要求、方式、摆放时间及地点
☑无样品。
8.□有演示,演示要求、内容、方式及地点。鼓励使用不见面演示。
☑无演示。
9.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保证通过验收。
条款名称内容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
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考察地点:。
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
中小企业1、本项目采购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价为:第1标段:325145.00元超出该控制价的投标人报价为无效报价,做无效标处理。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60日历日
投标文件数量电子投标文件:1份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核心产品无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代理费□集中采购机构不收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
章《公开招标公告》。
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
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
2.1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00元。
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表》。
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表》。
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表》。
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3.1若《投标人须知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
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4.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二
章《采购需求》。
4.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
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
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法》(财库〔2007〕119号
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文)以及南阳市财政局的具体规定。
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2.1中小企业定义: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
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
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
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
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
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
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
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
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
服务协议;
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
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
所在区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
册商标的货物);
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
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
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
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
告》。
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表》。
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开、评标程序、评标
方法和评标标准》。
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
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
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
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
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
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
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开、评标程序、评标方法
和评标标准》(如涉及)。
4.4正版软件
4.4.1依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
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
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
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
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
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
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
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4.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
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
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
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
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
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
4.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4.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
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
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
4.6采购需求标准
4.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
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
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
求》。
4.6.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
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
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招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6.采购范围及适用法律
6.1本次招标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6.2“监督管理部门”是指淅川县财政局。
6.3“货物”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与本次招标相
关的/。
6.4“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服务。
、
7.招标文件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开、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否则投标无效。
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
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
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必须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通知
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和开标时间。
8.3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受理,开标前所有信息保密。因此,发布的一切
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延期公告等)均在“河南省政
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淅川县)”发布,请潜在投标供应
商随时查询有关公告信息。若因潜在投标供应商没有及时查看到公告信息而造成
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8.4投标人应关注是否有发布最新的澄清更正公告和更正的最新招标文件
(电子答疑文件),如有则需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并在此基础上制作最新的投
标文件并上传。
、
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
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二章
《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
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
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
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
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开标
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
式要求,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如有漏项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投标文件
有明显缺陷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
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
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
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0.3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生成并在截止时间前上传其加密版
本,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下载平台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
手册》。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平台系统拒绝。
10.4第四章《开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10.5对照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二章《采购
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10.6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财务、社保、
纳税及各类证书、报告等内容,必须是原件的扫描件。
10.7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1.投标报价
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
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招
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
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
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
售后服务、税费等;报价时应详细列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品牌、型号、单
价、数量、总价等。
(2)服务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
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
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
11.5本次招标设有预算,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评
议。
11.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有效期
12.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
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中标人的投标有
效期延长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
12.2特别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
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
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3.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签章处电子签章或手写签字后扫描上传进投
标文件。
13.2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CA加盖电子签章。
、
14.投标文件的提交
14.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淅川
县)网上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制作软件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提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
交的投标文件。
1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
电子交易平台。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
的电子投标文件,最终电子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淅川县电子
交易平台系统最后一份解密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
改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一、开标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开标,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
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2.开标:
2.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进行加
密,投标人在开标前须自行检查数字证书的有效性。在解密时间到达后,系统做出解密提
示,请各投标人自行解密即可。开标解密时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进行解密的视为撤销
其投标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
2.2唱标。查看唱标信息(系统不提供语音在线播放,该页面停留1分钟供投标人查
看,如无异议视为同意)。招标(采购)人、监督人员需要关注开标过程中,投标人随时在
线提出的异议、问题沟通等信息,并及时做好答复工作。
2.3宣布开标结束。
二、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
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投标无效。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1满足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投标人具备的资格要求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满足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投标人具备的资格要求录;6.信用查询及无行贿承诺;7.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要求;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三、评标委员会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招标采购项目
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
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采购人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专
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
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领域的评审专家。但在中标结果公告评审专家名单
时,对自行选定的评审专家做出标注。
3.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遵守评审纪律,现场签订评审委员会评审承诺书,并按照客观、
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4.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5.评审专家未完成评审工作擅自离开评审现场,或者在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
酬。
6.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
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
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7.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
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8.评审活动结束,按照《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豫财购
〔2017〕9号)的规定,发放劳务报酬。
四、投标文件的审查
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
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
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
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投标人对所投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
7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8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9□交货时间☑服务期限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10□质保期☑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11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12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不存在南阳市财政局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宛财购〔2022〕3号)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的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七)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出自同一人之手;(八)其他涉嫌串通的情形。
13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技术审查
□货物类,审查投标设备的技术指标、技术性能或产品技术说明、项目供货方案、培训
计划和强制节能产品证明文件等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服务类,审查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方案及人员基本情况等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3.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审查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要求,而无重大偏离和保
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
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差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
竞争地位。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评
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
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
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其投标内容。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
点、方式指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
4.2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
清、说明或补正的部分。
五.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
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
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
□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
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
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其他投标无效。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
2.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
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3.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
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
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
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优先选择报价低的。
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投标人的排名按得分顺序从高到低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
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
选人。
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
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
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5.报告违法行为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6.确定中标人
□根据采购人授权,评委会根据排名顺序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
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7.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符合应提交投标文件资料数量要求的;
(6)开标解密时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进行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
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
(7)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8.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应当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20分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项目理解与分析(8分)根据项目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对项目地形、地质、气候、水文、周围环境等情况的理解和分析。第一档:对项目相关情况及服务内容理解全面深入,分析针对性强,完全贴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8分;第二档:对项目相关情况及服务内容理解基本全面,分析有一定针对性,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分;第三档:对项目情况理解浮于表面,内容流于形式、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分;第四档:缺项不得分。
2技术部分60分实施方案(8分)准确把握项目定位和本次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的意义,提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的总体工作思路及流程、实施任务目标、技术路线等实施方案内容。第一档:实施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与特点的,得8分;第二档: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全面、针对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与特点的,得5分;第三档:有实施方案,但内容与项目实际不符的,得2分;第四档:缺项不得分。
项目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8分)供应商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针对本项目的项目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第一档: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得8分;第二档: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得5分;第三档:项目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总体内容描述差流于形式,无可操作性的,得2分。第四档:缺项不得分。
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8分)供应商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第一档: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合理,措施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得8分;第二档: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合理,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得5分;第三档:质量保证措施空泛流于形式、无针对性的,得2分。第四档:缺项不得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7分)供应商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第一档: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合理,措施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得7分;第二档: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合理,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得,得4分;第三档: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措施空泛笼统、无针对性的,得1分;

第四档:缺项不得分。
成果管理与保障措施(7分)供应商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针对本项目的成果管理与保障措施。第一档:成果管理与保障措施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的,得7分;第二档:成果管理与保障措施基本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的,得4分;第三档:成果管理制度不健全、流程混乱,无针对性的,得1;第四档:缺项不得分。
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处理措施(7分)供应商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针对本项目的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处理措施。第一档: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处理措施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的,得7分;第二档: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处理措施内容基本全面、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第三档: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浮于表面、流于形式,无针对性的,得1分;第四档:缺项不得分。
合理化建议(7分)供应商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及服务内容,提出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第一档: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与特点的,得7分;第二档:合理化建议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与特点的,得4分;第三档:提出的建议空泛、不切实际的,得1分;第四档:缺项不得分。
企业业绩(6分)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1项得3分,最多得6分。没有不得分。注:需提供合同(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以供应商企业市场主体库“投标所需的其他材料”中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3综合部分(20分)服务计划(7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承诺、安排、服务响应时间、服务人员安排等)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①内容非常全面、科学、合理且针对性强的得7分;②内容较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③内容基本全面、较科学、较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④未提供不得分。
服务承诺(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等进行综合比较,优秀(承诺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得5分,良好(承诺内容基本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得3分,差(承诺内容不够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得1分,没有不得分;注: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承诺在后期相关工作中,积极配合采购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对后续工作开展技术指导,能替采购人排忧解难;(2)提供相应的本地化服务方案;(3)履职尽责承诺;(4)针对本项目的其他实质性承诺。
政府采购信用评价(2分)诚信指数高的供应商,在参加南阳市本级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政策支持,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中,诚信评价为满分的得2分,90-99分(不含90分)之间得1分,90分以下的不得分: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中,诚信评价为满分的给予报价2%的价格扣除,90-99分(不含90分)之间的给予报价1%的价格扣除,90分以下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供应商可在公告发布之日到投标截止期间,登录“南阳市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南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评审时作为享受政策支持的依据。

六.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
1.中标通知
1.1中标人被正式确定后,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
南省·淅川县)网”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
1.3《中标通知书》发放办法: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
省·淅川县)平台”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供应商可登录淅川县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自行打印加盖电子签章的《中标通知书》。
2.签订合同
2.1中标供应商打印《中标通知书》后及时与采购人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
后,采购人应通过“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www.hngp.gov.cn)合同管理栏目上传合
同原件扫描件完成备案。
2.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及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七.质疑与答复
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的有关规定,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质疑函须按照财政部门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编制,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
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3.接收质疑的方式:
3.1在线接收,请质疑人上传质疑函原件扫描件到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电话通知
到项目负责人。
3.2书面提交,请质疑人将质疑函原件送达或邮寄至采购单位联系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项
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地址详见采购公告。
4.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
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八、相关注意事项
1.开标及询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
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所有内容,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权而引发
法律及经济纠纷,不论何种情况下若发生此类情况,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
活动。
4.为了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除询标外,评委不得与投标人交换意见。无论评标工作结束
与否,参与评标的任何人均不得私下向外透露评标中的任何情况。
5.投标人应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参与投标,不得用任何方式对其它投标人恶意攻击。
6.投标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论评标结果如何,其投标
资格将被取消。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
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技术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
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
台”查询联系。
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
一站式服务(简称“政采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
说明:
1.合同类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别,结合采购标的的
实际情况确定。合同文本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
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和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并
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标的名称,采购标的质量、数量(规模),履行时间(期
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价款或者报酬、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验
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2.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
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3.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
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4.政府采购合同设定预付款支付方式的,预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
额的50%;对于中小企业,预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70%。
5.政府采购合同应当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
违约责任。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日内将资金支
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
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6.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载明对
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
要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当采购项目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绿色
数据中
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的有关要求,并在合同中明确
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
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
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
表格的格式可扩
展)填写提交。
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
投标人
投标报价大写:小写:
服务期限
质量
备注

注:“开标一览表”报总价。
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2.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所在单位:职务:
身份证:现住:
兹委托参加项目事宜,并授权其全权办理以下事宜:
1、参加投标活动;
2、签订与中标事宜有关的合同。
授权代表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
以承认。
授权代表无转委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3.资格声明函格式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名称:
关于贵方编号为公开招标,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内容及要
求”中规定的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真实的。
1、由市场监管局签发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答疑时出示原件)。
4、公司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
6、招标项目要求的其他文件。
7、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
条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承诺函格式
投标人承诺函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名称:
很荣幸能参与项目编号为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我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资料均为真实的、准确的,无任何虚假
内容。若存在有虚假内容,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安装调试
或服务合同,并且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按时交付使用,保证设备或服务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优质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我
方一定尽快对其进行调整,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
5、我方同意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文本作为与采购方签约的合同文本,非
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改变原合同文本的条款。
6、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有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行为,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5.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
8.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9.投标人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10.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本公司郑重承
诺:
1、本次投标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所有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
何伪造、修改或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公司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
诺,一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正在进行的交易项
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主动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公司在参加本项目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诚信廉洁规定,如有违反,
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法定名称(盖章):
承诺人法定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日期:年月日
11.投标人出具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2.其他资格证明
南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
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并且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
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招标编号为()的公开招标公告,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
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并对之负
法律责任。
投标文件组成资格证明文件第1至项,商务技术文件第1至项。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服务报价为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
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
3、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
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力。
5、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60天。
地址: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2、投标报价明细表
格式自拟
3.项目技术方案等
4.商务偏差表格式
商务偏差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差描述结论

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5.服务计划、承诺等
6.投标人业绩
7.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适用于货物)
节能产品明细表
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名称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数量单价总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名称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数量单价总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填报要求:
1.本表的设备名称、品牌型号、金额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致。
2.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该产品节能证书,否则评标
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该产品环保证书,否则评委委
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4.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
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
5.没有相关产品可不提供本表。
8.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的项目必须提供,不专门面向的项目可选择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
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
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
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
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让你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
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
:
□
□,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
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企业______(是、不是)监
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南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
川县农业农村局(单位名称)的淅川县农业农村局淅川县2026年度补
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次)第1标段二次(项
目名称)采购活动,二程的施二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
下:
1、淅川县农业农村局淅川县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第三方
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批次)第1标段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
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大连华
信理化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33人,营业收入
为7764.44万元,资产总额为13491.1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
(承接)企业(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
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亢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资八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的真实送负资,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大逆华信理化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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