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洛宁县农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洛宁县农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洛阳市 | 采购单位 | 洛宁县农业农村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云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洛宁县农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洛宁县鑫怡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偃师市亿成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采购项目编号:洛宁公开-2026-31 | |||||||||||||||||||||||||||||||||||||||||||||||||||||||
| 2、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农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7日 | |||||||||||||||||||||||||||||||||||||||||||||||||||||||
| 5、评审日期:2026年09月29日 |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共二个标段。一标段肥料采购,包括生物有机肥、氨基酸水溶肥;二标段果园机械设备采购,包括开沟施肥机、打药机、果园遥控履带拖拉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财政资金; (3)交货期:一标段:15日历天;二标段: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 年。 | |||||||||||||||||||||||||||||||||||||||||||||||||||||||
| 三、中标情况 | |||||||||||||||||||||||||||||||||||||||||||||||||||||||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
| 张海、陈云玲、韩新华、王莉伟、 韦现智 |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文计取,其中一标段: 24586.00元;二标段:11667.00 元 | |||||||||||||||||||||||||||||||||||||||||||||||||||||||
| 收费金额:36,253.00元 |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378 |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洛宁县农业农村局 | |||||||||||||||||||||||||||||||||||||||||||||||||||||||
| 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35号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云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木棉路19号北航科技园4幢1208房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评标委员会信用承诺书.pdf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报价明细表1标.pdf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报价明细表2标.pdf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及本国产品声明函1标.pdf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及本国产品声明函2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南省综
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参加
本次评标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不存在随意泄漏参加评标信息,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
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行为;
二、本次评标活动不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
三、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
和方法,以独立身份履行评标职责,认真、客观、公正地开展评标工
作,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四、不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五、不向投标人暗示或者诱导作出澄清、说明,不接受投标人主
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六,对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依
法提出否决意见;
七、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遵守评标现场纪律,不擅离职守;
八、在评标活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招标人、有关部
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九、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项目保
密,不采取任何方式泄露相关信息;
十、不向任何人员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
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十一、不超额索要评标劳务报酬,不接受、不索要有可能影响公
正参加评标活动的财物或其他不当利益;
十二、自觉接受对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积极协助、配合行政监督
部门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投诉处理:
十三、不存在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十四、如在评标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接受行政监督
部门处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评标专家组组长(签字)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张酒
2026年09月29日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洛宁县农业农村局的洛
宁县农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一标段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卡尔伯希氨基酸水溶肥,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
造商为山东沃普特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6人,营业
收入为3865万元,资产总额为236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坤富土生物有机肥,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
为河北木美土里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4人,营业收入为3571
万元,资产总额为113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26年9月29日
注:中标后,本声明函随同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公示,请各供应商对此函的真实性
负责。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
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
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卡乐伯希氨基酸水溶肥(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山东沃普特生物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厂名)2,厂址为山东聊城市茌平区乐平铺镇工业园区茌郝路1号(生产厂址)。
卡乐伯希氨基酸水溶肥(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卡
乐伯希氨基酸水溶肥(产品名称1)的配料系统,破碎设备等核心设备(关键组件)在中国
境内生产。卡乐伯希氨基酸水溶肥(产品名称1)的原料检验与预处理、精准配料等工序(关
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2.坤富土生物有机肥(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河北木美土里科技有限公司(厂名),
厂址为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花江西道3号(生产厂址)。坤富土生物有机肥(产品名
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坤富土生物有机肥(产品名称2)的
配料系统,破碎设备等核心设备(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坤富土生物有机肥(产品名
称2)的原料检验与预处理、精准配料等工序(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2026年09月29日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报价明细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及制造商 | 是否属于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生产的产品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氨基酸水溶肥 | 卡尔伯希氨基酸水溶肥/山东沃普特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属于小型企业 | 240kg/桶 | 40吨 | 9800 | 392000 |
| 2 | 生物有机肥 | 坤富土生物有机肥/河北木美土里科技有限公司 | 属于小型企业 | 40kg/袋 | 900吨 | 1378 | 1240200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小写:1632200元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叁万贰仟贰佰元整 | |||||||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注:
1.除投标产品按上表规定格式列示外,投标人可根据本企业投标情况,在上
表列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运输费和保险
费等。
2.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3.投标人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
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6-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洛宁县农业农村局的__洛宁县农
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___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
如下:
1.开沟施肥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洛阳天禾机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6_人,
营业收入为_438_万元,资产总额为_85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打药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河北保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_48_人,
营业收入为_653万元,资产总额为297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3.果园遥控履带拖拉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偃师市亿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
员53人,营业收入为_2507_万元,资产总额为_2271_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偃师市亿成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29日
注:中标后,本声明函随同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公示,请各供应商对此函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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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河北保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13018155765225XK | 注册资本: | 1001万人民币 |
| 登记机关 | 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所属门类 | 制造业 |
| 成立日期 | 2010年06月10日 | 行业 | 其他农、林、牧、渔业机械制造 |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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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政府网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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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洛阳天禾机械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10300MA3X52NB13 | 注册资本: | 100万人民币 |
| 登记机关 |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所属门类 | 制造业 |
| 成立日期 | 2015年11月16日 | 行业 |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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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偃师市亿成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103817571419565 | 注册资本: | 1500万人民币 |
| 登记机关 | 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所属门类 | 制造业 |
| 成立日期 | 2004年01月09日 | 行业 | 机械零部件加工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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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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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
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
体情况如下:
1.(开沟施肥机KG300*350Q)1,生产厂为(洛阳天禾机械有限公司)2,厂址为(洛阳高新区
新店镇吕沟村)。(开沟施肥机KG300*350Q)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100%)3。(开
沟施肥机KG300*350Q)的(开沟机构)4在中国境内生产。(开沟施肥机KG300*350Q)的(焊接
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打药机3WP-400),生产厂为(河北保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厂址为(河北辛集经济开
发区垒头大街东头路北)。(打药机3WP-400)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100%)。(打
药机3WP-400)的(药箱)在中国境内生产。(打药机3WP-400)的(注塑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3.(果园遥控履带拖拉机LD-150TE50),生产厂为(偃师市亿成科技有限公司),厂址为(偃
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香峪村道北)。(果园遥控履带拖拉机LD-150TE50)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
成本占比≥(100%)。(果园遥控履带拖拉机LD-150TE50)的(柴油机)在中国境内生产。(果园
遥控履带拖拉机LD-150TE50)的(镗孔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偃师市亿成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29日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附件6: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及制造商 | 是否属于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生产的产品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开沟施肥机 | “天禾”洛阳天禾机械有限公司 | 是 | KG300*350Q | 7 | 12200.00 | 85400.00 |
| 2 | 打药机 | “保东”河北保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是 | 3WP-400 | 7 | 7050.00 | 49350.00 |
| 3 | 果园遥控履带拖拉机 | “菱代”偃师市亿成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LD-150TE50 | 7 | 78800.00 | 551600.00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小写:686350.00元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陆仟叁佰伍拾元整 | |||||||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偃师市亿成科技有限公司
注:
1.除投标产品按上表规定格式列示外,投标人可根据本企业投标情况,在上表列示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运输费和保险费等。
2.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3.投标人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洛宁县农业农村局的洛
宁县农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一标段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卡尔伯希氨基酸水溶肥,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
造商为山东沃普特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6人,营业
收入为3865万元,资产总额为236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坤富土生物有机肥,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
为河北木美土里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4人,营业收入为3571
万元,资产总额为113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26年9月29日
注:中标后,本声明函随同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公示,请各供应商对此函的真实性
负责。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
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
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卡乐伯希氨基酸水溶肥(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山东沃普特生物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厂名)2,厂址为山东聊城市茌平区乐平铺镇工业园区茌郝路1号(生产厂址)。
卡乐伯希氨基酸水溶肥(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卡
乐伯希氨基酸水溶肥(产品名称1)的配料系统,破碎设备等核心设备(关键组件)在中国
境内生产。卡乐伯希氨基酸水溶肥(产品名称1)的原料检验与预处理、精准配料等工序(关
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2.坤富土生物有机肥(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河北木美土里科技有限公司(厂名),
厂址为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花江西道3号(生产厂址)。坤富土生物有机肥(产品名
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坤富土生物有机肥(产品名称2)的
配料系统,破碎设备等核心设备(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坤富土生物有机肥(产品名
称2)的原料检验与预处理、精准配料等工序(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2026年09月29日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附件6-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洛宁县农业农村局的__洛宁县农
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___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
如下:
1.开沟施肥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洛阳天禾机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6_人,
营业收入为_438_万元,资产总额为_85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打药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河北保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_48_人,
营业收入为_653万元,资产总额为297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3.果园遥控履带拖拉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偃师市亿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
员53人,营业收入为_2507_万元,资产总额为_2271_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偃师市亿成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29日
注:中标后,本声明函随同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公示,请各供应商对此函的真实性负责。
2026/9/2710:49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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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我要直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
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
企业名称:河北保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13018155765225XK | 注册资本: | 1001万人民币 |
| 登记机关 | 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所属门类 | 制造业 |
| 成立日期 | 2010年06月10日 | 行业 | 其他农、林、牧、渔业机械制造 |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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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政府网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
https:/xwqygsxt.gov.cn/mirco/micro_detail1/1
2026/9/2710:48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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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
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
企业名称:洛阳天禾机械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10300MA3X52NB13 | 注册资本: | 100万人民币 |
| 登记机关 |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所属门类 | 制造业 |
| 成立日期 | 2015年11月16日 | 行业 |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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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政府网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
https:/xwqygsxt.gov.cn/mirco/microdetail1/1
2026/9/2710:46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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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
企业名称:偃师市亿成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103817571419565 | 注册资本: | 1500万人民币 |
| 登记机关 | 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所属门类 | 制造业 |
| 成立日期 | 2004年01月09日 | 行业 | 机械零部件加工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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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
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
体情况如下:
1.(开沟施肥机KG300*350Q)1,生产厂为(洛阳天禾机械有限公司)2,厂址为(洛阳高新区
新店镇吕沟村)。(开沟施肥机KG300*350Q)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100%)3。(开
沟施肥机KG300*350Q)的(开沟机构)4在中国境内生产。(开沟施肥机KG300*350Q)的(焊接
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打药机3WP-400),生产厂为(河北保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厂址为(河北辛集经济开
发区垒头大街东头路北)。(打药机3WP-400)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100%)。(打
药机3WP-400)的(药箱)在中国境内生产。(打药机3WP-400)的(注塑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3.(果园遥控履带拖拉机LD-150TE50),生产厂为(偃师市亿成科技有限公司),厂址为(偃
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香峪村道北)。(果园遥控履带拖拉机LD-150TE50)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
成本占比≥(100%)。(果园遥控履带拖拉机LD-150TE50)的(柴油机)在中国境内生产。(果园
遥控履带拖拉机LD-150TE50)的(镗孔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偃师市亿成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29日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洛宁县农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
(二标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洛宁公开-2026-31
采购人:洛宁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云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资格审查与评标
7、定标及合同授予
8、纪律和监督
9、样品
10、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2、公开招标失败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附件:质疑函范本
第三章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2、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3、供货要求
第四章合同(样本)
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与评标方法
2、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3、资格审查与评标程序
4、评分标准说明
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投标函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附件4: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5:开标一览表
附件6:报价明细表
附件6-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附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6-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附件7: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附件8: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附件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附件10: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1: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附件12: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附件12-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附件13: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
附件13-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
附件14: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
附件1
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
| 项目名称 | 洛宁县农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 | ||
| 项目代码 | / | ||
| 标段名称 | 洛宁县农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 | ||
| 招标人 | 洛宁县农业农村局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
| 代理机构 | 河南云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
| 序号 | 条款内容 | 审查结果 | |
| 1 | 本次招标项目有无按规定发布招标计划(采购意向)。 | 有口无 | |
| 2 | 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 | 口有无 | |
| 3 | 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 | 口有无 | |
| 4 | 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 | 口有无 | |
| 5 | 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或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 口有无 | |
| 6 | 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 口有无 | |
| 7 | 将本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当地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 | 口有无 | |
| 8 |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或者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 口有口无 |
| 9 | 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 | 口有无 |
| 10 | 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 | 口有无 |
| 11 | 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 | 口有口无 |
| 12 | 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 | 口有无 |
| 13 | 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 口有无 |
| 14 | 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数量。 | 口有无 |
| 15 | 简单将装订、纸张、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 口有口无 |
| 16 | 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注册登记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 | 口有口无 |
| 17 | 就同一招标(采购)项目向潜在投标(供应商)人或者投标人(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对享有相同权限的市场主体提供有差别的信息。 | 口有无 |
| 18 | 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未在指定媒介发布。 | 口有无 |
| 19 | 故意对递交或者解密投标文件设置障碍。 | 口有无 |
| 20 | 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 口有无 |
| 21 | 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 | 口是否 |
| 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代理机构:(单位签章)招标人:(单位签章)26年8月6日2026年8月 | ||
特别提示
1、投标文件制作
1.1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1.2投标人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
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编辑电子投
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
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
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
1.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所
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被否决的风险。
1.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
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
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
2、投标文件的提交
2.1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ytf)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指定位置。上传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
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
确认。
2.3投标人因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
联系。
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3.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
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
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
自己承担。
3.2因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
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4、开标
4.1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CA锁参加开标。
4.2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唱标。
5、为便于投标人(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本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招标投标的
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也适用于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对应的主体
称呼及专业术语。
6、投标人《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中所
填写内容须与表后所附的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合同业绩扫描件相对应,否则将不予
评审打分。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的,该两表不进行评审。
7、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明细表》、《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
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内容进行公示。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洛宁县农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宁公开-2026-31
2、项目名称:洛宁县农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360000.00元
最高限价:23600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洛宁政采招标(2026)0014号-1 | 洛宁县农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一标段 | 1660000.00 | 1660000.00 |
| 2 | 洛宁政采招标(2026)0014号-2 | 洛宁县农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二标段 | 700000.00 | 7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共二个标段。一标段肥料采购,包括生物有机肥、氨基酸水溶肥;二标
段果园机械设备采购,包括开沟施肥机、打药机、果园遥控履带拖拉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财政资金;
(3)交货期:一标段:15日历天;二标段: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
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
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可
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
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一标段所投氨基酸水溶肥、生物有机肥,须提供农业农村部核发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肥料登
记证书(生产厂家提供本企业肥料登记证书,经销商可提供生产厂家的肥料登记证书),登记证载明产
品名称须与投标供货产品保持一致。
(3)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要求: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注:采购人
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注: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只可投其中一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
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
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
(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
文件下载。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
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
绝接收。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
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
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
-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4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
果有)。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37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35号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云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木棉路19号北航科技园4幢1208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6年09月07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名称 | 内容 |
| 1.1.2 | 采购人 | 名称:洛宁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35号联系人:***电话:*** |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河南云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木棉路19号北航科技园4幢1208房联系人:***联系方式:***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洛宁县农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 |
| 1.1.5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该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情形,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注: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 1.1.6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次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无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报强制节能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
| 1.1.6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否则其将被否决。 |
| 1.1.7 | 项目编号 | 洛宁公开-2026-31 |
| 1.1.8 | 标段划分 |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共二个标段,本次招标第二标段。详见招标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1.2.2 | 付款方式 | 由采购人付款,具体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
| 1.3.1 | 交货期及质量要求 | 交货期:一标段15日历天,二标段6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 1.3.2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1.3.3 | 履约验收 | 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异议,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检测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 |
| 1.3.4 |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售后服务:提供所有产品质保期内免费上门保修服务,7天×24小时全年无休,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以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电话咨询。中标人或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或制造商售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设备系统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3)中标人应当定期对所供设备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测, |
| 1.3.4 |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 消除故障隐患,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4)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或优惠价格的有偿升级服务。2、质保期后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应以优惠价格继续提供售后服务。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中标人或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中标人应提供原厂标准的备品备件、易损件、消耗资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对有瑕疵或不能修复的货物负责免费更换。 |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形式:/ |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 |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质量要求;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质保期; |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 |
| 1.11.4 | 偏差 | 技术参数允许有偏差,偏差项按照评分办法要求相应扣分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2.2.1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由投标人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进行提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3.2.4 | 预算控制金额 | 一标段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1660000.00元;二标段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700000.00元。注: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本预算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本招标项目所包含的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无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 3.5.3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
| 3.6.1 |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4.1.1 | 封套上的密封和标记 | /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4.2.2 |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4.2.3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lytf格式); |
| 4.2.5 | 投标文件上传问题联系方式 | 投标人因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400-998-0000;0379-69921055。 |
| 4.2.6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不退还。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
| 5.3 | 开标疑义 | 现场提出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相关专业的技术、经济专家4人。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名 |
| 7.1.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 7.1.2 | 定标原则 |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排列顺序确定每个标段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该标段中标人。如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中标人。 |
| 7.2 | 中标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 | 公布媒介:《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 7.4.1 | 履约保证金 | 免收履约保证金。 |
| 8.5.2 | 质疑函的递交方式 | 质疑函应当面递交;因情况特殊而邮寄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招标公 |
| 8.5.2 | 质疑函的递交方式 | 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9 | 样品 | 否 |
| 10 | 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 |
| 11 | 监督部门 |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378 |
| 12 | 废标条款 | 1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 13 | 其他 |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文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当日一次性缴纳,此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2)重新确定中标人:按照供应商须知第7.1.2条规定的情形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下述情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 |
| 13 | 其他 | 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
| 14 | 暗标评审要求 | 1.1本次招标采用暗标评审。1.2本项目综合标为暗标内容,需按照以下要求制作:(1)签章要求:不得对暗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2)排版要求:全文采用A4大小,不允许插入空白页,页边距均为2.5厘米,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全文均为白底黑字,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3)标题编号要求:标题序号最多设置7级,每一个暗标部分的标题都要重新开始编号,编号格式为:一级为“一、”、“二、”......,二级为“(一)”、“(二)”......,三级为“1.”、“2.”......,四级为“(1)”、“(2)”......,五级为“1)”、“2)”......,六级为“a.”、“b.”......, |
| 14 | 暗标评审要求 | 七级为“a)”、“b)”......。图表要求:电脑绘制(不得手绘),白底黑字。宋体四号字,字体不允许倾斜、加粗和下划线;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不得插入图片(招标文件要求有图片除外)。黑字必须为标准黑色字体,颜色为RGB(0,0,0)。(8)每个暗标评审点的文档都要重新开始标题编号。(9)不允许出现能透露供应商信息的内容。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信息、投标产品信息、产品厂家信息及其他能够识别到投标供应商的任何信息(暗标部分信息处理:单位名称必须隐去,一律采用本公司、我公司来表示;暗标中如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制度等,必须遮盖投标单位的名称、标志及相关可识别信息)。注:投标文件中暗标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其暗标部分整体得零分。 |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如果本项目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可投进口产品,也可投
国产产品。但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
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对小
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
采购政策。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
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
34号)规定,本项目支持本国产品。
本次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
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
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国产品标准应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
办发〔2025〕34号)规定。
1.1.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次招标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所投
强制节能产品应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
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7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1.3交货期、交货地点、履约验收、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3.1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1.3.2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1.3.3履约验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售后服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
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
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货物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货物外,其他工
作不得分包。
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
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响应和偏差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
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重
要技术条款的客观证明材料、售后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
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
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
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1.11.6如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与投标文件的其
他地方存在不一致,以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为准。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需求
(4)合同(样本)
(5)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6)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
代理机构,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
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
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
出。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
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明细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
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
中。
3.2.4采购人设有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
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投标保证金
无。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
3.5.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
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
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
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制作
3.7.1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3.7.2投标人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编辑电子
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
标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
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
3.7.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3.7.4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
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否决的风险。
3.7.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
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标委员会
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提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电报、
电话、传真等方式投标。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4.2.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ytf)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指定位置。上传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
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
的确认。
4.2.5投标人因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
心联系。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6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洛阳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上进行撤回投标的操作。
4.3.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
标。
5.2开标规定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
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
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
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2.2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
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唱标。
5.3开标疑义
投标人对开标有疑义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出。
6、资格审查与评标
6.1资格审查小组与评标委员会
6.1.1采购人负责资格审查。采购人组建资格审查小组,可以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采购
代理机构组成,在资格审查中为采购人提供支持和帮助。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
行评审。
6.2资格审查与评标原则
资格审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资格审查与评标
6.3.1资格审查小组与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标准和程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没有规
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资格审查与评标依据。
6.3.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
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评标,如“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继续
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组织
评审。
7、定标及合同授予
7.1定标
7.1.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1.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7.2中标结果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
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7.3中标通知
《中标通知书》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同时将中标结果
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中标通知书》由中标人和采购人自行下载、打印,并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均具
有法律效力。
7.4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7.5签订合同
7.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
线签订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同时订立合同。中标供应商无正
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
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
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1.1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争;
8.1.2不得与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1.3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评标,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专家依法依
规独立评标;
8.1.4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1.5不得接受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8.1.6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8.1.7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1.8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2.1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
8.2.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8.2.3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
8.2.4不得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虚假应标,不得恶意低价抢标;
8.2.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2.6不得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中标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2.7不得恶意诋毁其他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8.2.8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投标人;
8.3.2不得与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3.3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8.3.4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8.3.5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3.6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8.3.7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
益;
8.3.8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争;
8.3.9不得使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8.3.10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标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
8.3.11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
8.3.12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8.3.11不得泄露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
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3.13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8.3.14在参与政府采购评标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不得接受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4.2不得与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
权益;
8.4.3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争;
8.4.4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标;
8.4.5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
8.4.6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4.7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4.8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5质疑和投诉
8.5.1投标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
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的程序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
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
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3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投诉。
8.5.4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投标人对其质疑
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9、样品
如本招标项目需要提供样品,样品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
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公开招标失败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2.1本项目(标段)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
标人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投标人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
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
12.2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原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转为谈判文件的相应
内容。投标人的原投标文件转为谈判响应文件。评标委员会转为谈判小组,不再按原评标办法对原投
标人(以下称为供应商)进行评审打分,并按下述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12.3谈判的主要程序
12.3.1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2.3.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
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12.3.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须经采购人代
表签字确认。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2.3.4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2.3.5谈判文件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
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2.3.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3.7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
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附件: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 地址: | 邮编: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授权代表: | |||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邮编: | ||
|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 |||
| 质疑项目的名称: | |||
| 质疑项目的编号: | 包号: | ||
| 采购人名称: | |||
|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 |||
|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 |||
| 质疑事项1: | |||
| 事实依据: | |||
| 法律依据: | |||
| 质疑事项2 | |||
| …… | |||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 |||
| 请求: | |||
| 签字(签章): | 公章: | ||
| 日期: | |||
| 质疑函制作说明: |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
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洛宁县农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共2标段。本次招标第二标段。
2、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 1 | 开沟施肥机 | 工作制式:圆盘式开沟,碳化钨合金刀具,矩形开沟,平铺施肥。配套动力:50马力及以上果园机械料相容积:0.4-0.6吨标配工作效率:1000-3000米/时施肥量:0.5-15公斤可调开沟深度:20-40厘米可调施肥控制:液压自动阀门型施肥种类包含羊粪发效肥,农家肥,复合肥、有机肥 | 7 | 台 |
| 2 | 打药机 | 工作方式:注塞泵风送打药机配套动力:40-60马力药箱容积:400-600升工作效率:6-10亩/小时雾化半径:6-10米工作压力:2-6MPa喷头:10-18个搅拌方式:回水搅拌 | 7 | 台 |
| 3 | 果园遥控履带拖拉机 | 长x宽x高(mm):2700-3500x1200-1500x1000-1350(含悬挂)发动机功率(kw/hp):≥36.8/50轨距(mm):980-1350最小离地间隙(mm):210-230爬坡能力(°):20以上遥控距离(m):80-150标准悬挂类型:后置标准三点式液压悬挂装置 | 7 | 台 |
| 3 | 果园遥控履带拖拉机 | 行走速度范围(km/h):0.3-12/h▲爬行档:有注:需提供证明资料。 | 7 | 台 |
3、供货要求
1、采购人使用中标人中标的货物、技术、资料、服务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享有无偿使用权。
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采购人使用中标人中标的货物、技术、资料、服务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享有无偿使用权。免
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其他要求: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本招标
项目所包含的设备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标准附件、专用工具、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
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第四章合同(样本)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
(样本)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招标采购文件编号:
甲方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合同法律审核部门: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项目)委托(代理机构名称)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
乙方为中标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文件
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号)招标采购文件
2.投标文件
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
4.(××号)中标通知书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保密协议或条款
7.相关附件、图纸
第二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等(详见《供
货一览表》)。
第三条合同总金额
大写:,元。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金额:¥,元。
分项价款在《供货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包括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
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验收合格之前和质保期内的售后
服务一切税金和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四条权利和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
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本合同
关于货物数量、质量的要求。货物符合实行国家“三包”规定的,应执行“三包”规定。
本项目质保期年,保修期年。
3.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参数、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
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
4.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以约定标准进行制
造、安装;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的进口产品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
标准并提供国家商检、海关报关等手续。
5.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
进行安装、试运行。
6、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
(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
(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
(3)其他材料。
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采购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
应符合如下约定:
货到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运
行正常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月(年)
后,并经甲乙双方复验合格后的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元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甲乙双方最终验收后1个月内。到期后,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
3.如乙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
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合同期满后天内无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安装调试时间:,。
2.乙方应对提供的货物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
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包括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货物及其附(辅)件、资料。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双方共同确认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参数和性能等
是否一致。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规定和甲方要
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中标
货。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5.需要乙方对货物(包括软件)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乙双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个工作日内进行运行效果验收。在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调试计划(包括调试程序、环境、
内容和检验标准、调试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调试的结果、步骤、原始
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将记录提供给甲方。调试检验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
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a.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
甲方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6.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7.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特种货物应
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8.货物验收包括:货物包装是否完好,产地生产厂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
配置、内在质量,以及调试运行是否达到“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效果。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
箱清单、产品合格证、甲方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交付给甲
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附(辅)件和资料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
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9.货物达不到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数量、质量要求和运行效果,甲方有权拒收,并
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
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第八条项目管理服务
乙方应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的商务服务,以及货物安装、调试、咨询、培训和售
后等技术服务工作。
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第九条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
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2.在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含环保节能要求)、材料和的缺陷而发生
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3.对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
方索赔的权利。
4.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应当由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
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应当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日(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
应,在日(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故障在检修工作日(小时)后仍无
法解决,乙方应在日(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
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5.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运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
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负责货物及主要部件、配件维修更换。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
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质保期后,收取维修成本费(备品备件乙方应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
提供)。
第十条分包
除招标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
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个工
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
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货款1%的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违
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
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为全新合格货物并按本条第1
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
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个工
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
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
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①向洛阳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②向洛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
行。
第十五条其他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
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 份。 | ||
| 甲方: | 乙方: | ||
| 名称: | (盖章) | 名称: | (盖章) |
| 地址: | 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银行帐号: | 银行帐号: | ||
| 合同法律审核(盖章): |
时间:年月日
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与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采用合格制,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
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除外。投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2、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2.1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标准
2.1.1资格审查标准:见第六章。
2.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第六章。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见评分标准。
2.2.2评分标准:具体评分标准见第六章。
3、资格审查与评标程序
3.1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
3.1.1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本章第2.1.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
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
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1.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取所有评委打分分数的算
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各项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评标委员会汇总投标人的各项得分,相加后为投标人最终得分。
3.2.4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
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
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
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和打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4、评分标准说明
4.1关于价格扣除和评标报价的说明
4.1.1价格扣除
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所投产
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采购活动所投产品
若为中小企业生产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
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号)。所投产品为大型企业生产的不适用本款规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
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监狱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监狱
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价
格给予2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4.1.2评标报价=投标报价-价格扣除
4.2关于节能环保政策的说明
4.2.1节能产品:所投货物(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加0.5
分(以所投货物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为依据;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
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4.2.2环境标志产品:所投货物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加0.5分(以
所投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为依据;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
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
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4.3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
按照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要求,强化
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
4.2.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
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
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2.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4.4本国产品政策价格扣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本项目支持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标准应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供应商提供虚假《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认真审查有关证明文件。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的要求,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附件1本国产品政策评审规则货物类项目多种产品采购政府采购活动中多种产品全部为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80%)时,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未达到80%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情形一:(多种产品)全部为本国产品供应商总报价(万元)是否全部为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成本之和占比是否≥80%是否享受本国产品20%的价格折扣最终报价(万元)A100是--否100B100是--否100C100是--否100情形二:(多种产品)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供应商总报价(万元)是否全部为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成本之和占比是否≥80%是否享受本国产品20%的价格折扣最终报价(万元)A100是是是100-100*20%=80B100否是是100-100*20%=80C100否否否100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初步条款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资格审查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符合性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招标预算控制价,并按规定填报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详细条款最低分最高分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经济标评分参数30.0投标报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洛宁县农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洛宁公开-2026-31采购人:洛宁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云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资格审查与评标7、定标及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样品10、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公开招标失败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附件:质疑函范本第三章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2、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3、供货要求第四章合同(样本)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1、资格审查与评标方法2、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3、资格审查与评标程序4、评分标准说明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投标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附件4:资格证明材料附件5:开标一览表附件6:报价明细表附件6-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附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件7: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附件8: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附件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附件10: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1: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附件12: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附件12-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附件13: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附件13-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附件14:其他材料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附件1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洛宁县农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项目代码/标段名称洛宁县农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招标人洛宁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代理机构河南云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序号条款内容审查结果1本次招标项目有无按规定发布招标计划(采购意向)。有口无2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o口有无3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无4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口有无5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或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口有无6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7将本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当地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8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或者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口有口无9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口有无10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口有无11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口有口无12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口有无13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口有无14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数量。口有无15简单将装订、纸张、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口有口无16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注册登记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口有口无17就同一招标(采购)项目向潜在投标(供应商)人或者投标人(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对享有相同权限的市场主体提供有差别的信息。口有无18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未在指定媒介发布。口有无19故意对递交或者解密投标文件设置障碍。口有无20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21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口是否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代理机构:(单位签章)招标人:(单位签章)26年8月6日2026年8月特别提示1、投标文件制作1.1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2投标人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1.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被否决的风险。1.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2、投标文件的提交2.1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ytf)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位置。上传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2.3投标人因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3.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2因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4、开标4.1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CA锁参加开标。4.2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唱标。5、为便于投标人(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本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招标投标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也适用于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对应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6、投标人《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中所填写内容须与表后所附的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合同业绩扫描件相对应,否则将不予评审打分。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的,该两表不进行评审。7、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明细表》、《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内容进行公示。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洛宁县农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洛宁公开-2026-312、项目名称:洛宁县农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360000.00元最高限价:236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洛宁政采招标(2026)0014号-1洛宁县农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一标段1660000.001660000.002洛宁政采招标(2026)0014号-2洛宁县农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二标段700000.00700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共二个标段。一标段肥料采购,包括生物有机肥、氨基酸水溶肥;二标段果园机械设备采购,包括开沟施肥机、打药机、果园遥控履带拖拉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资金:财政资金;(3)交货期:一标段:15日历天;二标段:60日历天;(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要求;(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一标段所投氨基酸水溶肥、生物有机肥,须提供农业农村部核发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书(生产厂家提供本企业肥料登记证书,经销商可提供生产厂家的肥料登记证书),登记证载明产品名称须与投标供货产品保持一致。(3)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注: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只可投其中一个标段。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3.方式: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2)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4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378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洛宁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35号联系人:***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河南云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木棉路19号北航科技园4幢1208房联系人:***联系电话:***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2026年09月07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名称内容1.1.2采购人名称:洛宁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35号联系人:***电话:***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云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木棉路19号北航科技园4幢1208房联系人:***联系方式:***1.1.4招标项目名称洛宁县农业农村局苹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该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情形,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注: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1.1.6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次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无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报强制节能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1.1.6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否则其将被否决。1.1.7项目编号洛宁公开-2026-311.1.8标段划分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共二个标段,本次招标第一标段。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付款,具体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1.3.1交货期及质量要求交货期:一标段15日历天,二标段6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要求1.3.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3履约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异议,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检测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1.3.4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售后服务:提供所有产品质保期内免费上门保修服务,7天×24小时全年无休,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以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电话咨询。中标人或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或制造商售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设备系统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3)中标人应当定期对所供设备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测,消除故障隐患,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1.3.4质保期及售后服务(4)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或优惠价格的有偿升级服务。2、质保期后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应以优惠价格继续提供售后服务。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中标人或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中标人应提供原厂标准的备品备件、易损件、消耗资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对有瑕疵或不能修复的货物负责免费更换。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1分包不允许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质量要求;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质保期;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11.4偏差技术参数允许有偏差,偏差项按照评分办法要求相应扣分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由投标人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进行提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2.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4预算控制金额一标段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1660000.00元;二标段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700000.00元。注: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本预算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本招标项目所包含的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3.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3.4.1投标保证金无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6.1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4.1.1封套上的密封和标记/4.2.1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2.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2.3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lytf格式);4.2.5投标文件上传问题联系方式投标人因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400-998-0000;0379-69921055。4.2.6投标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5.3开标疑义现场提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相关专业的技术、经济专家4人。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7.1.2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排列顺序确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如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中标人。7.2中标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公布媒介:《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1履约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质疑函应当面递交;因情况特殊而邮寄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样品否10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11监督部门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37812废标条款1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其他(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文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当日一次性缴纳,此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2)重新确定中标人:按照供应商须知第7.1.2条规定的情形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下述情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13其他(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14暗标评审要求1.1本次招标采用暗标评审。1.2本项目综合标为暗标内容,需按照以下要求制作:(1)签章要求:不得对暗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2)排版要求:全文采用A4大小,不允许插入空白页,页边距均为2.5厘米,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全文均为白底黑字,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3)标题编号要求:标题序号最多设置7级,每一个暗标部分的标题都要重新开始编号,编号格式为:一级为“一、”、“二、”......,二级为“(一)”、“(二)”......,三级为“1.”、“2.”......,四级为“(1)”、“(2)”......,五级为“1)”、“2)”......,六级为“a.”、“b.”......,七级为“a)”、“b)”......。图表要求:电脑绘制(不得手绘),白底黑字。宋体四号14暗标评审要求字,字体不允许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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