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裕中电厂引热入航空港区隔压换热站二期扩建项目-2026年度建设工程除污器采购项目(二次)询比公告
【招标公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裕中电厂引热入航空港区隔压换热站二期扩建项目-2026年度建设工程除污器采购项目(二次)询比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郑州市 | 采购单位 | 河南航空港热力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裕中电厂引热入航空港区隔压换热站二期扩建项目-2026年度建设工程除污器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裕中电厂引热入航空港区隔压换热站 二期扩建项目-2026 年度建设工程除污器采购项目(二次)询比公告
(招标编号:CSYY-XB-202601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裕中电厂引热入航空港区隔压换热站二期 扩建项目-2026 年度建设工程除污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询比文件正文,招标人为河南航空港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裕中电厂引热入航空港区隔压 换热站二期扩建项目-2026 年度建设工程。工程建设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区。本项目热源为新 密市裕中电厂,敷设 2×DN1400 供热管道向航空港区供热,供热介质为高温热水,设计供热 能力 11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裕中电厂引热入航空港区隔压换热站二 期扩建项目-2026 年度建设工程除污器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裕中电厂引热入航空港区隔压换热站二 期扩建项目-2026 年度建设工程除污器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要求:供 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的除污器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除污器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 唯一授权;
注: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 递交响应文件的,只接受制造商的响应文件,代理商响应文件无效;唯一授权是指同一制造 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2.资质要求:供应商或向供应商提供授权的制造商须持有有效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D 级 及以上)。
3.业绩要求:供应商或向供应商提供授权的制造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除污器供货业绩合同(注: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的原件或复印件扫描 件)。
4.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在近三年内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2)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其响应 无效(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注:对于供应商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询比采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09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 2026 年 09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0 月 09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登录“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询比文件。供应商入库及 CA 自助绑定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 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内《供应商入库指南》和《CA 自助绑定/ 删除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七、其他
一、采购条件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航空港热力有限公司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集中供热项目裕中电厂引热入航空港区隔压换热站二期扩建项目-2026 年度建设工程除污器 采购项目进行二次询比采购,现发布询比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裕中电厂引热入航空港区隔压换热站 二期扩建项目-2026 年度建设工程除污器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SYY-XB-2026016
3.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裕中电厂引热入航空港区隔 压换热站二期扩建项目-2026 年度建设工程。工程建设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区。本项目热源为 新密市裕中电厂,敷设 2×DN1400 供热管道向航空港区供热,供热介质为高温热水,设计供 热能力 1100MW。
4.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
5.采购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裕中电厂引热入航空港区隔压换热站 二期扩建项目-2026 年度建设工程除污器及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采购,以及 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防腐、包装、运输、装卸、安装指导、调试、培训、质保 等一切服务,本次采购除污器包含但不限于隔压换热站内长输零次侧旋流除污器,城区一次 侧旋流除污器、螺旋微泡除污器。
6.标段划分:1 个标段。
7.交 货 期: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交货。
8.交货地点:郑州航空港区。
9.质 保 期:设备投入使用后两个完整的采暖季,最长不超过到货初验合格后 36 个月。10.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的除污器制造商或代理 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除污器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和制造 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注: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
递交响应文件的,只接受制造商的响应文件,代理商响应文件无效;唯一授权是指同一制造 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2.资质要求:供应商或向供应商提供授权的制造商须持有有效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D 级 及以上)。
3.业绩要求:供应商或向供应商提供授权的制造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除污器供货业绩合同(注: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的原件或复印件扫描 件)。
4.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在近三年内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2)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其响应 无效(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注:对于供应商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询比采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 2026 年 09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0 月 09 日 18 时 00 分(北 京时间),登录“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凭 CA 数字证 书下载询比文件。供应商入库及 CA 自助绑定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内《供应商入库指南》和《CA 自助绑定/删除操作 手册》。
2.询比文件售价:0 元。
3.供应商需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栏目安装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 和新点驱动并制作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2026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供应 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交易系统
(http://qh.hnhkgtz.com/)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平台交易 系统将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点击链接 http://qh.hnhkgtz.com/进入航 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在规定的 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所用的 CA 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 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 登录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 查看。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 反馈(联系邮箱:qihangplatform@hnhkgtz.com;联系电话:0371-60870494)。供应商应当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各供应商应在规定 时间内使用制作加密生成响应文件所用的 CA 数字证书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供 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不利后果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询比文件中所要求证件、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对 此做真实性承诺,但询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图片,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 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国采购 与招标网》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除上述平台以外的任何平台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航空港热力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 200 米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5 号楼 F 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路南)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xingdadailibu@163.com
2026 年 09 月 29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航空港热力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航空港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 200 米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5 号楼 F 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 路南)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xingdadailibu@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