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潢川县付店镇周围孜村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信阳市 发布日期: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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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信阳市 采购单位 潢川县付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城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6年潢川县付店镇周围孜村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6 年潢川县付店镇周围孜村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NCYXY-202609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6 年潢川县付店镇周围孜村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38.375643 万元,招标人为潢川县付店镇人民政府。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共分为一个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 年潢川县付店镇周围孜村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 年潢川县付店镇周围孜村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 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 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 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文件和豫财购【2016】15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须包含查询时间、完整查询页面 及供应商名称),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其他说明: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 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 或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 的公司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 2025 年 9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以 实际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无欠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无欠税证明);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 2025 年 9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证明,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 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作出承诺,并加 盖本单位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作出承 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4.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 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0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0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6 年 09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9 月 09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河南城印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潢川县春申社区状元路状元花园 16#楼二单元 301 室);3、方式:凡有 意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指定地点现场领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4、售价:300 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9 月 14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工业大道智慧大厦 11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9 月 14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工业大道智慧大厦 11 楼 七、其他 2026 年潢川县付店镇周围孜村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城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潢川县付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2026 年潢川县付店镇周围 孜村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 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6 年 09 月 14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CYXY-20260902 2.项目名称:2026 年潢川县付店镇周围孜村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3 元 最高限价:***.43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元) 包最高限价 (元) 1 HNCYXY-20260902-01 2026 年潢川县付店镇周围孜村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 ***.43 ***.43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本次采购共分为一个包,主要建设内容为付店镇周围孜村乡村振兴道路建设(具体详见 工程量清单)。 5.2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5.3 工程地点:潢川县付店镇; 5.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 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 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 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文件和豫财购【2016】15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须包含查询时间、完整查询页面 及供应商名称),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其他说明: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 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 或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 的公司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 2025 年 9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以 实际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无欠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无欠税证明);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 2025 年 9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证明,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 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作出承诺,并加 盖本单位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作出承 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4.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 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 年 09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9 月 09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城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潢川县春申社区状元路状元花园 16#楼二单 元 301 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 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指 定地点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300 元/份。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 年 09 月 14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工业大道智慧大厦 11 楼。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 年 09 月 14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工业大道智慧大厦 11 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 限为五个工作日。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开标活动,没有准时参加开 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供应商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 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潢川县付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潢川县付店镇 312 国道附近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城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姚寨路 133 号 6 号楼 23 层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4.监督单位:中共付店镇纪律监察委员会 联系方式:0376-571136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付店镇纪律监察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付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潢川县付店镇 312 国道附近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城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 133 号 6 号楼 23 层 2302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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