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东院区餐厅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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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郑州市 | 采购单位 |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东院区餐厅经营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项目概况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东院区餐厅经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6年9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B[2026]N0719
2.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东院区餐厅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无。每年收管理费***.00元/年(固定价格)
5.采购需求:餐厅位于中牟绿博文化产业园区,郑开大道辅道以南,紫寰路以西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院内门诊楼负一层,总面积约1820平方米(以实际为准)。主要内容为经营职工餐厅和营养餐厅,提供堂食自选快餐、套餐、病区营养订餐送餐、月子餐、糖尿病餐、各类型工作餐、手术餐、体检供餐等饮食服务,以及配套的订餐送餐服务。供应商需满足600余名职工和1000余名患者及家属就餐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东院区餐厅经营服务项目。
5.2服务期限:叁年,合同一年一签。
5.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满足磋商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
5.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标段划分 :一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提交响应文件: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31日。
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4楼401房间)
3、现场获取/线上获取
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单位负责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线上获取的供应商将以上资料盖章签字后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850139478@qq.com邮箱,代理机构确认并完成相关手续后,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采用线上获取的以资料发送到邮箱的时间为准。
4.联系电话:0371-65955750
5.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9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418室(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3号),现场提交。逾期提交的、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9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418室(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3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官网》等网站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方式:
1.1 《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文件附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总金额(3年845532元)收取费用如下:(1)100万以下(含100万):按标准100%收取;(2)100万—500万以下(含500万):按标准90%收取;(3)500万—2000万(含2000万):按标准85%收取;(4)2000万以上:按标准70%收取;(5)安装工程(含设备的):若设备费用不到50%,均按照工程标准按以上费率收取代理服务费,不按货物标准收取;超过50%的,按照各自金额的占比及以上费率收取。
1.2 收取方式:由中标/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人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康复前街7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4楼408房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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