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手术室净化空调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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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洛阳市 | 采购单位 | 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东锦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手术室净化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手术室净化空调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NDJ-LY-2608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手术室净化空调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9.6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手术室净化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手术室净化空调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 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8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8 月 3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向北 10 米路东 2 楼 203 室,磋商文 件 300 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交资料的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9 月 04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向北 10 米路东 1 楼开标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9 月 04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向北 10 米路东 1 楼开标室。
七、其他
河南东锦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的委托,就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 手术室净化空调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手术室净化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NDJ-LY-260803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单位自筹资金,***.00 元。
四、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为保证我院手术室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转使用,需采购净化空调系统维护保 养服务,应用于保证手术室内空气洁净,避免手术切口感染。
2、服务期:3 年
3、服务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五、政府采购政策: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2、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 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七、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 年 8 月 25 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 少于 5 个工作日)上午 9:00 分-12:00 分(节假日除外),下午 14:00 分-17: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八、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向北 10 米路东 2 楼 203 室,磋商文件 300 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交资料的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 受。
九、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启时间:2026 年 9 月 04 日下午 15:00 整(北京时 间);
十、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向北 10 米路东 1 楼开标室。
十一、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商都路 53 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河南东锦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向北 10 米路东 2 楼 203 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十四、监督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槐新街道华夏路
联系人: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2026 年 8 月 2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商都路 53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东锦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向北 10 米路东 2 楼 203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9806797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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