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鹤壁市 |
采购单位 |
淇县民政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正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淇县民政局2026年度乡镇(街道)民政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鹤壁市山城区展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
|
淇县民政局2026年度乡镇(街道)民政社会工作服务站
购买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淇财招标采购-2026-17
采 购 人:淇县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正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六年七月
目录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25
第四章 评审办法............................................................................................................................................... 36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42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基本要素...................................................................................................................44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淇县民政局 2026 年度乡镇(街道)民政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 项目(二次)
采购编号:淇财招标采购-2026-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淇县民政局 2026 年度乡镇(街道)民政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二次)2、项目编号:淇财招标采购-2026-17
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采购清单的全部内容。
4、项目地点:淇县境内;
5、控制价:246 万元(三年),每年为:82 万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8、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服务期:3 年(获得续约资格后合同每年一签,服务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及业主要求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每站至少配备 1 名驻站 社工人员和志愿者;
3.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参与 本次采购。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提 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
3.4 供应商投标时需确定项目对接人员(对接人人员需是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 2025 年 7 月到 2026 年 7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中标公司中途不得更换对接人员,如需更换需提前以 文件形式告知委托单位经委托单位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后也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能够应 业主要求及时提供服务,一般为在接到通知后 1 小时内做出有效响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至 2026 年 8 月 10 日,打 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s://ggzy.hebi.gov.cn:8060),点击招标公告详情页面的“我要投标”按钮进行自行下载 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2、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鹤壁市公共资 源 交 易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河 南 省 · 鹤 壁 市 ) ”(https://ggzy.hebi.gov.cn:8060)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 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8 月 11 日 9 时 30 分,远程 开标会地点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场地安排。
2、投标文件的上传方式:投标人应当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打开“鹤壁市公共资源 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点击招标公告详情页面的“我要投标”按钮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 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将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地点: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远程开标室,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 会 。 本 项 目 采 用 “ 远 程 不 见 面 ” 开 标 方 式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的 网 址 为(https://ggfw.ggzy.hebi.gov.cn/bidweb/),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 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远程不见面开标的 具体手册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及视频栏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4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淇县民政局
联 系 人:
***
电 话:
***
代理机构:河南正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电 话: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1 | 招标人 | 招 标 人:淇县民政局 联 系 人:*** 电 话:*** |
| 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河南正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淇县朝歌明珠小区 2 号楼 1 单元 1602 联 系 人:*** 电 话:*** |
| 1.1.3 | 项目名称 | 淇县民政局 2026 年度乡镇(街道)民政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 务项目(二次) |
| 1.1.4 | 项目地点 | 淇县境内 |
| 1.1.5 | 控制价 | 246 万元(三年),每年为:82 万元 |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的全部内容 |
| 1.3.2 | 服务期 | 3 年(获得续约资格后合同每年一签,服务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 |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及业主要求 |
| 1.3.4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
5
| 1.4.1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 1.4.2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 1.5.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6.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 1.6.2 | 投标人提出问 题的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
| 1.6.3 | 招标人书面 澄清的时间 |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 |
| 1.7 | 分 包 | √不允许 |
| 1.8 | 偏 离 | √不允许 |
| 1.9 | 付款方式及合同签 订 | 1、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费用 本项目合同周期为三年,实行一年一签约,本合同金额为 一个服务周期期限一年的金额,获得续约资格后可以续签下一 周期为一年的合同。本合同金额共计(大写):¥: 元整。即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 2、二级监管机制如下: 第一级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以自检为主,监管重点包括出 勤情况、在岗在位、履职尽责及交接班情况等; 第二级由局本级或委托第三方监管机构实施,主要结合定期与 随机抽查方式开展季度末、半年度及年度综合考评,并对检查 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存档备查。 |
| 2.1.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
| 2.1.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 |
| 3.2.1 | 投标有效期 | 6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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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1 | 投标保证金 | 否 |
| 3.3.2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 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 立至今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或承诺。 |
| 3.4 |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 □√ 不允许 |
| 3.5.1 | 签字和(或)盖章 要求 |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各个部位标明的要求,签字、盖章即可。 |
| 3.5.2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 他要求 | 中标单位领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纸质版文件壹正叁副。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线上递交,即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 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 省·鹤壁市)”,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 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 否 □是,退还安排: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5.2 | 开标程序 | 1、投标截止时间点宣布投标截止,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投标单位信息; 3、投标人使用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 进行解密; 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确认; 5、开标结束。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评标专家共 5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技术类、经济类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鹤壁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名。 招标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 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 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等情形,不符合 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 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 7.3 | 履约担保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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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1.1 词语定义 |
| 11.1.1 | 类似项目 | 无具体要求,如有则附。 |
| 11.2 招标控制价 |
| 招标控制价 | □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为:246 万元(三年),每年为:82 万元 |
| 11.3 投标人代表出席 |
| □出席 ☑不出席 本项目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需要抵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远程完成投标文 件解密等事宜。 |
| 11.4 中标公示 |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 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 日。 |
| 11.5 知识产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 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 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 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1.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 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 标。 |
| 11.7 同义词语 |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 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11.8 解释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 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 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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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 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 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招标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 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规定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 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 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 2 |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后果:供应商为取得中小企业身份而提供虚假证明材 料,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已取得中标资格的,无论该行 为是否影响中标,均取消其中标资格;该供应商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经 济、法律责任。 出现此种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有关情况上报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由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
|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办法 |
| 序号 | 内容 | 要求 |
| 1 | 本项 目是 否属 于 专门 面向 中小 企 业 | 否 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
| 2 | 中小企业的认定标 准 |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认定为中小企业(含 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下同): 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知》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所有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 制造的所有货物。 |
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
一、总则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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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招标。(1)本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采购人(招标人)”:指本项目采购单位;
(3)“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指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供应商(供应商)”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5)“中标人(成交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供应商(供应商);(6)“货物”系指与该项目相配套的设施、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 材料;
注:“采购人”与“招标人”,“供应商”与“供应商”按照同一意思理解。
1.2 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承认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2)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有关规定,并承担投标及 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3 有关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1.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
(2)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5)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6)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概不负 责。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2023】002 号文计取,由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 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 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预备会)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构成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招标过程、合同条件和技术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的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评审办法
10
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部分 投响应文件格式的基本要素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或者有其他疑 问,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投标截止日期 15 日前以书 面形式提出(包括信函、红章扫描件,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 要求,视为供应商全部认同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供应商应注意网上补遗并及时浏览网上补遗发布的澄清和修改内容,及时登陆鹤壁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澄清答疑文件,编制或修改投标文件,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 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4)当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的语言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 应使用中文书写。
3.2 投标文件构成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
3.3.投标书(投标文件)编制
3.3.1 一般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真实有效;
(1)投标文件应以中文编写。如投标文件出现中英文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2)投标文件由供应商按照本文件指定的方式进行上传和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电报、电 话、传真、邮寄等方式投标;
(3)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
(4)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中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与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不符的,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3.3.2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组成:
(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2)投标文件中的图片、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等要保证清晰、完整,便于查阅。
3.3.3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流程: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 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 请各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电 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4.投标报价和货币
3.4.1 投标报价: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货币应为人民币。应完全包括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服务范围及本文虽未提及但在完成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必须支 付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一切费用。
3.5 投标有效期
(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应在“投标须知表”中规定的时期内 保持有效;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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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 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 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4.1.2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其撤回投标 文件。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后电子化平台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4.1.3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至文件解密前,供应商不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时所使 用的 CA 数字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4.2 投标截止期
投标截止期见《投标须知表》;
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由于修改招标文件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 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期的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 投标截止期。不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期的供应商,不具参加延长投标截止期后的投标资格。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通过电子化平台撤回其已成功递交的电子投 标文件。
4.3.3 如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重新制作导出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要求重新上传至电子化平台。4.3.4 电子化平台以供应商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4.3.5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4.3.6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5、开标与评标
5.1 开标一般规定
(1)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议。
(2)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5.2 投标的符合性确认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1)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之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
(2)供应商在投标中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投标的;
(3) 有两个以上的投标报价的;
5.3 开评标程序
5.3.1 采购人(代理机构)按照采购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准时开标。
5.3.2 开标会议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主
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
(2)宣布解密时间,进入解密倒计时,供应商使用与制作响应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 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3)公布解密成功供应商数量,公布采购预算价;
(4)开始唱标: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及其他内容;
(5)确认开标:唱标结束后宣布确认时间,进入确认倒计时;
(6)确认完毕后,开标结束。
5.4 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12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采用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 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并作为评标报告组成部分。
5.5 评标及评标结果
(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按投标须知表中确定的评委数量、评委确定方式组建。(2)评标委员会须按投标资料表中所述评标办法,公平、公正、择优确定中标人。(3)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问题均由评标委员会共同研究确
定。若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 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名确认并对所有评委具有约束力。
(4)参加评标会议的人员应对评标全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 泄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 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6)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
(7)按投标资料表中确定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8)评标委员会填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5.6 详细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 比较。
(2)评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操作程序进行评标 ,并按《评标办法》独立地对各投标人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5.7 评标(评审)报告
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束后,编制评标(评审)报告。
5.8 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1)代理机构接到采购人定标通知后,将在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 1 天。
(2)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到损害之日起 7 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供应商质疑书面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令)规定要求。
5.9 中标通知书
(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 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6、授予合同
6.1 授标及废除授标
(1)采购人(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 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而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采购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及发出之后,采购人若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均可 废除授标:
1)经查实弄虚作假或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骗取中标;
2)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
3)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3)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采购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或评标委员会确定的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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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依次选择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4)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至少将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采购人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若高出弃标人的中标价,其差价部分视为弃标人违约给 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弃标人应予赔偿。
2)承担因此可能给采购人造成的其它损失。
6.2 签订合同
采购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 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3.项目验收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自行组织专家验收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 验收。
6.4 其他补充的内容无
7、法律责任
7.1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 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在法正项目管 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予以通报: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
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 (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8)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 其刑事责任。
(9)中标公告发布后,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10)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的;
(1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 目分包给他人的。
8.质疑与投诉
1)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1.1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代理机 构提出询问,询问方式可以为电话咨询或书面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予 以电话或书面答复。
1.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质疑函格式详见附件 1)。
1.2.1 对采购文件、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须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 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1.2.2 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提出异议的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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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1.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被 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具体条款)、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等。
1.5 质疑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签章,必须附 法定代表人针对当次质疑的特别授权,且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
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可不予受理:
(1)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要求的;
(3)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特别授权,且未加盖 单位公章的;
(4)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1.7 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 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科投诉(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附件 1:
质 疑 函 范 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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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 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 2: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
投诉人:
地址:
16
法定代表人:
办公电话:
代理人:
传真:
手机:
被投诉人 1:
地址:
联系人:联系方式:被投诉人 2:
地址:
联系人:联系方式:相关供应商名称:
地址:
联系人:联系方式:二、政府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发布采购信息日期:
发布采购信息媒体:
开标日期:
中标结果发布:是/否
发布日期: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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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质疑(附件 1),认为 1.
2.
被质疑人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是/否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答复(附件 2)。
四、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证据见附件第 页)。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事实依据:
(证据见附件第 页)。
法律依据:
五、投诉请求
请求: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投诉日期:
制作投诉书说明:
1.投诉书正本与副本应采用打印形式。投诉人应当按照被投诉人数量和与投诉事项相关 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提交投诉书时间不得超过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 逾期将不予受理。
3.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诉书内容规定的,不能提供合法证据来源的,或者没有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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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人签字的投诉书视为无效投诉,本机关不予受理。
4.投诉事项超出质疑事项范围,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不具体、不明确的,视为无效投诉 事
项。
5.每个投诉事项应有与之相对应的证据予以支持。投诉事项属于涉密的,应提供信息来源
或有 效证据。不能依法履行举证责任的或提供与投诉事项不相关联证据的,本机关不予采信。
6.本机关不予采信与投诉事项无关的陈述和说明。投诉人应对投诉书中虚假、不实的内容
以及 诋毁性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7.代理人办理投诉时,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在投诉书中伪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他证
明 材料的,将依法追究机构和个人的相关责任。
8.对处理投诉事项可能发生的有关费用,由投诉人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办 法》(财政部令第 20 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
第三章 服务要求及采购内容
该项目涉及淇县9个乡镇(街道)民政救助和儿童福利领域保障对象,共7个站点,本次招
标“一招三年”。
(一)社会救助
1.政策宣传
宣传社会救助申请资格条件、申报程序与审批流程,明确社会救助主要类型、内容、救助标准 及动态管理等政策制度,通过政策宣传提升民政惠民政策知晓度。
2.复查复核
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复查、复核工作,排查全县9个乡镇(街道)服务对象信息,抽查全县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0%,有近亲属备案的家庭100%。
3.排查摸底
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协助核查社会救助申请对象的身体状况、财产状况、居住条件及实 际生活情况,根据甲方安排开展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等临时性抽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抽查任 务。
4.服务类社会救助
为有需求的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探访关爱、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能力提升、社会 融入、照护服务等关爱服务,年度服务对象数量不低于辖区年末在保低保对象的1%、特困供养 对象的3%。
(二)养老服务
1.健康服务
对辖区内有求助的老年人提供身心健康直接相关的预防、康复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举办健康知 识讲座,重点讲解老年常见疾病的防治等,同时开展防诈骗安全知识讲座。
2.资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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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辖区社会资源,开展为老助老活动,营造有利于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宜居的社会环境。
3.精神慰藉
对辖区内有求助的孤寡老人、空巢老人进行探访,关注其生活、身体与心理状况给予心理关怀,宣传相关政策,提供心理辅导,在精神上关怀老年人,帮助老年人适应角色转变,重新界定生 命价值和人生意义。
(三)儿童福利
1.救助保护
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孤独症儿童等进行走访核查、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资源链接和政策宣传工作。协助辖区民政所排查民政服务对象人员基本 信息,健全完善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动态更新。协助未成年人保护站工作。
2.家庭教育
面向儿童的父母和家庭普及育儿理念。开展儿童监护法治宣传和家庭暴力预防教育。指导儿童 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责任。调适亲子关系、代际关系,建设和谐家庭。
3.儿童主任培训
结合县儿童福利工作要点,协助对辖区儿童主任进行培训,协助制定工作计划,提高儿童主任 的工作能力,促进辖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发展。
4.社会关爱
充分发挥辖区相关的儿童活动场所等阵地作用,协助儿童主任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 爱服务活动。为辖区内发现或认为有必要的民政服务对象及临时个案对象提供及时有效的情绪 疏导、行为指导服务,发现挖掘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潜能,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对辖区内的农 村留守妇女开展关爱服务。
5.资源链接
链接辖区的社会资源,开展救助服务,进行民政政策宣传,营造有利于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 童成长的社会环境。
(四)社会事务
1.婚姻服务
开展婚姻政策法规、婚俗改革宣传,婚俗改革相关宣传,引导群众摒弃陈规陋习,树立正确婚 俗观念。
2.殡葬服务
在清明节、中元节等殡葬祭祀重点时段开展殡葬政策法规宣传。
(五)人才建设
1.培养和提高驻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内部督 导和培训。
2.传播社会工作理念
通过宣传、培训和专业服务等形式,向社会尤其是服务对象传播社会工作价值理念。
采购清单:一个站点一年的清单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次 (件) 数 | 时长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个案等咨询 | 50 | | | | 满意度 95%及以上 |
| 2 | 探访 | 50 | | | | 探访率 95%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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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个案工作 | 2 | | | | 成功率 50%及以上 |
| 4 | 小组工作 | 1 | | | | 成功率 80%,满意度 80%及以 上 |
| 5 | 信息排查 | 450 | | | | 入访率 80%及以上 |
| 6 | 相关培训 | 12 | | | | 培训率 100% |
| 7 | 评估总结和汇报 | 2 | | | | 按文件要求 |
| 8 | 行政会议等 | 12 | | | | 每年最少 12 次 |
| 共计 | 小写:大写: | |
| 3 年 7 个站点的 投标总价 | 小写:大写: | |
请投标人在报价明细表里自行添加备注
第四章 评审办法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资格性 审查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2 条资格要求 |
| 1.1.2 | 符 合 性 审 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证等证照及签章一致 |
| 签字或盖章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 服务期 | 3年(获得续约资格后合同每年一签,服务起止日期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响应有效期 | 6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及业主要求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基本要素”规定 |
| 有效报价的确定 | 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多个报 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视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 报价大于采购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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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有一项未通过的即未通过资格预审,将不得进入下一步评标。在通过资格审查后的 供应商才有权进入招标报价。经招标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招标 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条款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报价得 分 (15分)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 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招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 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招标报价得分=(招标基准价/最后招标报价)×15×100%。 说明:1.评审价格: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出具《中 小企业声明函》。评审小组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不参与价格分的 计算 |
| 技术部 分 (75分) | 服务方案 (15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了解深度,需求分析切合实 际,整体规划,各项实施要点和管理要点的团队设置。(包 含但不限于以下项内容:企业管理制度、拟派本项目的人员 管理制度、人员职责分工流程图、人员专业培训计划)、档 案管理制度、保密措施及制度等,等进行综合评审: 1.服务方案措施全面、合理、内容详细,符合采购人管理要 求的得 15 分; 2.服务方案措施较全面、合理,内容较详细,较为符合采购 人管理要求的得 10 分; 3.服务方案措施较一般,内容较详细,基本符合采购人管理 要求的得 5 分; 4.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 |
| 服务承诺(15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提供服务承诺,(包含不限于以下 项内容:服务质量保证承诺、资金管理保证承诺.)。 1.承诺方案全面、合理、内容详细,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 的 得 15 分; 2.承诺方案较全面、合理、内容较详细,较为符合采购人 管 理要求的得 10 分; 3.承诺方案措施较一般,内容较详细,基本符合采购人管理 要求的得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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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 |
| 应急预案(15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预案,应急和 保障机制,进行评分: 1.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应急和保障机制健全,能够预见并 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有明确的应急组织机构,能落实到 具体负责人的,得 15 分; 2.制定较为详细的应急预案,应急和保障机制较为健全,能 预见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有明确得组织机构的,得 10 分;3.制定了应急预案,应急和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没有设立具 体组织机构和落实人员的,得 5 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 项目服务计划(15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工作安排合计划包含但不 限于服务计划方案、服务目标控制方案及重点、难点分析进 行综合评审: 1.计划周密详实,可行性高的得 15 分; 2.计划较详实,基本可行的得 10 分; 3.计划不详尽,实施困难的得 5 分; 4.无此项内容的不得分。 |
| 质量保证措施(15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打分、投标(响应)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针对本项目所提出的质量保障措施描 述情况,措施内容全面、完善、有明确的质量控制目标。包 含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具体工作服务方案、质量目标及措施。响应内容齐全且详细、全面且完整合理可行的,得 15 分;2. 响应内容符合项目需求、基本可行的,得 10 分; 3. 仅做简单描述的,得 5 分; 4. 不提供不得分。 |
| 商务部 分 (10分) | 人员证件(8分) | 供应商有7个社会工作者证书得7分 每增加一个加1分,最多8分。 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劳动合同原 件或志愿者服务协议原件扫描件附进响应文件。 |
| 类似业绩(2分) | 投标人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 业绩,每提供 1 份合同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注:响应文件中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否 则不得分) |
评审程序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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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 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 ,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 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基准价计算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见评标办法前表。
2.2.3 评分标准
(1)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1.3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管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记录的行为。
3.1.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 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以大写金额为准;
3.2 详细评审
3.2. 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A;(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B;(3)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2
3.2.3 供应商得分=A+B+C。
3.2 .4 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 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 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
3.3. 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
24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 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 .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3.3 .3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 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和基本条款(仅供参考)
(本合同仅供参考以实际签到合同的格式内容为准)
一、合同签订要求
采购人与供应商成交后,应当按照下述格式和基本条款签订合同。本格式和基本条款供参
考,采购人可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后自行添加响应条款。但不得改变询价采购时达成的实质性内
容和条款,不得与询价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承诺书等内容相抵触。
二、格式和基本条款:
合同编号:服务方:需方:
为保护政府采购供货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及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供需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
(一)合同文件:
询价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二)名称、单价、总金额:
| 序号 | 采购名称 | 服务期限 | 合计(元) | 备注 |
| | | | |
| 总金额合计(大写):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整¥: |
(三)时间、地点、方式:
1、服务时间:。2、服务地点:。
3、费用负担:供应商自理
(四)服务要求、技术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采购内容为标准。。
(五)付款方式、期限:签订合同时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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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事件外,如乙方延期或需方延期,每逾期一日,违约方按合同金额 %向对
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由双方协商解决();
2、向政府采购办投诉();
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供方一份、需方二份,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其他约定事项:
需方(签章):供方(签章):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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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7
目录
一、投 标 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人承诺函
四、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七、投标人承诺书
八、履约承诺书
九、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十、招标文件内容确认书
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十二、技术部分
十三、商务部分
十四、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8
一、 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 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的招 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及其招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招标有关事项郑重 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 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 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并承诺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招标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 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在参加招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我方保证满足此次采购人的全部要求。
4、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招标供应商将按“招标 文件” 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同意提供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所提供的资料符合采 购人的标准且真实可靠,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6、本招标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响应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在此期 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个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 月 日
29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授权委托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项目名称)询价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
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询价报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日 期:
30
三.投标人承诺函
致:(采购人)
很荣幸参与项目名称 编号()的投标。我公司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我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资料均为真实的、准确的,无任何虚假内容;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 签订采购合同。
4、我方同意采购文件所附的合同文本作为与采购人签约的合同文本,并且严格按合同履 行义务,按时交付使用,并提供优质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 对其进行调整,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若中标,本承诺函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上承诺若有违背,我公司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自觉接受行政处罚,贵方可将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授权代表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人名录。
投标人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个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 月 日
31
四、报价一览表
| 项目名称 | |
| 采购编号 | |
| 投标总报 价(3年7 个站点的 投标总价) | 大写:小写:元 |
| 服务期 | |
| 质量标准 | |
| 备注 | 该报价函所投报的价格完全响应我方所递交的 响应文件 的全部内容。 |
投标人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个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 月 日
32
(报价明细表)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次 ( 件 ) 数 | 时长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个案等咨询 | 50 | | | | |
| 2 | 探访 | 50 | | | | |
| 3 | 个案工作 | 2 | | | | |
| 4 | 小组工作 | 1 | | | | |
| 5 | 信息排查 | 450 | | | | |
| 6 | 相关培训 | 12 | | | | |
| 7 | 评估总结和汇报 | 2 | | | | |
| 8 | 行政会议等 | 12 | | | | |
| 共计 | | |
| 3年7个站点的 投标总价 | | |
投标人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个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 月 日
33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供应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个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 月 日
34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七.投标人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1、我单位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只投一个标段。
2、我单位承诺本次投标不是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个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 月 日
35
八、履约承诺书
(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 改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除我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间内书 面提出的疑问外, 我单位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并严格按采购人确定的 技术及商务要求等履行。
(二)我单位《响应文件》开启前已详细勘察现场,并按采购人现场条件及采 购要求编制响应报价;我单位的响应报价括《招标文件》所述报价组成的所有内容、并包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所有款项及费用等达到交 付使用及验收条件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我单位确认本次响应报价未低于成本价,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 诺的质量诚信履约。
(三)我单位保证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期、保质完成中标项目。我 单位在推荐中标结果公示后,将积极、主动的与采购人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 订中如有任何的问题,我单位保证及时书面反映情况,否则视为我单位责任、按违 约处理。
二、我单位承诺:
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我单位中标后以任何理由(包括违背上述承诺 的事项) 提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交验期等要求或不能实现投标承诺的或 提出变更的,我单位将无条件接受违约处理、并放弃我单位中标资格。我单位知悉 违约责任及其处理,并无条件接受;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处以罚金,给采购人及他 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个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 月 日
36
九、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采购单位:
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
承诺。
投标人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个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 月 日
37
十.招标文件内容确认书
采购人:
我方已经详细阅读整个采购文件的内容,对本采购文件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
全部同意并接受,且我方保证在开评标活动结束后不对本采购文件的任何内容提出
异议。
投标人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个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 月 日
38
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方承诺:
在 项目(采购编号:)采购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评审
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
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招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个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 月 日
十二、技术部分
39
十三、商务部分
40
十四、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
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4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
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60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
日 期:
监狱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的规定,(填写供应商全称)为监狱企业。
特此声明。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加盖电子公章):
日 期:
- 8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