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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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洛阳市 | 采购单位 | 新安县人民检察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专招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NZZ-2026-03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 77.879584 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 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 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 公章)
3.2、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 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 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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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8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8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提供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到场的须提供身份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以上资料需 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高科大厦 11 楼 1107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高科大厦 11 楼 1107 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河南专招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新安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 区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大厦 11 楼 1107 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6 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NZZ-2026-030
2、项目名称: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4 元; 最高限价:***.84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项目,主要内容为:信息化设备采 购安装、机房/监控室、执勤/警械具室、询问室(2 间)、讯问室(2 间)、医疗室、其他、空 调及新风采购安装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安装并交付使用;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6)质保期:一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 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 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 公章)
3.2、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 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 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26 年 08 月 11 日至 2026 年 08 月 17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 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高科大厦 11 楼 1107 室。
3.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提供身份证,授 权委托人到场的须提供身份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以上资料需留 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磋商文件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 年 08 月 21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高科大厦 11 楼 1107 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 年 08 月 21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高科大厦 11 楼 1107 室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磋商公告 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6 年 08 月 11 日至 2026 年 08 月 17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新城区黄河大道 888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专招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高科大厦 11 楼 1107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hnzzluoyang@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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