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濮清一体化主干道供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EPC模式)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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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濮阳市 | 采购单位 | 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卓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濮清一体化主干道供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EPC模式)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濮清一体化主干道供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 (EPC模式)第二标段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濮清一体化主干道供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EPC模式)已由清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清发改【2025】1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投资项目代码:2512-410922-04-01-569494 1.2、招标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项目业主: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濮清一体化主干道供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EPC模式) 2.2、项目编号:ZHPY-2026-0721; 2.3、建设地点:濮阳市清丰县青来大道(人和大道—开州路)、人和大道(霁云大道—清丰县界); 2.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共改造供水管网26977米(DN500PE100管及球墨铸铁管)、阀门井238座、消防栓283座;改造污水管网25918米(DN600增强高密度聚乙烯(HDPE-IW)六棱结构壁管材)、混凝土污水检查井825座;改造雨水管网27927米(DN800-DN1500II级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混凝土雨水检查井813座、雨水口1644座,管道沟槽支护5500米(钢板桩支护)。 2.5、项目投资金额:约1.488亿元; 2.6、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县财政配套; 2.7、计划工期:第一标段:360日历天;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 2.8、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2.9、质量标准:第一标段: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满足招标人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 2.10、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监理。 2.1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给水、排水)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和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1.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与安全员可为同一人,需具备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造价师)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人员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1.5、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没有被冻结,不存在破产状态 ,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1.6、业绩要求:2023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一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有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任一方提供均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及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设计类业绩可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 3.1.7、信誉要求: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 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 itchina.gov.cn)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内容投标单位(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所有成员单位)需出具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若上述查询对象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3.1.8、其他要求: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应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2家; ③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⑥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中对此承诺。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2.3、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没有被冻结,不存在破产状态 , 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2.4、业绩要求:2023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完成过至少一项监理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5、信誉要求: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 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 itchina.gov.cn)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内容投标单位(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所有成员单位)需出具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若上述查询对象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3.2.6、其他要求: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4.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答疑、延期等材料,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pysggzy.cn) ”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5.2、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陆拾万元;第二标段:贰万元整 5.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2日(填开标当天日期)10:00:00 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pysggzy.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 ”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5.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陆拾万元;第二标段:贰万元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8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无需到开标会议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3、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流程电子化。 6.4、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 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注:使用 IE11 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6.5、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清丰县人民路与和义路交叉口西北角住建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卓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 82 号院 1 号楼办公楼 3 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清丰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吕阳 联系方式:0393-7221851 地 址:清丰县人民路与和义路交叉口西北角住建局8楼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发布人: 卓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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