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网二期工程)2026年第一批市政热力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网二期工程)2026年第一批市政热力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郑州市 | 采购单位 | 河南航空港热力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二期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二期工程)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4〕2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航空港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www.zzhkgggzy.cn:1808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网二期工程)2026年第一批市政热力管网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HKG-JS-202607002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项目概况:河南航空港热力有限公司负责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供热项目以集中供热为主,多种热源形式进行补充。本次招标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二期工程)2026年第一批市政管网工程,供热面积约400万平米。
2.5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二期工程)2026年第一批市政管网工程施工图中所显示的全部内容的施工、现场协调、竣工验收及保修。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计划工期:各标段均为120日历天。
2.8安全文明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9质保期: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投用两个完整的供暖期。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4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鄱阳湖路(豫州大道-兖州路)等5条路热力管网施工,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二标段:荆州路(燕都大道-鄱阳湖路)、荆州路(金谷路-鄱阳湖路)热力管网施工,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三标段:采文路(荆州路-临安路)、鄱阳湖路(梁州大道-荆州路)热力管网施工,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四标段:学书路(荆州路-义德街)、鄱阳湖路(荆州路-豫州大道)热力管网施工,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公用管道安装GB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且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3.4.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注:(1)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需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同时提供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或同等级官方网站的资质查询截图。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网站、河南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3.5.3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7月04日09时00分至2026年07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企业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7月27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7.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河南航空港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200米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其他成员:吴女士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ykglzxgs@163.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电 话:0371-86199628
电子邮件:gqjgkz@126.com
2026年07月03日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二期工程)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4〕2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航空港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www.zzhkgggzy.cn:1808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网二期工程)2026年第一批市政热力管网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HKG-JS-202607002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项目概况:河南航空港热力有限公司负责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供热项目以集中供热为主,多种热源形式进行补充。本次招标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二期工程)2026年第一批市政管网工程,供热面积约400万平米。
2.5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二期工程)2026年第一批市政管网工程施工图中所显示的全部内容的施工、现场协调、竣工验收及保修。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计划工期:各标段均为120日历天。
2.8安全文明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9质保期: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投用两个完整的供暖期。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4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鄱阳湖路(豫州大道-兖州路)等5条路热力管网施工,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二标段:荆州路(燕都大道-鄱阳湖路)、荆州路(金谷路-鄱阳湖路)热力管网施工,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三标段:采文路(荆州路-临安路)、鄱阳湖路(梁州大道-荆州路)热力管网施工,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四标段:学书路(荆州路-义德街)、鄱阳湖路(荆州路-豫州大道)热力管网施工,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公用管道安装GB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且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3.4.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注:(1)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需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同时提供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或同等级官方网站的资质查询截图。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网站、河南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3.5.3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7月04日09时00分至2026年07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企业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7月27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7.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河南航空港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200米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其他成员:吴女士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ykglzxgs@163.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电 话:0371-86199628
电子邮件:gqjgkz@126.com
2026年07月03日
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