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南阳市 | 采购单位 |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阳超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YCS-2026-022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9.8 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 境保护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1 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1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供应商提供近 3 年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 性负责;
3.3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后;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和拆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23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25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代理机构办公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会议室
七、其他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NYCS-2026-0220
采购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超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6 年 6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8
第四章 服务内容 38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9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 办公室获取谈判文件,并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YCS-2026-0220
2、项目名称: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1 包 ***.00 ***.00 5、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服务内容:完成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内容 5.2 服务范围: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等内容
5.6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
5.7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5.8 服务地点:南阳市宛城区二十里屯
6、服务期限:1 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供应商提供近 3 年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 性负责;
3.3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后;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和拆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 年 6 月 23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6 年 6 月 25 日 18 时 00 分
2.地点:代理机构办公室
3.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需的一套盖章资料,并填写谈 判文件获取登记表
4.售价:3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30 时 9: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 年 6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长江北路李八庙小学校西北侧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阳超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河街道光武大道金融中心三川金融街 6 号楼 906 室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2026 年 6 月 22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同公告内容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同公告内容
1.1.4 采购方式 同公告内容
1.1.5 项目名称 同公告内容
1.1.6 项目编号 同公告内容
1.1.7 服务地点 同公告内容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采购预算 同公告内容
1.3.1 服务内容 同公告内容
1.3.2 合同履行期限 同公告内容
1.3.3 服务要求 同公告内容
1.4.1 申请人的
资格要求 见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9 答 疑 会 不召开
1.10 分包 不允许
1.11 实质性偏差 不允许
1.12 是否接受选择性报价方案 不接受;首次响应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方案 2.1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2.2 响应人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日。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 书面形式
2.2 响应人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 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 时内
3.5 谈判保证金 无
3.6 谈判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3.8 响应文件编制及签字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签字盖章要求 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式中所有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文件明示的方式签字盖章
3.8.4 是否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否
4.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 年 6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会议室
4.2 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份数、密封和标记 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包封要求:纸质版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包封在一个封套;电子版 U 盘单独信封密封;密封、标记要求:响应文件和 U 盘的密封必须使用密封条,在响应文件袋(箱)和 U 盘信封 每个开口处密封,并在密封条上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响应文件”、 “电子文档”字样,
5.1.3 谈判程序 1.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现场签到;
2.宣布开标时间截止;
3.唱标;公布响应人的报价等信息
4.唱标结束后,响应人在开标记录表进行签字确认
5.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6.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
7.在指定媒体发布成交公告
5.2.2 谈判小组的
组建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 人和评审专家 2 人组成,成员人数共 3 人,其中评审专家不 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或全部随机抽取,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6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 名 6.6 履约保证金 无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标的名称;所属行业;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履约验收
采购标的名称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本项目所属行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项目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20%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总合同价款的 30%,服务内容完成后支付总 合同价款的 70%;或者以实际财政拨款为准(仅供参考)
履约验收 供应商履约完成后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应在供应商提出验收申 请之日起 6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采购人可以邀请相关专家或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 由甲方签署验收证明文件。
若验收不合格将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 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验收通知单和验收报告在验收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公示。
10.2 相关费用收取标准和方式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
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
10.3 解释权 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构成合同文件组成的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的谈判要求及规定。同一组成文件中 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前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 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前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 理机构负责解释。
谈判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10.4 法律法规内容 以下内容摘自《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 作日。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
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响应人,不足 3 个工 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第三十条 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 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人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 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响应人。
第三十一条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响应人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 谈判的响应人平等的谈判机会。
第三十二条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 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人。
响应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响应 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第三十三条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 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 人不得少于 3 家。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响应人提供最终设计方 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响 应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响应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十四条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 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响应人的保证金。
第三十五条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响应人 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第三十六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
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响应人,也可以 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响应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响应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 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响应人为成交响应人。
第三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 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响应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人不足 3 家 的,但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一、总 则
1.1、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 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1.1.2 采购人: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 体组织。
1.1.3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活动,在采购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 组织。
1.1.4 采购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6 采购编号: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7 服务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2 采购预算金额: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3 采购项目性质: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4 资金落实情况: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和质量标准
1.3.1 服务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2 合同履行期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服务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响应人资格要求
1.4.1 响应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2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
(2)与本谈判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谈判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谈判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为本谈判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响应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响应人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 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使用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标准单位。
1.9、现场考察或答疑会:本项目不进行
1.9.1 现场考察: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地点组织响应人考察项目现场。部分响应人未按时参加现场考察的,不影响现场考 察的正常进行。
1.9.2 响应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响应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 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答疑会: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0、分包:不得转包、分包和拆分
1.10.1 响应人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响应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 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响应和偏差
1.11.1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 的响应,否则,响应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1.2 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1.3 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响应人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
1.12、选择性报价方案
选择性报价方案: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二、谈判文件
2.1、谈判文件构成
2.1.1 谈判文件由谈判文件所列内容组成。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 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
2.1.2 参加响应人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谈判文 件要求和规定顺序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如果响应人没有 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本谈 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参加响应人自行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本谈 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2、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人,均应在 3 日前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的通讯 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对规定时间前收到的任何 澄清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此书面答复传送给每个购买本谈判文件的响应人(或召 开答疑会),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并视为本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3、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 在谈判开始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人提出的澄
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2.3.2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和电传,通知所有购买同一谈判文件 的响应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响应人应立即以传真或电报形式回复采购人,确认已收到修 改文件。
2.3.3 为使响应人编写谈判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 有权推迟送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谈判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同一谈判 文件的响应人。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的组成:见响应文件格式
3.2、响应文件一律以人民币报价
投标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包括履约完成前发生的各种税费、保险费、杂费、以及伴随 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各项报价应准确填入投标报价表相应栏内。
报价应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货物制造、税金、包装、运输、装卸、拆除、搬运、外运、保 险、保管、安装、调试、产品检验检测、验收、培训、保修、外贸代理等伴随服务费用。
3.3、证明响应人合格的证明文件
3.3.1 响应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能满足本谈判文件 “总则”中明确的“响应人的资格”的要求。
3.3.2 响应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其响应文 件的一部分。响应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能力,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 方面的能力。
3.3.3 响应人应按照谈判文件中的要求和格式,顺序制作并提交相关谈判文件所附的“资格 证明文件”。
3.4、证明其履约能力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参加响应人必须出具与该项目相类似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履约能力。
3.5、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交纳保证金
3.6、谈判有效期
3.6.1 谈判有效期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谈判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 绝。
3.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参加谈判的响应人提出延长谈判
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参加谈判的响应 人可以拒绝接受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谈判,采购人将在接到谈判书面答复后,于原谈判 有效期满后五天内退还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的响应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响 应文件。第 3.5.6 条有关谈判保证金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的谈判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同 时受谈判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3.7、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3.7.1 响应人应按照响应人须知的要求,中标后提交 1 份式谈判响应文件,应胶装成册,打 印页码,并编制带页码的目录,不得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撤换的方式装订。
3.7.2 除响应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谈判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 处,必须由谈判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3.8、响应文件的编制
3.8.1 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 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8.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技术标准和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8.3 签字盖章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式中所有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竞争 性谈判文件明示的方式签字盖章;
3.8.4 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后,不予 退还。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份数、密封和标记:
4.2.1(1)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纸质版响应文件密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纸质版响应文件标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 未按本章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谈判小组不予受理。
4.2.3 供应商的采购文件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直接获得,根据复制采购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
4.3、谈判截止时间和地点
4.3.1 采购人收到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4.3.2 采购人可以按谈判文件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谈判截止时间。在 此情况下,响应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4.4、迟交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拒绝谈判响应文件。
4.5、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5.1 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修改或撤回文件的时间以修改或撤回通知送达采购人之日为 准。
4.5.2 修改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签字盖章,
4.5.3 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人不得对其谈判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4.5.4 在谈判截止时间至采购人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响 应人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谈判程序与确定成交
5.1、谈判程序
5.1.1 采购人将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响应人应委派 代表准时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5.1.2 按照第 4.4 条规定,同意撤回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5.1.3 谈判程序: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谈判小组
5.2.1 谈判仪式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定。
5.2.2 谈判小组的组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2.3 谈判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谈判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5.3、谈判过程的保密性
5.3.1 谈判响应文件启封后,直至向成交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 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响应人及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5.3.2 在谈判过程中,如果响应人试图向采购人和参与评定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 会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5.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长江北路李八庙小学校西北侧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超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河街道光武大道金融中心三川金融街 6 号楼 906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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