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原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勘察及设计、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新乡市 发布日期:2026-06-16

【招标公告】原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勘察及设计、造价咨询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新乡市 采购单位 原阳县金豫河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瑞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原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勘察及设计、造价咨询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原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勘察及设计、造价咨询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原交建 2026GB32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原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勘察及设计、造价咨询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6 万元,招标人为原阳县金豫河置业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建筑面积 13500㎡,其中:新建学生宿舍楼一栋共 6500 平方米、实训楼一栋 7000 平方米,并配建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的室外工程,包括:室外管网、道路及硬化、绿化工程 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 (002)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具有 有效的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综合甲级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 程师(岩土)证书; 3.3 财务要求: 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近三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 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 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2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 人) 3.4.3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4 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 状态的(投标人); 3.4.5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6 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且在管理期限内 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 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5 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②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本标段对投标人的营业 执照、财务要求和信誉要求。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加盖投标人企业电 子印章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7 其他要求: 3.7.1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 市规〔2023〕3 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 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揽本工程;外省企 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查询及截止时间:本项目开标结束前,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上述网站公示信息为准,相关网页、内容的截图资料,由代理机构存档备查)。 3.7.2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 工工资黑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 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 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 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002 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要求: 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需与响 应单位名称一致)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财务要求: 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近三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 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 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2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 人) 3.4.3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4 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 状态的(投标人); 3.4.5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6 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且在管理期限内 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 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5 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②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本标段对投标人的营业 执照、财务要求和信誉要求。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加盖投标人企业电 子印章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7 其他要求: 3.7.1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 市规〔2023〕3 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 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揽本工程;外省企 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查询及截止时间:本项目开标结束前,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上述网站公示信息为准,相关网页、内容的截图资料,由代理机构存档备查)。 3.7.2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 工工资黑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 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 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 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23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凭企业 CA 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 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乡市公共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其他 原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勘察及设计、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勘察及设计、造价咨询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 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原阳县金豫河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 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原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勘察及设计、造价咨询 2.2 项目编号:原交建 2026GB32 号 2.3 工程建设地点:原阳县太行大道东侧与翔宇路交叉口东南角职业教育中心院内。2.4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 13500㎡,其中:新建学生宿舍楼一栋共 6500 平方米、实训楼一 栋 7000 平方米,并配建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的室外工程,包括:室外管网、道路及硬化、绿 化工程等。 2.5 项目预算金额:46 万元; 一标段:30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30 万元; 二标段:16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16 万元; 2.6 工期要求(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内容完成之日止。 其中:勘察周期:2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交付地质勘察报告)。 设计周期:20 日历天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 2.7 招标范围: 一标段勘察及设计:原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二期)主体建筑及配套设施的、详细勘 察、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及后期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包括 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燃气、消防、人防、弱电、道路、景观绿化、综合管线及其附属工程等所有设计内容。勘察成果应能满足设计需要,图纸设计深度应能达 到施工要求。 二标段造价咨询: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不限于在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 阶段、结算阶段、项目成本后评估阶段为本项目提供全方位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地下室工程、土建工程、机电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市政(道路、给排水、供电、通讯、通信、燃气)工程、外立面装修工程、室外 配套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其他专业工程在内的整体、单体、分部、分项的所有工 程。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 2 个标段,一标段勘察及设计;二标段造价咨询。 2.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区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2.10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具有 有效的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综合甲级资质;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 程师(岩土)证书;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需与响 应单位名称一致)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财务要求: 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近三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 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 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2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 人) 3.4.3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4 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 状态的(投标人); 3.4.5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6 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且在管理期限内 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 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5 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②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本标段对投标人的营业 执照、财务要求和信誉要求。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加盖投标人企业电 子印章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7 其他要求: 3.7.1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 市规〔2023〕3 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 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揽本工程;外省企 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查询及截止时间:本项目开标结束前,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上述网站公示信息为准,相关网页、内容的截图资料,由代理机构存档备查)。 3.7.2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 工工资黑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 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 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 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6年6月16日08时30分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 CA 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 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2 尚未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 站首页“重要通知”中《标证通和 CA 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标证通及 CA 数字 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3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最高投标限价 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4 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 年 7 月 8 日 9 时 00 分。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 投标文件。 5.3 开标时间及地点 5.3.1 时间:2026 年 7 月 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2 开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3.3 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4 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新乡市公共源交易 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 上传成功。 5.5 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 求上传经标证通或 CA 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 人不予受理。 5.6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标证通和企业 CA 锁(包括法人 CA 锁)进行签章制作。5.7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 人务必按照《智能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视频》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 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 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登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 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 CA 证书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 CA 锁,输入密 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 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512-58188538.投标人需在开 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标证通或 CA 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 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新乡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投标文件制作 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 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乡版)完全卸载。) 6.评标与定标 6.1 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 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6.2 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 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定标委员会在 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6.3 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 10 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6.4 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 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6.5 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乡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原阳县金豫河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太行大道与开元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楼 联系人:*** 电话:*** 9.2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瑞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 25 号王鼎国际大厦 14 层 1413 号 联系人:*** 电话:*** 9.3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原阳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原阳县新城区安泰街 2 号 电话:0373-7585716 中诚瑞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6 月 1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原阳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金豫河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太行大道与开元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瑞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 25 号王鼎国际大厦 14 层 1413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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