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6年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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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周口市 | 采购单位 |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村公路中心养护站 |
| 招标代理机构 | 周口市城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6年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26 年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2026-06-CXGS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周口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26 年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62.03474 万元,招标人为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村 公路中心养护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永福办事处叶庄行政村新东张庙南桥全长 15.04m;永 福办事处叶庄行政村新西张庙南桥全长 15.04m;许湾办事处彭楼行政村及前张行政村通村 公路铺设 18cmC30 混凝土约 2901.2m²,18cm 厚 8%水泥稳定土基层约 3336.38m²等;永福办 事处张埠口行政村(张埠口自然村)道路铺设 18cmC30 混凝土约 9064m²,18cm 厚 8%水泥稳定 土基层约 10423.6m²,15cmC30 混凝土约 850.2m²,15cm 厚 8%水泥稳定土基层约 999.84m²等。
(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 标段:施工; (002)2 标段: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 标段: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 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 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2)1 标段: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 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0022 标段: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 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 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 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2)2 标段: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
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 目总监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 程师执业资格,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 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08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信用记录网站截图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获取文件时验原件,并留存提供加 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1 套。获取地点:周口市城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周口市中州路与滨河路交叉口西南角 7 楼)。现场购买谈判文件费用 5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周口市城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周口市城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26 年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周口市城乡建 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周口市中州路与滨河路交叉口西南角 7 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2026-06-CXGS02
项目名称: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26 年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规模: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永福办事处叶庄行政村新东张庙南桥全长 15.04m;永福 办事处叶庄行政村新西张庙南桥全长 15.04m;许湾办事处彭楼行政村及前张行政村通村公 路铺设 18cmC30 混凝土约 2901.2㎡,18cm 厚 8%水泥稳定土基层约 3336.38㎡等;永福办事
处张埠口行政村(张埠口自然村)道路铺设 18cmC30 混凝土约 9064㎡,18cm 厚 8%水泥稳定土 基层约 10423.6㎡,15cmC30 混凝土约 850.2㎡,15cm 厚 8%水泥稳定土基层约 999.84㎡等。(具体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建设地点: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东张庙、新西张庙、彭楼行政村、前张行政村及张埠 口自然村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2 个标段;
1 标段:本项目施工;
2 标段:本项目监理。
采购范围:1 标段: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 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工作等。
工期要求:
1 标段施工:45 日历天;
2 标段监理:45 日历天(随施工工期);
预算金额:1 标段:2568968.04 元;2 标段:51379.36 元
最高限价:1 标段:2568968.04 元;2 标段:51379.36 元
包划分:2 个包
采购内容:本项目施工,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永福办事处叶庄行政村新东张庙南桥项目、永福办事处叶庄行政村新西张庙南桥项目、许湾办事处彭楼行政村及前张行政村通村公路铺 设、永福办事处张埠口行政村(张埠口自然村)道路工程,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 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监理,本项目监理,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 全过程监理工作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 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 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 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2)1 标段: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 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2 标段: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 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 监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 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6 年 6 月 8 日至 2026 年 6 月 10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周口市城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周口市中州路与滨河路交叉口西南角 7 楼)。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信用记录 网站截图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获取文件时验原件,并留存提供加盖单位公 章的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1 套。
(4)现场购买谈判文件费用 5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周口市城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6 年 6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周口市城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发布,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村公路中心养护站 地址: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周口市城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周口市中州路中段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村公路中心养护站 地 址: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周口市城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周口市中州路中段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kctgs@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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