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梁园区2025年李庄镇刘庄村道路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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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商丘市 | 采购单位 | 商丘市梁园区李庄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建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梁园区2025年李庄镇刘庄村道路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河南琼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梁园区2025年李庄镇刘庄村道路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建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梁园区李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梁园区2025年李庄镇刘庄村道路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梁园区2025年李庄镇刘庄村道路建设项目;
1.2 项目编号:JM-20260519-01
1.3 项目地点:梁园区境内
1.4 预算金额: ***.00元
最高限额: ***.00元
1.5 采购内容及范围: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工 期:30日历天
1.8 质量要求:合格
1.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0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1是否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磋商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6年5月1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3.1 磋商日期:2026年6月2日
3.2 磋商地点:商丘市睢阳区南京路原种子市场6排
四、成交结果:
经采购人商丘市梁园区李庄镇人民政府确认成交供应商为:
成交人 :河南琼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张集镇人民政府院内518室
成交价:***.00 元
大写:伍拾柒万伍仟捌佰元整
质量:合格;
工期:30日历天
五、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无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商丘市梁园区李庄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地 址:商丘市梁园区李庄镇009县道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建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兰街16号3号楼1单元11层140号
联系人:***
电 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发布人:河南建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日
河南建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梁园区李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梁园区2025年李庄镇刘庄村道路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梁园区2025年李庄镇刘庄村道路建设项目;
1.2 项目编号:JM-20260519-01
1.3 项目地点:梁园区境内
1.4 预算金额: ***.00元
最高限额: ***.00元
1.5 采购内容及范围: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工 期:30日历天
1.8 质量要求:合格
1.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0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1是否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磋商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6年5月1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3.1 磋商日期:2026年6月2日
3.2 磋商地点:商丘市睢阳区南京路原种子市场6排
四、成交结果:
经采购人商丘市梁园区李庄镇人民政府确认成交供应商为:
成交人 :河南琼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张集镇人民政府院内518室
成交价:***.00 元
大写:伍拾柒万伍仟捌佰元整
质量:合格;
工期:30日历天
五、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无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商丘市梁园区李庄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地 址:商丘市梁园区李庄镇009县道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建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兰街16号3号楼1单元11层140号
联系人:***
电 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发布人:河南建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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