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安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供应商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结果】安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供应商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安阳市 | 采购单位 | 安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省山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供应商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安阳浩朗商贸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名称:安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供应商项目
二、项目编号:HNSF-2026-CS0509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5月20日
四、评审日期:2026年6月1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中标情况
七、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孟合庄、张晓玲、卫爱民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规定【2003】857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九、本项目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其他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安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安阳市安阳县站南大道安阳建工大厦南侧约90米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省山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东单元11楼1110房间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二、项目编号:HNSF-2026-CS0509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5月20日
四、评审日期:2026年6月1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中标情况
中标结果 | 公司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价(优惠率) | 服务期限 | 备注 |
第一中标人 | 安阳浩朗商贸有限公司 | 91410502MA9MCYW48U | 15% | 合同签订后二年 | 评审总得分:91.65分 |
七、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孟合庄、张晓玲、卫爱民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规定【2003】857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九、本项目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其他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安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安阳市安阳县站南大道安阳建工大厦南侧约90米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省山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东单元11楼1110房间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