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校区部分房屋防水维修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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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安阳市 | 采购单位 |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众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校区部分房屋防水维修工程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NZD-2026-029
2.项目名称: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校区部分房屋防水维修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5月26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滑县桑村乡道桑路107号院128房间
成交金额:278,040.00元
工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质量要求:合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环保政策及工程施工规范要求
技术负责人:李向辉
三、评审专家名单
贾海福、刘东阳、玄志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
收费金额:2781元,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
五、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安阳市汤阴县人和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众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址:安阳市东工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南160米路东福九鼎锅炉四楼402室
1.采购编号:HNZD-2026-029
2.项目名称: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校区部分房屋防水维修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5月26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滑县桑村乡道桑路107号院128房间
成交金额:278,040.00元
工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质量要求:合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环保政策及工程施工规范要求
技术负责人:李向辉
三、评审专家名单
贾海福、刘东阳、玄志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
收费金额:2781元,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
五、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安阳市汤阴县人和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众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址:安阳市东工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南160米路东福九鼎锅炉四楼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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