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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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南阳市 | 采购单位 |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2026 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竞 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南阳市监采购-2026-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2026 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0.23 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2026 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2026 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2026 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 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单位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经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成立年份不足的公司可提供近期财务报 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 个月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 拟)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 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具备涵盖检测项目的能力附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备注:本项目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5 月 09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1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 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5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南阳市监采购-2026-01
2.项目名称: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2026 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23 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2026 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 务;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3)服务期限:2026 年年度;
(4)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5)服务地点: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单位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经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成立年份不足的公司可提供近期财务报 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 个月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 拟)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 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具备涵盖检测项目的能力附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备注:本项目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 年 05 月 09 日至 2026 年 05 月 14 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3.方式:现场获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 年 05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 年 05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 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地址:南阳市月季大道与老界岭中路交叉口东北角示范区管委会第二办公区二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地 址:南阳市月季大道与老界岭中路交叉口东北角示范区管委会第二办公区二楼
霞萨
敬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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