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南省濮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老旧设备更新项目(固相萃取仪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濮阳市 发布日期: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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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濮阳市 采购单位 河南省濮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中建联和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河南省濮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老旧设备更新项目(固相萃取仪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河南省濮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老旧设备更新项目(固相萃取仪采购)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ZJLH-竞磋-26051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濮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老旧设备更新项目(固相萃取仪采购)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0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濮阳生态环境监测 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省濮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老旧设备更新项目(固相萃取仪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南省濮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老旧设备更新项目(固相萃取仪采购))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为法人的须提供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其它组织和自然人的 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如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 担保函,则不需要提供其它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的任意一个月份的税收 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 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 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 的投标报价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 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 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 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 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企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 情况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查询到供应商有失信行为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 件按无效处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和承诺函(需包含 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不实的,按《政府采购 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本次招标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1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濮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老旧设备更新项目(固相萃取仪采购)。2.采购编号:ZJLH-竞磋-26051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00 元。 5.采购需求 5.1 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老旧设备更新:固相萃取仪 1 台。 5.2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包。 5.3 采购范围:固相萃取仪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 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 5.4 资金来源:2026 年初预算(特定目标类),已落实。 5.5 质量标准:合格。 5.6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5.7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8 质保期:一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为法人的须提供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其它组织和自然人的 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如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 担保函,则不需要提供其它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的任意一个月份的税收 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 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扎 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 商的投标报价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 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 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 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 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企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 情况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查询到供应商有失信行为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 件按无效处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和承诺函(需包含 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不实的,按《政府采购 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本次招标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 年 05 月 09 日至 2026 年 05 月 14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30 至 12:00,下午 15:30 至 18:00(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示范区高阳大街与振兴路交叉口东北角龙湖山庄 5 号楼 1001。 3.方式:现场发售。 4.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5.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封面注 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各供应商务必核实报名资料内容,若 因此造成的领取文件失败,无法参加本项目的责任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濮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金堤路 520 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建联和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 89 号 5 幢 3 层 302 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发布人:中建联和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 年 05 月 08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濮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金堤路 520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和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 89 号 5 幢 3 层 302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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