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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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平顶山市 | 采购单位 | 汝州市人民检察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NHA-2026-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 75 万元,招标人为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 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3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 诺函)
3.5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3.6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 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查询时间应在竞争性磋商公
告发布之后)。
3.7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5 月 09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1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汝州市朝阳东路万汇城 26#楼 19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汝州市朝阳东路万汇城 26#楼 1902 室
七、其他
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业务 部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NHA-2026-002
2、项目名称: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采购内容:数字档案室建设(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4)服务期:一年,合同签订后 20 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磋商范围:磋商文件及服务要求的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 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3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 诺函)
3.5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3.6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 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查询时间应在竞争性磋商公 告发布之后)。
3.7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汝州业务部(汝州市春禾国贸 1010 室)
3.方式:现场获取文件。备注:获取文件时需携带: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留存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获取文件要求的,获取文 件将被拒绝。获取文件时需要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汝州市朝阳东路万汇城 26#楼 1902 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汝州市朝阳东路万汇城 26#楼 1902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6 年 5 月 9 日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汝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汝州市广成东路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菊街 30 号 2 号楼 1 单元 11 层 188 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增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汝州市广成东路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菊街 30 号 2 号楼 1 单元 11 层 188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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