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嵩县何村镇桥头村柴胡标准化种植基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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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洛阳市 | 采购单位 | 嵩县何村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6年嵩县何村镇桥头村柴胡标准化种植基地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6 年嵩县何村镇桥头村柴胡标准化种植基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HC-2026-2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嵩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6 年嵩县何村镇桥头村柴胡标准化种植基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2.987532 万元,招标人为嵩县何村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共 1 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 年嵩县何村镇桥头村柴胡标准化种植基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 年嵩县何村镇桥头村柴胡标准化种植基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 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11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络获取或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嵩县白云大道 12 号凯顺大酒店客房部三楼会议室嵩县白云大道 12 号凯顺大 酒店客房部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5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嵩县白云大道 12 号凯顺大酒店客房部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2026 年嵩县何村镇桥头村柴胡标准化种植基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谈判文件,并于 2026 年 05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
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6 年嵩县何村镇桥头村柴胡标准化种植基地项目
2、采购编号:HC-2026-20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2 元
最高限价:***.32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HC-2026-20 2026 年嵩县何村镇桥头村柴胡标准化种植基地项目 ***.32 ***.32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2026 年嵩县何村镇桥头村柴胡标准化种植基地项目,新建 C25 水 泥混凝土路面两段,其中:第一段长 100 米、宽 3 米、厚度 20 厘米,第二段长 200 米、宽 6 米、厚度 20 厘米。同时实施路基整修、垫层铺设、挖填方等工程。
5.2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 工 期:30 日历天;
5.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5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6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7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5.8 标段(包)划分:本次采购共 1 包;
6、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优先采购节约能 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 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 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4)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 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 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谈判文件 :
1.时间:2026 年 05 月 08 日至 2026 年 05 月 11 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 午 14:30 时至 17:30 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网络获取或线下获取(网络获取时供应商将“3.报名企业提供的资料”按顺序 整合成一个 PDF 文件发送至 767838575@qq.com;线下获取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路与青 岛路交叉口 16 号楼 12 楼 1201 室);
3.报名企业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信息(格式自拟,也可一并在授权委托书中标明)。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 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 规性负责;
4.售价:300 元人民币/本,谈判文件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嵩县白云大道 12 号凯顺大酒店客房部三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 年 05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嵩县白云大道 12 号凯顺大酒店客房部三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为自 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2.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何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河南省嵩县何村镇人民路 1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路与青岛路交叉口 16 号楼 12 楼 1201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76783857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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