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郑州市熊耳河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支流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郑州市 发布日期:2026-04-18

【招标公告】郑州市熊耳河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支流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比选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郑州市 采购单位 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郑州市熊耳河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支流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郑州市熊耳河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支流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比选采购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熊耳河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支流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4.716667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 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和管城区,包含熊耳河东支段及西支段两部分。其中,东支段工程治理起点为长江东路,终点为东西支流汇合口,河道总长 3.5 公里;西支流段工 程治理起点为京广中路,终点为东西支流汇合口,河道总长 2.3 公里。工程主要内容为暗涵 改造、明渠改造、拆复建箱涵、污水管线迁改、入河排口改造、沿线配套设施提升等,工程 总投资约 2.5 亿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熊耳河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支流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市熊耳河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支流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 照。 3.2 应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且与本单位已签订劳动合 同,并提供本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 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 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3 应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应答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 3.5 信誉要求:①应答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 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 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应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 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查询结果。应答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 息公示”→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进入信用中国网 站首页→打开“专项查询”→点击相应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应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 目负责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单位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输入“网页内组织机构代码一栏”)、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及 身份证号进行查询。(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标段 应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7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22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 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 pdf 扫描件 形式发送至邮箱 hnsgdjsglyxgs1@163.com(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字母首位小写+数 字 1@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1321301441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闫路 1 号 502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闫路 1 号 502 会议室。 七、其他 一、采购条件和方法 1.1 采购条件 郑州市熊耳河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支流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比选人为 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比选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实施 公开比选采购活动。 1.2 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二、采购内容和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熊耳河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支流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和管城区,包含熊耳河东支段及西支段两部分。其 中,东支段工程治理起点为长江东路,终点为东西支流汇合口,河道总长 3.5 公里;西支流 段工程治理起点为京广中路,终点为东西支流汇合口,河道总长 2.3 公里。工程主要内容为 暗涵改造、明渠改造、拆复建箱涵、污水管线迁改、入河排口改造、沿线配套设施提升等,工程总投资约 2.5 亿元。 2.3 采购范围:对比选人委派的建设项目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使报告达到相关要求,成果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时比选人提供本项目完整资料,30 日历天内完成咨询工作;若因比 选人提供的资料或数据推迟,成交供应商提交报告的时间应相应顺延。 2.5 服务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 2.6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应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且与本单位已签订劳动合 同,并提供本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 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 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3 应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应答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 3.5 信誉要求:①应答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 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 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应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 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查询结果。应答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 息公示”→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进入信用中国网 站首页→打开“专项查询”→点击相应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应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 目负责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单位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输入“网页内组织机构代码一栏”)、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及 身份证号进行查询。(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标段 应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7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获取时间:2026 年 4 月 20 日至 2026 年 4 月 22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方式: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及被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 pdf 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hnsgdjsglyxgs1@163.com(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字母首位小写+数字 1@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13213014411)。 (2)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可简写)+单位全称+联系方式”,经审核合格的应答人将回执 邮件。不合格的应答人将回执邮件,告知未通过原因,应答人补齐后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 可重新发送邮件,未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重新按要求发送邮件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4.3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 5.2 递交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闫路 1 号 502 会议室。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北三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西 500 米路北经三名筑 9 号楼 10 楼 1010 室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hnsgdjsglyxgs1@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北三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西 500 米路北经三名筑 9 号楼 10 楼 1010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13213014411/8661069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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