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潢川县人民医院新建门诊楼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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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信阳市 | 采购单位 | 潢川县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城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潢川县人民医院新建门诊楼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潢川县人民医院新建门诊楼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HNCYXY-2026041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潢川县人民医院新建门诊楼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5.7 万元,招标人为潢川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潢川县人民医院新建门诊楼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造价控 制、工程计量确认、变更签证审核、进度款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合同管理等全过程造价咨 询及相关配套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潢川县人民医院新建门诊楼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潢川县人民医院新建门诊楼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申 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 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 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文件和豫财购【2016】15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完整网页截图(含查询时间、查询主体名称及查 询结果),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其他说明: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 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 或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 的公司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以 实际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无欠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无欠税证明);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证明,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 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作出承诺,并加 盖本单位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作出承 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4.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 标将被否决。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请于 2026 年 04 月 17 日至 2026 年 04 月 2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
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一份),到河南城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潢川县春申社区状元路状元花园 16#楼二 单元 301 室)报名,报名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工业大道智慧大厦 11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工业大道智慧大厦 11 楼
七、其他
潢川县人民医院新建门诊楼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城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潢川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潢川县人民医院新建门诊楼施工全 过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 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 2026 年 04 月 24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 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CYXY-20260415
2、项目名称:潢川县人民医院新建门诊楼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费率上限):0.598%(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按项目施 工控制价 4300 万元基数计取,服务费上限约 25.7 万元;服务费最终结算价格按财政评审后 的项目最终控制价为基数同比例调整计算,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成交供应商所报费率与项目 最终控制价计算出的金额,且最高不超过 25.7 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潢川县人民医院新建门诊楼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造 价控制、工程计量确认、变更签证审核、进度款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合同管理等全过程造 价咨询及相关配套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5.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备案止 5.3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 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 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文件和豫财购【2016】15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完整网页截图(含查询时间、查询主体名称及查 询结果),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其他说明: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 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 或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 的公司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以 实际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无欠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无欠税证明);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证明,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 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作出承诺,并加 盖本单位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作出承 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4.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 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请于 2026 年 04 月 17 日至 2026 年 04 月 2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河南城印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潢川县春申社区状元路状元花园 16#楼二单元 301 室)报名,报名 后领取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售价:200 元/份。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工业大道智慧大厦 11 楼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工业大道智慧大厦 11 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没有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导 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供应商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 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潢川县人民医院
地 址:潢川县跃进路 104 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城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姚寨路 133 号 6 号楼 23 层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4.监督单位:
潢川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潢川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潢川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潢川县人民医院纪检 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人民医院
地 址:潢川县跃进路 104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城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姚寨路 133 号 6 号楼 23 层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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