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尉氏县城区综合停车场项目04地块配套高压电力线路及开闭所新建工程(二次)-第一标段:尉氏县城区综合停车场项目04地块配套高压电力线路及开闭所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河南开封市 发布日期:2026-02-06

【招标公告】尉氏县城区综合停车场项目04地块配套高压电力线路及开闭所新建工程(二次)-第一标段:尉氏县城区综合停车场项目04地块配套高压电力线路及开闭所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开封市 采购单位 尉氏县金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尉氏县城区综合停车场项目04地块配套高压电力线路及开闭所新建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尉氏县城区综合停车场项目04地块配套高压电力线路及开闭所新建工程(二次)-第一标段:尉氏县城区综合停车场项目04地块配套高压电力线路及开闭所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尉氏县城区综合停车场项目04地块配套高压电力线路及开闭所新建工程
 
第一标段
 
二次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SGCGK-2026-001
                  
  
       
 
 
招标人:尉氏县金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六年二月
 
编制与委托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评标办法................................................................................................ 25
第四章 定标方案.............................................................................................. 34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9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尉氏县城区综合停车场项目04地块配套高压电力线路及开闭所新建工程
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城区综合停车场项目04地块配套高压电力线路及开闭所新建工程,已由尉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尉发改〔2019〕83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9-410223-78-01-061172),招标人为尉氏县金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城区综合停车场项目04地块配套高压电力线路及开闭所新建工程
2.2项目编号:JSGCGK-2026-001
2.3建设规模与内容:
尉氏县城区综合停车场项目04地块:新建一座约120㎡开闭所及其室内配套电力设施;双回路供电工程,从就近变电站到开闭所的10kV高压电力线路工程;开闭所到配电房、配电房到单体建筑总配电柜电力线路及其配套工程等。
2.4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5总投资额:1803.26万元
2.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及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8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尉氏县城区综合停车场项目04地块配套高压电力线路及开闭所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 资质要求:
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伍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在本单位不足3个月的以聘请之日算起,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查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 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6.2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
4.3获取方式:供应商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启
5.1时间:2026年2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市民之家6楼)。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5.5投标人须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原则。
5.7本项目中标方须缴纳10%履约保证金。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7.2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及地址
(1)线上: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系统中提出质疑(异议)与投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递交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0371-23859291)
(2)线下:
1.招标人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金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尉氏县尉州大道中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2712688,0371-27990065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金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尉氏县尉州大道中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龙亭区育新街18号(雅居美域小区临街方大咨询)
联系人:***
电 话:***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2712688,0371-2799006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尉氏县金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尉氏县尉州大道中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龙亭区育新街18号(雅居美域小区临街方大咨询)
联系人:***
电 话:***
1.1.4
项目名称及
标段名称
项目名称:尉氏县城区综合停车场项目04地块配套高压电力线路及开闭所新建工程
标段名称:第一标段:尉氏县城区综合停车场项目04地块配套高压电力线路及开闭所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标段
1.1.5
建设地点
尉氏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工期
详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8)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招标控制价或最高限价的;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1)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12) 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13)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1.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1.11
分包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经招标人同意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分包金额要求:无
1.12
偏离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电子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或签名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人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投标内容出现明显与项目不相符的;
7.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10.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4.投标报价(费率)高于招标控制价(费率)的。
15.委托期限少于投标有效期的。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招标答疑纪要(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
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内提出。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平台和网站上同时发布后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3.1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平台和网站上同时发布后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澄清、修改及补充资料。
3.2.4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由设计服务费和工程建安费两部分组成。设计服务费和工程建安费均采用费率报价方式,其控制价分别如下:
(1)设计服务费:工程建安费竣工审计结算价的1.5%
(2)工程建安费:工程建安费竣工审计结算价的100%
注:1、工程建安费,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工程总承包费用=建安费审计结果×建安费中标费率。
2、设计服务费、工程建安费报价不能超过控制价,否则以废标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第一标段:大写: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转账需备注“xxx项目xx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
1.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具体操作详见:http://www.kfsggzyjyw.cn/WSXXQXX/47040.jhtml附件:电子平台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2.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保证金缴纳必须标注清楚,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注: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4
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的情形
(一)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三)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1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
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22年1月1日以来至今
3.5.4
近年完成业绩年份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及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签章,投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
注: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特别要求除外。
4.1.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到指定位置,并确认已经成功提交投标文件,请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4.2.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4.2.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2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市民之家6楼)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封市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 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投标人若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在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5分钟内提出,无投标人提出异议的,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依规组建,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业主代表1名,经济、技术专家4名。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
口是        
☑否,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原则上应于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3日
7.3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协同招标人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
履约担保
由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
金额:按项目中标金额的10%计取(本项目按照投资额*中标费率*10%计算)。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保函
保函形式参照:http://www.kfsggzyjyw.cn/WSXXQXX/47040.jhtml
注: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5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保函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时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注: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6
签订合同
按《中标通知书》约定时间(无约定时,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差额定律累进法计取(以总投资额为计费基数),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代理报酬。
10.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填写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的地方由联合体牵头人填写并盖单位公章即可(特别要求除外),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对此予以认可;相关证件、证书等,谁提供谁盖章。
10.3
1.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项目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提供内容真实有效的承诺)。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不予补偿。
4.参与投标的建造师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得再担任其他施工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中标公示至合同签订阶段,不允许变更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其他已中标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已变更的,投标人依据豫建【2015】23号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变更证明资料,且将项目经理变更资料附至投标文件中,未附的视为有在建项目。
6.严禁串标、围标行为,在评审中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一经发现存在此类情况,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参与投标的建造师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施工项目的负责人。合同履行阶段需要发生变更的,应严格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执行,且在变更后超过5个工作日不进行告知性登记备案的,作为个人不良记录行为并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进行公示。
8.投标人应时刻关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变更、澄清、修改、答疑等,在发出之日起即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该文件。
9.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提出质疑(异议)的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的方式为:线上提起,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人的质疑函(异议书)进行回复。
11.投标人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0.4
项目经理要求承诺:
为确保本工程质量,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在中标后必须到位,必须保证该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驻现每月均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必须保证该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每周驻工地天数不少于五天。(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项进行承诺)。
10.5
设计单位要求承诺:提供项目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若出现施工合同工期延期,不计取设计延期费用。
注:
1、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书):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      与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1)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须提供承诺书。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项目实施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目录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本项目采用费率招标
3.2.1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投标人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需保留两位小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价格处需投标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加盖个人电子签章确认其所投价格,否则按未响应招标文件。
3.2.2投标人除应按照政府相关政策规定外,并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工期和质量要求、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合同实施过程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后按照自身的情况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价。
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内容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是完成招标人规定的招标范围及工期的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3.2.4主要材料采购订货时必须取得发包方和监理方书面批准。
3.2.5建筑材料的要求: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件必须是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品。
3.2.6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考虑风险因素自主报价。
3.2.7规费及税费计取: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足额计取税费及各类规费(包括社会保障费、工伤保险、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3.2.8最终结算价以各方认可的第三方社会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结果为准(以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和成员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和成员均需提供)、信用查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和成员均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和成员均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和成员均需提供)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和成员均需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实施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声明,且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否则属于无效。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相关规定,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须提供承诺书。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人员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投标报价
不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总)价,否则视为废标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技术标2.2.1
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
工程设计方案详细说明方案实施要点、设计理念明确、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设计质量目标及控制措施
质量目标明确、控制措施方法合理、完善,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设计工期承诺及保障措施
根据工期承诺及保障措施,明确、合理、完善,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设计合理化建议
符合项目特点,建议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项目实施方案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施工方案工作内容完整(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有质量管理体系与管理措施;有实验检验措施;否则不合格。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有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应急事故处理措施;否则不合格。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有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否则不合格。
工期保证措施
有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计划措施;否则不合格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有设施设备配备计划;有劳动力配备计划;否则不合格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有施工进度表或网络计划图;否则不合格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总平面图布置符合项目要求;有拟建工程的位置;施工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消防的位置与尺寸,并应有文字说明;否则不合格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否则不合格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否则不合格
风险管控措施
有风险管理措施;否则不合格
2.2.2
 
综合标评审标准
履职尽责承诺
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履约保证。
承诺未做出响应的视为不合格。
服务承诺
(1)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外等服务承诺详细、具体、切实可行。
(2)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保质保量按合同工期完成。
以上承诺未做出响应的视为不合格。
2.2.3
推荐中标候选人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C:
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1、确定中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③当10<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4家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家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注:(1)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数量少于应当入围中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入围中标候选人。
(2)若投标人报价出现并列则同时入围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以不标明排序方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4)仅工程建安费报价参与评审。

本次评标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1.评标准备
1.1确定评标委员会
1.1.1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1.1.2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一名评标委员会组长。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技术标评审(合格制)
2.2.1 技术标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综合标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合理低价评审
2.3.1 推荐中标候选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2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并对每一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审结论,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7)投标报价超出投资估算的;
(8)投标文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声明,且没有按照要求签章的;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技术标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1项、第2.2.2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标、综合标进行评审,并对每一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审结论,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3 合理低价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3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合理低价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3.3.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书面决议
3.5.1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①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②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应当举手表决,同时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3.5.2 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①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②集体讨论;
③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④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6 评标结果
3.6.1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一定数量不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3.6.2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对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3.6.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第四章 定标方案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4)《开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5)本项目招标文件;
(6)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
(7)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择优竞价、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不能按时定标的,通过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招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审,并形成复审报告。招标人不得擅自改变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3.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摇号机)方式确定中标人。
4.定标委员会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核查内容
定标委员会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包含但不限于考察、质询及网上查询等方式)。
核查内容包括:
① 中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组成人员相关证件证书;
② 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等;
③企业信用信息、企业受贿行贿情况(核查网站: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④ 近年诉讼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⑤ 设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是否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注:以上核查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经核查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两家,招标人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一家或全部不合格,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经核查发现中标候选人确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情形的,应当否决相应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并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及尉氏县公管办报告。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地点为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以邮箱形式通知;鼓励中标候选人参加定标会议,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在定标现场,按照评标报告推荐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分别由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号码球为1至N号号码球(N为中标候选人数量)。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中标候选人由将由现场监督部门人员通过随机选取(摇号机)代表其各自号码的代码球。
注:现场参加定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向定标委员会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身份证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会场。
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中标候选人可以向邮箱(hnnfdzbkf@126.com)发送选取代码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未发送或逾期发送邮件的中标候选人视同认可随机选取结果。
定标委员会将中标候选人所对应的代码球放入选取箱(摇号机),从中随机选取1个代码球,随机选取的代码球所对应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定标委员会将中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确定和选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对所出具的定标报告承担责任。
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中标结果公示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8.定标后结果处置
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由原定标委员会在调整后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对中标人以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附件一:选取代码球委托书
 
选取代码球委托书
 
致:尉氏县金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贵单位于    年   
月    日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尉氏县城区综合停车场项目04地块配套高压电力线路及开闭所新建工程(第    标段)定标会议”,我单位已收悉相关通知。因我单位当天无法准时参会,现委托本项目在场监督部门人员随机选取代表我单位的代码球,我单位对选取结果予以认可。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标候选人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参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最终以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执行。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
二、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二次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设计方案
七、服务承诺
八、项目实施方案
九、项目管理机构
十、资格审查资料
十一、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工程建安费:工程建安费结算审核的       (大写)(小写:     
%);设计费:工程建安费结算审核的       (大写)(小写:    %)的投标报价,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3)我方承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5.我单位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我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电   话: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投标人
 
投标范围
 
投标报价
工程建安费:
大写:                  
小写:                  
设计服务费:
大写:                  
小写:                  
     
投标范围
 
 项目经理
姓名
级别
注册编号
身份证号码
 
 
 
 
设计负责人
姓名
职称
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码
 
 
 
 
质量
 
工期
  
投标有效期
 
资质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盖单位电子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盖电子签章或签名。
 
投标人:          
(盖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有效):                   
邮箱:                   
                       
     年   
月    日
 
 
 
 
 
 
 
 
 
 
 
四、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注:1.联合体协议书可以附其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2.注:非联合体投标时,只需在“      ”划“/”即可。
 
 
 
五、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回执。
 
 
 
 
 
 
 
 
 
 
 
 
 
 
 
 
 
 
 
 
 
 
 
 
 
 
 
 
 
 
 
 
 
 
 
六、设计方案
(投标人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七、服务承诺
(投标人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八、项目实施方案
(投标人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九、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清晰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清晰扫描件;设计负责人应附执业资格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清晰扫描件;专职安全员应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清晰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附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清晰扫描件。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项目任职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  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十、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绘制组织结构图)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1.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等材料的复印件。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
 
致:           
(招标人)
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我单位承诺: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号,不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按时发放。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从中标人工程款中先予划支。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特此承诺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盖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四)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      (标段)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电子签章或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六)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投标项目名称)    
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八)招标代理费承诺书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招标中若获中标,我单位承诺自觉遵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款招标代理费的规定,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承诺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盖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十一、其它资料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诺书
我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          
在              
(项目名称)第一标段投标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响应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承诺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附件1:
表1: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投标人全称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工期
 
质量
 
投标人资质
 
项目经理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设计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投标报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邮箱号
 

 
表2: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
人员类别
姓名
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
 
 
 
 
....
 
 
 
 
....
 
 
 
 

 
表3:企业业绩(如有要求)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元)
....
 
 
 
....
 
 
 

 
 
注:附件1(表1、表2、表3)仅便于后期公示制作,不参与评审。各投标人按自己公司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填写,若与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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