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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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驻马店市 | 采购单位 | 上蔡县水利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上蔡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上蔡县水利局
承包人(全称): 上蔡县铭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上蔡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蔡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
2.工程地点:上蔡县境内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511-411722-04-01-910729。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5.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内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 年 12 月 28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8 月 28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24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肆仟零伍拾伍万贰仟叁佰贰拾贰元壹角伍分(¥***.15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不含税价,大写) / (¥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不含税价,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不含税价,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不含税价,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孙景霞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5 年 12月 28日订立。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上蔡县水利局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贰 份。
发包人(全称): 上蔡县水利局
承包人(全称): 上蔡县铭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上蔡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蔡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
2.工程地点:上蔡县境内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511-411722-04-01-910729。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5.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内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 年 12 月 28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8 月 28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24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肆仟零伍拾伍万贰仟叁佰贰拾贰元壹角伍分(¥***.15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不含税价,大写) / (¥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不含税价,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不含税价,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不含税价,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孙景霞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5 年 12月 28日订立。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上蔡县水利局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贰 份。
| 发包人:(公章) 上蔡县水利局 | 承包人:(公章) 上蔡县铭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2825005972140Q 地址: 上蔡县西大街154号 邮政编码: 463800 法定代表人: 赵盘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729MA9M1N5M37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九楼 邮政编码: 463800 法定代表人: 梁哲玮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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