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南油田16吨随车吊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南阳市
发布日期:2026-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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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南阳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河南油田16吨随车吊租赁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河南油田16吨随车吊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YTFZFW-2026-01-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油田16吨随车吊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84.7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河南油田东部生产区域作业施工搬家、自动化修井机吊装和污水罐吊运等,
需租赁16t随车吊5台,全年预算金额71.75万元(含13%增值税);新疆采油厂生产区域
作业施工搬家和污水罐吊运等,需租赁16t随车吊1台,全年预算资金13万元(含13%增
值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油田2026年东部生产区域作业施工16t随车吊租赁项目; (002)河南油田
2026年新疆采油厂生产区域作业施工16t随车吊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南油田2026年东部生产区域作业施工16t随车吊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和银行资信,业绩信誉
良好,有良好的业务能力保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
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按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为2021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设备注册登记证书、购置税证
书、行车证、交强险、车损险、第三方责任险等手续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出租的设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
9.投标人负责对租赁设备的年审、检验及不低于300万元的三者险的购买。(须提供由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0.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址是http://www.gsxt.gov.cn/)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是: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1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
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002河南油田2026 年新疆采油厂生产区域作业施工16t随车吊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和银行资信,业绩信誉
良好,有良好的业务能力保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
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按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为2021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设备注册登记证书、购置税证
书、行车证、交强险、车损险、第三方责任险等手续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出租的设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
9.投标人负责对租赁设备的年审、检验及不低于300万元的三者险的购买。(须提供由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0.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址是:http://www.gsxt.gov.cn/λ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是: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1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
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04日09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1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河南油田五一路与恒山路交叉口物资供销中心419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河南油田五一路与恒山路交叉口物资供销中心419室
七、其他
1.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以物资供销中心财务账户到账时
间为准,因转账延迟风险由购买人承担),一标段每套人民币1200元,,二标段每套人民币800
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采购文件者,不具备投标资格。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
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银行电汇须需在汇款凭证上
注明“XXXXXXXXXX 标书费”。标书费用转至下列账号:
开户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物资供销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南油田支行
开户账户:41001513310050201766
联行号:105513000250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现场递交或扫描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如下文件(均加盖单位公
章)至招标人邮箱:
(1)购买采购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法人授权书、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
方式(手机号码)、E-mail等。
(2)发票开票信息:包括投标人公司名称、税号、公司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银行账号等。
请投标人递交上述资料后与招标人联系并确认报名信息。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4.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5.投标人有权决定是否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视其默认开标
结果。
6.所有标段均采用综合评估法。1标段确定2名中标人,中标人份额:第一名租赁3辆,第
二名租赁2辆;2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油田分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河南油田五一路与恒山路交叉口物资供销中心417室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冒负入下积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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