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安洞真观道房院正房及洞窟区保护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所属地区:河南洛阳市 发布日期:2026-01-17

【招标公告】新安洞真观道房院正房及洞窟区保护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洛阳市 采购单位 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安洞真观道房院正房及洞窟区保护修缮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新安洞真观道房院正房及洞窟区保护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新安限采-2025-11-1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洞真观道房院正房及洞窟区保护修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669421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新安洞真观道房院正房及洞窟区保护修缮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安洞真观 道房院正房及洞窟区保护修缮工程包括建筑区(道房院正房)修缮和洞窟区断崖山体修缮等。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清单和图纸(如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安洞真观道房院正房及洞窟区保护修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安洞真观道房院正房及洞窟区保护修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 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属行 业:建筑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 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古建筑维修保护)施工一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岗位培训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 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项目负责人无在岗项目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无在 岗项目是指:拟派项目负责人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项目负责人,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任职项目撤离。)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投 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 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 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3.1-3.3须在响应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照片,3.4根据洛财 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提供洛阳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 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采购项目的前 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 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6、本次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7、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9日08时30分到2026年01月2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3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A23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A2306室 七、其他 一.采购条件 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就新安洞真观道房院正房及洞窟区保护修缮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 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安洞真观道房院正房及洞窟区保护修缮工程; 2、项目编号:JZGC-2025065;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新安限采-2025-11-13 3、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为新安洞真观道房院正房及洞窟区保护修缮工程。主要内容为新 安洞真观道房院正房及洞窟区保护修缮工程包括建筑区(道房院正房)修缮和洞窟区断崖山 体修缮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清单和图纸(如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21元 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 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属行 业:建筑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 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古建筑维修保护)施工一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岗位培训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 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项目负责人无在岗项目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无在 岗项目是指:拟派项目负责人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项目负责人,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任职项目撤离。)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投 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 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 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3.1-3.3须在响应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照片,3.4根据洛财 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提供洛阳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 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采购项目的前 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 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6、本次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7、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1日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公告期限: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1日。 2、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B2307室。 3、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谈判文件获取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1 套(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1)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法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身份 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携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 (3)公告中“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的3.2-3.3 注以上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 不予接纳,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并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 开标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供应商应对相关证件原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一经查实有 弄虚作假行为,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及处罚。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6年01月23日15时00分整(北京时间),逾 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A2306室。 六.公告媒介 本公告已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 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 机构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 地址: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B2307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2026年01月1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 地 址: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B2307室 联系人: *** 电 话: 186 3886 2527 电子邮件: jinzeh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v Yo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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