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阳市龙安路(312国道—食品产业园)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南阳市 发布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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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南 南阳市 采购单位 南阳市公益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建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阳市龙安路(312国道一食品产业园)道路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南阳市龙安路(312国道一食品产业园)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11303130300167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龙安路(312国道一食品产业园)道路工程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日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517.964911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公益项日建设服务 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阳市龙安路(312国道一食品产业园)道路工程北起食品产业园,南至312国道, 全长3350米,道路红线宽36米,城市主干路,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为60千米/小时, 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年限15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龙安路(312国道一食品产业园)道路工程-1标段; (002)南阳市龙安路 (312国道一食品产业园)道路工程-2标段; (003)南阳市龙安路(312国道一食品产业园)道 路工程-3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阳市龙安路(312国道一食品产业园)道路工程-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2.1第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拟派项日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 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须提 供自2025年0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a.联合体最多应由2家单位组成,须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由联合体内 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 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 协调工作: C.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内各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d.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 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e.联合体内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F.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由牵头人统一从网上下载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均由牵头人 负责缴纳。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签字盖章,并附原件扫描件上传外,其余 内容的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手续,均由牵头人统一签署。联合体诚信库相关资料,可由牵 头人负责上传。 3.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 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 可以提供近期 财务报表);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 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 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 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 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5本次招标第二标段、第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 准,过期 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 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 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7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002南阳市龙安路(312国道一食品产业园)道路工程-2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2.2第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 家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出具无在建承诺函提供自2025年01月 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 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 财务报表);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 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 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 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 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5本次招标第二标段、第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本项日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 准,过期 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 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 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7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003南阳市龙安路(312国道一食品产业园)道路工程-3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2.3第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 ②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为本单位正 式职工,须提供自2025年0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 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 可以提供近期 财务报表);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 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 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 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 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5本次招标第二标段、第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 准,过期 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 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 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7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20日08时59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9:00(北京时间)。电 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0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南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 南阳市龙安路(312国道一食品产业园)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龙安路(312国道一食品产业园)道路工程已由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宛发改审批〔2025〕156号,项目统一代码: 2509-411300-04-01- 300783,招标人为南阳市公益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 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建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 行评标、定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龙安路(312国道一食品产业园)道路工程; 2.2项目编号:E4113031303001673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南阳市卧龙区,北起食品产业园,南至312国道; 2.5建设规模:南阳市龙安路(312国道一食品产业园)道路工程北起食品产业园,南至312 国道,全长3350米,道路红线宽36米,城市主干路,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为60千 米/小时,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年限15年。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 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桥涵工程等其他配套工程。 2.6招标范围: 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本项目工程电力迁建及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标段: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7质量标准: 施工标段:所施工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监理标段监理工作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规 程要求,所监理的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8标段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道路工程施工; 二标段:电力迁建; 三标段:本项日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9计划工期: 一标段、二标段:240日历天; 三标段: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2.1第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 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须提 供自2025年0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a.联合体最多应由2家单位组成,须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由联合体内 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 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 协调工作: c.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内各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d.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 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e.联合体内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F.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由牵头人统一从网上下载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均由牵头人 负责缴纳。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签字盖章,并附原件扫描件上传外,其余 内容的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手续,均由牵头人统一签署。联合体诚信库相关资料,可由牵 头人负责上传。 3.2.2第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 家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出具无在建承诺函提供自2025年01月 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2.3第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 ②拟派项日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为本单位正 式职工,须提供自2025年0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 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 可以提供近期 财务报表);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 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 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 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 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5本次招标第二标段、第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 准,过期 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 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 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7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日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 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 企业办理诚信 库不 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 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 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 参见南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交、保证金减半提交、承诺函 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缴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 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 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缴纳均视为 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 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 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 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 用评价 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 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 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 业视同AAA级。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 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 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政策。 (4)保证金减半缴纳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 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 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 级企业视同AAA级。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 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 受保证金减半政策。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 (宛公管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 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0日09:00分至2026年01月20日09:00分。 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9:00(北京时间)。 5.2该项日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 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5.3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 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4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因投标 人无需 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 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 58188538。不见 面开标过程中除电子开标系统原因外,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造成开标无 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招标单位:南阳市公益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南阳市工业南路91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7=66091008 监督单位: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阳市工业南路719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7-611659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车站路与卧龙路交叉口蓝钻星座605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公益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南阳市工业南路911号 联系人:*** 电 话:0377=660910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车站路与卧龙路交叉口蓝钻星座605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陈/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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