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后勤保障中心“公务用车配备卫星定位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后勤保障中心“公务用车配备卫星定位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南 郑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后勤保障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后勤保障中心“公务用车配备卫星定位设备”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后勤保障中心“公务用车配备卫星定位设备”采购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QBZZXXJCG2025-12-13)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后勤保障中心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后勤保障中心“公务用车配备卫星定位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的物资为:车载卫星定位模块。
询价采购物资的明细等详见公告附件1:采购项目明细表。
如果《采购项目明细表》物资描述中含有品牌或厂家等产品信息,仅限于对技术、质量方面的参考,并非是对其他品牌的排斥,供应商可提供功能相同、质量等同或优于参考品牌,并能与原有设备相配套的其他任何品牌的产品。
二、资格条件
(一)通用资格条款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
2.投标人需提供定位终端配套管理系统平台软件著作或授权证书,同时确保服务履行期内设备流量充足。
3.此次项目涉及数据传输,投标人需要进行数据维护工作,并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4.定位终端系统维护单位及人员必须遵守郑州局集团公司相关网络安全规定要求,严禁将数据信息外泄,并提供《网络安全承诺函》(加盖公章)。
(二)专用资格条款
三、技术条件
采购设备需具备良好的兼容性、扩展性及升级能力,符合行业主流接口协议、通信标准及数据格式,能适配集团公司后期统建的卫星定位系统。待集团公司卫星定位统建系统建成后,采购方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提供详细接入技术标准;投标人需在收到技术标准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接入测试,确保设备满足系统数据交互、功能协同等要求。若设备无法通过接入测试,投标人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符合接入要求的替换设备,承担设备更换、调试的全部费用及因设备适配问题导致的采购方损失,确保设备顺利接入目标系统并正常运行。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设备兼容性及接入保障承诺函》(加盖公章),明确设备适配能力、升级保障措施。
1.设备参数如下:
2.配套服务
3.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总价(含税),包含但不限于:
(1)设施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费用;
(2)现场勘查、安装调试、运输(含取送)等人工及交通费用;
(3)产品检测及验收相关费用(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税费、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
4.履约期限与结算:
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采购方签订书面合同;结算在设备交付完成并经采购方初步验收(含外观检验、功能测试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质保期限:自卫星定位设备检验合格交付之日起计算,设备质保时间为一年。在合同约定时限各项指标持续符合国家标准,若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需免费更换维修不合格产品。
四、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签订主体:郑州局集团公司后勤保障中心;
结算单位:郑州局集团公司后勤保障中心;
验收主体:郑州局集团公司后勤保障中心;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1.时间要求:
(1)请于2025年12月16日17:30之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完成报名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将不具备本项目报价资格,须按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并获取询价文件。国铁采购平台已开通会员服务功能,发布了“关于开展国铁采购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请投标人按照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中最新文件规定进行操作,以免导致报名无效。如有疑问,请通过010-95306-8进行咨询。
(2)于2025年12月19日17:30前,将纸质报价文件(一式三份,详见内容要求)密封到一个文件袋里,以快递或自送至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106号6号楼403房间(地址详见联系方式)。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未进行密封处理或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内容要求:
将询价报价表(附件2)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报价产品、资质证明、服务承诺以及前文所要求的其他内容制成一式三份的报价文件。
3.格式要求:
3.1纸质版报价文件的每一项内容需加盖公章。
3.2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报价表(附件2)的格式对所列物资(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做任何的删除或变更数据表格名称及格式。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收到已报名供应商的报价后,被视为报价人已同后勤保障中心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5.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局集团公司后勤保障中心
详细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106号6号楼403房间
技术联系人:孙工
电话:0371-68326165
邮政编码:450000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六、采购规则:
1.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税率13%),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的除外。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若不能按期供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供应商日常信用评价。
2.本次询价采购设有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报价的,应在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告知后勤保障中心项目联系人,并说明不能报价的原因,否则采购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七、其他:
1.本公告所称“报价人”并非指个人,而是参与询价采购的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同时提供书面“企业规模类型的声明”,声明本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未提供声明的视为未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履行主动告知义务,须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1.采购项目明细表
2.询价报价表
郑州局集团后勤保障中心
2025年12月13日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后勤保障中心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后勤保障中心“公务用车配备卫星定位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的物资为:车载卫星定位模块。
询价采购物资的明细等详见公告附件1:采购项目明细表。
如果《采购项目明细表》物资描述中含有品牌或厂家等产品信息,仅限于对技术、质量方面的参考,并非是对其他品牌的排斥,供应商可提供功能相同、质量等同或优于参考品牌,并能与原有设备相配套的其他任何品牌的产品。
二、资格条件
(一)通用资格条款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
2.投标人需提供定位终端配套管理系统平台软件著作或授权证书,同时确保服务履行期内设备流量充足。
3.此次项目涉及数据传输,投标人需要进行数据维护工作,并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4.定位终端系统维护单位及人员必须遵守郑州局集团公司相关网络安全规定要求,严禁将数据信息外泄,并提供《网络安全承诺函》(加盖公章)。
(二)专用资格条款
| 包件 序号 | 类型 | 资格条件 | 供应商类型 | |
| 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 | 供应商为代理商,是否需要制造商 授权 | |||
| BJ-01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定登记证明),注册地址在中国大陆境内,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2.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团队、设备设施及资金保障; 3.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能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服务义务,无重大合同违约记录; 4.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 | 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 | 是 |
| 强制性 认证 | 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书(3C认证证书)、产品检测报告。 | |||
| 质量保证能力 | 提供明确的质量保证承诺(包括设备保质期≥1年,故障响应时效≤12小时等)。 | |||
采购设备需具备良好的兼容性、扩展性及升级能力,符合行业主流接口协议、通信标准及数据格式,能适配集团公司后期统建的卫星定位系统。待集团公司卫星定位统建系统建成后,采购方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提供详细接入技术标准;投标人需在收到技术标准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接入测试,确保设备满足系统数据交互、功能协同等要求。若设备无法通过接入测试,投标人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符合接入要求的替换设备,承担设备更换、调试的全部费用及因设备适配问题导致的采购方损失,确保设备顺利接入目标系统并正常运行。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设备兼容性及接入保障承诺函》(加盖公章),明确设备适配能力、升级保障措施。
1.设备参数如下:
| 序号 | 项目 | 规格参数 | 备注 |
| 1 | 工作电压 | DC9V-90V | |
| 2 | 工作电流 | 28mA@12V(静止电流3mA) | 未充电时 |
| 3 | 定位方式 | BD(单北斗) | 陶瓷定位天线 36*36*6mm |
| 4 | 定位误差 | <10m(此数据供参考,定位误差与车辆所在区域地形及时间等因素有关联) | |
| 5 | 通信网络 | 4G | 通讯频段:B1/B3/B5/B8 B34/B38/B39/B40/B41 |
| 6 | 通讯方式 | TCP | |
| 7 | 工作温度范围 | -25℃~+75℃ | |
2.配套服务
| 功能块 | 功能明细 | 功能说明 |
| 定位信息管理 | 实时位置查看 | 对指定的车辆进行定位追踪 |
| 历史轨迹回放 | 根据时间来检索指定车辆的行驶轨迹信息 | |
| 车辆报警检测 | 超速报警 | 平台设置最大限速值,当卫星定位速度大于设定的值,则上报超速报警 |
| 疲劳驾驶报警 | 平台设置最长持续驾驶时间,当连续行驶超过四个小时,则上报疲劳驾驶报警 | |
| 电子围栏 | 当车辆定位信息超出或者进入电子围栏范围时,在后台形成报警信息,进行相关提示 | |
| 统计分析 | 里程统计 | 根据时间和车辆进行检索,统计出运行里程信息 |
| 报警信息统计 | 根据组织机构、车辆进行检索,智能分析,自动统计 |
3.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总价(含税),包含但不限于:
(1)设施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费用;
(2)现场勘查、安装调试、运输(含取送)等人工及交通费用;
(3)产品检测及验收相关费用(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税费、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
4.履约期限与结算:
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采购方签订书面合同;结算在设备交付完成并经采购方初步验收(含外观检验、功能测试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质保期限:自卫星定位设备检验合格交付之日起计算,设备质保时间为一年。在合同约定时限各项指标持续符合国家标准,若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需免费更换维修不合格产品。
四、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签订主体:郑州局集团公司后勤保障中心;
结算单位:郑州局集团公司后勤保障中心;
验收主体:郑州局集团公司后勤保障中心;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1.时间要求:
(1)请于2025年12月16日17:30之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完成报名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将不具备本项目报价资格,须按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并获取询价文件。国铁采购平台已开通会员服务功能,发布了“关于开展国铁采购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请投标人按照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中最新文件规定进行操作,以免导致报名无效。如有疑问,请通过010-95306-8进行咨询。
(2)于2025年12月19日17:30前,将纸质报价文件(一式三份,详见内容要求)密封到一个文件袋里,以快递或自送至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106号6号楼403房间(地址详见联系方式)。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未进行密封处理或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内容要求:
将询价报价表(附件2)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报价产品、资质证明、服务承诺以及前文所要求的其他内容制成一式三份的报价文件。
3.格式要求:
3.1纸质版报价文件的每一项内容需加盖公章。
3.2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报价表(附件2)的格式对所列物资(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做任何的删除或变更数据表格名称及格式。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收到已报名供应商的报价后,被视为报价人已同后勤保障中心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5.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局集团公司后勤保障中心
详细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106号6号楼403房间
技术联系人:孙工
电话:0371-68326165
邮政编码:450000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六、采购规则:
1.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税率13%),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的除外。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若不能按期供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供应商日常信用评价。
2.本次询价采购设有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报价的,应在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告知后勤保障中心项目联系人,并说明不能报价的原因,否则采购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七、其他:
1.本公告所称“报价人”并非指个人,而是参与询价采购的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同时提供书面“企业规模类型的声明”,声明本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未提供声明的视为未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履行主动告知义务,须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1.采购项目明细表
2.询价报价表
郑州局集团后勤保障中心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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